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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张慧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唐琤琤研究员电话:010-62079505邮箱:cc.tang@rioh.cn目录134一、修订概要二、主要修订内容目录134一、修订概要目录134二、主要修订内容主要修订内容《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调整了各章节编排顺序,强化了以道路使用者为本、预防为主的设计原则,鼓励优先设置主动引导设施;新增了“缓冲设施”;防落网范围扩大到防落物网和防落石网两类;新增了“避险车道”和“其他交通安全设施”两章。主要修订内容《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除与设计规范相同的调整外,增加的内容包括附录部分的下列内容:隧道出入口路段交通安全设施综合设置示例;一(C)级、七(HB)级波形梁护栏一(C)级、二(B)级混凝土护栏一般构造示例;调整了适应于B05-01标准的三(A)级波形梁护栏结构图;各等级柔性和半刚性护栏构件形状、尺寸及支撑条件的变更方法;桥梁护栏试件设计方法。主要修订内容《公路护栏安全性能评价标准》(JTGB05-01-2013)已由交通运输部2013年10月31日发布,2013年12月1日施行。新增护栏防护等级的确定(1)主要修订内容(2)护栏基本防护等级的确定提出满足防护85%正常行驶的车辆的基本防护能量,并根据车型构成,提出大型车辆比例较大路段防护等级提升的原则。路段所需基本防护等级计算模型主要修订内容(3)隧道端墙式洞口安全措施的改进主要修订内容(4)关于桥梁护栏的设计桥梁护栏试件的设计应用了屈服线理论。假定桥面板的失效模式发生在护栏范围内,并不延伸到桥面板。主要修订内容(5)关于波形梁护栏的结构和变更方法护栏一般构造图中提出了土基坡顶宽度、边坡坡度、立柱的埋入深度和地基材料等支撑条件。现场条件与上述参数不同时,应检查所在位置的设置条件和基础状况,对承载能力小的基础进行改善。主要修订内容(6)关于避险车道的设计并根据研究成果对避险车道的设置条件、设置位置、结构参数、附属设施、运营管理、养护及救援和安全性评价等提出了条文建议。在本次修订中根据各规范的特点分别进行了考虑,其中《设计规范》和《设计细则》中均列入第11章。目录134二、主要修订内容第一章总则(1)强调了预防为主的设计原则和主动引导设施的作用。【规】1.0.5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应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系统设计、重点突出的原则。应在交通安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优先设置主动引导设施,根据需要设置被动防护设施。【细】1.0.5……应以公路交通安全综合分析或交通安全评价结果为基础,从公路使用者的角度出发,优先设置主动引导设施,根据需要设置被动防护设施,做到主动引导与被动防护应相互结合,以充分体现公路设计功能,适应公路的运行环境特征。(上版为“以人为本、安全至上”)交通安全分析对于已开展公路交通安全评价的项目,建议以评价结论为基础;未开展公路交通安全评价的项目,需要进行交通安全综合分析。主要分析内容包括:规范符合性检查;最新科研成果应用;类似工程经验教训:排水处理、长大陡坡;隧道洞口、速度控制(2)设计阶段宜适当考虑公路建成通车后的养护和运营需求新建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宜考虑公路运营期间路基加宽、路面加铺、罩面、降雪等因素的影响,并采用一定的技术措施第一章总则第一章总则1总则(3)鼓励新技术的使用。【规】【细】1.0.8在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条件下,应积极推广使用可靠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上版为“积极而慎重”)地磁感应突起路标低能见度条件下行车智能预警系统第一章总则第一章总则1总则第三章总体设计(1)一般规定: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提出三同时的要求,以避免先通车、后发生交通事故、再行改造的恶性循环的发生。【规】【细】3.1.1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必须与公路土建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第一章总则1总则第三章总体设计(2)3.6设计协调与界面划分:规定了交通安全设施和土建工程、服务设施、管理设施之间需要协调和划分界面的内容。【细】3.6.2对下列情况影响公路土建工程设计方案的交通安全设施,应根据设计工序的要求,由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单位提出相关设计标准、方案或要求:1三、四级公路需要设置护栏的路段,由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单位提供路肩宽度的加宽值。2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中央分隔带宽度由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单位综合考虑中央分隔带护栏的防护形式和防护能力,提出中央分隔带的宽度值。3位于桥梁、隧道等构造物上的交通安全设施,由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单位提出设置位置、受力条件和要求。第一章总则1总则第三章总体设计(2)3.6设计协调与界面划分:规定了交通安全设施和土建工程、服务设施、管理设施之间需要协调和划分界面的内容。【规】3.6.3在交通安全设施平面布设图上,应标示出沿线公路监控外场设备、照明灯柱等管理设施和服务设施等的设置位置。各类设施相互遮挡时,应予以调整,或同杆设置。【细】3.6.3在交通安全设施平面布设图上,应标示出沿线公路监控外场设备、照明灯柱等管理设施和服务设施等的设置位置,检查各类设施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避免互相遮挡、遗漏和重复。对前后相邻的交通标志、可变信息标志、照明立柱等,宜保持合理的间距,或合并设置;各类设施相互遮挡时,应予以调整,或同杆设置。服务设施、管理设施场区内应设置必要的交通标志和标线。4.5.1交通标志的支撑方式应根据设置位置的交通量、车型构成、车道数、构造物分布、路侧条件及承受的风荷载大小等综合因素灵活确定。提高了对支撑方式设计要求第四章标志---支撑方式和结构第四章交通标志4.5.2当互通式立体交叉出口匝道位于上跨桥梁后且距离较近时,应在上跨桥梁上采用附着方式增加设置出口预告标志。上跨桥梁遮挡---支撑方式和结构提高了对支撑方式设计要求第四章标志第四章交通标志4.2.104高速公路、一级干线公路交通标志不得设置于路侧净区内,否则应交通标志立柱采用解体消能结构,或按护栏设置原则设置路侧护栏。---支撑方式和结构增加了对解体消能结构的要求第四章标志第四章交通标志4.5.64高速公路、一级干线公路交通标志不得设置于路侧净区内,否则应交通标志立柱采用解体消能结构,或按护栏设置原则设置路侧护栏。立柱弯折型机械滑动型断裂吸能型---支撑方式和结构第四章标志第四章交通标志科学设置及持续优化标线的质量(反光)新型标线场区内标线ETC相关标线第五章交通标线反光要求5.1.4交通标线应采用反光标线。细则:白色逆反射亮度系数不应低于80,黄色逆反射亮度系数不应低于505.1一般规定3当公路中心或车行道中有上跨桥梁的桥墩、中央分隔带端头、标志杆柱及其他可能对行车安全构成威胁的障碍物时,应设置接近障碍物标线。4在靠近公路建筑限界范围的跨线桥、渡槽等的墩柱立面、隧道洞口侧墙端面及其他障碍物立面上,中央分隔墩、收费岛、实体安全岛或导流岛、灯座、标志基座及其他可能对行车安全构成威胁的立体实物表面上,应设置立面标记或实体标记。特殊路段对原规范条文进行了扩充5.2设置原则1净区clearzone公路车行道以外,无障碍物、车辆驶出车行道后可以停车或驶回公路的带状区域。第六章护栏和栏杆6.1一般规定车行道路肩路侧净区1净区clearzone第六章护栏和栏杆6.1一般规定坡度与安全的关系边坡坡度4:1或更缓3:1~4:1之间3:1或更陡可穿过?是是不可可驶回?是不可不可1净区clearzone第六章护栏和栏杆6.1一般规定•高于?的坚硬物体•直径大于?的树干•路边设施杆/柱•大于3:1的边坡•沟渠、非穿越式边沟•非标准护栏•水域障碍物和安全越过“速度”1实际净区宽度是否满足计算净区宽度要求;2不能满足计算净区宽度要求时,路侧或中央分隔带障碍物的情况;护栏也是障碍物混凝土护栏.wmv护栏造成的危害应小于被保护的危险物造成的危害!!!6.1一般规定3不能满足计算净区宽度要求时,交通安全综合分析风险=事故概率*事故后果*交通量事故概率:平曲线、纵坡、货车比例、速度及速度差事故后果:驶出的危险程度、速度、碰撞角度(是否二次碰撞)6.1一般规定4护栏的成本效益比;不设护栏驶出路外事故结果更严重不设护栏事故结果损失—设护栏结果损失5与周边环境相协调。6.1一般规定6.1一般规定所有用于防护的设施都应满足评价标准。采用其他防护等级或碰撞条件时,应进行特殊设计,并经实车碰撞试验。6.1一般规定6.1.4护栏的任何部分不得侵入公路建筑限界。6.1.5路侧护栏宜位于公路土路肩内。应根据路侧护栏和缓冲设施需要的宽度加宽路基或采取其他措施。6.1.7路侧、中央分隔带内土基压实度不能满足护栏设置条件时(一般不宜小于90%),或路侧护栏立柱外侧土路肩保护层宽度小于规定宽度时,应采取加强措施。6.2路基护栏一般事故或重大事故单车特大事故或二次重大事故二次特大事故车辆驶出路外或进入对向车道有可能造成的交通事故等级2006版低—宜1二级及以上公路边坡坡度和路堤高度在图6.2.2的Ⅲ区阴影范围之内的路段;三、四级公路边坡坡度和路堤高度在图6.2.2的I区阴影范围之内的路段;2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路侧边沟车辆无法安全越过的挖方路段;3高出路面或开挖的边坡坡面有30cm以上的混凝土基础或大孤石等障碍物;4出口匝道的三角地带有障碍物。中—应1二级及以上公路边坡坡度和路堤高度在图6.2.2的I区、II区阴影范围内的路段;2江、河、湖、海、沼泽等水深1.5m以上水域;3Ⅰ级铁路、一级公路等;4高速公路、一级公路路外设有车辆不能安全越过的照明灯、摄像机、交通标志、声屏障、上跨桥梁的桥墩或桥台、隧道入口处的检修道和洞门等;5三、四级公路路侧有深度30m以上的悬崖、深谷、深沟等的路段。高—必须高速铁路、高速公路、高压输电线塔、危险品储藏仓库等。事故严重程度等级2017版3中央分隔带护栏6.2路基护栏06版:当整体式断面中间带宽度小于或等于12m时,必须设置中央分隔带护栏。17版:高速公路和作为干线的一级公路,整体式断面中间带宽度小于或等于12m,或者12m宽度范围内有障碍物时,必须设置中央分隔带护栏。6.2路基护栏6.2路基护栏公路等级设计速度(km/h)事故严重程度等级低中高高速公路一级公路120三(A、Am)级四(SB、SBm)级六(SS、SSm)级100、80五(SA、SAm)级一级公路60二(B、Bm)级三(A、Am)级四(SB、SBm)级二级公路80、60三(A)级三级公路四级公路40一(C)级二(B)级三(A)级30、20一(C)级二(B)级公路等级设计速度(km/h)车辆驶出路外或进入对向车道有可能造成的交通事故等级一般事故或单车重大事故单车特大事故或二次重大事故二次特大事故高速公路一级公路120A、AmSB、SBmSS100、80SA、SAm60A、AmSB、SBm二级公路80、60BASB三级公路40、30BA四级公路204护栏防撞等级---提高6.2路基护栏17版:1)二级及以上公路纵坡等于或接近于现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规定的最大纵坡值的下坡路段;二级及以上公路圆曲线半径等于或接近于现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规定的最小半径的路段外侧;2)设计交通量中,总质量大于或等于25吨的车辆自然数所占比例大于20%时。06版:因公路线形、运行速度、填土高度、交通量和车辆构成等因素易造成更严重事故后果的路段,应在表4.2.1-1的基础上提高护栏的防撞等级。4护栏防撞等级---降低年平均日交通量(AADT)小于2000辆小客车且设计速度小于或等于60km/h的公路,宜进行交通安全及经济综合分析确定是否设置护栏及护栏的防护等级。需要设置护栏时,其防护等级可在表6.2.10的基础上降低1个等级,但最小不得低于一(C)级。年平均日交通量(AADT)小于400辆小客车的单车道四级公路,宜采取诱导和警示的措施。6.2路基护栏5边坡护栏1)可设置在等于或缓于1:6的边坡上。2)特殊情况下,也可以设置于坡度在1:4~1:6的边坡上,护栏距离路面或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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