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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媒大学教育舆情编写服务招标编号:BIECC-ZB2236/中传招标[2015]第074号招标文件北京国际工程咨询公司2015年11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1第二章投标资料表.................................................................4第三章投标人须知.................................................................6第四章合同资料表................................................................15第五章合同条款..................................................................17第六章合同格式..................................................................19第七章服务需求..................................................................22第八章附件......................................................................26第九章评标标准..................................................................43第十章政府采购政策功能..........................................................45第一章投标邀请投标邀请北京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受中国传媒大学的委托,对中国传媒大学教育舆情编写服务中所需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1.项目名称:中国传媒大学教育舆情编写服务招标编号:BIECC-ZB2236/中传招标[2015]第074号2.招标内容:教育舆情编写服务。具体技术参数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服务需求”。3.项目预算:95.0000万元人民币。4.服务期限:1年。5.合格的投标人: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供应商。b)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c)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d)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e)不接受联合体投标。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g)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1月20-27日止,每天09:00-11:30时、13:00-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7.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A座608室。若邮购,须加付EMS费50元人民币。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联系人及拟投标包号(如有)等内容传真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以快递方式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8.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电子版标书免费下载地址:,进入主页后点击“标书下载”栏目,寻找对应项目名称即可)。9.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1日上午09:30时(如有变化,另行通知)。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10.投标和开标地点:中国传媒大学41号楼(校医院楼)3层资产管理处316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东街1号),如有变化,另行通知。11.其他:(1)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开标地点,提前或逾期递交的文件恕不接受;(2)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采购人:中国传媒大学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1号(邮编:100024)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10-65779373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开户行:华夏银行北京学院路支行账号:10242000000002546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A座611室(邮编:100083)联系人:祝忠平电话:010-82376721传真:010-82370881电子邮件:jowena@163.com北京国际工程咨询公司2015年11月20日第二章投标资料表投标资料表本表关于要采购的服务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条款号内容1.1业主名称:中国传媒大学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1号,邮编100024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10-657793738.1投标语言:中文12.1投标货币:人民币15.1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0元人民币。15.3投标保证金形式:支票、电汇、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如项目分包且投标人拟投标多个包的,可以合并缴纳保证金)。为减少收取/退还保证金的手续,建议采用电汇方式缴纳保证金。15.6中标服务费为:20,000元人民币。由中标人支付,直接从保证金转扣。17.1投标文件份数:一份正本及四份副本。投标多个包的可以酌情合并投标文件。18.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传媒大学41号楼(校医院楼)3层资产管理处316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东街1号),如有变化,另行通知。18.3招标编号:BIECC-ZB2236/中传招标[2015]第074号19.1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1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22.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26.3最低投标价不是中标唯一条件29.1数量增减变更:不超过10%34.1政府采购合同:中标人应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的24小时之内将合同扫描件发送电子邮件至jowena@163.com,标题为“BIECC-ZB2236/中传招标[2015]第074号政府采购合同”。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资金来源1.1“投标资料表”中所述的业主已获得一笔资金/贷款。业主计划将一部分资金/贷款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2.招标采购单位及合格的投标人2.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2.2合格的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3.采购程序3.1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开标仪式。3.2招标采购单位组建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推荐本项目中标候选人顺序,由采购人按顺序确定一名中标人。3.3在签订合同前,采购人保留对推荐中标候选人能否满意地履行合同的能力进行审查的权利。3.4如果审查未通过,采购人将拒绝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按顺序对下一个中标候选人进行类似的审查。4.投标范围和投标费用4.1项目如果分包,投标人可对一个或多个包号进行投标,但不得将一个包的内容拆开进行投标。4.2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资料表”中所述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构成5.1要求提供的服务、招标过程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十章,内容如下: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资料表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四章合同条款资料表第五章合同条款第六章合同格式第七章服务需求第八章附件第九章评标标准第十章政府采购政策功能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6.招标文件的澄清6.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对在“投标资料表”中所述投标截止期十五(15)天以前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进行公布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7.招标文件的修改7.1在投标截止期前十五(15)天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7.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进行公布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7.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采购单位可自行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期。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的语言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语言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投标资料表”中规定语言的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翻译本为准。9.投标文件构成9.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按照本须知第10、11和12条要求填写的投标书、详细报价表以及供唱标时使用的、单独密封的投标一览表;按照本须知第13条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而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按照本须知第14条要求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是合格的服务,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按照本须知第15条规定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认为其它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证书;投标人提供的上述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任何一项的虚假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10.投标书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书、投标一览表和详细报价表等内容。11.投标报价11.1投标报价:完成项目的所有费用。11.3投标人根据本须知第11.2条的规定将投标价分成几部分,只是为了方便招标采购单位和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采购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力。11.5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1.6投标人只能有一个投标方案和报价,否则其该投标将被拒绝。12.投标货币12.1投标人须用人民币作为投标报价。13.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13.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3.2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合格性的文件,如营业执照等,以使招标采购单位满意。投标人应符合本须知第2条对合格投标人的要求。13.3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中标后能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使招标采购单位满意。14.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4.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4.2证明服务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服务方案的详细说明。售后服务方案和承诺。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采购人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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