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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科分级护理细化标准分级护理是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分级护理分为四个级别。下面是我科护理级别内容。一、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一级护理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如颈髓损伤伴不全瘫患者、脊柱内固定术后患者、关节置换术后患者、骨盆骨折患者患者等;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护理工作标准1、每1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并记录;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等措施;4、根据患者病情及自理能力,遵照《住院患者基础护理服务项目内涵》,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如口腔护理、皮肤护理、会阴护理、管路护理等;5、正确实施专科护理:观察患肢疼痛、肿胀、末梢血运、运动、感觉、动脉搏动、皮肤温度及色泽、伤口渗出情况等。做好轴线翻身、保持患肢功能位、实施安全防护措施,预防并发症;6、提供疾病相关的健康指导或康复训练,指导深呼吸和咳嗽、营养、排泄、围手术期用药及饮食指导、康复功能锻炼等;7、评估患者心理需求,帮助疏导心理问题,促进康复。二、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二级护理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如骨科手术后恢复期的患者等。护理工作标准1、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并记录;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等措施;4、根据患者病情及自理能力,遵照《住院患者基础护理服务项目内涵》,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如皮肤护理、会阴护理、管路护理等;5、正确实施专科护理:观察患肢疼痛、肿胀、末梢血运、感觉、运动及伤口渗出情况等,保持患肢功能位,实施安全防护措施,预防并发症;6、提供疾病相关的健康指导和心理疏导,如:饮食指导、功能锻炼等,促进患者康复。三、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三级护理病情稳定,生活部分自理,可床边或室内活动的患者;处于康复期的患者。护理工作标准1、每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并记录;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等措施;4、根据患者病情,遵照《住院患者基础护理服务项目内涵》,保持床单位整洁,实施安全措施;5、提供疾病相关的健康指导和心理疏导:如用药及饮食指导、康复功能锻炼、随访知识等。
本文标题:骨科分级护理制度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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