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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吉水县城乡建设开展发展提升年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市建设活动实施方案为巩固机关效能年和创业服务年活动成果,促进全县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顺利实施,加快推进吉水县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市建设,确保城镇建设各项目标圆满完成,按照吉办发[2011]3号《关于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二届十四次全会、市委二届十三次全会和县委十一届十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以“全面发展、跨越提升”为主题,以推进吉水县新型城镇化和城市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提升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不断创优发展环境,全面提升发展质量,为吉水县新型城镇化建设事业科学发展、进位赶超、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二、活动主体开展发展提升年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市建设活动主体:规划建设局、发改委、国土局、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三、工作重点2(一)围绕推进城乡规划和建设提升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加大城乡规划管理力度。重点编制城区控制性详规,提升城市设计,认真执行城市规划委员会和专家咨询会议制度,健全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完善城市规划展览馆,加大规划宣传和公示力度,进一步加大规划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活动。制定城乡建设管理体制机制。从转变工作方式,优化审批机制,减少办理环节,缩短办事时间出发,建立项目规划审批制度,形成有利于新型城镇化和城市建设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公示办证程序、办证时间,指定专职办事人员,明确受理窗口,制定审批、发放、管理机制,制定城乡规划效能监察机制,制定行政检查、行政纠正和行政责任追究机制,从制度建设上规范人员、规范办证程序、规范办证效率。加强《江西省城乡规划实施条例》、《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江西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严格审批职责,按“谁发放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规范“一书三证”的审批、发放、管理。加强村镇建设技术支持和指导服务。成立村镇建设技术服务组,由城乡建设牵头,从规划、市政、园林、质监、设计、监理等职能科室抽调人员组成技术服务组,为村镇建设提供服务。协助乡镇成立村镇建设管理机构,组织村镇建设助理员进行业务培训。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指导、促进、监督、验收工作。3强化村镇建设调度指导和督查考核。出台2011年小城镇建设和示范镇建设考核实施方案,明确乡镇小城镇建设内容,工作目标,工作时间,工作责任,将小城镇建设纳入对乡镇政府年度考核任务,实行激励制、奖励制和问责制相结合,提升小城镇建设速度和推进力度。(二)围绕推进用地管理提升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加快完成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结合我县城镇体系规划和村庄布点规划,优选安排和做好新型城镇化和城市建设中有重点项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优先安排新型城镇化和城市建设发展用地。优先安排市级示范镇、吉泰走廊重点镇建设发展用地,充分发挥示范镇重点镇的集聚效应。从2011年开始,全县新增小城镇建设用地(含小城镇建设、农民建房等用地)占当年市下达全县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逐步提高到15%。对市级示范镇,每年安排50亩以上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专项用于小城镇建设。积极推进村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积极探索以宅基地换房的新型建设模式,积极探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制度,依法依规盘活城镇存量土地,依法有序推进村镇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工作。简化用地审批程序,做好项目用地报批前期工作,加强与省、市用地审批的协调衔接,加快完成用地报批,确保城镇建设项目用地指标满足发展需求。4(三)围绕推进项目立项争资提升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在对新型城镇化发展现状、村镇资源、城镇环境等进行系统研究分析的基础上,切实落实城镇建设项目发展的优惠政策,确保项目在税收优惠、规费减免、财政支持、价格扶持、规范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更为宽松、更为优惠。建立重点项目库,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服务业项目、产业项目引导资金向新型城镇化和城市建设项目倾斜。对引进符合本地产业发展规划的项目,在用地、融资、规费、审批、服务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通过资产划转、专项资金注入、土地收储等方式,壮大我县项目融资平台实力,将建设项目进行打捆包装,集中推介,向金融机构申请银团贷款。融资贷款重点投向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基础设施、公益事业项目;在税收、规费减免方面,对重点扶持小城镇建设项目减免或减半收取相关建设规费,对城投公司或新建融资平台机构执行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拓展各类资金准入领域,按照平等准入、公平待遇的原则,建设项目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都对各类资本开放。积极支持各类资本以独资、合作、联营、参股、特许经营、BOT、BT等方式,参与新型城镇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投资,制定投资主体投资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各项优惠政策,在争取上级资金上倾斜。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情况,指导、配合建设单位开展项目建5设前期工作,在申报中央预算内补助投资、省基建投资以及其他专项补助资金予以优先,并加大争取力度,确保上级资金重点扶持示范镇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县重点项目指挥部办公室作用,定期组织召开项目建设调度会,掌握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措施,及时向指挥部领导汇报,及时传达重点项目有关会议精神,督促各重点项目加快建设进度,推动重点项目顺利实施。(四)围绕推进项目环境评估提升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制定项目环境评估审批制度,明确专职人员办理,缩短办理环境评估审批时间。坚持执行国家环境影响有关强制性内容,促进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指导、协助建设单位开展项目环境评估、项目可研工作的开展。在对项目审批时重点加强对水环境、大气环境及生态的保护,加强对固体废物污染的防治。实行严格的饮用水源保护制度,强化水污染防治,推进深化主要水污染物减排,推进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建立示范工程,开展乡镇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积极推动面源污染防治。建立较为完善的环境噪声管理体系,加强噪声防治工作机制建设,建立多部门联防联控防治机制,加强社会生活、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噪声的监管,积极开展乡村噪声防治工作,妥善解决噪声扰民问题。强化示范乡镇的绿化程度,整6体提升地区的生态承载能力。乡镇生活垃圾实行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置,提高乡镇生活垃圾的收集率,强化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管理,落实渗透液处理要求,推行生活垃圾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置试点。(五)围绕推进项目建设提升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乡镇政府负责乡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规编制,负责本区域内项目建设的拟定、初审等村镇规划管理工作。建立乡镇村镇建设管理机构,配备村镇建设助理员,代表乡镇政府具体实施项目的前期审批、监督管理工作。乡镇同时成立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市建设领导小组,以乡镇政府为主体,从国土所、财政所等职能站所抽调人员组建办公室,开展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乡镇政府研究提出本级乡镇年度实施的重点项目,制定项目实施计划,抓好项目实施进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村镇建设管理机构切实履行管理职责,根据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农民建房初审工作,经乡镇政府审查同意后上报县规划建设局、国土局等职能部门审批发证。四、工作步骤整个活动分为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整改提高、总结考评四个阶段。(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3月1日—3月28)由规划建设局牵头,会同国土局、发改委、环保局和乡镇政7府制定城乡建设开展发展提升年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市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各单位就各自职能提出具体的实施措施。各单位召开开展发展提升年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市建设工作动员大会,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由各单位上报至县效能办。(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3月29日—10月31日)开展发展提升年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市建设提升效能和服务水平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责任单位,根据各自职责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履行职能部门职责,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优势,为项目建设提供绿色通道,提供指导服务。各责任单位紧密结合实际,创新活动载体,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发展提升年活动出成效,出亮点。(三)总结提高阶段(2011年11月1日—11月30日)各责任单位要参照省、市相关责任单位制定的绩效考核工作方案,以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市建设工作为主要内容,按照管理权限,制定科学的、量化的、便于操作的绩效考核工作方案,严格绩效考评,考评结果由各责任单位上报县效能办。对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提高,制定整改提高具体措施,落实责任制度,责任人,明确整改要求和应达到的成效,显著提高发展提升年活动中责任单位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四)总结考评(2011年12月1日—12月31日)8各责任单位在整改提高的基础上,创建长效的、科学的发提升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机制,真正将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落到实处。2011年12月上旬完成发展提升年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市建设活动自查工作,将自查报告上报县效能办,12月底配合做好县级总结考评工作。五、工作要求发展提升年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市建设活动涉及任务重,要求高,各责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广泛宣传,强化督查,务求实效。(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责任单位是发展提升年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市建设活动的责任主体,单位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把发展提升年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市建设活动作为服务主攻项目、决战两区,实现全县经济社会进位赶超、跨越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做到人人有目标、层层有责任。各乡镇要真正做到思想到位、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切实把发展提升年活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责任单位要注重宣传工作,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在报刊、电视台、网站等新闻媒体就各自职能开辟活动专栏,及时宣传活动进展情况、经验做法和所取得的9成效以及先进典型等,进行全方位立体式跟踪报道,形成强大声势,营造浓厚氛围。(三)强化督查,务求实施。各责任单位要完善效能监察方式,充分运用日常督查、明察暗访、受理效能投诉、发展环境监测等多种手段,及时发现并解决发展提升年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市建设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规划建设局要充分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及时研究、解决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综合指导,确保活动顺利推进。吉水县规划建设局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日
本文标题:吉水县开展发展提升年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市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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