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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辽宁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推进我市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建成教育强市,加快沈阳老工业基地的全面振兴,特制定本规划纲要。序言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决定沈阳未来,强市必先强教。优先发展教育、加快建设教育强市,是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重要保障,也是促进社会公平、成就民生幸福的必然要求。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国家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战略以来,沈阳始终坚持优先发展教育,教育事业全面进入到“大普及、大整合、大改善”的新阶段,在全省率先基本普及15年教育,率先实施农村和职业教育资源整合,率先打破普通高中招生的城乡壁垒,率先建立起从小学到大学的学生资助体系。沈阳教育已初步显露出教育强市的端倪,在提高全民素质、促进社会公平、加速老工业基地振兴的过程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沈阳正处在发展的关键期,肩负着率先实现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历史使命。在加快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国家中心城市、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生态宜居之都的进程中,亟需教育发挥好支撑、助推和保障作用。目前,沈阳教育体系存在明显的薄弱环节:区域间发展落差较大,体制机制不适应发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不强。主要矛盾仍然是教育发展明显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因此必须在实现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进程中,加快教育发展,同步建成教育强市。一、总体战略(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优先发展教育,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以开展教育强区、县(市)创建和国家职业教育试验区建设为抓手,着力打造各级各类教育的发展优势,加快建成教育强市,为沈阳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提供更加强大的人才支撑、智力支持。(二)工作方针——优先发展。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优先发展教育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基本要求,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创新发展。要把体制机制改革作为重点,破解发展动力不足、内外资源利用不畅、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不对应等深层次问题。要把试点先行作为重要工作方式,鼓励基层和学校先行先试。——协调发展。要把解决教育体系中、区域教育间、教育过程中的薄弱环节作为教育工作的切入点,积极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和区域间教育的协调发展。——内涵发展。要坚持以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通过改革教学方式、提升队伍素质、打造办学特色等,整体提高育人的水平和质量。——服务发展。要推进教育与市民需求、产业发展要求的紧密结合,在服务中赢得壮大教育实力的先机,在快速发展中不断增强教育服务沈阳振兴的能力。(三)总体目标沈阳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总体目标是:以国内先进城市为标杆,提高优质教育的供给水平,增强教育服务沈阳振兴的整体实力,扩大沈阳教育在东北地区的引领、辐射和集散能力,建成教育强市,教育综合实力进入到同期副省级城市前列。实现这一总体目标,分三步走:第一步,到2012年办起更具活力的沈阳教育。主要标志是:——教育发展的保障机制趋于完善,教育服务沈阳振兴的机制基本建立,改革创新机制进入到全面探索阶段。——教育发展的薄弱环节和领域发展力度明显加大,薄弱状况得到明显改善。——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力度明显增强,区域间、学校间办学条件的差距明显缩小。——完成普及15年教育的任务,学前三年和高中阶段的毛入学率达到93%和95%以上。——办学行为规范,市民对教育发展的满意度明显提高。第二步,到2015年办起更有质量的沈阳教育。主要标志是:——各级各类学校均达到规定的办学标准,义务教育学校间的办学条件差距明显缩小。——优质教育形成有序扩张的基本格局,区域间和学校间教育质量差距明显缩小。——完成教育强区、县(市)创建任务,建成国家职业教育示范区。——全面普及15年教育,学前三年和高中阶段的毛入学率达到95%和99%以上。第三步,到2020年办起更具优势的沈阳教育。主要标志是:——教育工作与国际接轨,全方位、多层次的教育开放合作格局基本建立。——素质教育得到扎实推进,“区区有特色、校校有特点”的特色办学局面基本形成。——建成覆盖城乡的全民终身教育体系,高水平、高质量普及15年教育,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65%以上,继续教育参与率达到80%以上。——各级各类教育都具有比较明显的优势,引领、辐射、集散的功能明显增强。表:沈阳教育事业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主要指标序号指标2009年2012年2015年2020年1学前三年入园率(%)909395992义务教育按时完成率(%)93.99598993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1.295991004高等教育毛入学率(%)47.550.160655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年)13.214.114.515二、发展任务(一)学前教育以增加公办性质幼儿园的存量为重点,加快形成公办民办并举的新格局,提高学前教育的普惠水平,有效缓解“入园难、入园贵”和“小学化”等不利倾向。逐步开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活动。加快形成公办民办并举的新格局。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教育资源和其他富余公共资源,优先改建成幼儿园。城镇小区没有配套幼儿园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套建设幼儿园。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要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地方政府使用。到2013年,全市新增普惠性幼儿园100所;到2015年,全市新增普惠性学前教育学位3万个;到2020年,公办与民办幼儿园在园人数大体相当。鼓励优质幼儿园连锁发展。支持优质公办幼儿园通过兼并或办分园的方式对街道办的薄弱幼儿园或新建小区幼儿园进行连锁经营。支持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在大村办分园和在小村设幼儿班。鼓励企业开发幼儿园地产资源并进行连锁办园,创建一批标准统一、管理一体、资源共享的幼儿园。提高学前教育的普惠水平。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要占合理比例。按照家庭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原则,严格控制公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政府将按照幼儿园实有人数,给予经费支持。提供普惠性服务的民办幼儿园享受同等待遇。将学前教育纳入到基础教育学生资助体系之中,对城乡低保家庭儿童、孤儿、残疾儿童等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给予资助。加强学前教育的管理。完善各种类型幼儿园的办园标准,实行分类管理、分类指导。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对“家托”进行全面排查,区、县(市)政府要建立起“家托”定期退出机制。加强对幼儿健康水平的监测和评估工作,加强教科研指导,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倾向。推进社区早教服务网络建设,加强0—3岁儿童家庭保育教育指导,提高0—3岁儿童看护人育儿水平。(二)义务教育以均衡配置办学资源为重点,逐步缩小义务教育区域间、学校间在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上的差距,在2015年实现区、县(市)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20年基本实现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合理评定小学和初中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确保每所义务教育学校保运转、保发展所需经费。加快学校的标准化建设。按照省定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分批、分阶段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到2015年,力争每所学校都达到“平安校园、绿色校园、数字校园、人文校园”的办学要求,完成新一轮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推进优质学校的有序扩张。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城区优质学校对农村地区薄弱学校和新城、新市镇学校进行托管。鼓励优质学校对区域内少量弱小学校或新建学校进行兼并或联合办学。探索“特许学校”改造相对薄弱学校的管理方式。提高区、县(市)对接的城乡教育发展共同体运行质量。2020年前,努力实现“区域内学校间办学水平基本均衡、城乡间教育质量差距明显缩小”的目标。对义务教育质量实施监测。健全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基本标准,改进目前以学科教学质量为主的评价方式,逐步实现对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水平和学生素质的发展水平进行监测。通过监测结果的合理使用,引导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稳步提升。(三)高中教育以标准化建设、精细化管理、特色化发展为重点,加快缩小学校间办学质量差距,全面提高普通高中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继续推进普通高中的达标工作。依据《沈阳市普通高中办学标准》,推进高中学校的标准化建设。到2015年,完成所有公办高中的标准化建设任务。推进优质高中规模化发展。支持优质高中与区域内弱小的普通高中进行联合办学或面向农村地区跨区域托管新城、新市镇的普通高中,实现集团化发展。到2015年,基本形成“以强带弱,共同发展”的基本格局。推进普通高中的特色建设。支持普通高中学校立足学校传统和优势,发展校本课程,创新育人模式。到2015年,建成不少于10所的艺术、体育、外语、科技、民族教育等特色高中。到2020年,所有省级示范高中都有明显的学科特色优势。增强普通高中的办学活力。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中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国际合作,支持有条件的普通高中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实质性联系,构建合作培养人才新机制。开展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试点,稳步推进小班化教学改革。(四)职业教育以国家职业教育试验区建设为重点,加快推进学校与企业的深度融合,全面建成职教高地。扩建校企合作平台。政府主导,建立起跨行业的校企合作领导小组,促进教育与行业、企业的衔接。通过多部门合作,建立沈阳技能型人才供需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人才供需的快速对接。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支持建设6所国家职业教育示范性学校,20个面向社会、服务功能完备的公共实训基地,10个体现行业技术发展前沿、适应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创新实训室。支持职业学校与国际高端培训机构开展合作,引进先进培训模式和国际通用的资格认证体系。健全企业技术人员到职业学校长期或定期从教的引入机制,加强职业学校专业教师队伍的建设。推进校企深度融合。围绕沈阳经济区新型工业化建设和产业发展的需要,完成现有专业的布局和调整。立足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型产业对人才规格的需要,完成国家示范校骨干专业的中、高职衔接。推进百企援建百专业行动,打造出10个全国一流、30个全省一流的优势专业。推进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融合教育,校企共同举办每年一度的学生全员职业技能大比武活动。分行业逐步健全就业准入制度。出台《沈阳市校企合作条例》,推进校企合作制度化。全面增强职业教育的集散和辐射能力。加快建设国家职业教育装备制造类“双师型”教师培训中心和教师技能大比武基地。鼓励支持国家示范性职业学校接纳外地生源,逐步扩大外地生源占学生总数的比例。鼓励支持职业学校参与社会培训工作,每年接受社会短期培训的人数与在校生人数基本相当。(五)高等教育充分发挥沈阳高校的人才和科技优势,在推动产业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过程中发挥出明显作用。支持市属高校发展建设。适应沈阳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全面推进市属高校内涵建设,把沈阳大学、沈阳医学院建成全国同类院校中具有鲜明特色的一流大学;把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建成国内知名的示范性高职院校;把沈阳广播电视大学建成全国一流的中心城市现代远程教育开放大学、覆盖沈阳城乡的远程教育中心和沈阳经济区终身教育中心、服务沈阳经济发展建设的学习型城市信息资源研究指导中心。支持沈阳高校发展建设。将沈阳高校作为推进沈阳经济社会发展的宝贵资源和重要力量,完善各项政策措施和激励机制,支持沈阳高校建设成为国际知名的高水平大学或行业特色型领先大学,引导沈阳高校优化结构,突出特色,提高办学质量,提升科研水平,增强服务能力,着力提高沈阳高等教育水平。推进沈阳高校服务沈阳振兴。支持高校加快培养先进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等领域紧缺的研究性开发人才和实用性工程技术人才。充分发挥沈阳高校智囊团、思想库作用,积极为政府、企业提供决策咨询和信息服务。依托沈阳高校人才资源和科技资源,围绕沈阳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着力打造一批技术研发和创新服务平台,大力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大力推进产学研合作,鼓励高校学科建设与沈阳产业发展有效衔接,促进科研成果本地转化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充分发挥大学文化的作用,积极服务沈阳文化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