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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文本CONSERVATIONPLANNINGOFHISTORICCITY,FOSHAN,CHINA《佛山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佛山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正确处理发展与保护的关系,特制定本规划。第二条在本次保护规划范围内进行涉及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各项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本规划。第三条本规划是佛山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专项和深化,各区(中心城区、中心组团)总体规划、各镇总体规划必须按照本规划的原则精神列编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内容,其中涉及历史文化街区和文物古迹具体保护的,必须符合本规划强制性内容的要求,各有关专项规划应与本规划相一致。本规划未涉及的控制指标和管理规定,应遵循国家、广东省及佛山市的相关法规、规范的规定。第四条本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包括佛山历史文化名城格局、城市紫线、文物古迹建设控制地带具体位置和界线、历史文化街区和文物古迹的保护准则、分图图则中的保护准则和主要建设控制指标。1第五条规划范围本规划的规划范围与佛山市行政辖区一致,包括禅城区、南海区、顺德区、三水区、高明区五个区,总面积3848.49平方公里。第二章规划前提第六条规划依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200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1991)《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1995)《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1994)佛山市规划局·佛山市文化局·华南理工大学佛山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文本CONSERVATIONPLANNINGOFHISTORICCITY,FOSHAN,CHINA《城市紫线管理办法》(2004)《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2002)《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1997)《佛山市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细则》(1997)2、政策文件《国务院批转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审批第三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加强保护管理请示的通知》(国发[1994]4号文)《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文)《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建规[2002]204号文)《关于加强对城市优秀近现代建筑规划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规[2004]36号文)广东省委省政府、佛山市委市政府的相关文件。3、技术规范《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GB/T50280-98)《城市规划制图标准》(CJJ/T97-2003)4、城市规划2《佛山市城市发展概念规划》(2003.4)《佛山市域城镇体系规划》(2003.8)《佛山市城市总体规划(1994-2010)》《佛山市中心组团近期建设规划》(2003.12)《南海市城乡一体化规划》(1996.6)《顺德市域城镇体系规划(2002-2020)》《三水市中心城区总体规划(1993-2010)》《三水市域城镇体系规划》(2002.4)《高明市中心城区总体规划(2001-2020)》第七条佛山城市历史文化价值佛山是广府文化的集中代表,是古代特殊职能城镇(陶瓷和冶炼)的代表,是近代工商业名城的代表,是岭南水乡和“三基农业”的典型代表。佛山市规划局·佛山市文化局·华南理工大学佛山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文本CONSERVATIONPLANNINGOFHISTORICCITY,FOSHAN,CHINA第三章规划指导思想、规划目标与规划原则第八条规划指导思想1、明确佛山市的历史文化名城性质,推动城市文明的可持续发展。2、以佛山老城为中心进行市域历史文化的整体保护,最大限度地保护佛山历史文化资源。3、正确处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城市现代化建设的关系。第九条规划目标实现对佛山文物古迹和历史遗产的有效保护和对历史文化资源的有效利用,推动佛山的文化建设和社会综合发展,从而促进佛山成为岭南文化特色鲜明的文化名城。第十条规划原则1、保护与更新相结合、保护与利用相结合的原则。2、整体保护与重点保护相结合的原则。33、历史文化资源的全面保护原则。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相结合,通过历史环境的保护为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创造更有利的条件。第四章保护规划体系第十一条保护规划体系的层次保护规划体系的四个保护层次为:市域历史文化资源的整体保护;佛山老城的保护;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文物古迹的保护。第十二条保护规划体系的重点保护规划体系的重点为佛山老城的保护。第五章市域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第十三条建立完善的保护体系,对文化生态的完整性和结构性进行有效保护。按照统一的技术标准对全市的文物古迹统一进行编号、分类、价值评估和发出预警信号。佛山市规划局·佛山市文化局·华南理工大学佛山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文本CONSERVATIONPLANNINGOFHISTORICCITY,FOSHAN,CHINA第十四条市域范围内的保护对象包括作为历史文化背景的自然环境、作为传统文化滋生和传承土壤的社会基础与空间环境、实物遗存、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第十五条保护市域的特色山水环境,尤其是与文物古迹关系密切的水系、山体和具有佛山风貌特色的基围农业区。第十六条加强对市域范围内的传统聚落、古树名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第十七条市域历史文化资源的利用市域范围内的历史文化遗存作为城市的积极要素,可以进行合理有效的利用,但是在利用的过程中不得损害文物古迹的历史价值和安全。在政府加强控制和引导的同时,继续发挥民间力量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的积极作用。第六章佛山老城的保护第十八条佛山老城历史文化核心保护区范围4佛山老城的是佛山历史文化名城的核心区域。本规划设立佛山老城重点保护区与2003年公布的佛山老城历史文化核心保护区范围一致,其范围是:护红路、高基街(红路直街口至松风路)、南堤路(松风路口至人民桥)、新堤路以南;建新路(祖庙路至卫宁路)、卫国路(卫宁路至普君西路)、普君西路以北;松风路(南堤路至高基街)、红路直街、护红巷、祖庙路、卫宁路以东;市东上路、市东下路、普君北路以西。规划总面积2.2平方公里。第十九条佛山老城保护规划原则坚持整体保护与分类保护相结合,最大限度地保存真实历史信息的原则。坚持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结合保护的原则。坚持有重点、分层次、分阶段逐步整治、改善和更新的原则。坚持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与适度开发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保存老城街巷肌理,严格控制建设规模的原则。第二十条佛山老城保护目标正确处理佛山老城保护与整个城市现代化建设的关系,正确处理佛山老城内部保护与利用的关系,严格控制老城内的破坏性建设,适当发展老城的文化和旅游产业,积极改善老城的生活环境。第二十一条佛山老城土地利用规划调整佛山市规划局·佛山市文化局·华南理工大学佛山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文本CONSERVATIONPLANNINGOFHISTORICCITY,FOSHAN,CHINA土地利用规划应以调整为主,适当扩大文物古迹保护用地范围,尽可能的保留具有历史延续性的、与保护区性质协调的城市用地,为佛山老城的未来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尽可能调整与保护区的性质、功能和环境不协调或造成破坏性影响的城市功能用地。适当增加城市的公园绿地和广场用地及与老城发展相关配套市政设施用地。第二十二条佛山老城的道路交通系统规划佛山老城道路交通规划应尽量减少佛山老城内部和外部的穿越交通量,各级道路必须首先服从历史文化街区和文物古迹的保护要求,兼顾交通功能。道路交通不以提高车速和机动车通畅性为目标。配合致密的城市肌理,优先保障步行者和公共交通工具的路权。新修道路必须尊重老城传统肌理。第二十三条佛山老城的绿地系统规划1、在保护老城城市肌理的前提下,保留并适当扩大老城内部的历史文化街区和文物保护单位中的绿化以及已有的公园绿化,主要针对祖庙、梁园、兆祥黄公祠、莲花公园、沿河景观带,形成佛山老城的绿核。2、利用拆改建所空出的城市用地,建设小型公园和街头绿地,形成佛山老城各街区的绿岛。3、增加佛山老城内各级道路的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形成沿城市道路的线状绿地,同时联系各个街区的绿岛和老城的各个绿核。沿汾江河一带,可以适当加宽加长绿化带,与中山公园一起形成沿汾江的景观带。5第二十四条佛山老城的旧城改造与更新佛山老城的改造应采用小规模、渐进的方式,并尊重和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规划将佛山老城划分为历史风貌维护区以及需要整饬和更新的区域。历史风貌维护区中有绝对保护的文物保护单位和可以进行适当整饬的协调区,其改造和更新的原则是:尽可能的最大限度的保存历史文化遗存,坚决消除区域内与文物保护单位不协调的建筑和景观。需要整饬和更新的区域的改造原则是:服务于历史风貌维护区,同时改善自身的环境状况,充分利用老城的历史文化资源激发区域活力。第二十五条人口疏解佛山老城应采取适当的拆迁与回迁政策,适当减少实际居住人口,老城实际居住人口密度力争最终达到300人/公顷左右,对人口构成进行的调整应逐步进行,在疏解人口的同时应注意保护旧城的社会结构稳定性。第二十六条对佛山老城周边地带的建设控制规划应和佛山老城的保护规划统筹考虑。佛山老城周边街区的建设应该以不影响佛山老城的景观风貌为原则。周边地块与老城的入口节点相邻处,应统一进行城市设计。第二十七条佛山老城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分为佛山老城总体格局的保护、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佛山老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四个方面。佛山市规划局·佛山市文化局·华南理工大学佛山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文本CONSERVATIONPLANNINGOFHISTORICCITY,FOSHAN,CHINA第二十八条佛山老城总体格局的保护佛山老城总体格局为通过南北向传统空间展开轴联系的6个历史文化街区的“环·核”(绿环和绿核)结构。第二十九条本规划在佛山老城内设立6个历史文化街区(品字街历史文化街区、梁园历史文化街区、莲花南历史文化街区、任围历史文化街区、祖庙-东华里历史文化街区、新安街历史文化街区)。对佛山老城内历史文化街区进行紫线划定,紫线内的建设应严格遵循紫线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积极建设佛山老城内的博物馆和纪念馆,加强对有历史意义的公共场所的保护和展示利用。第七章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第三十一条历史文化街区的定义本规划所称的“历史文化街区”,是指由历史建筑物、构筑物和其风貌环境所组成的核心地段,以及为确保该地段的风貌、特色完整性而必须进行建设控制的地区。其特点是强调历史文化资源在空间分布上的集中和完整,以及规划保护措施的强制性。第三十二条历史文化街区范围的设定依据61、文物古迹及其紧密联系的自然环境。2、文物古迹及其紧密联系的历史建筑群、开放空间。3、相邻的文物古迹,有必要在规划上整体考虑的空间范围。第三十三条历史文化街区名单表7-1佛山市历史文化街区一览表区位历史文化街区名称品字街历史文化街区梁园历史文化街区莲花南历史文化街区任围历史文化街区祖庙-东华里历史文化街区新安街历史文化街区霍氏大宗祠历史文化街区禅城区南风古灶历史文化街区碧江村心街历史文化街区碧江泰兴街历史文化街区逢简巨济桥历史文化街区顺德区逢简明远桥历史文化街区佛山市规划局·佛山市文化局·华南理工大学佛山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文本CONSERVATIONPLANNINGOFHISTORICCITY,FOSHAN,CHINA逢简刘氏宗祠历史文化街区大良清晖园华盖里历史文化街区大良西山庙钟楼人民礼堂历史文化街区昌教黎氏家庙历史文化街区沙滘牧伯里历史文化街区仙岗历史文化街区南海区黎边历史文化街区第三十四条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本规划对历史文化街区,按照《城市紫线管理办法》中的要求通过紫线进行规划管理。各历史文化街区紫线内的保护、整治和更新改造具体措施和要求应遵循本规划分图图则的规定。应继续将符合条件的地段设立为历史文化街区,提出保护、整治和更新改造的具体措施和要求。第三十五条重点保护区本规划所称的“重点保护区”是指具有某一历史时期的传统风貌、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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