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电气安装工程 > 第六章--旅游法的基本知识
1旅游法的基本知识2目录一、概述二、旅游者三、旅游规划和促进四、旅游经营五、旅游监督管理3第一节概述你喜欢哪一种旅游资源?5你知道旅游会带来哪些影响吗?经济影响环境影响社会文化影响30年的立法进程2013年10月1日,《旅游法》开始实施,为了这部《旅游法》,我们已经酝酿了30年的时间。在1982年的时候,国务院相关部门就准备起草一部旅游的相关法律,但因为种种原因终止。在1988年的时候,也有旅游立法这样一个想法,甚至已经列入到了当年的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则,但是那个时候,我们国家的旅游业刚刚起步,对于《旅游法》制定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很多问题,要么是没有认识,要么是认识还不统一,因此这个问题就一直没有正式列入到日程中去。1990年再探讨了这个旅游法的出台,但因为当时我们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体制发生变化,很多问题无法解决,又搁置了。旅游业的蓬勃发展在这酝酿的30年过程中,中国旅游业经历了一个让人惊诧,甚至是目瞪口呆的发展。2012年中国旅游业分析报告显示,2012年旅游业总收入约2.57万亿元,同比增长14%。其中国内旅游达到30亿人次,同比增长13.6%,国内旅游收入约2.3万亿元,同比增长19.1%。出境旅游超过8000万人次,同比增长16.7%。入境旅游1.32亿人次,下降2.23%。2018年全国旅游业发展旅游总收入9.56万亿元。旅游业的蓬勃发展国内旅游消费占居民消费总量9%左右,在2012年,城乡居民旅游消费需求蓬勃发展,旅游业在扩大内需方面贡献很大。目前乡村旅游成为国内旅游主战场和居民消费重要领域,年接待游客7.2亿人次。红色旅游发展再上新台阶,年接待游客6亿人次,增长15%。假日旅游持续火爆,中秋国庆长假接待游客增长41%,收入增长44%。国内旅游消费占居民消费总量达9%左右。新增旅游直接就业约50万人。目前,全国旅游直接从业人数超过1350万,带动相关行业就业超过8000万。红红火火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在全国9万个村镇开展,其中农家乐达155万家,2800万农民从中受益。截至2012年底,外商投资的星级饭店共有470家,其中四星级以上299家,外商投资设立旅行社78家。国内旅游企业也开始走出国门,参与国际市场竞争。148个国家和地区成为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目前,全国星级饭店总数达1.4万家,旅行社达2.5万家,各类旅游景区景点达2万多家,其中,5A级旅游景区153家。10旅游业发展的转型旅游业发展方式也发生着转变,智慧旅游试点城市新增15个,智慧旅游新业态蓬勃涌现,生态旅游、森林旅游日渐深入百姓生活。此外,各地旅游协调推进,中西部地区旅游业增速继续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东北老工业基地及资源枯竭型城市旅游业成为转型发展重要动力。智慧旅游森林旅游生态旅游旅游法律规范的滞后但与高速发展的旅游行业相对比,我国一直没有一个针对旅游业的基本法,以前实施的《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出国人员管理办法》等行政法规已远远不能满足需要,市场的规范急需有一部层次更高的法律来进行调控,旅游市场中的一些市场秩序混乱问题悬而未决,游客满意水平仍然不高。《旅游法》出台将解决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实际工作中“无法可依”的难题,依法治旅,市场秩序有望更加规范。旅游业四大乱象1.“零负团费”,是旅游业一大毒瘤;2.强迫购物成旅游市场顽疾;3.景区门票三年必涨;4.欺客宰客时有发生;一突出“旅游者”二景区纳入规范范围三明确旅行社资质要求四落实旅游规划五建立健全旅游综合协调机制六明确政府义务旅游法亮点旅游法一共分为10章,共112条,包括总则、旅游者、旅游规划和促进、旅游经营、旅游服务合同、旅游安全、旅游监督管理、旅游纠纷处理、法律责任和附则。此次《旅游法》的基调是以人为本,突出以旅游者为本。旅游法的三大重点内容一、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权益;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三、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18一、《旅游法》的立法背景及其特点(一)旅游发展定位《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09.12.1)1、旅游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定位旅游业发展定位: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战略性产业:指有广阔市场前景、产业关联度高、带动力强、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合理化的关键性、全局性、长远性的产业。支柱产业:指产业规模大,增加值在GDP中占5%以上。现代服务业:“三高三新”:指伴随着信息技术和知识经济的发展,用现代化的新技术、新业态和新服务方式改造传统服务业,向社会提供高技术、高附加值、高层次、高知识型的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的产业。192、单项立法得到实质性突破提出抓紧旅游综合立法,加快制定旅游市场监管、资源保护、从业规范等专项法规,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3、在对旅游认识的观念上取得重大突破倡导:健康旅游、文明旅游、绿色旅游;提出:制定国民旅游休闲纲要,设立中国旅游日,落实带薪休假制度。20(二)发展战略转变1、强调以国内旅游为基础市场战略:以国内旅游为重点,积极发展入境旅游,有序发展出境旅游。到2015年,国内旅游人数达33亿人次,城乡居民年均出游超过2次,旅游消费相当于居民消费总量的10%。2、强调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提出:破除体制机制性障碍,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3、强调转变发展方式、走内涵式发展、转型升级的主线提出:转变发展方式,提升发展质量,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21(三)中国旅游立法/执法现状1、旅游法制建设步伐日益加快动因: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加入WTO;《行政许可法》的实施。表现:由单项内容逐步向综合方面过渡;规范范畴逐步从传统转向新兴领域;由行政手段为主加速转向法制化。2、一些领域的旅游法制渐成体系表现:旅行社业的旅游法制建设日趋健全;导游管理有法可依;出境旅游管理逐渐步入法制化。223、地方旅游法制建设取得明显突破表现:省市旅游立法起点较高;绝大多数省市已制定了《旅游条例》;旅游立法适应了地方旅游发展需要。4、旅游行政执法力度和执法水平明显提高表现:旅游行政执法队伍不断壮大;日常性的旅游执法数量增多。专项旅游执法活动成效明显。23(四)旅游业发展向立法提出的客观要求(立法的必要性)1、关于旅游业的法律地位(产业贡献、发展方式、路径)2、关于旅游管理体制问题(谁管、怎么管)3、关于旅游资源开发利用、旅游公共服务问题(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五位一体”建设要求)4、关于旅游业经营者的市场规制问题(进入、质量、价格、退出及权益)5、关于旅游者权益保护问题(如何整治市场乱象:合同违约、强迫消费、安全保障)24《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经2013年4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号公布。《旅游法》分10章112条,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旅游法》有利于行业整体规范有序健康发展,使消费者的旅行体验和旅游质量得到保障。旅游法从国家层面来立法,以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为宗旨,明确各方权利、责任,旅游者和经营者的维权、政府部门的监管执法都将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中国旅游业将进入依法治理、依法维权的新时代。背景资料旅游法的概念广义:指调整旅游活动领域中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狭义的旅游法,以及其他调整旅游活动领域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狭义:指调整游览,度假,休闲等形式的旅游活动以及为旅游活动提供相关服务中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本章所指的旅游法为狭义的旅游法2526《旅游法》特点1、采取综合立法模式(综合性强、关联度高、产业链长)2、在权益平衡基础上注重保护旅游者3、规范市场秩序,完善市场规则(统一准入、经营规范、标准化)4、借鉴吸收国际立法经验立法目的第一条为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本条的立法目的规定看,保障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是与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并列等重,但从法条内容看,对旅游经营者的约束规范更多更严,主要是平衡利益关系。二、旅游法立法目的和适用范围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组织到境外的游览、度假、休闲等形式的旅游活动以及为旅游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经营活动,适用本法。境外活动是否应该受所在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规范?适用范围三、《旅游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制度基本原则1、国家发展旅游事业,完善旅游公共服务的原则2、依法保护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的权利的原则3、社会、经济、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4、国家鼓励全社会参与旅游业发展的原则三、《旅游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制度主要制度1、旅游综合管理制度2、旅游者权益保护制度3、旅游促进和公共服务制度4、资源保护和旅游利用制度5、旅游服务合同制度6、规范旅游市场,提高服务质量制度7、旅游安全保障制度华山栈道男子跳崖旅游景区如何避免安全事故?7月24日下午15:55,华山长空栈道上,游客们正在小心翼翼地通行,一名身穿灰色短袖的男子突然解开了身上的安全绳,站到了栈道的边上,然后纵身跳了下去。旅游景区如何避免安全事故?预防潜在危机的发生,必须从源头进行控制,不放过每一个细节,及时进行分析预测,并做好各项预防措施第二节旅游者旅游者本质上属于消费者,旅游消费,即旅游者通过购买旅游产品,满足自身旅游需求的过程。旅游者的特殊性:1、参加旅游活动的目的是获得精神上的愉悦2、由于旅游活动的空间移动性和一定的时间性特征,旅游者的弱者地位更加明显3、旅游消费的复杂性和专业性,先付费再旅游的特点,使旅游者对旅游经营者的依赖更加明显为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旅游法规定了旅游者的权利和义务。权利一:自主选择权第九条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针对加点、购物以及捆绑销售等问题。权利二:知悉真情权第九条旅游者有权知悉其购买的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针对旅行社(尤其是组团社)对于产品的知识要求,如果不懂或者该提醒的方面没有提醒,很容易违反知情权的原则。(一)旅游者的权利【案例】“900元昆明、大理、丽江双飞六日游,只有3个购物点,绝不强迫消费。”面对诱人的广告,浙江的张某立即就报了名,为了保险起见,他还与旅行社签订了合同。然而,当飞机落地昆明,一切都变了样。旅行团坐着大巴车赶到丽江,风景还没看到,又被拉回了昆明,购物行程也由此拉开序幕。螺旋藻、银器、翡翠玉器、茶叶店、精油店……合同上白纸黑字的“3个购物点”却变成了10多个。导游还约谈了几位不买的游客:“你们怎么能这样?还有一些购物点,你们不买东西,就别想回去!”就这样,6日游变成了6日购,全团26人消费总额超过20万元。香港阿珍事件2010年3月,一个由安徽合肥出发到香港的旅行团,以610元人民币,招待旅客来港4日3夜。旅行社安排旅客从合肥乘火车到东莞,然后有两架旅游巴接他们从罗湖过关,交给香港的导游,但旅客报团后,全无票据。抵达香港后,旅行团交由香港金凯国际旅游的导游李巧珍接待,导游因旅客在珠宝店、化妆品百货等地购物不足,在旅游巴上大发雷霆。根据视频影片,李巧珍以流利普通话说:“世界怎可能有免费午餐,你想想,你们付一千多块,连飞机票都不够,我们不是做慈善事,要做善事我做呀,汶川大地震阿珍就捐了一万零五百元啊!”又指:“现在是你们欠着我的,不是我欠着你,我给你吃,给你住,但是你们不付出,你这辈子不还,下辈子也会要还出来!”在离开珠宝店、前往钟表店的路上时她警告:“我们下面手表店一个半小时,我不管你任何人,不要跟我说‘我没有需要’!那等一下吃饭的时候,你说‘我也没有需要去吃’、今天晚上住酒店我会把酒店的房门全部给锁上,我们没有需要去住的。消费不够嘛!”并说:“在家穷就没有所谓,走出来就不要这样子!”期间,为安徽省泾县消费者协会担出“义务监督员”的王先生,将过程拍下,3月在视频网站土豆网上,以东方之子9的名义发表,初时只会网络上流传,直到7月15日,获全国逾十多间电视台转载,翌日成为香港多份报章的头条新闻。事件引发香港对零团费和导游质素的关注和改革呼声。权利
本文标题:第六章--旅游法的基本知识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5429417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