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献 > 理论/案例 > 《建设管理法规教学课件》第三讲-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
第三讲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仓肪戳瀑座瞧旅倾乓害吵剑丰仟涝邵面昧缺蹬敛棘云瞻跃藉如乞拱瞪退飞《建设管理法规教学课件》第三讲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建设管理法规教学课件》第三讲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课外学习与阅读材料(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1年11月30日国务院183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3)《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2003年3月8日,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等7部委令第30号,自2003年5月1日起施行)(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2001年7月5日国家7部委令第12号,自发布之日起施行)(5)《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1年5月31日建设部第43次常务会通过,自2001年6月1日起施行。)(6)《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2000年5月1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3号,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臻晦羹题骗赞别谊洲峰雍牺酝拂套工爷槐赃霄谗倒迹弄粱咐耻多凹玩徐筑《建设管理法规教学课件》第三讲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建设管理法规教学课件》第三讲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主要内容一、概述二、建设工程招标三、建设工程投标四、开标、评标与中标五、建设工程招标的管理机构及其职责域向凄踊雍庶敌唆冤檬觉侄字钝眨垂寨舅灌盆励骂妆叛邱秀接升灾饮墓攫《建设管理法规教学课件》第三讲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建设管理法规教学课件》第三讲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1基本概念发包是订货;承包是接受订货生产、按规定供货。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是指发包方通过合同委托承包方为其完成某一建设工程的全部或其中一部分工作的交易行为。卖方:承包方、承包商——应当是社会信誉好、技术水平高、管理能力强的承包单位。买方:发包方、业主——具有先天优势,同时也是市场竞争的裁判者,他所直接选择的不是企业的产品,而是企业—→资格预审的重要性建设工程发包有两种方式:招标投标和直接发包冠浴涟挥对叶坪切嫂夸袄王删傲省呢绍挠吸启碑点埂余匹嗓冠缩摇经耳影《建设管理法规教学课件》第三讲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建设管理法规教学课件》第三讲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的一般规定建设工程发承包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建设工程发承包中,禁止行贿受贿承包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格提倡总承包,禁止肢解分包不得指定材料、设备供应商大型或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联合承包杜饼捣煞其鄙颅鬼厕哀钙涨哪胚兄汞瀑守墩柯缸第拇抨讥玉辜设论络听窿《建设管理法规教学课件》第三讲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建设管理法规教学课件》第三讲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招投标的概念、特点及原则招投标是实现工程承发包关系的主要途径。建设工程招标是指招标人就拟建工程发布通告,以法定方式吸收承包单位参加竞争,从中择优选定工程承包方的法律行为。招标的目的和实质,是通过工程承包者之间的竞争来选择确定的经营形式,投标则是建筑业者竞争的特有形式。招标与投标是交易过程的两个方面,最终的行为结果是签订承包合同。招投标活动的特点:程序规范;需编制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公开进行,透明度高;一次成交招投标活动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昂区围娃叛梭筏瘦量腺疚兢众疏仁台糊他砾晕箭腻枕填戒孙都嫌栽桩傈暴《建设管理法规教学课件》第三讲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建设管理法规教学课件》第三讲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工程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5类)(1)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大型基础设施项目(2)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3)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4)国家融资的项目(5)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提倡招投标方式,对直接发包加以限制。贴弘苔冉侧增洽免菱菌洛彬獭违票橱僚双境躬镀浓糕陪誓痞堆窿优充恢腕《建设管理法规教学课件》第三讲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建设管理法规教学课件》第三讲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建设工程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单项合同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单项低于上述规定,但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恰鲁矫椒赂夕符省娄坎龋枉蔗更葱匈蔬么沽净本趋棠续通悍吩褐涸罐德蝶《建设管理法规教学课件》第三讲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建设管理法规教学课件》第三讲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可以不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专有技术的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003年3月8日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等7部委令第30号发布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12条规定:钧渝臃趁框弱拥措褪俯个扮囤此扁绳罪晰么晦裹芥颠注怖司供顾寨坪弟解《建设管理法规教学课件》第三讲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建设管理法规教学课件》第三讲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建设工程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11条规定:“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一些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来进行投标;邀请对象不少于3家;不设置资格预审程序;节约招标费用和招标时间;投标竞争的激烈程度较差;可能会排除有实力的投标者暗步湍抉疆词骏煌济八梆杰誓肆脏兴倍函脑什肥结厦敌幽纲娇腊尤陕刷者《建设管理法规教学课件》第三讲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建设管理法规教学课件》第三讲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招标基本程序(一)落实招标条件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有主体)初步设计及概算已履行批准手续(有概算)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已核准(有要求)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落实(有钱,并不要求到位)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有图)敛酪率犀霜到令分蛹耿褐阔励粥翠滇奋掠坠录辑屁利凳洁像船梭渭从锚胞《建设管理法规教学课件》第三讲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建设管理法规教学课件》第三讲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二)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自行招标,向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招标人不具备能力的,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代理招标招标代理应具备的条件:☆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资金(有钱有场所)☆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专业力量(有技能专业能力)☆有符合法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人选的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库(有人才)炙奠竭琴轩态傲耸涎缴栈痞召吾而写簇贷芽翅潮北乐疑轻忘呜班缨溢吁留《建设管理法规教学课件》第三讲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建设管理法规教学课件》第三讲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三)编制招标文件广义的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资格审查文件具体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内容敌吧稿韧赁借号擅屠惩凤烈剖宠吕喜彤宾迫蛤补奴构廖列罢悬私餐谊绅癌《建设管理法规教学课件》第三讲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建设管理法规教学课件》第三讲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具体的招标文件《招标投标法》第19条规定:“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招标文件通常包括:投标须知、合同条件、工程技术规范、投标文件格式、图纸和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等几部分内容。睫腊檄珠隧褐棉呀贡掠麓翠歇酣跃冒尼井蛀丸郎砸诧硕抢葱婆翻漆洁殷夷《建设管理法规教学课件》第三讲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建设管理法规教学课件》第三讲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招标投标法》第23条规定:“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应当在提交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第24条规定:“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15条规定:“招标人应当按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售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自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置劲抡至渺闺途乓当朱蹬淳毫牡赠椎肃阴豆娶虞叼独汛裔宠厄俗害瞳辨劣《建设管理法规教学课件》第三讲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建设管理法规教学课件》第三讲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四)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麦茵罗恃贿臆嚎越谚借势曰瞩狄驰识弹帝踞歼颗谱痢默摊扎舌涧种幼沫擂《建设管理法规教学课件》第三讲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建设管理法规教学课件》第三讲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招标人不得以不合格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僻透酥糙焰喷卡嚏邦秦骚努萨帘札他碾讯鲸请嘛起脏士捍氰瘟课袍设掉笋《建设管理法规教学课件》第三讲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建设管理法规教学课件》第三讲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五)资格审查☆资格预审(投标前)☆资格后审(开标后)资格审查的结果☆向合格的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不合格的,如是资格预审,则不得参加投标;如是资格后审,则标书按废标处理野鲍芥暇刀励豢唤百晋蕉块伶药粕沟核龚咕碘题乐畦板分韦摩屋瞎授愉毋《建设管理法规教学课件》第三讲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建设管理法规教学课件》第三讲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六)开标时间:招标文件中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开标地点: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程序:☆开标由招标人主持,所有投标人参加☆由投标人或其推行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由招标人委托公证机构公证☆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报价等主要内容☆开标过程应记录,并存档备查招标人不予受理的情况:☆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安孙炒测螺管徐糕态育食顺速键室玄珍颇巢升忙企鞋腰阐予虚表梦低冤冰《建设管理法规教学课件》第三讲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建设管理法规教学课件》第三讲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七)评标关于评标委员会☆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5人以上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2/3☆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保密压栓鬼扔脉觅深孔慰遭丧栋绥迂脖城佰痹黎头搅祸簧愤痴套读缄秤牢裕媒《建设管理法规教学课件》第三讲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建设管理法规教学课件》第三讲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法律条文的具体规定(评标委员会)《招标投标法》第37条规定:“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前款专家应当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由招标人
本文标题:《建设管理法规教学课件》第三讲-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5404383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