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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安全管理制度汇编2目录各级安全第一责任者到位标准………………………………………………………….3安全生产教育管理标准………………………………………………………………….6安全生产检查管理标准…………………………………………………………………9“两措”管理标准……………………………………………………………………..11动火工作票管理标准…………………………………………………………………..13事故调查、统计、报告管理标准………………………………………………………19异常情况调查、统计管理标准………………………………………………………..24安全考核标准…………………………………………………………………………..29安全优点统计管理标准………………………………………………………………..31安全工、器具管理标准………………………………………………………………..33事故警报使用和事故处理管理标准……………………………………………………38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标准………………………………………………………………..41承发包工程安全管理标准………………………………………………………………44脚手架安全管理标准…………………………………………………………………..47防汛、抗台管理标准…………………………………………………………………..53厂区机动车辆安全管理标准……………………………………………………………56春季安全大检查实施细则………………………………………………………………59冬季安全大检查实施…………………………………………………………………..63电气试验现场安全规定………………………………………………………………..67生产现场检修电源、临时电源的使用及管理规定…………………………………….70电梯安全管理制度……………………………………………………………………..73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78辅机非计划停用统计、考核管理办法…………………………………………………90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标准………………………………………………………….933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各级安全第一责任者到位标准HDQG/1206-11-02-20011.总则各级行政正职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在日常的生产活动中,必须亲自抓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电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的各项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搞好安全生产,防止各类的事故发生,为此,特制订到位标准如下:2.厂长2.1亲自批阅和传达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文件并组织落实。2.2亲自主持安全生产会议(每月至少一次),分析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做到任务、时间、费用、措施四落实。2.3加强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深入部门指导安全工作,落实每天24小时有干部在生产第一线领导和指挥生产。2.4主管安监部门,充实人员,提高素质、配置必要的装备,强化安全监督工作。每季参加安全网活动一次,每月亲自听取安监部门负责人的工作汇报至少一次,及时解决安监部门提出的问题。2.5亲自主持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2.6建立安全纪律检查小组,每月夜间查岗一次、作好记录。并督促各行政副职及检查小组严格执行安全劳动纪律检查制度。2.7每年初提出本年度的安全生产目标,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代表联席会议讨论通过。2.8每年五月份,都要集中一段时间组织开展安全活动。每年还必须组织2~3次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活动。2.9按“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要求,建立健全各级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制订生产计划,落实承包,总结评比时,都要安排和检查安全工作。2.10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建立各项安全奖励基金,对安全工作要贯彻重奖重罚原则。企业标准43.各部主任3.1在各项生产活动中,认真贯彻上级和厂部有关安全工作决议,指示和各项安全规程制度。对本部门安全和文明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3.2掌握所属现场生产设备运行状况,经常深入现场,对影响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设备缺陷要积极组织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消除,确保安全生产。3.3负责对本部门员工,特别是新员工(包括临时工)进行有关安全规程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以及安全思想方面的教育工作。3.4领导本部门的安全员认真开展各项安全活动(如安全日、安全周、季节性安全大检查等)。3.5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时,都要同时把安全考虑进去。3.6负责组织编制本部门的反事故措施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3.7发生事故应及时赶赴现场,协助组织处理事故,事后要根据“三不放过”原则,实事求是地调查处理,总结经验教训。3.8按照事故调查规程的要求,积极组织、主持本部门障碍、异常、恶性未遂、轻伤的调查和分析上报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切实贯彻执行。4.各部专业主管4.1在部主任的领导下,对生产技术工作负安全责任。4.2负责编制本专业的反事故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按月检查实施情况。4.3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程、制度,做好安全技术管理工作,根据设备、系统、生产条件等变化,不断修订不符合实际的现场规程制度,制定确保安全的运行方式,提出保证安全的试验、调整、试运行和设备、系统的改进方案以及各种临时性安全生产措施。4.4不断完善保证安全生产的各种技术措施,例如:健全设备标志,修改设备系统图纸和模拟系统图,做好安全用具,重要工器具,以及安全设施的管理工作,工作票、操作票的管理工作等。4.5对新员工、临时工、实习员工,较长时间离开生产岗位又返回的员工,进行安全技术知识讲解。对全体员工进行生产技术培训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定期进行专业规程考试。4.6参加各种安全检查活动,研究解决威胁安全生产,改善劳动环境的生产技术问题,查清事故发生5的原因,提出反事故的技术对策。4.7经常巡视、检查重要工作项目的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对重大工作应亲临现场监护。5.各部领班5.1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和贯彻各项规章制度及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各项政策法令和指示,对本班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5.2领导本班组员工维护所管辖的生产设备,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安全发电。5.3负责对班内员工,特别是对新员工进行安全和文明生产的教育,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5.4了解班内员工的技术水平和思想动态,对他们的工作和人身安全负责。5.5开好班前、班后的安全布置和讲评,布置任务同时布置安全措施,组织全班员工开展好各种安全活动。5.6在值班和作业过程中,必须始终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亲自检查落实安全措施。对有章不循,瞎指挥造成一定后果时,领班负直接责任。5.7发生事故或不安全情况,应迅速组织抢救及处理事故。事后要组织全班员工按三不放过原则认真分析,吸取教训,及时上报。6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安全生产教育管理标准HDQG/1206-11-03-20011.主题内容与使用范围1.1本标准规定了入厂三级安全教育,特殊工种专业性安全技术知识培训,调岗、复工安全教育,领班的安全管理知识教育,《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学习和考试等内容。1.2本标准适用于本企业全体在职员工、临时工、退休聘用人员、外包工程的施工人员、实习人员和其他需要进行安全教育的人员。2.安全教育的目的提高职工为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以及安全技术素质,遵守各项安全工作规章制度、标准,增强职工自我预防、自我保护能力,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3.入厂三级安全教育3.1凡被新录用的职工、临时工、大中专院校及技校毕业分配生、外来培训实习人员,都必须经过厂、部门、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并经《安规》考试合格以后,方可进入生产现场进行工作、学习。3.2未经厂级安全教育或《安规》考试不合格者,各部门、班组应拒绝接收,擅自安排其工作、实习的,安监部门有权停止其工作、实习,由此而发生的各类事故,则应追究安排者的责任。3.3人事、培训部门在新人员进厂和外来人员培训实习时,应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卡片后转安监部门,由安监部门安排进行入厂的安全教育。3.4厂级安全教育结束后,由安监部门命题进行《安规》考试,经考试合格(八十分及以上为合格),方可转入部门和班组的安全教育。3.5外来参观人员由接待部门负责进行参观前的现场安全教育,教育内容以规范着装,严禁动手触摸各类设备及就地按扭,按指定参观路线行走等为主。3.6外包项目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企业标准7已获资质审查通过的外来施工队伍,须持由所需外包项目工程的班组领班或专业主管签字的“外包工、临时工安全教育联系单”,交由安监部门进行厂级安全教育,并由安监部门命题进行《安规》考试,经考试合格(八十分及以上为合格),方可转入工程外包项目的部门和班组进行的安全教育;属电力系统的外来施工人员,须持其单位当年有效的《安规》考试证明,可由外包项目的所在部门或班组进行必要的厂纪厂规及本厂的现场教育。4.特殊工种安全技术教育4.1凡从事焊接、起重(包括斗轮、港机司机)、架子工、金相监督、码头水手、厂内机动驾驶、生活锅炉操作工、压力容器监督、化学危险品管理等工种的人员,都必须经过地方劳动部门或上级主管机关的专门的特殊工种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并取得市级政府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从事本工种作业,并按有关部门的管理要求定期参加复训教育及换证工作。4.2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违章操作或到期无故不参加培训、复训换证者,安监部门有权停止其特殊工种作业,经教育无正当理由不改者,安监部门有权吊销其操作证。4.3培训部门应经常组织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学习国家有关规定,了解掌握新工艺、新技术,以提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5.复工、调岗安全教育5.1员工由于各种原因工种变动或脱离生产岗位达三个月以上者,在复工、调岗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未经教育、〈安规〉考试不合格,不得安排上岗工作,擅自安排其上岗工作的,安监部门有权停止其工作,由此而发生的各类事故,则应追究安排者的责任。5.2因生产需要而改变岗位或工种变动,须由部门专职安全干部进行调岗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6.领班的安全教育6.1班组安全管理是厂安全管理的基础。安监部门应配合培训部门不定期地组织全厂各领班进行劳动保护管理知识、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知识,以提高各领班的安全管理水平。7.《安规》的学习与考试7.1全厂各生产岗位和生产管理人员,每年四月份都要根据本专业工种抽出一定的时间学习《电业安8全工作规程》的相关部分,五月份由安监部门命题进行《安规》考试,考试成绩记入职工(安规考试合格证)内,并建档保存。7.2《安规》考试不合格者应下岗待工,集中学习,经补考合格,方可恢复上岗工作。9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安全生产检查管理标准HDQG/1206-11-04-20011.主题内容与使用范围1.1本标准规定了安全生产检查的目的、分类及内容,检查结果的处理原则。1.2本标准适用于本企业各生产部门、管理部门。2.安全生产检查的目的2.1安全生产检查是企业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动员和依靠全体员工,共同搞好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查找生产过程中及生产管理上的不安全因素及隐患,以便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及时整改,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企业正常的生产秩序和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3.安全生产检查分类及内容3.1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3.1.1查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3.1.2查工作票、操作票、交接班制度、巡回检查制度、设备定期试验切换制度执行情况。3.1.3查检修现场的安全措施、安全规程、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的执行情况。3.1.4查生产现场区域或安全设施是否符合安全工作规程,现场安全标志是否齐全,并符合要求。3.2定期的专项安全检查:3.2.1根据电力部、总公司、市电力局近期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及市政府有关安全工作的要求,制订安全检查计划。3.2.2根据本企业前一阶段的安全动态、安全趋势制订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内容。3.2.3春季安全大检查每年四月份以“查安全思想教育、查安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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