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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若干要求来源: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发表时间:2011-10-18点击数:290[打印][关闭]合建质安监[2011]64号关于加强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若干要求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为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依据有关规范标准,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以下要求。一、钢筋进场检验及对接要求。(一)钢筋原材料质量检查与控制。1、对于进入施工现场的钢筋原材,应按修订后的新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第5.2.1条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和重量偏差检验(详见合建质安监[2011]48号文件规定)。2、审查合格的设计图纸对部分结构构件使用钢筋力学性能无明确要求的,应符合GB1499.2-2007《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和GB1499.1-2008《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标准中相关要求。(二)钢筋对接的要求。1、当钢筋连接采用电渣压力焊时,对于直径16mm以下的钢筋,不得使用电渣压力焊连接,且施焊的焊工需进行现场条件下的试焊,试焊经检验合格后,方能进行正式焊接操作。2、当钢筋连接采用直螺纹连接时,应满足下列要求(1)施工现场加工钢筋接头时,技术工人应经专业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2)接头加工应经工艺检验合格。(3)直螺纹钢筋端部应切平。(4)钢筋丝头螺距应使用专用螺纹规检验。(5)安装接头时应使用管钳扳手拧紧,应使钢筋丝头在套筒中央位置相互抵紧,标准型接头安装后的外露螺纹不宜超过2p(两个螺距)。(6)安装后应用拧紧扳手校核拧紧力矩。二、施工、监理单位对预拌混凝土的质量检查。当施工现场采用预拌混凝土时,在混凝土浇筑前,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应到混凝土生产厂家,对拟预拌混凝土的原材料进行检查,混凝土拌制时监理(施工)项目部应安排专人在拌制地点进行旁站监督,并抽查坍落度,做好记录,对每批混凝土出厂应有抽查记录。混凝土进入施工现场,监理(施工)单位应有专人对混凝土质量进行进行抽查,并做好坍落度记录,每个检验批应按规范要求留置试块(每100M3混凝土至少留置一组标养试块,三组同条件试块)。检查过程中一经发现坍落度不符合要求的立即责令退场,不得使用,并同时报告质量监督机构。三、外墙悬挑型钢穿墙洞眼处封堵。(一)各施工单位在进行悬挑脚手架专家论证前,单独制定悬挑槽钢洞口封堵施工方案,论证时原施工图设计单位必须参加论证,重点进行施工荷载复核计算,审查槽钢布置合理性、洞口封堵方案的可行性,并应有明确的设计意见。(二)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拿出针对性强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方案主要内容为预留洞和吊筋位置、预留方法、后期封堵等施工方法。专项施工方案经监理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具体施工要求详见附件一。四、后浇带的施工质量要求(一)后浇带的间距、位置及配筋应按设计要求留设。(二)后浇带两侧可做成平直缝或阶梯缝;后浇带部位的梁、板施工缝必须有严密、牢固、可靠的模板封堵措施,以确保混凝土施工缝按设计要求断开,具体施工技术要求见附件二。五、住宅工程应实行“样板引路”。住宅工程主体结构验收前,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要求,每个单体工程至少选择一套(户)进行装饰安装工程施工,经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全面进行装饰安装工程施工。六、施工现场设立所用装饰材料、构配件的留样室。对于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实行留样制度,即将选用的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的材料以及每批进场材料由建设、监理单位等专门人员共同封样留存,现场留样室应做到专人负责,须在相关负责人共同在场时方可进入。七、建立质量投诉受理处理制度。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安排由专业技术过硬、协调能力强的工作人员组成质量问题处理接待小组,在现场挂牌设立质量问题受理、处理办公室。工程竣工验收后,质量问题处理接待小组认真履行职责,保证住户反映问题渠道畅通,处理结果令业主满意。同时,该处理机构在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前不得解散,并定期做好质量回访工作附件:一、外墙悬挑型钢穿墙洞眼处封堵施工技术要求二、后浇带施工技术要求二0一一年十月十四日抄报:市建委合建质安监[2011]64号.doc合建质安监[2011]64号关于加强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若干要求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为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依据有关规范标准,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以下要求。一、钢筋进场检验及对接要求。(一)钢筋原材料质量检查与控制。1、对于进入施工现场的钢筋原材,应按修订后的新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第5.2.1条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和重量偏差检验(详见合建质安监[2011]48号文件规定)。2、审查合格的设计图纸对部分结构构件使用钢筋力学性能无明确要求的,应符合GB1499.2-2007《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和GB1499.1-2008《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标准中相关要求。(二)钢筋对接的要求。1、当钢筋连接采用电渣压力焊时,施焊的焊工需进行现场条件下的试焊,试焊经检验合格后,方能进行正式焊接操作,对于直径16㎜以下的钢筋,不得使用电渣压力焊连接。2、当钢筋连接采用直螺纹连接时,应满足下列要求(1)施工现场加工钢筋接头时,技术工人应经专业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2)接头加工应经工艺检验合格。(3)直螺纹钢筋端部应切平。(4)钢筋丝头螺距应使用专用螺纹规检验。(5)安装接头时应使用管钳扳手拧紧,应使钢筋丝头在套筒中央位置相互抵紧,标准型接头安装后的外露螺纹不宜超过2p(两个螺距)。(6)安装后应用拧紧扳手校核拧紧力矩。二、施工、监理单位对预拌混凝土的质量检查。当施工现场采用预拌混凝土时,在混凝土浇筑前,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应到混凝土生产厂家,对拟预拌混凝土的原材料进行检查,混凝土拌制时监理(施工)项目部应安排专人在拌制地点进行旁站监督,并抽查坍落度,做好记录,对每批混凝土出厂应有抽查记录。混凝土进入施工现场,监理(施工)单位应有专人对混凝土质量进行进行抽查,并做好坍落度记录,每个检验批应按规范要求留置试块(每100M3混凝土至少留置一组标养试块,三组同条件试块)。检查过程中一经发现坍落度不符合要求的立即责令退场,不得使用,并同时报告质量监督机构。三、外墙悬挑型钢穿墙洞眼处封堵。(一)各施工单位在进行悬挑脚手架专家论证前,单独制定悬挑槽钢洞口封堵施工方案,论证时原施工图设计单位必须参加论证,重点进行施工荷载复核计算,审查槽钢布置合理性、洞口封堵方案的可行性,并应有明确的设计意见。(二)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拿出针对性强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方案主要内容为预留洞和吊筋位置、预留方法、后期封堵等施工方法。专项施工方案经监理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具体施工要求详见附件一。四、后浇带的施工质量要求(一)后浇带的间距、位置及配筋应按设计要求留设。(二)后浇带两侧可做成平直缝或阶梯缝;后浇带部位的梁、板施工缝必须有严密、牢固、可靠的模板封堵措施,以确保混凝土施工缝按设计要求断开,具体施工技术要求见附件二。五、住宅工程应实行“样板引路”。住宅工程主体结构验收前,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要求,每个单体工程至少选择一套(户)进行装饰安装工程施工,经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全面进行装饰安装工程施工。六、施工现场设立所用装饰材料、构配件的留样室。对于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实行留样制度,即将选用的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的材料以及每批进场材料由建设、监理单位等专门人员共同封样留存,现场留样室应做到专人负责,须在相关负责人共同在场时方可进入。七、建立质量投诉受理处理制度。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安排由专业技术过硬、协调能力强的工作人员组成质量问题处理接待小组,在现场挂牌设立质量问题受理、处理办公室。工程竣工验收后,质量问题处理接待小组认真履行职责,保证住户反映问题渠道畅通,处理结果令业主满意。同时,该处理机构在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前不得解散,并定期做好质量回访工作附件:一、外墙悬挑型钢穿墙洞眼处封堵施工技术要求二、后浇带施工技术要求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四日抄报:市建委附件一外墙悬挑型钢穿墙洞眼处封堵施工技术要求一、外墙悬挑型钢穿墙洞眼处封堵施工应按以下要求进行封堵。具体工艺流程为:悬挑槽钢洞口清理→钢丝刷刷毛→洒水润湿→灌混凝土→抹防水砂浆。1、悬挑槽钢洞口清理应满足以下要求:清理悬挑槽钢洞口粘存杂物,清理完毕后用吹风机吹干净。2、钢丝刷刷毛应满足以下要求:悬挑槽钢洞口清理干净后,用钢丝刷绕周圈刷毛,用吹风机吹净。3、洒水润湿应满足以下要求:使用喷壶进行喷水润湿,在施工前一小时进行喷水,使悬挑槽钢洞口周围保持湿润。施工时再进行小量喷水,以便施工。4、灌混凝土:将外墙一面用模板遮挡严密,用微膨细石混凝土边浇灌边捣密实,细石混凝土外面凹进砖墙10-15mm。待细石混凝土有一定强度后再用掺10%防水剂的1:3水泥砂浆补嵌密实至与墙面平。二、外墙悬挑型钢穿墙洞眼处封堵质量验收应符合以下标准。1、总监和项目经理对封堵前洞眼的清理情况进行隐蔽验收,并签字确认;2、封堵混凝土必须使用比原结构混凝土强度至少提高一级的微膨胀混凝土。水泥、砂、混凝土等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3、封堵施工过程及后期混凝土养护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旁站,并记录旁站情况。同时要求对施工过程采用摄影、摄像等手段将现场作业情况进行实录;4、封堵完工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项验收,验收内容应包括使用的封堵混凝土材料相关试验报告及现场淋水试验,不得有渗漏水现象。三、外墙悬挑型钢穿墙洞眼处封堵完毕后应做好成品保护,防止碰撞造成未凝固前表面损伤,待砼、砂浆有一定强度后应及时养护,防止收缩干裂。附件二后浇带施工技术要求一、结构后浇带部位的模板与支撑体系的施工方案和施工过程控制,应以保证安全、稳定、可靠为原则,充分考虑后浇带混凝土的设计施工时间和规范规定的混凝土养护龄期,模板及支撑体的细部可进行断开处理,设置独立的支撑和模板带,以利于其他部位模板、支撑的拆除,同时保证后浇带部位的模板与支撑体系的稳定。二、后浇带部位的钢筋应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一般不宜断开,应贯通。钢筋应采取相应防锈措施。三、后浇带的施工时间必须严格执行设计文件规定的控制时限。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后浇带是为减少混凝土施工过程的温度应力时,后浇带的保留时间不宜少于两个月;2、当后浇带是为调整结构不均匀沉降而设置时,后浇带中的混凝土应在两侧结构单元沉降基本稳定后再进行浇筑。四、在地下室浇捣后浇带混凝土前,按规定程序对施工缝进行认真细致的处理,以确保后浇带的施工质量。后浇带两侧的接缝处应符合下列规定:1、水平施工缝浇筑混凝土前,应将其表面浮浆和杂物清除,然后铺设净桨或涂刷混凝土界面处理剂、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等材料并应及时浇筑混凝土;2、垂直施工缝浇筑混凝土前,应将其表面清理干净,再涂刷混凝土界面处理剂或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并应及时浇筑混凝土;3、施工缝采用遇水膨胀橡胶腻子止水时,应将止水条地安装在缝表面预留槽内;4、施工缝采用中埋止水带时,应确保止水带位置准确、固定牢靠。五、后浇带应采用补偿收缩混凝土或微膨胀混凝土浇筑,其抗渗和抗压强度等级不应低于两侧混凝土,且强度等级应较两侧混凝土提高一个等级。六、后浇带部位的后浇混凝土未达到的养护龄期以及同条件混凝土试块强度值未达到规范规定前不得拆除模板及支撑,不得先拆后补撑。后浇带的养护时间不得小于14天,地下室有防水要求的后浇带混凝土养护时间不得少于28d。
本文标题:合建质安监[2011]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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