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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第一章实证主义本章概述实证主义沿着经验主义哲学的思想路线,将自然科学的方法移入哲学和社会学,反对传统的思辨形而上学,开创了现代西方哲学的“科学主义”思潮,对以后的西方哲学发展发生了重大的影响。本章主要介绍实证主义的概况和其主要代表人物的生平和思想理论。第一节实证主义概况一、形而上学的困境与实证主义的形成实证主义是西方哲学史上第一个明确提出要以实证自然科学的精神来改造和超越传统形而上学的流派。它是在西方近代哲学陷入危机以及随之在西方哲学界兴起的对它的批判浪潮中形成的。19世纪30年代最早出现于法国。主要代表有孔德、穆勒和斯宾塞。19世纪中期,随着集近代理性主义大成的回归热派哲学的解体,盛极一时的近代德国古典哲学走向终结。休谟之后英国哲学的发展大体上走的是对传统形而上学持怀疑态度的休谟路线。法国18世纪大革命后,原来被理想化的理性的社会和国家在许多方面越来越暴露出它们的种种欺骗性,原来被视若神圣的理性观念也显示出它们的种种虚幻性。就其基本思想路线说,实证主义可以说是对传统形而上学提出怀疑的休谟经验主义哲学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继续,但又根据新的形势对休谟等人的理论作了修改和补充。他们仍然把经验当作全部哲学的基础,否定认识(现象)经验以外的实在(物质或精神)的可能性,明确提出要抛弃对世界的基础、本质等本体论问题的研究。他们要求超越心物、主客、思有等二元对立,强调人类知识的力量,强调运用实证科学改造自然和社会的可能性。在方法论上,他们接受19世纪以来的科学方法,反对与黑格尔主义相关的理性主义的辩证法。在社会政治问题上,他们提倡科学、进步和改革,但不赞成革命。二、实证主义的流传19世纪中期和下半期,在法、英两国就已出现了一批实证主义的信奉者。在法国,较著名的实证主义追随者有拉菲特、李特列、丹纳、芮南等人。其中丹纳的《艺术哲学》在现代西方美学史上有较大影响,芮南以《耶稣传》称著。在英国,19世纪下半期与穆勒和斯宾塞的实证主义接近的哲学家主要有培恩、西季威克,以传播孔德的实证主义为己任的哲学家主要有康格累沃、布累杰斯等人。实证主义在其他西方国家都有相当广泛的流传。实证主义不仅是19世纪的哲学流派,在以后的西方哲学发展中仍然发生了重大的影响。由于它最早强调哲学应当以自然科学为榜样,因而被认为开创了西方哲学中的“科学主义”思潮。后来在西方各国流行很广的马赫主义、逻辑实证主义以及当代西方的某些科学哲学流派是实证主义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继续,新康德主义、实用主义等流派与实证主义在一些基本观点上也极为接近。第二节孔德的实证主义一、孔德的生平活动孔德(AugusteComte1798-1857)是实证主义的创始人、实证主义在法国的最大代表。1814-816年就读于巴黎综合技术学校。1817-1824年担任著名空想社会主义者圣西门的秘书。这时他的实证主义思想已开始形成,他在《为了重新组织社会所必需的科学研究的计划》(1822)中就已勾画出了实证主义思想的轮廓。1826年起他设堂讲授实证哲学。1833年起他回到巴黎综合技术学校任数学教师。由于他认为建立实证哲学体系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故在人生不顺的情况下仍不懈地从事这方面的研究和宣传。孔德最主要的著作是六卷本的《实证哲学教程》(1830-1842),此外重要的还有《论实证哲学的精神》(1844)、《实证主义概论》(1848)、《实证政治体系》(1851-1854)、《实证宗教教义问答》(1853)。他早期较为推崇科学,对宗教持批判态度;晚期则企图建立作为实证宗教的的人道教。但他的基本观点未变。二、实证哲学的基本理论孔德实证主义认为,哲学应当以实证自然科学为根据,以可以观察和实验的事实及知识为内容,摒弃神学和思辨形而上学的绝对的、终极的,然而却无法证明的抽象本质。一句话,就是以实证的知识来代替神学和形而上学的思辨概念。所谓实证指的是具有“实在”、“有用”、“确定”、“精确”、“肯定”、“相对”等意义的东西。“真正的实证精神用对现象的不变的规律的研究来代替所谓原因(不管是近因还是第一因);一句话,用研究怎样来代替为何”。三、思想发展三阶段论孔德用思想发展三阶段论来论证其实证哲学的基本思想。他认为,人类思想的发展经历了三国阶段:神学阶段,又名虚构阶段;形而上学阶段,又名抽象阶段;科学阶段,又名实证阶段。神学阶段寻找现象的根源,追究最后原因,不得不求助于超自然的力量――神来作解释;第二阶段以形而上学(超经验)的抽象概念代替超自然的神力来解释一切,要求获得关于事物的本质的绝对知识,并独断地把这些抽象概念当作绝对知识;实证阶段只借助于推理和观察,以发现现象之间的不变的先后关系和相似关系。与神学阶段相适应的是神权政治和军事统治的社会秩序;与形而上学阶段相适应的是抽象的民主和平等原则支配的政治制度;与实证阶段相适应的是工业社会,其中经济生活成了人们注意的中心,科学家成了社会的支配者。四、科学分类和科学方法孔德在《实证哲学教程》中把科学依次分为数学、天文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生理学)、社会学(社会物理学)六类。他认为,每一门科学都有其特殊的研究程序和方法,但各门科学在方法论上又是统一的。人们都必须观察事实和现象,并通过形成定律来协调事实和现象、为此,必须采取假设、演绎和检证等方法。孔德强调各门科学都必须从整体观点来看待所研究的事实和现象,认为人们越是从整体上认识事物就越能较完整地认识事物。五、社会学孔德把按照实证主义原则建立起来的关于社会现象的理论称为社会学,其任务是研究和发现社会现象的“不变规律”。社会学是最后出现的学科,也是最重要的学科,因为第一,实证哲学的主要目的之一是按照实证主义原则将各个科学部门统一起来,而只有建立了社会学,才能实现这种统一;第二,实证哲学还有实现社会重组的实践目的,要达到这个目的,需要关于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的知识,后者正是由社会学来提供的。孔德把社会学划分为社会静力学和社会动力学。孔德把人性当作社会的基础。认为决定社会的起源和性质的,是作为人性的体现的人的情感意志,也即人的本能。人的本能有个人本能和社会本能之分,个人本能表现为利己心,社会本能表现为利他心,前者起决定性的作用,但个人本能使人趋向保守,社会本能使人具有改革精神,因此应当使二者得到调和。六、实证的政治和宗教孔德既反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也反对资产阶级民主制度。认为社会应由掌握了实证知识的管理者阶级来领导,他们起着中世纪君主和贵族的作用。孔德的上述政治观以他的道德和宗教观为基础,认为人的最高道德责任或道德生活的最高形态就是对人类的爱和为人类服务。对个人来说,人类是最高的存在物,具有上帝的地位,应当对之服从和崇敬。孔德把这种崇拜人类――作为爱的化身的道德实体――的宗教称为人道教。总之,孔德用思想、情感与行动分别来说明哲学和科学、宗教和短短的、社会和政治,其中哲学是基础、政治是目的,而宗教和道德又将哲学和政治等统一起来。他的实证主义从反对宗教神学和思辨形而上学开始,最后又回复到人道教这种独特的宗教。第三节穆勒的归纳主义一、穆勒的生平活动约翰·斯图亚特·穆勒(JohnStuartMill,1806-1873)是英国实证主义的最早代表,19世纪英国最著名的思想家之一。他没有进过正规学校,在其父詹姆斯·穆勒的指导和熏陶下自学成才。穆勒在哲学、政治、经济、宗教、道德等方面都有著述,其主要哲学著作有:《逻辑体系》(1843)、《论自由》(1859)、《功利主义》(1861)、《汉密尔顿爵士哲学研究》(1865)、《孔德和实证主义》(1865)、《论宗教》(1874)等。二、对物质和精神的解释穆勒反对从一般概念出发的认识论,强调包括物理科学和道德科学在内的一切人类知识均起源于经验,认为借经验直观所认知的真理是一切其他真理所由以出发的根本前提。哲学应当成为研究经验事实和科学方法的理论。他提出了两个假设:1,假定心灵(自我、精神)是存在的,它能够形成关于存在的东西以及一切可能的东西的概念;2,关于心里联想的规律是可靠的。他认为根据这两个假定,就可以得出关于外部世界存在的信念。他把物质定义为“感觉的恒久可能性”,感觉与物质的区别不过是现实的、具体的感觉与必将可能发生的感觉(感觉的恒久可能性)之间的区别。人的心灵无非就是人的某种固定的、恒久的、在各种情况下都将产生的精神状态,换言之,就是感受(精神状态)的恒久可能性。三、逻辑体系穆勒认为,哲学应当成为以经验为基础的一切科学的普遍的方法论,其任务是从主体的经验中去寻找相对稳定和有秩序的东西,即经验之间的因果关系,而这也正是逻辑的任务。穆勒要求他的逻辑方法成为一切科学的方法。穆勒把传统的经验归纳法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穆勒指出:由三段论所推出的结论不是新知识,而是已包含在其前提中的知识;并且作为三段论的大前提的全称命题并不具有普遍和必然的意义,更无先天性和自明性,而不过是众多特称命题的汇集。因此,三段论的推理并不是由一般到特殊的推理,而是由特殊到特殊的、经验范围内的类比推理。在他看来,类比是归纳的一种形式,演绎法从属于经验归纳法,演绎的任务无非是对归纳所得出的命题作出解释。穆勒认为简单枚举的归纳法和不完全归纳法都不能推动知识和科学的进步,他把制定科学的归纳法当作自己的使命。他认为科学归纳法的基本特征即在于它能通过已知而推断出未知,也就是由考察某个(或某些)事物具有某种属性而推论出该类所有事物均具有这种特性。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首先假定各类事物均有齐一性,也就是同一类事物和现象有共同的、一般的规律,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因果律;其次,归纳推理的目标也正是发现这一齐一性。因此,假定和发现自然的齐一性就成了归纳推理的基本原则。归纳科学的前提是假定每一事件均按因果律发生,它的主要任务就是通过科学实验,发现事物之间的因果联系,归纳法就是发现因果联系的方法。穆勒对因果联系的理解仍然是沿袭了休谟的心里联想主义,把因果联系看做是现象之间的前后相继。至于数学的真理,他认为与因果律没有联系。穆勒提出了著名的归纳四法,即求同法(契合法)、求异法(差异法)、剩余法、共变法,再加上求同求异并用就成了归纳五法。归纳五法是西方逻辑思想、特别是归纳逻辑发展的一个新阶段。第四节斯宾塞的综合哲学一、斯宾塞的生平活动赫伯特·斯宾塞(HerbertSpencer1820-1903)是19世纪下半期英国实证主义的最大代表。他少年时因病未能上学,除了最初从作为中学教师的父亲那里获得某些指导之外,他基本上靠自学成才。由于他的思想体现了当时欧洲思想的脉搏,加上他知识广博,他在世时即已获得世界声誉,但他个人则过着孤僻、独身的生活,与人往来不多,也没有接受教授职务和皇家学会会员等的荣誉称号。他的主要著作有,《社会静力学》(1851);“综合哲学”十卷,即《第一原理》(1862),《生物学原理》(2卷,1864-1867),《心理学原理》(2卷,1870-1872),《社会学原理》(3卷,1876-1896),《伦理学原理》(2卷,1879-1893)。二、第一原理斯宾塞在《第一原理》中论述了他的基本观点。他认为,科学和哲学均应以现象为研究对象,即研究有限的、有条件的、相对的和可分类的东西。现象虽然是无限的、无条件的绝对存在的意识表现,但绝对存在本身则超出现象范围,从而也超出了哲学和科学的范围,作为现象的终极原因的绝对存在(他有时称其为“力”)是人的认识和概念所无法表达的。斯宾塞认为有两种关系,一是时间上的前后相继的关系,一是空间上的彼此并存关系。它们都只是现象的外部关系,不是事物的内在关系。思维就是发生关系,即从时空上将现象材料作连接分类。他把知识分为最低级的知识、科学知识和哲学三类,三者都是关于现象的知识,彼此之间没有内在本质的不同,只有外部相联和抽象程度的不同。他承认科学和宗教的对立是各种信念的对立中最古老、最广泛、最深刻、最重要的对立,但以为通过把最高和最后的实在当作不可知的东西,宗教和科学就可得到调和。科学的终点(即不可知的东西)就是宗教的起点,科学和宗教可以并行不悖。三、普遍进化理论斯宾塞认为一切现象的基础是不可知的“力”,由“力”所推动的现象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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