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工程监理 > 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全市新任处级干部廉政教育培训班上的讲课市纪委宣教室主任谭裕辉Welcometowatch目前,全国所使用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2019年12月31日由中共中央颁布。这个处分条例自2019年开始执行。处分条例的颁发这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的一部重要党内法规。它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措施,对于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19年颁布的纪律处分条例分为上编和下编,及分为总论和分论。共分为二十二章,一百八十七条。一、纪律处分条例简介第一章党纪处分条例的指导思想、任务和适用范围第二章适用纪律的基本原则第三章党的纪律和违纪错误第四章违纪构成第五章共同违纪、单位违纪、集体违纪第六章定性第七章党纪责任第八章党纪处分第九章量纪第十章对违法犯罪党员的处理第十一章党纪处分决定的执行第十二章分论概述第十三章违反政治纪律类错误第十四章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类错误第十五章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类错误第十六章贪污贿赂类错误第十七章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类错误第十八章违反财经纪律类错误第十九章失职、渎职类错误第二十章侵犯党权权利、公民权益类错误第二十一章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类错误第二十二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错误二、纪律处分各类及相关知识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五个档次。另外,对严重违反党纪的党组织的纪律处分有两种,即:改组、解散。1、党员受到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2、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是指撤销受处分党员由党内选举或者组织任命的党内各种职务。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职务的,党组织在作处分决定时,应当明确是撤销一切职务还是某个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某个职务,则必须从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开始依次撤销。对于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依照规定作相应处理。二、纪律处分各类及相关知识3、留党察看处分,分为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两年。对于受到留党察看处分一年的党员,期满后仍不符合恢复党员权利条件的,再延长一年留党察看期限。留党察看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4、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另有规定不准重新入党的,依照规定。5、对于严重违反党纪、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领导机构,应当予以改组。受到改组处理的党组织领导机构成员,除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外,均自然免职。6、对于全体或者多数党员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应当予以解散。对于受到解散处理的党组织中的党员,应当逐个审查。其中,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重新登记,并参加新的组织过党的生活,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宣传除名,有违纪行为,依照规定予以追究。三、行政处分种类及相关知识1、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种类行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共计六个档次。2、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处分的期限为: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记大过,18个月;降级、撤职,24个月。3、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撤职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降低级别。4、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开除处分的,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解除其与单位的人事关系,不得再担任公务员职务。5、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处分期满后,应当解除处分。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6、行政机关公务员同时有两种以上需要给予处分的行为的,应当分别确定其处分。应当给予的处分种类不同的,执行其中最重的处分;应当给予撤职以下多个相同种类处分的,执行该处分,并在一个处分期以上、多个处分期之和以下,决定处分期。7、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受到新的处分的,其处分期为原处分期尚未执行的期限与新处分期限之和。8、处分期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三、行政处分种类及相关知识四、党员违纪错误的种类党员违纪分为“违反政治纪律类错误”(25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类错误”(24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类错误”(17种);“贪污贿赂类错误”(13种);“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类错误”(38种);“违反财经纪律类错误”(22种);“失职、渎职类错误”(32种);“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类错误”(17种);“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类错误”(12种);“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错误”(59种);共计十大类,259种错误名称。五、违纪构成的要件根据党纪处分条例规定,任何一种违纪错误的成立都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一)违纪错误客体。(二)违纪错误的客观方面。(三)违纪错误主体。(四)违纪错误的主观方面。六、介绍几种错误如何认定的相关知识1、违反政治纪律类错误(25种)——投敌叛变错误投敌叛变错误,是指背叛党和国家,投奔敌人营垒,为故人服务;或者被捕被俘后投降敌人,为敌人效劳的行为。本错误的特征是:(一)本错误侵犯的客体是党和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二)本错误在客观方面必须具有投敌叛变的行为。(三)本错误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具有责任能力的共产党员都可以成为本错误的主体。(四)本错误在主观上出于直接故意,并具有危害党和国家安全和利益的目的。投敌叛变错误的认定:(一)要区分投敌叛变错误的错与非错的界限。(二)要区分投敌叛变错误与叛变错误的界限。(三)要区分投敌叛变错误与投敌叛变罪的界限。六、介绍几种错误如何认定的相关知识2、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类错误(24种)——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错误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错误,是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的行为。本错误的特征是:(一)本错误侵犯的客体是党和国家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二)本错误在客观方面必须具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的行为。(三)本错误在主观上是出于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违反党和国家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的,仍实施该行为。(四)本错误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能是对干部的选拔、任用起决定作用的党员领导干部或者从事组织、人事工作的党员。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错误的处分: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六、介绍几种错误如何认定的相关知识3、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类错误(17种)——非法占有错误非法占有错误,是指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中的共产党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行为。本错误的特征是:(一)本错误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廉洁自律制度又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二)本错误在客观方面必须具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行为。(三)本错误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中的共产党员。非上述党员,不构成本错误的主体。(四)本错误在主观上是直接故意,并且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过失不构成本错误。非法占有错误的处分: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藉处分。六、介绍几种错误如何认定的相关知识4、贪污贿赂类错误(13种)——受贿错误受贿错误,是指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中的共产党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本错误的特征是:(一)本错误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管理活动,又侵犯公务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二)本错误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三)本错误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中的共产党员。(四)本错误在主观上只能是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获取公私财物的目的。4、贪污贿赂类错误(13种)——受贿错误受贿错误的认定:(一)划清收受贿赂与接受馈赠的界限。(二)划清受贿与取得合法报酬的界限。(三)划清受贿错误与贪污错误的界限。(四)划清受贿错误与受贿罪的界限。受贿错误的处分: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六、介绍几种错误如何认定的相关知识六、介绍几种错误如何认定的相关知识5、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类错误(38种)——为亲友非法牟利错误为亲友非法牟利错误,是指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公司、企业中的党员,利用职务上便利,为亲友非法牟利,损害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的行为。本错误的特征是:(一)本错误侵犯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公司、企业的正常管理活动和利益。(二)本错误在客观方面必须具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友非法牟利,损害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三)本错误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必须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公司、企业中担任一定职务的共产党员。非上述人员不构成本错误的主体。(四)本错误在主观上故意,即明知自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自己的亲友经营等为亲友非法牟利的行为会使国家和集体的利益遭受损失,但仍故意实施该行为。过失不构成本错误。5、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类错误(38种)——为亲友非法牟利错误为亲友非法牟利错误的认定:要区分为亲友非法牟利错误与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的界限。为亲友非法牟利错误的处分:根据党纪处分条例第104条规定,为亲友非法牟利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六、介绍几种错误如何认定的相关知识六、介绍几种错误如何认定的相关知识6、违反财经纪律类错误(22种)——借用公款错误借用公款错误,是指个人借用公款超过六个月不还,情节较重;或者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本错误的特征是:(一)本错误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财务管理制度。(二)本错误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个人借用公款超过六个月不还,情节较重;或者个人借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个人借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三)本错误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具有责任能力的共产党员都可以构成本错误主体。(四)本错误在主观上是直接故意,并具有无偿使用公款的目的。借用公款错误的认定:要划清借用公款错误与挪用公款错误的界限。借用公款错误的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个人借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个人借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六、介绍几种错误如何认定的相关知识7、失职渎职类错误(32种)——滥用职权错误滥用职权错误,是指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的共产党员,滥用职权,致使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本错误的特征是:(一)本错误侵犯的客体是党和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二)本错误在客观方面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必须具有滥用职权的行为。2.必须使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三)本错误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中的共产党员。(四)本错误在主观上是故意。7、失职渎职类错误(32种)——滥用职权错误滥用职权错误的认定:(一)区分滥用职权错误与玩忽职守错误的界限。(二)区分滥用职权错误与滥用职权罪的界限。滥用职权错误的处分:滥用职权,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给予严重错误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六、介绍几种错误如何认定的相关知识六、介绍几种错误如何认定的相关知识8、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类错误(17种)——诬告陷害错误诬告陷害错误,是指捏造违纪或者犯罪事实,向党和国家相关或有关单位告发,意图使他人受到纪律处分或者刑事处罚的行为。本错误的特征是:(一)本错误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主要侵犯他
本文标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5374447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