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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联网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13-2015年)目录顶层设计专项行动计划..........................................................................1标准制定专项行动计划..........................................................................6技术研发专项行动计划........................................................................12应用推广专项行动计划........................................................................21产业支撑专项行动计划........................................................................35商业模式专项行动计划........................................................................41安全保障专项行动计划........................................................................46政府扶持措施专项行动计划................................................................51法律法规保障专项行动计划................................................................59人才培养专项行动计划........................................................................63建筑企业联盟顶层设计专项行动计划(2013-2015年)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和《关于推进物联网有序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依托物联网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注重部门、行业、区域、军地之间的统筹协调,注重物联网技术研发、标准制定、产业发展、应用推广、安全保障间的统筹协调,注重物联网相关规划、政策、资金投入的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物联网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引导和督促地方结合区域特点和自身条件,因地制宜发展具有区域特色的物联网技术、产业和应用,推动各部门、各行业、各地区形成合力,推动我国物联网有序健康发展。二、总体目标到2015年,充分发挥物联网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健全完善物联网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初步实现部门、行业、建筑企业联盟区域、军地之间的物联网发展相互协调,以及物联网应用推广、技术研发、标准制定、产业链构建、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安全保障、频谱资源分配等相互协调发展的局面,基本形成各环节协调发展、协同推进、相互支撑的发展效应。三、重点任务(一)加强国家层面物联网工作的统筹协调1、发挥部际联席会议领导决策作用。研究物联网技术研发、产业发展、标准制定、应用推广、安全保障等重大问题,协调制定发展目标和政策措施,明确主要任务、组织分工及时间进度,组织实施物联网发展专项行动计划,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抓好任务落实,确保取得实效。2、发挥专家咨询委员会支撑作用。完善物联网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组织架构,根据发展需要成立专业咨询专家组,做好物联网发展战略、顶层设计、重大政策、重大专项、重大问题等方面的咨询,为政府决策和部际联席会议运行提供重要支撑。(二)加强部门、行业、军地之间的统筹协调3、健全部门、行业之间的协调机制。加强部门间物联网科技研发、产业化和应用示范重大项目的信息通报,统筹国家科技计划、科技重大专项、物联网发展专项、产业化专项等科技和产业发展项目,加强方向选择、项目设计、指南发布等环节的协调。依托跨部门、跨行业的标准化协作机制,建筑企业联盟协调推进物联网标准体系建设。推进通信基础设施、感知基础设施、计算和存储基础设施跨行业共享和共建。4、完善军地协调机制。完善各部门与军队信息化主管部门的协调机制,推动军队物联网应用示范与地方优势物联网产业项目对接工作,协调军地物联网标准的制定,鼓励地方与驻地军队建立长效合作机制,促进军民融合。5、统筹信息安全保障相关工作。加强物联网应用示范、技术研发、标准体系建设、产业链构建、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安全管理与数据保护,在相关工作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开展物联网信息安全、隐私保护相关技术研发,加快物联网安全保障体系建设。6、统筹无线频谱资源分配利用。研究物联网相关的频谱管理技术和方法,在标准制定、技术研发、应用示范、产业发展过程中,加强与行业、地方、军队的频谱资源统筹协调,加强物联网频谱分配和使用的国际交流。(三)加强对地方物联网发展的指导7、有序推进发展。引导和督促地方根据自身条件合理确定物联网发展定位,结合科研能力、应用基础、产业园区等特点和优势,科学谋划,因地制宜,有序推进物联网发展。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基础较好的地区强化物联网技术研发、产业化及示范应用,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基础较弱的地区侧重推广成熟的物联网应用。建筑企业联盟、优化产业布局。鼓励地方政府出台扶持物联网技术研发、产业化及应用推广的政策。以重点城市或城市群为依托,培育一批物联网综合产业集聚区,形成区域性公共服务平台。结合地方典型应用需求,安排国家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协调推进无锡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建设工作。9、引导智慧城市建设。制定促进我国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引导各地积极稳妥地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加强统筹、注重效果、突出特色,推动物联网在智慧城市中的应用。四、分工与进度具体分工与进度如下表所示:重点任务分工与进度表任务专项行动负责部门时间进度(一)充分发挥国家层面物联网统筹协调作用1、发挥部际联席会议领导决策作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2013-2015年组织实施专项行动计划,加强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2、发挥专家咨询委员会支撑作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2013-2015年根据发展需要成立专业咨询专家组,各专业咨询专家组不定期召开会议(二)加强部门、行业、军地之间的统筹协调3、健全部门、行业之间的协调机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相关部门2013-2015年滚动实施4、完善军地协调机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总参信息化部会同相关部门2013年完善机制,2013-2015年开展工作建筑企业联盟、统筹信息安全保障相关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会同相关部门2013-2015年滚动实施6、统筹无线频率资源分配利用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相关部门2013-2015年滚动实施(三)加强对地方物联网发展的指导7、有序推进发展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相关部门2013-2015年滚动实施8、优化产业布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相关部门2013-2015年滚动实施9、引导智慧城市建设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2013年出台指导意见,2013-2015年滚动实施智慧城市试点建筑企业联盟标准制定专项行动计划(2013-2015年)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和《关于推进物联网有序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运用战略思维和系统思想,按照“统筹规划、创新驱动、应用牵引、分工协作”的原则,坚持标准化工作的顶层设计,坚持机制创新和技术创新,坚持以应用需求为牵引,坚持分工协作,完善物联网标准化协调和推进机制,加强物联网标准体系建设和关键技术标准研制,积极同步推进国际标准化工作,为我国物联网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发挥支撑作用。二、总体目标到2015年,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推进物联网标准化工作的建筑企业联盟组织架构、协调机制和工作制度;重视自主创新,按照共性先立、急用先立的原则,研制一批基础共性、重点应用和关键技术标准;同步推进国际国内标准化工作,争取在国际标准化组织/国际电工委员会(ISO/IEC)和国际电信联盟(ITU)等国际组织中取得实质性突破。通过行动计划的实施,物联网标准化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我国主导的物联网国际标准领域不断扩大,有力支撑物联网产业发展。三、重点任务(一)构建科学合理的标准体系。梳理现有标准,研制物联网标准体系,发布《物联网标准体系规划》,通过标准研制和实践不断完善物联网标准体系。(二)加快研制基础共性标准。开展10项标准化指南、术语、体系结构等急需的总体技术标准,以及40项安全、标识、数据、测试等领域共性技术标准的研制工作。(三)重点突破关键技术标准。主要包括空中接口协议等射频识别领域、组网技术等传感器网络领域、微纳传感器等智能传感器领域的物联网感知关键技术标准;超宽带技术等短距离通信领域、机器到机器(M2M)、异构网络融合等网络传输领域的物联网网络关键技术标准;协同信息处理、服务支撑等物联网信息处理关键技术标准。(四)优先支持应用急需行业标准。继续推进公安、环保、交通、农业和林业等5个重点应用领域的标准化工作,新成建筑企业联盟立5个物联网应用标准工作组,结合实际需求,统筹国标、行标规划,研制40项急需的应用标准。后续重点推进各领域的应用标准化工作,完善物联网应用标准体系,基本覆盖各重要应用领域。(五)着力提升国际标准影响力和竞争力。组织聚集国内技术力量,成立物联网国际标准项目组,编制《中国物联网国际标准化研究报告》,引导我国物联网标准国际化工作。推动成立区域/国际标准化机构,作为发起国,积极推动成立区域性或国际性物联网相关标准化机构,争取ISO/IEC和ITU等重要国际化标准组织的领导席位,提交相应国际提案,增强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六)扎实开展标准验证与服务工作。推动标准验证与服务平台的建设,规划并启动涉及编码标识解析服务、标准信息服务、信息安全标准、标准符合性等方面的平台建设工作。开展标准验证与服务工作,在5个以上示范应用领域开展标准验证工作,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七)不断完善组织架构。完善组织协调机制,扩充国家物联网标准推进组的组成部门。完善技术协调机制,形成国家物联网标准专家委员会指导,国家物联网基础标准工作组主导,其它相关标准化组织参与的物联网技术协调架构。完善标准研制机制,依据技术产业和应用发展需求,成立相应的标准项目组、工作组。建筑企业联盟四、分工与进度具体分工与进度如下表所示:重点任务分工与进度表任务专项行动负责部门时间进度(一)构建科学合理的标准体系1、研制物联网标准体系规划国家标准委、发展改革委、工业相关部门和信息化部会同2013年提出《物联网标准体系规划》2、完善物联网标准体系2013-2015年完善物联网标准体系(二)加快研制基础共性标准3、开展总体共性标准研制国家标准委、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知识产权局会同相关部门2013年研制10项关键技术标准4、开展基础技术标准研制2014-2015年研制40项关键技术标准(三)重点突破关键技术标准5、研制感知、网络、信息处理关键技术标准国家标准委、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知识产权局会同相关部门2013-2014年研制40项关键技术标准,2014-2015年研制60项关键技术标准(四)优先支持应用急需行业标准6、优先支持应用急需行业标准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国家标准委等相关部门2013-2014年6月研制40项应用标准,2014年6月-2015年12月初步建成应用标准体系(五)着力提升国际标准影响力和竞争力7、推动成立区域性或国际性物联网标准化机构国家标准委、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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