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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经营企划 > 广西高职院校 企合作股份制实训基地建设发展模式研究-----作者夏子敏
1广西高职院校实训基地校企合作股份制建设发展模式研究夏子敏,罗邕生,覃红,郑洪威(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广西南宁530007)摘要:校内实训基地主要对学生进行实践性的典型技能训练,在教学上具有先进性,但对学生获得全面技能又缺乏完整性;校外实训基地存在着教学计划的实施有所不足的问题。对少数高职院校已出现校企合作股份制实训基地的雏形进行了分析,在双赢机制、互补机制、效益与实训矛盾的意识取向、股份制实训基地建立的难易程度等几方面作了探讨,并列举了数个实例,最后分别对工科、农林、生态、管理、经贸及商务等类专业股份制基地建设的模式作了阐述。关键词:校内实训基地;校外实训基地;股份制实训基地;建设模式广西壮族自治区的高职院校自创建以来,“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都是重要的教育方式,任一方面的质量表现,都可视为该院校具备的教学功夫;若某一方面达不到平衡,都可以被认为是教学份量与质量存在着不足。除个别新创立的学院以外,绝大部分高职院校均由原有专业学校改建而成,在理论教学方面都有深厚的历史沉淀,在注意职业教育的特点及倾向后,这方面应当不存在较大问题,而新的起点则在于实训基地的建设。由于实践教学的需要,实训基地基本可分为校内实训基地和校外实训基地。实训基地的建设,对于学生的质量要求而言,现在已达到了“性命攸关”的程度。学生在校时间仅为短短的三年,除理论教学外,教育主管部门规定对学生的实践教学还要达到一定的课时,学生的实际技能必须要达到认可的“职业程度”,教学时间实际上是很紧迫的。一般认为,校内实训基地教给学生的是一种单一的、纯技能型的技术方法,其过程要求学生从技能无知到有知,通过系列的训练方法,将学生实训到中级技能资格水平。由于实训基地在校内,同时主要精力又是放在如何提高实训水平的方法上,在实践训练上只能用典型的、有共性的物品来进行,这也是目前校内实训基地所能做到的最佳方式。由于学生在有限的时间里,只见到实训物品1~2种(即使校内实训基地经常变换实训物品),故学生掌握的纯技能型的技术方法肯定是单调的。而职业教育强调的是在专业职业上具有中级技能资格的获取,显然,掌握较为全面的中级技能资格,才是实践教学的真正目的。校外实训基地在实训内容上,完全适应了以上要求。企业的各种产品或服务完全是现实的物品,并真实地包含了制造这些物品所具备的一切设备或社会条件。在制造这些产品或服务时,在相同的标准下,不同的企业也要从内部的实际条件出发,有着许多不广西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重点课题项目。作者简介:夏子敏(1957-),男,广西柳州人,副教授,高级工程师;罗邕生(1963-),男,一级实习教师,工程师;覃红(1972-),男,经济师,助工;郑洪威(1973-),男,经济师。2同的选择,即工艺的多样性。学生可以通过亲自动手,思考制造该物品的有关条件,解决其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故校外实训实质是学生在学习一种实际的分析及制造的方法,用工科专业的语言表达即“制造工艺”,就是要获得真实的、提高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熟练掌握操作的技能。校内、校外实训基地相结合进行实训,对于完成高职教育目标、培养学生掌握全面的技能,是必不可少的实践教育模式,如果二者缺其一,或者是不平衡的实训,都是不可取的,至少是一种存在问题并亟需解决的实训途径。1广西高职院校的校外实训基地现状分析广西的高职院校目前已具有20多所,每所院校以开设的专业计,校外实训基地数(已签合同的)少则有40~50个,多则70~80个。按开办专业的数量,这些校外实训基地是足够了的;按专业的要求,实训基地也是对口的。在实际运行中,目前存在着三种类型:1.1与企业协议挂牌建立的校外实训基地在高职院校各专业的要求下,校方与企业共同签约的实训基地,被认为是最规范的实训基地。一般说来,校方可在企业挂牌,标明该企业是校方的实训基地,证明企业愿意为学校做出贡献,签约的内容通常包括:(1)双方自愿就使用校外实训基地达成协议;(2)双方就建设实训基地做出各自的努力;(3)双方负责对方就实训基地的使用提供便利;(4)如实训中发生问题,应友好协商解决,等等。无论如何表述,这种签约实际上是一种友好的协作关系。这类协议是在高职院成立的早期,应有关的需求而签订的,以证明有企业对本校所设专业的支持。实际上,企业对校方在校外建立的实训基地的支持程度究竟有多大,并不是在一纸协议上,关键在于“双赢机制”的运行(本问题在后叙述)。1.2实习观摩性质的“实训基地”除上述签订的校外实训基地外,由于专业的教学需要,学校还需到各地或知名企业进行实地见习活动。很明显,这一类属于无合同签订的企业,实际上并不算校方“真正的”校外实训基地,即一无签约责任,二无实际训练。但由于教学需要,几乎每届学生都前往观摩见习。一般来说,企业中、上层与校方大多数都有“历史渊源”关系,不是同学,即为校友;再是企业让学生观摩见习,对生产并无任何大的负担;同时也可通过校企交往,扩大企业的社会知名度,企业支持教育事业也是必须的,从这点来说,企业责无旁贷。但目前仍有个别企业,对校方的实习收取所3谓的“实习费”或者“参观费”。从另一角度来看,学校对这些企业并无帮助,倒是在学生参观实习时,企业必须抽出人员陪同,而且还要非常强调安全防护问题。从这个角度看,企业似乎也存在慢于接待的道理。但不管如何,必须严格重申,这并不严格地属于“校外实训基地”,只是与专业有关联的校外“参观点”而已。1.3可让学生顶岗实训的校外实训基地顶岗实训——即在企业里有适合高职院校学生顶替、在技能上让学生接受进行实训的工作岗位。据调查,以学生实训中“顶岗实训物品的价值”来分析,即可看到可顶岗与否的三种实际状况:(1)高职文科专业。文科类型专业如酒店管理、物流、商务、经贸、语言及师资等。以专业知识“应知应会”为主,“应会”是辅助的操作技能,在不影响企业正常运作的情况下,可以得到认可参加顶岗实训。在岗位负责人的指导下,学生可以开展工作,若技能操作在某方面不熟练,经岗位负责人指正后,还不至于造成不利于业务后果的影响。即这种发生“顶岗实训物品价值”不高,或且错误发生后可纠正和恢复的顶岗实训,校外实训基地是可接受的。但个别的,例如经贸类的公司,也不太愿意接受学生顶岗实训,理由是公司的运作模式及商业秘密不宜公开。(2)高职工科专业。正是“顶岗实训物品价值”或“顶岗实训错误发生后可否纠正和恢复”这两条潜在的标准,使企业在大部分工种岗位上限制了学生的顶岗实训。在价值低廉或可纠正恢复错误的产品岗位上,学生才得以顶岗,但这类产品往往是劳动密集型产品,涉及的高职专业是极少的。故工科学生在第五学期前,参与校外实训基地的顶岗实训就不那么容易了。因工种专业大部分的操作以量化为结果,实际操作的不熟练,难免会产生次品或废品。以制造为主的企业,对学生实训付出的训练指导要高于文科。企业固然要追求效益,故工科专业在该阶段的校外实训基地的实训,实际上又变成为“实习观摩性质”为主了。少部分例如维修行业或“顶岗实训错误发生后可纠正和恢复”的企业,则可以顶岗实训,这类占整个工科专业顶岗实训的比例尚不足10%。(3)高职院校学生参与校外顶岗实训的比较。所有企业在是否接受学生顶岗实训的“潜在标准”,仍是该岗“实训物品价值的大小”、“顶岗实训错误发生后可否纠正和恢复”,用这一潜在标准,学生到企业能否得到允许顶岗实训的大类专业可归纳如下:1)文科类专业机会较大,除个别经贸企业外;2)工科类专业机会较小,原因前节已述。3)农业园艺类专业机会较大,“潜在标准”已获认可。但从高职院校设置专业的比例看,工科专业超过40%,就是说,有近半数的专业在校外的顶岗实训是有困难的。1.4“双选”后可顶岗的编外“实训基地”4各高职院校自有学生毕业以来,在第五学期期末、第六学期初这一阶段中,均有企业来校“双选”招聘学生就业,经签约的学生在第六学期就到企业“实习”。从这个角度来看,无疑是最佳的顶岗工作方式(部分企业也有进行上岗前的短期培训),但这些企业决不是学校签约的校外实训基地,虽然在第六学期可全部实行顶岗实训,故可称之为编外的“实训基地”,实际上已是学生的准工作岗位了。2校内外实训基地对实践教学的局限性2.1校内实训基地对实践教学的不完整性就目前而言,绝大多数校内实训基地给学生做的实训题目,基本都是“假题假做”,由于考虑到典型的教学效果,突出教学所长,在训练方式方法上都自觉或不自觉的向其靠拢倾斜。首先,从实训的角度上考虑,是无可厚非的并值得肯定的方式;其次,由于实训时间的限制,在较大程度上首先是要掌握基本的操作方法,然后才向熟练程度靠近。前者由于考虑了实训工件的简略性,故带来了工艺性训练与认识的不足,后者由于较多地考虑了基本操作方法的掌握,在熟练程度上则失去了关键的工艺训练。这是大的环境,即教学时间的不足,是无法在近段可改变的现况,是客观存在于实训中的不完整性。校内实训基地对学生实训不足的问题的提出,并不是否定校内实训基地的优点,相反地,指出并承认其不完整性,正是意欲寻求通过另外的渠道来给予弥补。2.2校外实训基地在使用上的局限性如前1.1节所述,事实上一般企业并不反对学校到企业建立实训基地。正式签约的校外实训基地,在接待学生进行实训的过程中,能否按协议所约定的“企业按校方的教学计划安排”,是一个有前提的条款。在生产第一线上,在讲究效益的制造现场,在单位时间里应当完成某种产品的数量是有严密计划的,若因有学生实训而未达到预期指标,无论如何这类顶岗实训是行不通的,特别是对该工作岗位必须具有技能熟练人员的上岗条件而言,更是如此。但有部分企业确实又存在顶岗现象,是因为该岗位存在如下条件:(1)企业有部分富余设备,暂时还未招用初具操作技能的人员上岗。但这种现象并不会长久存在。(2)非工科专业,即工作岗位上不具备如工科专业一类的设备,例如农林园艺管理,经贸商务等专业。但这些专业的顶岗实训也是有条件的,除非劳动密集型产业,否则企业长久都会感觉是一种负担,感觉是有支出无收益。就学生进行专业实训而言,在校内实训基地因工艺学习方面不能得到较好的解决,转而到校外实训基地进行顶岗实习,从现实的角度看,能得到真实性的实训,可以实际见到在校内实训基地不能见到、也尚未做过的物品,从工艺技术、操作技能及见识机器设备等方面看,都是一个巨大的飞跃。但从目前看来,至少是工科专业及部分其他专业,因为5上述原因而不能做到顶岗实习,只能进行“观摩性”见习,或最好的程度是只能给师傅做个“助手”,故校外实训基地这个局限性就使学生的实训大打折扣。目前,广西某些高职院校的主管部门正与有关企业协商,以期进一步加强校企合作。但若能够做到像国外的职业教育那样,企业有义务及责任来承担学校的实训,并在类似教育税等方面的政策做些调整,使企业能够既尽到义务,又可平衡自我负担,则将更具现实意义。3股份制实训基地的建立在校内实训基地具有不完整的一面、而校外实训基地又具有一定局限性时,高职院校必须寻求第三种实训形式,既能综合二者的不足,完好地进行学生的顶岗实训,校方的教学计划得以实行;又能使企业不会因学生不熟练的操作而影响生产和效益。校企合作的股份制实训基地就可能达到这样的要求。3.1股份制实训基地建立的目的及意义高职院校实践教学最基本的条件,就是建立适合学生进行实训的实训基地。该基地可按院校的实践教学计划进行,而不是被动地依附于企业的业务进展来对教学计划进行修改。实训花费了时间,但教学计划想达到的目的又不能很好完成,这是高职院校在职业教育中最大的遗憾。对于学生不能达到应有的实训,三年毕业了,但仍然或者说是缺少了不应缺少的知识及技能。国内企业对职业教育应承担责任的这一点,相信会走到国家立法的地步。但在这个过程中,如已出现的一些股份制实训基地,则非常有必要对之进行研究探索。关于股份制实训基地的组建模式、出资特点及业务侧重、人员结构、经营项目等等,以至于其对校方最大的目标要求——学生的实训所产生的效果有何影响等,都是研究的重点。其中最重要的,是关于股份制的发展动力因素问题。毫无疑问,投资方都希望各自的投资在股份制企业里得到有效的增值。如上所述,校方的目标是获得实施教学计划的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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