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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农协发展的新动向[2005-09-19]·作者:·来源:新华社据新华社信息北京9月16日电由于以单个农业生产者为经营单位会受到规模小的限制,使得其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薄弱,同时,生活、生产资料的购买方面因数量小,也难以取得有效的经济活动效果。因此,通过建立合作组织,形成合理的活动单位,由此提高农业经营者的经济效果。从世界各国农业合作组织来看,英国在1844年就有了合作组织,并被称为合作组织之母;德国是从1862年开始以“一人为万人、万人为一人”的原则建立了农村信用合作组织;法国农业合作组织的建立始于1880年左右,其事业内容包括土地改良、技术改良、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销售、信用事业等。此外,在丹麦和美国等国家,也从很早时期发展起农业合作组织。各国因其资本主义和商品经济发展的差异,合作组织的存在和发展也产生各自的特色。日本农业协同组合的发展历史是组织体制改革的历史,本文将侧重于日本农业协同组合的组织体制改革和农业协同组合所举办的事业进行研究探讨。随着农协的改革发展,农协的地方特色越来越显现出来,因此本文结合对日本鸟取县的实地调查进行了分析研究。一、日本农协的基本情况日本农业协同组合(简称为农协),是依据《农业协同组合法》组织建立、目的是通过农家及农业法人的合作来提高农业生产力和农业经营者的经济地位。农家是以组合员身份加入农协,在日本,基本上所有的农家是组合员,2002年3月末,农协组合员总数为910万人(其中包括团体)。组合员中,又分正组合员和准组合员。要成为正组合员,必须是从事农业的农民及经营农业的法人;而准组合员所应具备的资格是:在农协所管辖地区内居住的个人及接受农协服务的人。基层农协按出资情况可分为出资农协和非出资农协,按经营内容可分为综合农协和专业农协。出资农协是运用组合员在加入农协时的出资来举办各种事业。非出资农协是农家在加入农协时不需要出资,此类农协是通过吸收组合员的存款及定期积金来举办信用事业和保险救灾事业。综合农协是指面向所在地区内的所有的农家对农业生产指导、农产品销售、农业生产资料购买以及信用和保险救灾等事业进行综合性经营。在日本,几乎所有的地区都设有综合农协。随着农协的大量合并,到2004年1月1日为止,综合农协数为909个;专业农协是指由从事园艺和畜牧等某一专业的农家联合组建的农协,到2003年3月末,专业农协数为2913个。农家加入并成为组合员的是基层农协,由基层农协作为会员,组建都道府县农协联合会,再往上是全国农协联合会。由此形成了农业协同组合三层次系统,过去这种农协系统的组织构造在全国各都道府县基本相同,但是随着农协的组织体制的改革,各都道府县在组织结构上产生了许多差异。从鸟取县的角度来看,可以将农协分为三个层次,分别是地区层次、鸟取县层次和全国层次。关于地域层次,在鸟取县从地理上可分为东部地区、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与这种地域划分相对应,鸟取INABA农协所管辖的是东部地区,鸟取中央农协所管辖的是中部地区,鸟取西部农协所管辖的是西部地区(东伯町农协管辖范围是鸟取县东伯町)。在地域层次的上一层次、即鸟取县层次,只设有鸟取县信用农协联合会和鸟取县农协中央会。但其对应的上一层次,即全国层次,则有农林中央金库、全国农协中央会、全国农协联合会、全国互助农协联合会。在组织结构上与过去相比发生了较大变化,过去中央一级所设机构,在县一级会有相应的机构设立。而这一切,是农协改革的结果。二、农协的发展和组织变迁在日本,当前一提到农协,人们极易联想到组织合并。其实日本农协的合并从很早就开始了。农业协同组合最早是以1900年制定的产业组合法为依据,从农业问题逐渐显现出来的1900年代后期开始,以农村地区为中心开始普及起来的,那时被叫做产业组合。随着明治中期(1890年左右)地方制度的确立,由市(盯村)的合并使市(町村)总数从7万减少到1万4千。但是最初的产业组合大多数是以合并以前的旧市(町村)作为地域单位发起的。到大正末期(1924年),大约在80%的市(町村)里设立了产业组合,有大约50%的农家加入了产业组合。后来,提出了一个(町村)设立一个产业组合的方针。与此同时,从1910年左右开始,联合会也开始普及起来。在销售和购买等事业方面成立了联合会,并由市(町村)一级向县一级统合起来,同时在购买和信用部门设立了全国性的组织机构。因此,在事业组织上,建立了全国—县—市(町村)的三层次系统。依据1943年的《农业团体法》,所有市(叮村)的产业组合和农会进行了统合,成立了农业会,1945年农业会的数量与市(町村)的数量极为接近,形成了一个市(町村)有一个组织的体制。依据1947年制定的《农业协同组合法》,解散了农业会的同时,开始设立了农业协同组合。其行政指导方针是:农协的规模要由农民自主性地决定;综合农协在原则上应以叮(村)为区域,但是决不局限于行政区域的范围。1952年召开的第一次全国农协大会上,确立了综合农协要以盯村区域范围的方针。按照1953年的町村合并促进法,对町村进行了合并,农协也随之进行了合并。在1961年制定了《农协合并促进法》,该法规定对农协合并中必要的费用给予补助,并对农协的规模基准进行了规定,即正组合员1000户以上,职员在20人以上。在该法的推动之下,农协合并飞速发展,规模的扩大进入了一个飞跃性阶段;1960年的综合农协数为11586个,1965年降到7320个(农林水产省农协课资料)。20世纪70年代以后到现在,仍然继续不断地对农协进行合并。总的趋势是,60年代是对达不到町村区域的农协进行了合并,70年代是向广范围农协合并进行转换,90年代是广范围农协合并的正式开展时期。从日本农协合并的历史过程,可以将日本农业协同组合的发展过程从组织体制上划分为以下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00—1940年前期)是产业组合的创设、普及以及进行再编和三层次系统的形成阶段。在产业组合时代,其普及是以基层农协或者系统性组织扩大展开的,最初基层组合和联合会的规模是多样的,后来在所有市町村)中设置了产业组合,并且所有农家加入到组合中。产业组合的全国——县——基层三层次系统与全国、县、市(町村)行政区域完全重合。第二阶段(1940年后期—1980年)是农协的创立、再建以及推进农协进行合并的阶段。从农协的角度看,农民的加入已处于饱和状态。为了扩大农协组织规模,主要有两个途径:①通过吸收组合员农家户主以外的成员加入;②通过农协的合并。在这一阶段,农协的合并使得农协超越了行政区域范围,即失去了产业组合时代形成的系统三层次系统的整合性。第三阶段(1990年—现在)是农协系统两层次系统的形成阶段,即县级联合会和全国联合会的合并。从部分县的发展趋势看,有一县一农协的趋势,农协的组合员规模将不断扩大。从上述农协的发展历史中可以看出,农协从它诞生以来,在组织体制上不断进行改革,其中,最大特征是农协的合并,特别是近年来出现了跨地域的合并。农协合并的结果,是基层农协及农协联合会数量的减少及农协组合员总数和职员数的减少,但是农协的规模则不断扩大。根据《日本农业年鉴2000》的数据,将1960年以来,农协的合并所带来的全国农协总数及综合农协数的变化情况作成图2,可见从1960年到1998年,农协总数(包括综合农协和专业农协)从28896个减少到5141个,其中综合农协数从12050个减少到1812个,专业农协(包括出资组合和非出资组合)从16846个减少到3329个。此外,农协联合会(包括出资联合会和非出资联合会)的数量从1216个减少到438个。鸟取县的农协各年度综合农协数阶情况是:1970年为66个,1980年为49个,1990—1994年为41个,1995年减少到26个,1996年为14个,1997年为13个,1998年为5个,2004年为4个。日本农协合并的主要原因,可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特别是进入1980年以后):①日本农业及农村所处环境的不断变化。日本农业在与WTO体制接之后,日本农产品市场的开放相应地使得国内地区之间、主产区之间,甚至农协之间、个别经营者之间,都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迎来了开展全面竞争性经济活动的时代。零散小规模农协在经营上表现出来的不稳定性等弊端日益显现出来。②农村人口和务农劳动者的减少。农业经营者的老龄化和农业后继乏人,还有农家收入的减少、农业的兼业化和农畜产品价格的低落等,均带来了农家农业生产积极性的低落,出现了弃农现象以及农业生产水平的全面性下降。为了适应农业发展新形势,有必要对农协进行改革。③对农协自身来说,销售业务的停滞不前和金融自由化的扩大带来的信用业务的收益低下,还有农协收支恶化导致的农协整体收益的显著下降。因此,种种因素使得农协有必要不断强化经营素质,从组织上进行改革。同时,通过农协合并,扩大农协的组织规模,从而使各种设施和事业得到重组并达到合理化,事业规模的扩大还可确保农协获得优秀人才,有利于培养新的人才,另外还可以促进管理体制的改善。也就是说,通过农协合并,使得农协的组合员所期待的那种事业体制得到强化,也使得合作运动固有的那种组织得到整合。三、农协的事业农协自其成立以来,在日本农业生产和农家生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农协为了提高组合员的农业经营及生活水平而举办的各种事业和活动中。本研究以鸟取中央农协东乡梨选果场为例,对日本农协所举办的事业进行了典型调查分析。鸟取中央农协东乡梨选果场位于鸟取县东乡町全是鸟取中央农协投资建立的一个共同利用设施。从1974年设立选果场之后就开始运用先进的手段对水果糖度进行测定。这种对糖度的测定体制,促进了鸟取县梨品质的改进和提高。从1997年开始,对选果场设施进行了比较大的增设和改造,并购买了新设备。施工总事业费为21.01亿元,得到国家补助金9.65亿日元。改造之后的选果场日选果能力为23000箱(每箱10kg),占地2248m2,是目前日本较大的选果场。拥有自动选果机、并配有对梨的糖度、成熟度、颜色、形状等进行自动测定的传感器装置两套,形成了通过计算机系统对梨的品质进行监测的管理体制。此外,选果场有自动装箱装置42台,还有将梨进行分等级的储备池124个。从1953年到1998年的46年中,鸟取县的梨生产量始终处于全日本第一位,近年来,虽然出现了从事农业的人口高龄化等经营不利因素,但是鸟取县的梨生产量仍处于全国前3位。日本有名的梨品种——二十世纪梨,30多年来的生产量位于全国第一,占到全日本生产量的50%。从全国市(町村)一级梨的生产量看,所调查的东乡町2001年的梨生产量在全国市(町村)中位居第4位。东乡町有梨生产农家500户,所生产的梨占鸟取县总生产量的18.3%。在市场经济发达和人们消费水平不断提高的当今世界,农产品销售中越来越需要重视产品质量、外观和包装等因素。因此,进行严格的选果和包装极为必要,但是,若让一家一户分散的生产农家进行单独选果作业,则会受到资金、设备、人员和信息等诸多限制。鸟取中央农协东乡梨选果场的建立,正是为了减少梨生产者个人在选果、包装作业的劳动量,同时也是为了正确把握梨的糖度、形状、颜色和成熟度,达到选果的标准化,提高来自消费者的信赖度,从而提高梨的市场竞争能力和确保梨的出售价格,进而促进梨的生产发展。每到收获季节,东乡町的梨生产农家将其所收获的梨集中到鸟取中央农协东乡梨选果场,然后,在选果场经过一系列选果作业。选果作业的程序是,首先将梨一个个地放到盘子状的容器上,由于该容器上装有自动识别码,因此,在梨被装入包装箱之前,在自动传送带上由自动识别码来进行管理。通过光传感装置及重量传感装置对糖度和成熟度等进行检查,之后按品质和规格等自动地流向对应的箱子里,进行自动装箱。最后将梨分等级进行装箱之后,由选果场发往日本全国各地或者进行出口。对那些上等梨,可以保证较高的销售价格。这样,既可保证梨的销路,也可提高梨生产农家的收益。2003年,东乡选果场的总选果量为38万箱(每箱10kg,下同),2004年为36.3万箱。梨的等级按级别高低分为:秀、优、良、可四个等级,此外是等外品。2003年的等外品比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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