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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珠江三角洲城市群协调发展的背景情况汇报珠江三角洲位于广东省中南部、珠江下游,总面积41698平方公里,占全省的23.4%。区内气候温和,水网密布,主要有西江、北江、东江、潭江等。珠江三角洲海岸线长1059公里,拥有大亚湾、大鹏湾等天然深水良港。珠江三角洲经济区包括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江门市、中山市、东莞市及惠州市(龙门县除外)和肇庆市(广宁县、德庆县、封开县、怀集县除外)等9个地级市、下辖8个县级市和2个县。珠江三角洲9个地级市市区人口和用地规模一览表城市名称人口规模对比建设用地规模对比五普人口(万人)2002年户籍人口(万人)规划期末人口(万人)2002年建成区面积(平方公里)规划期末建成区面积(平方公里)广州852.58583.89460(2010)316.67(旧八区)553.50(十区)385(不含番禺、花都区)(2010)深圳700.88139.45430(2010)168.06480(2010)珠海83.3948.01145(2020)56.52170(2020)佛山76.8749.61常住62(2010)39.6057.6(2010)江门53.6357.97常住60(2010)68.69(含新会区22.53)60(2010)肇庆50.8047.3175(2010)40.7775(2010)惠州59.1740.0345(2005)32.9437.85(2005)2东莞86.0731.780(2015)32.9570.50(2015)中山53.2333.03常住50(2010)31.8052.50(2010)注:佛山、江门两市按行政区划变动前的原城区统计。2002年珠江三角洲9个地级市有关经济指标一览表城市名称市域五普总人口(万人)2002年末市域户籍人口(万人)市域土地面积(平方公里)国内生产总值(亿元)国内生产总值构成财政收入(亿元)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广州994.20720.627434.43001.693.441.055.6245.87深圳700.88139.451948.692239.410.955.144.0265.85珠海123.5678.611640410.643.954.941.231.25佛山533.77338.983813.641168.666.253.140.784.99江门395.68381.279541658.2910.747.142.225.74肇庆337.31390.7615000443.8828.136.235.712.98惠州321.61283.0211200525.4613.957.728.419.72东莞644.58156.192465672.274.855.240.055.29中山236.33136.031800415.536.258.735.131.21注:惠州、肇庆两市包括了整个市域,而不是珠江三角洲经济区部分。(一)社会经济与城乡发展1、主要成就·经济发展成就显著。2002年,珠江三角洲国内生产总值9535.83亿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31040元。3·经济市场化、国际化程度较高。2002年珠江三角洲外贸总出口额1026.28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150.21亿美元。·城市建设健康发展、城市化水平明显提高。2002年珠江三角洲有设市城市17个,建制镇369个,城镇密度94个/万平方公里。已发展成为一个以广州、深圳为中心,城乡一体、类型完备的城市群。按“五普”人口统计,城市化水平已达72.7%。·社会事业协调发展,交通、通信网络基本完善。·环境保护取得较大进展。深圳、珠海、中山、佛山、惠州、肇庆被评为全国卫生城市,深圳、珠海、中山、惠州还成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广州、深圳、珠海、中山、肇庆、江门、惠州、佛山等市被评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2、存在问题(1)工业发展后劲不足·产业发展档次不高且外向依赖性强,城市群尚未确立类似于上海一样能带动更广泛的地区和产业发展的中心城市。·珠江三角洲与港、澳特别行政区之间的跨区域合作和协调关系,目前还受到较多的行政边界、物流瓶颈等制约。·珠江三角洲自身面积不大,外围山地环绕,尚未形成与华南、华中、大西南和其他地区的广泛协作,发展腹地不足。(2)城市化质量不高·城镇无序蔓延,“马路经济”盛行,城乡建设面貌粗糙,特色模糊,“城不象城,村不象村”。·城乡二元结构普遍存在,“城中村”及村镇建设“脏乱差”现象严重,违法用地、违章建设层出不穷。4·城镇综合服务功能不强,公共设施建设落后,市政设施配套不足。(3)政府调控能力不足·行政区划缺乏整合度,对作为区域次中心城镇的县城和中心镇发展扶持不足。·财政能力不足和资本市场发育不良,使得一些城镇建设资金缺乏,基础设施和公用服务设施欠账严重。·各级政府机构事权、职能划分不明确,加上缺乏政策、法规、财政手段等调节杠杆,省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难以充分发挥对地方城市发展建设的指导和协调作用。(4)区域协调机制不健全·因为行政分割和规划实施手段不足,未能形成一个以功能性地域为基础的城镇职能分工体系,城镇产业低水平同构,区域一体化发展程度不高。·各地争上机场、港口、火车站等大型基础设施项目,而污水、垃圾等大型环保设施却严重缺乏,跨城市的区域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难以协调。·国土规划、城市规划以及交通、运输、水电等专业规划之间缺乏相互协调和沟通,引起了诸如用地指标矛盾,内外交通冲突,水电管网与道路设施不配套等混乱现象。(5)环境形势日益严峻·自然生态环境优势正在逐渐丧失,,各地建设景观单调乏味,水土流失加剧,地方气候恶化。·环境污染日益加剧,水质性缺水危机日益凸显,大气污染5严重,酸雨面积不断扩大,生活污水、垃圾、工业固体废弃物的处理率严重偏低。·“热岛”、“湿岛”、“干岛”效应越来越明显,大量的绿地、水面被挤占,珠江三角洲独特的田园风光、岭南特色正逐步消逝。(6)外来人口压力不断增加“五普”人口统计显示,珠江三角洲外来人口已达1807万,占地区总人口的43.54%,给城市管理、设施配套和社会治安带来了很大压力。(二)城乡规划管理1、主要工作成效·1995年,我省编制完成了《珠江三角洲经济区城市群规划》,陆续开展了《珠江三角洲城市化专题规划》、《珠江三角洲城际快速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珠江三角洲城市环境管理项目研究》、《区域绿地与环城绿带规划指引》等相关规划的编制和研究工作。·明确了“珠江三角洲城市群”总体发展格局和“三大都市区”协调发展策略。规划中提出的“两条发展主轴——广深(港)、广珠(澳),三大都市区——中部都市区、东岸都市区和西岸都市区”的城市群雏形已基本形成。·从城市群协调的角度,对需要由各城市总体规划确定和落实的主要因素提出了相应的意见,为地方层次的规划和发展提供了初步的政策框架。·确立了“都会区、城镇密集区、开敞区、生态敏感区”等四种用地模式分类制导思路。区域绿地与环城绿带的规划建设工6作,是对区域空间管制的进一步强化和具体落实。·提出了关于区域性基础设施规划布局的构想——编制了城际快速轨道交通线网、重大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设施布局等专项协调规划。·严格把好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批关。制定了《珠江三角洲经济区各市县总体规划与城市群规划协调的主要意见》、《广东省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工作规则》等相关管理政策和法规,并严格执行。2、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1)规划管理体系自身存在缺陷·各层次规划的分工不明确。特别对须从省或区域角度进行区域协调的重点内容不突出。·实施区域规划的调控手段不足。如何将高层次的规划意图贯彻到基层,并确保高层次的管理机构对影响重大的项目有所调控,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规划无量化监控体系。宏观调控力度不足,中观、微观实际效用不大。(2)规划实施的保障机制跟不上·立法工作滞后,使得规划的实施缺乏可操作的法律依据,规划的权威性和约束力不强。·规划管理部门的统筹能力不足。目前的规划管理部门在具体建设项目的空间安排上,只能发挥一定的指导性作用,且强制性不够。·缺乏相应经济杠杆的调节。发达国家区域规划的实施有强7有力的财政手段为保证,而目前我们还没有建立必不可少的经济调节手段。(3)相关规划和政策不配套行政区划调整步伐,土地流转、宅基地分配等制度,户籍制度改革、社会服务体系建设不适应城市化发展要求。结语结合珠江三角洲的现状以及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省委、省政府制定了珠江三角洲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奋斗目标:到2010年,把珠江三角洲地区建设成为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基地,与港澳密切合作、与国际经济紧密联系的较高水平的外贸基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先行区和可持续发展的示范区,基本达到经济繁荣、结构优化、设施完善、城乡一体、法制健全、社会文明、(人居)环境良好,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为全省基本实现现代化起示范、带动作用。
本文标题:珠江三角洲城市群协调发展的背景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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