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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藏族文明发展史一、关于青藏高原隆起的传说二、旧石器文化23三、细石器文化456新石器文化西藏高原新石器时代文化时间:2011-01-1402:53:17来源:作者:随着西藏考古工作的深入开展,有关新石器时代的材料日益丰富,我们也对其的空间分布状况、文化特征等方面有了初步认识。西藏新石器文化遗存全区内分布相当广泛,迄今为7止已发现近150处,其中具有明确地层关系和可靠年代界限的遗址较少,主要是石器采集地点,尤其以细石器采集地点为主。目前经科学考古发掘的遗址有卡若、小恩达、曲贡、昌果沟、邦嘎、加日塘6处,这些遗址的年代均为新石器时代晚期。它们的发现与发掘对于全面认识西藏新石器时代的文化面貌提供了重要的线索,但由于资料有限,难以形成系统的综合研究,在判断西藏新石器文化的起始年代、文化分期及文化谱系等诸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困难。本文根据现有的考古发掘资料拟就西藏新石器时代遗址的文化类型、经济形态、文化特点等问题,发表一些粗浅看法。一、西藏新石器时代文化类型关于西藏新石器时代文化的类型,李永宪先生曾根据文化面貌、分布区域及年代特征等的不同将其大致划分为4种文化类型,即藏西北文化类型、卡若文化类型、曲贡文化类型及林芝文化类型。[1]其中对藏西北文化类型和林芝文化类型的研究,限于更多实证材料的缺失,对其分析和认识尚欠深入,很难作出实质性的结论。在西藏发掘的新石器时代晚期遗址中已明显反映出不同的文化内涵,本文认为能构成考古学文化的有三种文化类型,即卡若文化类型、曲贡文化类型和加日塘文化类型,其他文化类型还需要发掘更多的资料加以佐证。(一)卡若文化类型这是以昌都卡若遗址[2]为代表分布在西藏东部高山峡谷地区的一支新石器时代晚期文化,同类遗址还有昌都小恩达。[3]根据遗址地层关系和遗存特征,卡若文化有早、晚二期之分。卡若文化类型的主要特征是:在石制生产工具方面,打制石器、细石器和磨制石器三者并存,以打制石器为大宗,细石器次之,磨制石器较少。打制石器多为石片石器,一般采用锤击法进行二次加工,亦有少量使用交互打击法和相邻两边或相对两边的错向加工,少数石器运用了“预加工”技法。石器种类有铲、斧、锄、切割器、刮削器、砍斫器、敲砸器、尖状器、钻、矛、镞、石砧等,大部分工具都修整出便于手握的柄部。细石器主要是以间接打击法产生的,包括具有典型特征的船底形石核、楔形石核、锥形石核、柱形石核和与之相对应的由压剥法产生的细小石片或石叶,以及经第二步加工而成的镞、尖状器、刮削器等。磨8制石器制作精细,使用了刻、琢、切锯等多种技术,大多数为通体磨光,也有局部边缘磨光者,其中以长条形的锛、斧、凿,以及凹背直刃的鸟翼形石刀、刃开在弓背部的半月形石刀为最有代表性。陶器均是夹砂陶,器类简单,由罐、盆、碗构成器形组合,以小口平底鼓腹且耳不发达为其主要特征,不见圜底器和三足器。陶系丰富,以灰陶和红陶为主,黄陶、黑陶次之,兼有少量彩陶。陶器均为手制,多采用泥条盘筑法制成,小器则直接用手捏成型,器表打磨不光滑且较粗糙,火候不高。陶器器表装饰纹饰繁缛,装饰手法以刻划为主,其次为抹刷、剔刺、附加堆、压印及彩绘,纹样多见绳纹、篮纹、平行线纹、菱形纹、三角形纹、连弧纹、叶纹、贝纹、方格纹等。骨器取料广泛,多以动物肢骨制成,肩胛骨磨制的制陶工具也占一定比例,大部分切割器是将肋骨两侧缘磨制锋利而直接使用。器形主要有锥、针、刀、刀梗等,制作精美,反映出较高的工艺水平。牙器全为獐牙制成,尖部加磨。装饰品有骨、石、贝质的璜、环、珠、镯、项饰、牌饰、垂饰等。房屋平面形状有圆形、方形和长方形之别,[4]早期房屋的墙体均为草拌泥,晚期墙体以石砌筑;建筑形式主要有圜底式、半地穴式和地面筑造3种类型,晚期可能已出现了两层楼房建筑。这些都充分体现了卡若先民的居住形式已逐步多样化,反映了他们较高的建筑技术发展水平。卡若遗址和小恩达遗址虽属同一种考古学文化,但两者的文化面貌仍存在一些差异,在生产工具、生活用具方面体现出各自的特色,主要表现在卡若遗址出土的细石器中有大量的细石叶,而小恩达遗址中未发现细石叶;卡若陶器全为平底器,小恩达陶器不仅有平底器,还有圈足器,另外,还出现了陶质细密的磨光黑皮陶。2处遗址的年代也不一样,卡若遗址大致为距今4300~5300年,[5]小恩达遗址距今约为4000年。由此可见,它们在时间上可能先后承接,反映了同一文化在不同发展阶段表现出的文化特征。(二)曲贡文化类型这种文化类型的遗址主要分布于雅鲁藏布江中游及其支流的西藏中部与南部地区,以拉萨曲贡遗址为代表,[6]其年代大致为距今3500~4000年,同类遗址还包括拉萨的达龙查[7]、嘎仲,[8]山南的昌果沟[9]、邦嘎[10]等遗址。这支新石器文化的生产工具以石器数量最多,骨器较少,还发现了青铜器。石器中大量使用的是打制石器,细石器次之,磨制石器很少。打制石器以石片石器为主,广泛采取了“预加工”技法,打制技术成熟,工艺简练。打片方法主要为锤击法,一般采用单向打击法进行二次加工,偶见双向打击法修理。器形种类较多,有敲砸器、砍砸器、砍斫器、斧、凿形器、切割器、刮削器、刻刀、雕刻器、尖状器、尖琢器、镞、矛、砧等,以砍砸器、凿形器、切割器、斜刃刻刀、尖琢器、石坠等最具特色。打制石器的涂红现象非常普遍,所涂的红颜色,经化验证实为赤铁矿。细石器只见不典型石核和石叶,没有发现第二步加工的工具。磨制石器在数量和类型上都不算太多,但其制作工艺表现出很高的水平,大都要经过打琢成型和磨光等几道工序,并且其中的玉器还采用了抛光技术。器类以磨盘、磨棒、研色盘、研色棒为主,其他还有梳形器、刀、齿镰、锛、镞、穿孔石球等。9骨器主要取料于动物骨骼中的肢骨,个别器物取料于动物的肩胛骨,锋刃多数磨制很精,主要器形有锥、针、梳形器、匕、镞等,其中曲贡遗址出土的一件针尖穿鼻(孔)的骨针很有特点。在遗址的早期文化中,青铜器仅见扁叶形箭镞一枚,器形规整,刃缘锋利。经检测为标准的锡青铜组织,成型采用的是铸造方法,而不是锻造。这说明当时已有了相当发达的冶金,并标识着曲贡文化已跨入青铜时代的门槛。在遗址的晚期文化中,发现一枚铁柄铜镜,经研究属于“西方带柄镜系统”,[11]它可能来源于南亚次大陆,[12]或者可能来自中亚,其年代大致推断为公元前8世纪。[13]说明早在距今近3000年时期,西藏中部地区已经与中亚或南亚次大陆存在着相互的交流。根据目前的发现,曲贡文化的陶器代表了西藏新石器时代陶器制作的最高水平,已熟练掌握慢轮修整技术。陶器种类较多,以罐为主,另有碗、豆、盂、杯、钵、盘等,都为圜底器和圈足器,不见平底器,陶器器耳较发达。陶质有夹砂和泥质两种,其火候较高,陶胎致密、坚实。陶色以黑色和黑褐色为主,红色和红褐色较少。陶器器表多经磨光,尤以磨光黑陶最为精美。陶器的装饰手法采用了磨光、磨花、剔刺、刻划等工艺,不见拍印纹饰和彩陶。装饰纹样简练明快、朴实大方,多在腹部或肩部构成一条不太宽的纹样带,常见重菱纹、菱格纹、三角折线纹、戳点纹、圆圈纹、网纹、附加堆纹、涡纹、平行线纹、三角形镂孔和乳钉纹等。房屋遗迹只在邦嘎遗址中发现了一座方形半地穴式房屋,沿着坑壁的四周由石块砌成墙壁。[14](三)加日塘文化类型这是以加日塘遗址为代表分布于拉萨河谷地区与藏北高原区过渡地带的一种文化类型,目前还未发现其他同类遗址,参考有关C14测年数据,该遗址的年代距今约2900~3200年。加日塘遗址是2003年青藏铁路西藏段考古调查时首次发现,并于2003~2004年间对遗址进行了3次发掘,共揭露面积2902平方米,采集和出土近2800件遗物。其中石制品占绝大多数,陶片及其他遗物较少;发现并清理火塘遗迹、灰坑遗迹各1处。加日塘遗址石制品绝大多数属细石器,另有少量打制和磨制的石器。细石器石材多为硅质岩,还有少量的燧石、玛瑙、水晶。细石核按其形可分为圆锥形、半锥形、柱形、船底形、楔形、片状等,细石核上剥离痕迹清晰有序,形制规整,表现出技术传统的精良成熟;细石叶形态稳定,个体小巧,最小的仅有6毫米长、2毫米宽,两侧缘薄锐,有明显的使用痕迹;生产工具绝大多数是以小石片或石叶为毛坯打制修理而成,器类有边刃刮削器、端刃刮削器、锯齿器、缺口器、尖状器等。磨制石器的种类、数量很少,只见穿孔石球、凹窝石球、石磨盘、圆形磨石四类,共计10件。陶器均为夹砂陶,不见完整器,可辨器形主要为罐。陶系丰富,以灰陶为主,另有褐陶、灰褐陶、红陶,均手制而成。陶器纹饰较为丰富,一件陶器常有多种纹样的组合,且装饰部位亦相对固定,其口沿至肩部往往施细绳纹、各式刻划纹、戳印纹、附加堆纹等组合的装饰纹样,肩部以下全为素面;另有少数索面陶片外施一层磨光黑皮或红色陶衣。纹饰的制作方法有刻划、压印、戳印和堆塑四种,常见纹样为斜划纹、竖划纹、人字纹、方格纹、弦纹、绳纹、齿槽纹、戳点纹、指甲状纹、乳钉纹等。10加日塘遗址折射出的文化内涵既不同于代表藏东三江流域的卡若文化类型,也有异于代表西藏腹心河谷地区的曲贡文化类型,具有明显的地域特色,似应代表西藏新石器时代晚期的一支新的文化类型,即游牧部落的季节性遗址。二、西藏新石器时代文化类型的经济形态任何一种史前文化都反映了一定的经济形态,而一定的经济形态成为构成特定史前文化的重要决定性因素。分布于西藏高原不同地区的三支新石器时代文化同样存在与之相适应的经济形态,从发掘出土的大量遗物,我们可以了解到创造这些文化的人们经济生活的大致状况。(一)卡若文化类型经济形态卡若文化类型出土的工具中有大量与锄耕农业活动有关的石制工具,如打制的铲状器、锄状器、石斧、切割器、犁形器等;磨制的石刀、研磨器、斧、锛等,无可置疑地证明了这是一种以经营农业型生产为主的社会经济形态。同时卡若原始居民已能建造形式多样的房屋建筑,在此定居生活了上千年,并逐渐将捕获的野猪驯化成家猪开始饲养,生活的稳定、人口的增长和家猪饲养业的出现都促进了农业经济的发展。卡若遗址中发现了大量碳化谷物,[15]以及一些保存很好、未经碳化的植物种壳,经专家鉴定为粟。[16]这一粮食作物在中国新石器时代以黄河流域为中心的北方旱作文化中有着广泛的分布,栗的出土表明它也是卡若先民主要的粮食作物。但是由于遗址所处位置为东北—西南走向的狭长山谷临江的平缓坡地上,地域狭小,用来种植粮食的土地极其有限。另外虽说粟的耐逆性很强、成活率高,然而其产量低,因而农业资源不可能成为卡若人唯一的食物来源。由此可知,卡若文化中绝对不会只有农业一种经济种类,还存在居于辅助地位的其他经济门类。卡若文化中出土的镞、矛等狩猎工具和大量的动物骨骼,不仅说明狩猎活动是当时人类经济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还反映了当时生态环境中动物资源十分丰富。动物被猎获的品种有狐、麝、狍子、鹿、藏羱羊、青羊、兔、藏羚等数十种之多,因而遗址中骨料和骨块的出土量甚丰,2002年的发掘中,其总数远远高出其他遗物数量。这种情况表明遗址附近栖息着大量不同种类的动物,它们既为卡若文化居民提供了充足的食物,也使骨(角)器的制作有了稳定的材料来源。卡若文化的一些陶器上饰有形似植物叶片的“贝纹”、“叶纹”和“涡纹”,这些具象的图案与当时人们从事采集活动有关,在长期的采集生涯中,他们熟悉了一些植物的外观特征,并对这些丰富了人们可食用生活资源的植物有种特殊的情感,于是就用写实的手法将其饰于陶器表面,既满足了自己感情上的需要,又起到了美化陶器的作用。此外骨针、骨锥、陶纺轮等纺织工具的出现,以及在一件罐底部的织物印痕来看,当时已存在原始纺织业。通过以上分析表明卡若文化的经济形态是以农业经济为主,兼营狩猎和饲养业,采集经济比重最小,同时还从事石器、骨(角)器和陶器制作,以及纺织等生产活动。(二)曲贡文化类型的经济形态11曲贡文化类型的经济形态同样存在多种经济成分,不过农业经济所占比重较大。主要表现在曲贡文化不仅有与农作物的耕种、收割等生产活动密切相关的斧、锛、刀、镰一类耡耕农具,并有大量加工谷物的石磨盘、磨棒等生产工具,如邦嘎遗址出土的石器种类就以磨盘与研磨器为大宗。这些磨具大多磨槽深凹,显然经过长时间的使用,足以说明曲贡文化类型的农业生产规模较大,经
本文标题:文明发展史的资料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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