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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中歧义性与模糊性的对比分析[摘要]英语的歧义性与模糊性均属英语的自然属性。这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决不能混为一谈。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以及科技的不断发展,模糊语言将会在科学技术领域中发挥其巨大的作用。因此,将二者加以区分,使人们充分认识其本质属性是十分必要的。本文分别从语言的歧义性和模糊性的概念、特征及构成等方面对两者进行了分析,并对两者加以区分,进而谈了二者在语言运用中的积极作用。[关键词]歧义性模糊性英语语言[Abstract]BothvaguenessandambiguityarethebasicnatureofEnglish,whiletheyaretheverydifferentconcepts.Withthedevelopmentofsocietyandtheadvancementoftechnology,vaguenesswillbegreatusefulinthefieldofthescienceandtechnology.So,itisnecessarytodistinguishthembothandenablepeopletounderstandthemclearly.Forthispurpose,thispaperanalysesthembothfromthepointoftheconcepts,charactersandthemake-ups.Finally,thispaperillustratesthepositivemeaningofthesetwoconceptsandtheirapplicationindailylife.[Keywords]vagueness;ambiguityEnglishlanguage长期以来,人们把措辞准确、鲜明看作语言运用成功的标准。其实,这种看法不免有些简单和片面。因为在语言学习和实践过程中,我们常会遇到表意不明确的情况,这种不明确性并不总是不利因素,相反往往是语言运用出色的表现。引起这种不明确性的原因有多方面的,有时是结构上的,有时是语音上的,最为常见的则是来自词的歧义(ambiguity)与模糊性(vagueness)。本文拟分别讨论了词的歧义与模糊性,并将二者加以区分,进而谈了二者在语言运用中的积极作用。一、歧义性歧义(ambiguity)是指一个语言单位或结构具有一种以上意义的现象。这里首先要说明的是,我们平常所指的歧义结构都是孤立的,脱离了一定的语境或上下文。如果给歧义结构补充或设定必要的附加信息(语境、上下文或背景知识),其语义则可以确定。因此,歧义只是相对的。歧义存在于各种自然语言中,通常分为三种:词汇歧义、句法歧义、语义歧义。词汇歧义与词汇的多义性和同音同形异义词有关。例如,在Shecannotbearchildren中,由于多义词bear具有“生育”,“忍受”等意思,因而,如果缺乏上下文这一限制因素,对该句的两种解释:“她不能生孩子”和“她不能容忍孩子”,无论是从逻辑上还是从语义上都是讲得通的可接受的。尽管同音同形异义词bank具有完全不同的意思:“银行”和“河岸”,若无特定的附加信息将Thebankwasthesceneofthecrime解释为“罪案现场在银行”或“河边是案发现场”都是对的。词汇歧义不只限于单个的词,多义词组也可能导致歧义。例如,英语词组takein有“收留”,“欺骗”等意思,如果JohnwastakeninbyTimothy一句无任何理解上的暗示或线索,那么,Timothy可能是个好人,因为“他收留了John”;Timothy也可能是个坏人,因为“他欺骗了John”。与词汇歧义相比,英语中的句法歧义稍微复杂些。它是由于某个语言结构中的句法成分可以有不同的句法组合而造成的。我们来分析Theyneedmoreintelligentadministrators这个句子。如果more与intelligent组合为一体,那么,more是形容词比较级的标志,说明“他们”现有的管理人员素质不高,需要更加明智的管理人员;若more与intelligent无直接关系,而是二者共同修饰后面的名词administrators,那么,该句的意思则是说“他们”现有的明智的管理人员只是量上不够,不一定是质的不足。在JohngaveFredanickelandMaryadime中,由于省略句Maryadime句法划定上的可塑性,我们既可将它看作MarygaveFredadime的简略形式,亦可视之为与Fredanickel并列,作gave的宾语。这样,对句法成分的不同理解,使同一句话具有了不同的含义。同样,TomthoughtEdwinwenttoFranceandRogerdidtoo,可以解释为“Tom认为Edwin去了法国,Roger也认为Edwin去了法国。”或“Tom认为Edwin去了法国,他认为Roger也去了法国。”语义歧义也叫混合歧义,此类情况更加复杂。它可能有词汇因素,也可能有句法因素。语义歧义可能与某个关键词的含义(多义或字面/比喻意义)及其句法成分有关,还可能与某些词之间的逻辑关系(施事/受事关系)有关,就歧义句Thecookbroilssteakrarely而言,歧义是由rarely的词义及其句法功能引起的。它既可以解释为修饰谓语broils的频度副词,意思是“很少”,“不经常”;也可以视为修饰整个句子的程度副词,意为“半生半熟地”。因而,该句有“厨师很少烤牛排”;“厨师把牛排烤得半熟”两种意思。如果说歧义句Hesawtheredlight中的“他”在十字路口,遇到了红灯,则“他看到了红灯”;也可以是其比喻意义“他觉察到危险在逼近”。这句话的歧义虽然部分是词义引起的,但它与前面提到的纯粹的词汇歧义有所不同。单纯的词汇歧义侧重于对某个关键词本身多义性的分析,而这里的语义歧义除了词义因素以外,还有句法因素或词(组)的比喻意义因素。导致Thechickenisreadytoeat一句歧义的因素不是表层的句法和词汇因素,而是深层的逻辑关系:如果主语chicken是施事者,句意为“鸡准备吃食了”;若是受事者,意为“小鸡已经做(炖)好,可以吃了”。二、模糊性模糊(vagueness)亦是语言的一种自然属性。模糊现象在语言中十分普遍。人们认识事物的过程是一个由抽象分析到综合,再到抽象概括的过程,从而形成不同的概念。但是,客观事物形形色色,且相互联系,彼此渗透,从一个事物或现象到另一个事物或现象存在着中间连接状态或朦胧的过渡阶段,彼此之间很难划出一条明确清晰的界线。用来表达这些概念的词语就相应地带有一定的模糊性。这样的概念只能表示一个大致的范围。一般来说,概念概括的范围愈广,程度愈高,其模糊性也就愈高。客观事物的繁复性与人类认识世界的局限性导致了概念的模糊性与词语的模糊性。英国语言学家RuthKempso对语言模糊现象的分类具有代表性。她将模糊分为四类:所指概念模糊;意义不确定;词义不具体;确定某个词项的意义时出现分裂现象。由于第四种情况与本文的说明关系不大,故在此不作讨论。第一类模糊现象可以city与town这两个通俗概念为例,加以说明。如今,人类社会的发展,文明的不断进步,使得人们很难在city与town之间划出一条明确的界线。我们知道,一般情况下,city比town大且重要些。但应该大多少呢?一个town要发展到什么程度才有资格称为city呢?同样,对forest(森林)与wood(树林)的界线又该如何划?一小片forest可称为一大片wood,二者的覆盖范围并无明确规定。因而,有时很难判断一片林子该划为forest还是wood。什么交情的人可称为friend或acquaintance衡量二者的标准带有很大的主观随意性。此外,我们认为,一些表示不定量限定概念的词语也有较大的模糊性。这些词主要为不定量限定词(如some,plentyof,more等)、程度副词(如terribly,considerably)、某些形容词(包括其比较级与最高级)以及一些表示不定数量的词组(如inthepastfewyears)。例如,就Tom’shandwritingisbetterthanJohn’s,butBill’sisthebestofthethree这句话来说,就存在着一个起点问题。如果John的书法较差,那么,Tom的书法要好些,Bill则是瘸子里挑将军了,三个人的书法都相当差;如果John的书法本来就好,那么,John的书法就更胜一筹,Bill的书法则可能是出类拔萃的了。第二类模糊现象相对简单,主要指某个词所指不明,似乎令人难以捉摸。突出的例子首推“所有格结构”。譬如,John’strain这个结构可以指“John上班乘坐的那班火车”,“John所开的那班火车”,“John设计或制造的那辆火车”等等。这样的结构,意义过泛,难以确定,只有借助于其它附加信息才能最大限度地降低其模糊性。第三类模糊现象是指某个词的意义过于笼统,不够具体,缺乏专指性。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neighbor一词。只要是住在某人左右隔壁、楼上楼下、同一层(幢)楼的人,不分男女老少、种族、职业皆可称为“邻居”。英语里的一些亲属词往往使读者弄不明白它们究竟指谁。例如,uncle与aunt可分别笼统地指五种以上的亲属关系;cousin一词更是不问纵向和横向关系,可指八种不同的亲属关系。此外,有些动词所表示的动作也过于笼统。例如,Hehaddonethesittingroom语义就比较模糊。此句可以指:他清扫了起居室;布置了家具;做了一番装修;清扫了犯罪现场;甚至将里边的东西洗劫一空。这就要看他的身份与职业了。当然,在实际语言交往中,没必要如此细究,但将它作为一种语言现象来讨论,仍有其价值。三、歧义性与模糊性的区别在对语言的歧义与模糊性有了以上基本了解的基础上,我们发现二者看似相似,实则大异。主要区别表现为本质和特征上的不同。1.本质不同作为语言的两种特征,词的歧义具有偶然性,是可以被排除的;而词的模糊性是语言的固有属性之一,具有必然性,不可能被完全消除。2.特征不同具有歧义的词与具有模糊性的词在特征上是不同的。2.1歧义有以下几点特征:首先,意义项的数目从共时角度来看是确定的。其次,它的各项意义呈离散状分布,即义项之间有明确的分界线。再次,义项之间是不相容的。例如:Thetableisgood.该句中的table一词有两种义项:一为“桌子”,一为“膳食”;这两个义项之间有明确界限,呈离散分布;义项之间是不相容的,不是“桌子”就是“膳食”,二者必选其一。因此table这个词在该句中具有歧义。2.2模糊词有以下几点特征首先,词的义项没有确定的数目。其次,各种意义呈连续状分布,其间无明确的界限。再次,意义之间是前后左右摆动的,具有一定弹性。例如:好大一只老鼠!“大”一词的理解有多少种就很难确定;各种理解之间没有完全可以界定的范围,呈连续分布;多种理解之间具有摆动性,可以随着不同习惯和描述对象发生改变,再大的老鼠恐怕也没一头小猪那么“大”。因此,“大”这个词具有模糊性。四、歧义与模糊的积极意义及其运用上面我们讨论的是歧义与模糊的特性及其部分负面作用。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歧义与模糊在实际运用中也有其积极的一面。比如,歧义在新闻报道(尤其在标题)中,也有积极的运用。有时,记者或编辑为了使新闻报道吸引读者,故意使用含有歧义的标题,以引起读者的兴趣。例如,在标题$19,000PaidtoAttackVictims中,attack的词性不明引起了歧义。如果它是个名词,该句的意思是:一万九千美元支付给遭受袭击的受害者;如果attack是个动词,意思迥然不同:一万九千美元用来雇人袭击受害者。读者看到这个标题,可能按捺不住好奇心或对此报道表示关注,会去探个究竟。模糊性也有其存在的客观性与必要性。在交际中一味地追求精确的语义,就可能带来一些不利的后果。适度地使用一些模糊词语,不至于把话说得太绝,可使说话人避免陷入被动、尴尬的境地。在外交辞令或有关外交关系的报道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诸如“在适当的时
本文标题:英语中歧义性与模糊性的对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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