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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室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开标室现场管理,确保开标现场平稳有序,切实保障开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制定开标室纪律如下:一、进入开标室的代理机枃、投标人须自觉遵守开标会场秩序,服从管理,维护招投标的严肃性;二、进入开标室的代理机构、投标人应爱惜使用开标室内桌设备,有损坏的照价赔偿。应节约用电,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保持会场卫生;三、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到达开标室,每家投标单位参会人数控制在三人,非投标单位授权代理人和项目经理、法人代表禁止进入开标室;四、开标现场,需要投标单位签字确认时,只有授权委托人的签字方为有效;五、开标室禁止吸烟,严禁大声喧哗;六、投标人应在开标室等候检验业绩证书,不得以等候验证为由在评标区外逗留;七、开标会议期间,投标人对自己的言行负责,对恶意扰乱会场秩序、围标、串标等行为,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处理;八、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通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1、拒不执行招投标相关管理规定,劝阻无效的;2、严重扰乱开标现场秩序,对开标会议现场有关人员谩骂、威胁等情形的;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评标工作程序一、评标专家进入评标室成立评标委员会,明确评标组长。二、评标组长主持评标会议。三、评标专家在评审工作开始前将相关评审表格准备齐全。四、评标专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进行评审。五、评标专家在评标期间不得离开评标区。六、评标专家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独立评标,不得谈论与评标无关的事项,不得发表任何有倾向性的意见,不得对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的评标意见进行干预。七、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标组长起草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对于拒绝签字且未提出书面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组长宣布评标结束。八、评标专家应对评审结果承担法律责任。监督部门行为规范第一条进入交易平台监督部门人员,必须遵守本行为准则。第二条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河南省有关规定。第三条履行现场监督职责时佩戴“现场监督证”一人一证,不能转借或托管第四条及时受理并协调、配合处理交易现场的质疑、投诉。第五条不得私下接触交易各方当事人,评标期间不得擅自进入评标室第六条遵守交易现场保密纪律。第七条坚守岗位,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开标、抽取专家、标书移送、专家进场、评标过程等进行全程监督,不得擅自离开监督岗位。交易监督制度第一条各行政监督部门应派人行使本部门对公共资源交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对交易活动履行监督管理、受理投诉,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理和处罚。交易平台运行运行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负责维护交易场所秩序,运用电子监控手段适时记录交易现场音像实况,配合行政监督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进场监管理、受理、移送并协助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查处交易现场问题及其他违反交易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第二条现场监督人员实行凭证上岗,参加现场监督时,须持有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制作的“现场监督证”,现场监督应采用视频、音频等电子化监管方式。第三条现场监人员的主要职责:(1)监督开标时间、地点和程序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2)监督评标委员会是否符合招标文件和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遵守评标纪律,有无影响独立公正履职的行为;(3)负责协调处理突发和应急事件,并及时请示上报;(4)监督参与交易活动的人员是否廉洁自律、遵守工作纪律,是否客观公正履行自己的职责,并对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及时上报。(5)现场其他人员是否存在影响评标活动的行为;(6)其他需要监督的有关事项。第四条开标监督:开标应在的规定地点和时间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招标人应现场解答。开标现场的监督人员应在监督席就位,对开标过程,资料的密封和移送进行全程监督,对现场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制止,并做好工作记录。第五条专家抽取监督:招标人应在开标前按招标文件要求机抽取评标专家,组建评标要员会。评标专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将随身物品及通讯工具存入指定地点,按照身份认证系统的指令进入评标室,不得随意与外人接触。第六条评标监督:现场监督人员应在电子监督室指定席位就坐,通过语音系统宣布评标纪律,提评标专家应注意的事项。第七条场当督人员应当遭守工作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1)对评标工作发表任何倾向性意见、向专家评委明示或者暗示自己的意见及其他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2)向外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标、比较和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有关评标情况及其他信息;(3)擅自离开电子监督室;(4)私自记录、复制、销毁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5)私下接触投标人,接受利害关系人的财物,宴请或其他好处等。第八条对评标现场发生的突发事件,招标人、现场监督人员应当依法迅速作出应对处理,尽量保障交易项目评标工作顺利进行。不影响交易结果公开、公平、公正的,可以继续开展评审活动;存在影响交易结果公开、公平、公正的,应暂停评审活动,封存相关文件和资料,做好书面记录,写明暂停评审的原因,在场有关人员签字,并及时报告。第九条评标活动结束,现场监督人员应按要求填写《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评审活动评价表》,对本次活动进行记录及评价。
本文标题:开评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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