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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伦理学?伦理学是哲学的一个分支,是对人生意义和日常道德生活的理性反思活动。是研究“应然之学”的学问2.什么是实然问题?3.什么是应然问题?4.什么是浊概念?浊概念(thickconcepts)是相对于清概念(thinconcepts)的一种既包含事实成分也包含价值成分的评价性概念。如小偷。5.什么是清概念?清概念是指不包含评价成分的纯事实概念或不包含事实成分的纯评价性概念。如质量,速度,力;道德上正当的,错误的,好的,坏的。6.为何要学习伦理学?伦理学问题(应然性问题)涉及我们对世界的期望和理想,关系到我们能否生活在我们所想生活的世界里,关系到我们生活的幸福和质量。因此,必须研究和厘清。7.什么是推理?什么是论证?什么是道德论证?推理是认知者头脑中由于相信一部分命题为真而导致相信另一部分命题为真的思维过程。论证是通过言语表达出来的推理。道德论证是一个其结论为规范性陈述(判断,命题,断言等)的论证。规范性陈述(价值陈述)是指任何一个蕴含“应当”或“不应当”的陈述。道德陈述是规范性陈述的一个子类。8.什么是有效论证?什么是无效论证?一个好的演绎论证是有效论证,即当前提假定为真时,其结论必然为真的论证。当一个有效论证的前提至少有一个为假时,它无法保证结论为真。因此,有效论证并不完满。9.什么是完满论证?什么是不完满论证?一个完美的演绎论证是完满论证(soundargument),即所有前提事实上为真的有效论证10.什么是强论证?什么是弱论证?什么是有说服力的论证?什么是没有说服力的论证?一个好的归纳论证是强论证(strongargument),即当前提假设为真时,结论极可能为真。如:所有已观察到的天鹅都是白色的。因此,所有天鹅都是白色的。一个完美的归纳论证是有说服力的论证(cogentargument),即所有前提为真的强论证。如:所有已观察到的渡鸦都是黑色的。因此,所有渡鸦都是黑色的。11.什么是陈述?什么是规范性陈述?什么是描述性陈述?陈述(statement)是任何可以用真假来评价的句子。有时也叫陈述句。类似说法包括:命题,判断,断言,主张等。规范性陈述(价值陈述)是指任何一个蕴含“应当”或“不应当”的陈述。道德陈述是规范性陈述的一个子类。描述性陈述是指的事实陈述。12.怎样决定道德论证中前提的真假?支持道德论证结论的前提或理由有两类:1.事实性理由(事实陈述,事实判断,事实描述),如:事实:山东招远麦当劳店中一位妇女被六名男女殴打致死。结论:这种行为是残忍的。2.规范性理由(价值陈述,道德判断,评价性陈述等等),即任何蕴含‘应当’或‘不应当’的理由。如:任何将无辜平民活活打死的行为都是残忍的(道德上无法容忍的)。招远6男女将一无辜妇女活活打死。因此,这种行为是残忍的(道德上无法容忍的)。决定事实判断是否为真,主要根据经验事实、科学和常识。道德直觉应该作为我们建立和评价规范性陈述(道德判断,价值判断等)的出发点和基础。道德直觉是指一般人共同具有的分别善恶是非的能力。类似孟子的“不虑而知”的直觉能力和王阳明的“良知”。许多道德判断的真假是不证自明的,是靠我们的道德直觉来决定的。比方说,“招远6男女将一无辜妇女活活打死的行为是残忍且不道德的”,“杀死无辜的人是不道德的”,“说谎是错误的”等等。第一讲概念:习俗,道德,伦理学,应然,实然,哈曼的道德相对主义,古怪性论证习俗:习俗就是习惯的风俗。习惯就是经常发生、约定俗成、普遍接受的行为。一件偶然发生的事情不能称为习俗,两件也不能,要经常发生,为当地人所普遍接受,才能称为习俗。道德:实然和应然。道德起源于人们的习俗,无论这种习俗是好,还是坏。道德确实有规则,但这种规则往往是约定俗成的,不言而喻的,并不是非要说出来的。从词源学上考证,西方的“morality”(道德)一词的本义实际上是指的“习俗”。我们在很多情况下,“道德”一词都是指的一种风俗习惯。在应然上,“道德是一个非正式的公共系统,它适用于所有理性的个人,规范那些影响到他人的行为,它包括通常意义上的道德规则、理想以及美德,并将减少恶或者伤害作为其目标。”伦理学:伦理学是哲学的一个分支,是对人生意义和日常道德生活的理性反思活动。是研究“应然之学”的学问哈曼的道德相对主义:任何道德判断只有相对于人们某种约定俗成的共识才是有意义的。古怪性论证:如“希特勒杀害犹太人的行为是不道德的。”在哈曼看来,上述判断显得非常“古怪”,原因是因为我们和我们判断的对象希特勒缺少道德共识。1.什么是习俗?一个行为和习俗究竟有何区别和联系?认识这种区别和联系对于我们现实的道德生活有何启示?2.按照本讲,道德究竟有哪两种含义?区别这两种含义对于我们认识伦理学研究的价值有何启示?“实然之义”和“应然之义”。3.哈曼道德相对主义的核心思想是什么?任何道德判断只有相对于人们某种约定俗成的共识才是有意义的。4.何谓哈曼的“古怪性论证”?你对此有何评价?请给出支持你答案的理由。5.应然性的问题究竟有无客观的答案或标准?如果没有,为什么?如果有,理由何在?第二讲概念:事实陈述,规范陈述,心理学利己主义,伦理学利己主义,心理学享乐主义,盖吉斯之环事实陈述:即纯粹描述一个事实的陈述。规范陈述:即任何包含应当或蕴含应当的陈述。心理学利己主义:伦理学利己主义:1.什么是心理学利己主义?什么是伦理学利己主义?二者之间究竟有何差别?心理学利己主义是否成立?为什么?心理学利己主义命题:人人都是利己的。任何人最终能够将其作为目的自身而加以欲求或寻求的东西只能是他自己的个人利益。任何人自愿行为的最终动机都只能是对他自己个人利益的欲求。“最终动机”不是直接动机。“自愿行为”指非强制性的行为。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人们的行为只能是利己的。伦理学利己主义命题:人人都应当利己。差别:是否成立:不成立。真正的利他的行为,“助人为乐”的行为,其目的不是为了自己的快乐,而是为了助人、救人,尽管这些行为也许给他们带来了快乐。将利他行为解释为利己的行为,正如将客轮的航行目的就是为了烧煤一样,非常不合理。2.柏拉图《国家篇》(旧译《理想国》)中“盖吉斯之环”的故事究竟想说明什么问题?如果没有社会的监督,所谓的道德圣人和龌蹉小人在道德行为上将表现一致。由此而证明心理学利己主义的命题。3.什么是心理学享乐主义(心理学利己主义的一个变种)?费因伯格(JoelFeinberg)试如何反驳心理学享乐主义的?试举一个你自己的例子反驳心理学享乐主义或心理学利己主义。每个人行为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自己的快乐。举了一个“琼斯”的例子,说明快乐的获得本身就预设了对自己的快乐以外事物的追求。这也说明只关心自己的快乐和幸福而对任何其他事情都不感兴趣的人是很难获得真正的快乐和幸福的。4.究竟有无真正的利他行为?5.从“人人都是利己的”能否推导出“人人都应当利己”?请举出理由或举例说明你的观点。6.什么事实陈述?什么是规范陈述(价值陈述)?二者(事实问题与价值问题,事实与价值)之间究竟有无区别?有,为什么?没有,又是为什么?从事实陈述中能否推导出价值陈述?请举例说明你的观点。事实陈述,即纯粹描述一个事实的陈述。规范陈述,即任何包含应当或蕴含应当的陈述。7.兰德支持伦理学利己主义的论证为何不能成立?兰德的论证为,如果实行一个道德原则比不实行该原则对整个社会更有好处,则该原则就是正确的道德原则。实行伦理学利己主义原则比不实行该原则对整个社会更有好处。因此,伦理学利己主义的原则是一条正确的道德原则。前提(1)是一个功利主义原则,因此,这个论证所诉诸的终极原则是一个功利主义的原则,它并不能证明伦理学利己主义。所谓合理的伦理学利己主义(其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不冲突)其实也是一种伪装的功利主义理论。同时,兰德的论证和我们日常道德中无法反驳和怀疑的道德要求相违背,如不能损人利己。无法解释日常道德行为的行为动机。从人类生存的角度看,以行为者的共同利益作为道德和行为的基础优于仅仅以行为者的个人利益作为道德和行为的基础。8.我们究竟有无办法仅仅通过理论上论证(证明)就可以说服一个理性的伦理学利己主义者放弃自己的思想而接受道德要求的约束,即使这种约束会导致他个人利益受损或无法将其个人利益最大化?第三讲概念:功利主义,功利原则,效果主义,大众幸福,密尔关于两种不同质的快乐的学说,电车难题,超道德的要求功利主义:绝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是我们理应追求的唯一的终极价值,也是决定一个行为道德与否的最终依据。功利原则:大众幸福(thegeneralhappiness)是唯一的有价值的和值得追求的东西,而所谓大众幸福就是大众快乐(pleasure)。由于密尔将“大众幸福”和“功利”(utility)看成是同一个概念,因此,他将这个原则也称为“功利原则”。效果主义:根据行为后果的好坏来决定一个行为的道德属性大众幸福:所谓“大众幸福”不是指的个人幸福,而是指的“绝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所谓“幸福”指的是:“预期的快乐,没有痛苦……”所谓幸福的反面就是不幸福,即没有快乐,只有痛苦。1.什么是效果主义?2.什么是大众幸福?3.什么是功利主义?什么是功利原则?功利主义有何优点?又有何问题?优点:第一,简单明了,将复杂的道德问题变得非常简单和可操作。第二,可以为道德的原则和义务提供辩护,而且这种辩护没有预设任何道德理由或价值,它是用非道德的价值来决定一个行动的道德属性。这样,它就可以为道德提供有力的辩护而不陷于循环论证。第三,可以解决康德的义务论所无法解决的难题,即当不同的道德义务相互冲突时,我们究竟应该怎么办的问题。第四,它可以为公共政策的制定,为一些过去没有想到过的道德问题,提供指导原则。第五,它为历史上的道德和各个不同文化的道德提供了一个客观的评价基础。最后,它以“幸福”概念为基础,试图从非道德的善(行为的效果)推出道德的善(人们约定俗成的道德约定),并且将非道德的善看成是第一性的,有可能纠正单纯强调道德的善所可能带来的弊病,如欧洲过度福利主义的问题。问题:第一,会导致忽视或否认个人正当的权利和利益。第二,功利主义会导致“超道德”的道德要求。“超道德的”(supererogatory)行为:1.有很好的社会价值,值得赞赏;2.但超过了道德义务所要求的。第三,在决定一个行动正确与否时,行动的效果并非是唯一需要考虑的因素。如,自愿去乡村行医的医生;作弊者的例子。第四,快乐并非唯一有内在价值的欲求对象。4.密尔是怎样反驳“猪的学说”的诘难的?试评价他关于两种不同质的快乐的学说。密尔提出了两种不同质的快乐的说法。有些快乐比另一些快乐更值得追求,更有价值,因而从质量上优于后者。质量高的快乐总是优于质量低的快乐,不管前者的量是如何的小,后者的量是如何的大。关于判断快乐的质的标准,密尔认为,如果有两种不同的快乐,凡是经历了这两种不同快乐的人(或者几乎他们当中所有的人)都选择一个而不是另一个,则前者的质优于后者的质,前者更值得欲求,因而更有价值。密尔在提出区别两种不同质的快乐的标准时,似乎提出了某种“民主”的原则,诉诸了某种“公众舆论”之类的原则,如果我们允许引进快乐原则之外的原则以作为公众选择的理由,则上述对密尔的诘难有可能避免。比如,我们假定公众是理性的并且在理想的条件作出的判断。5.什么是“器官移植”的例子?它试图说明什么问题?6.诺齐克“快乐机”的思想实验说明了什么问题?诺齐克“快乐机”的例子和我们傻子的例子都说明快乐并非唯一有内在价值的欲求对象。第四讲概念:绝对命令,自主公式,善的意志,绝对命令的第一种表述,绝对命令的第二种表述,目的的善,手段的善绝对命令:在康德看来,一个行为在此时此景是道德义务所要求的,那么,对于任何一个相似的行为者在相似的条件下,这一行为同样也是道德义务所要求的。自主公式:一个行为是道德的,当且仅当行为者自主地遵守该行为的法则。一个行为者自主地遵守一个法则,如果他遵守它主要因为他把自己想象为是该法则的立法者。简言之,一个行为是道德的,如果行为者遵守它主要因为他把自己想象为是该法则的立法者。善的意志:善的意志不是指按照任何原则行为的能
本文标题:西方伦理思想漫谈期中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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