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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选举制度2016年4月18日|尚德楼·504教室选举制度的产生与发展1选举原则与选举过程2选举制度的意义3《世界人权宣言》第二十一条•(一)人人有直接或通过自由选择的代表参与治理本国的权利。•(二)人人有平等机会参加本国公务的权利。•(三)人民的意志是政府权力的基础;这一意志应以定期的和真正的选举予以表现,而选举应依据普遍和平等的投票权,并以不记名投票或相当的自由投票程序进行。联合国大会1948年12月10日通过第一部分选举的发展与意义2016年4月18日|尚德楼·504教室选举制度的产生1选举制度的发展2选举的原则3选举的意义4一、选举制度的产生选举制度的产生美国参议院投票现场欧洲议会对法案进行举手表决英国下议院的分组投票中国人大代表用表决器投票选举制度的产生什么是选举?•所谓选举,是指享有选举权利的本国公民,通过投票方式选出代议士,代表他们的意愿和利益来行使国家公共权力,治理国家。•选举制度是一种政治制度,是当代民主国家政治制度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是产生国家各级代表机关的代表和某些国家公职人员的原则、方法、组织和程序的总和。一般由宪法、议会组织法和选举法加以规定,有的国家的选举制度还包含在选举的习惯和惯例中。•西方国家选举制度的主要内容就是选举立法机构议员或选举政府行政首脑。古代社会的选举•古希腊的雅典奴隶主民主制度下就有了选举活动。当时按照公民所拥有财产数额决定他们选举权范围,不同阶层的公民分别可以选举执政官、普通官员和公民大会代表。•在古罗马共和时代,平民享有处理公共事务的发言权和选举官吏的权利,执政官也可以从平民中选出。•在中世纪的欧洲,虽然更加专权,但是依然存在选举的形式。比如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教皇、拥有自治权的城市议会议员等等。古代社会的选举•公元前5世纪的雅典城邦,全邦自由公民总数约为9万人,划分为10个区。•公民大会每年开会约40次,每次一整天,每个公民都可以参加这个大会并享有投票权。•由10个区选举选出500名执政官组成议事会。没有差额选举,各个区推选出的合法候选人通常超过50人,用抽签办法来淘汰超额人选。•议事会要分组,每组轮流执政35天至36天,避免行政权力被少数人长期垄断,这就是“共和”的起源,意即公共权力要成为共同事务,协和处理。古代社会的选举•前4世纪罗马共和国时期,民主选举有了进一步发展,即每年要从平民中选出两名(后来又增加到6名、10名)保民官来保护平民的权益。但是这些保民官没有行政职权,只能在国家政权机关中行使否决权。•又经过持续十年的斗争,最后争取到在两名国家执政官中必须要有一名是由平民来担任,而不能全被贵族把持。•罗马共和国使平民能够与贵族平起平坐,共同协和治理国家,从此共和国成型。古代社会的选举•近代“共和国”(Republic)一词就是源于古拉丁文(Respublica),正是在平民选举保民官和执政官中形成了差额挑选。•“选举”一词(英文Election)源于罗马人使用的拉丁语动词eligere,意为挑选,即在几个候选人中由选民挑选一个人。二、选举制度的发展近现代选举制度•近代选举制度是在资产阶级同封建专制制度斗争胜利之后建立起来的,随着资产阶级在西方许多国家中相继夺取政权,具有近代意义的选举制度就在西方各国普遍建立起来。并在阶级斗争和社会矛盾的长期发展过程中,逐渐得以发展、完善。•近现代的选举制度具有明确的原则、规范的制度以及法律保障措施。西方国家早期选举制度的局限性•一是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数很少•英国规定只限于有40先令以上收入并有自由土地者才有选举权。而作为候选人的郡议员必须每年土地收入在600镑以上,市镇议员每年不动产收入要有300镑以上。•法国在1791年确立的君主立宪政体和选举制度,把公民分为“积极公民”和“消极公民”,规定只有拥有一定财产和纳税的人即积极公民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而当时法国的积极公民仅占25%。•美国规定只有成年白人种男子才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性别限制:20世纪以前,除1893年新西兰妇女取得选举权外,几乎没有一部西方国家的宪法或法律规定妇女有选举权。西方国家早期选举制度的局限性•二战后,各国基本上都赋予了妇女以选举权但迄今为止,仍有少数国家剥夺妇女的选举权。瑞士1971年经公民投票,同意妇女有选举权,但在个别州和某些乡镇,妇女在州一级或乡镇至今仍无选举权。西方国家早期选举制度的局限性近现代选举制度近现代选举制度•二是选区划分和代表名额的分配不合理•通常西方国家都是按照选民的社会成份和选民思想意识的进步、保守状态决定选区的大小和界限,各选区之间人数往往极为悬殊,但却选出同等数目的代表。•比如:英国18、19世纪,工业革命后,很多新兴的商业城市人口众多,如曼彻斯特,却没有代表名额。近现代选举制度•三是选举对国家权力的影响很有限•如在英国,19世纪中叶以前,议会只掌握立法权,国王掌握行政权。国家的大臣绝大部分由贵族院议员出任,而贵族院议员是由国王任命且世袭的,并非由公民选举产生。•由于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财产资格限制,下院选出的议员大多数是新贵族或地主,而不是资产阶级的代表。近现代选举制度•19世纪以来,西方国家选举制度经历了数次改革之后,才逐渐建立了普遍、平等的选举制度。•两次改革高潮•第一次发生在19世纪30-70年代•第二次发生在二战结束之后近现代选举制度•19世纪30-70年代•19世纪初工业革命的初步完成,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日益壮大,强烈要求参与政治生活,这种要求最集中的表现是争取普选权运动的展开。•如英国,从1832年起开展了持续10年之久的“宪章运动”。1832年改革,重新分配了议席,增加了城市代表的名额,降低了选民与候选人的财产资格限制等。近现代选举制度•英国又于1867、1872、1883、1884、1885年分别进行了多次大的选举制度改革。当时欧洲各主要国家的市民(即男性公民)得到了选举权。•美国:选举制度发展中选民资格问题。黑人选举权(宪法修正案第15条1870-1970)、妇女选举权(1920年宪法修正案19条)选民的财产资格限制(1964年取消,宪法修正案24条)、1971年宪法修正案26条确立普选制。近现代选举制度•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战后世界上形成了一股民主改革的潮流,普遍要求和平与民主,很多西方国家对其政治体制作了适时调整,特别是以建立普遍、平等的选举制为核心进行了选举制度改革。•到目前为止,大多数西方国家已经实行了普选制。•英1969、美1971、法1974。近现代选举制度•西方国家选举制度的发展过程就是逐步实现普选制的过程,它与广大民众争取政治民主权利的斗争是分不开的。•正因为有了民众的斗争与参与,才使西方国家的选举制度增加了民主化的内涵,具有进步意义。英国选举制度的发展•英国是现代西方选举制度的创始国•1688年光荣革命的胜利,《权利法案》、《王位继承法》等宪法性文件确立了议会的地位以及议员“自由选举”的制度•1832年,增加了城市代表的名额,降低了选民财产限制,扩大了范围•1867年,进一步降低选民财产限制,城市工人获得了选举权•1872年,颁布秘密投票法,改公开选举为秘密选举•1883年,颁布了反腐败法,选举经费支出作出了明确规定•1884年,颁布人民代表法,进一步降低财产限制•1918年,修订新的人民代选举表法,对选举相关事项进行了详细规定,特别明确了一人一票制度,部分妇女第一次获得选举权•1928年,颁布了男女平等选举权•1948年,全面实行单选区制•1969年,再次修订人民代表选举法,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都有选举权,基本实现今天选举制度的模样法国选举制度的发展•法国选举制度在反复波动中产生发展•1789年大革命前第三等级代表的选举较先进•1789年大革命后,实行限制选举制度,消极公民和积极公民选举权不平等,1791年宪法进行了确认,相对落后。•1793年雅各宾派宪法首次提出普选权,前进一步。•1795年宪法恢复到1789年的状态,“两级间接选举制度”•1799年雾月政变名义上恢复了雅各宾派的普选,但实际上实行的是“名流名单选举制”•1802年建立了有财产限制的普选制•1848年宪法确立了无财产限制的普选制,降低了年龄,真正建立起法国近代的选举制度•1875年颁布了议员选举法,但仅仅21岁以上的男性具有选举权•1944年,规定了21岁的男女公民均有选举权,实行普遍、直接的选举制度•1974年,年龄限制下降到18岁,同西方大多数国家一致美国选举制度的发展•美国相对简单的选举制度产生发展•1787年前,殖民地效仿英国选举制度•1787年宪法规定了美国议员由间接或直接选举,总统由各州委派的选举人选举,并将选举法的制定留给各州。但选举权仅限有一定财产的男性白人公民享有,后来扩大到大多数男性白人公民•1870年,规定不因肤色、种族等原因剥夺公民的选举权,但女性没有选举权•1920年,规定全国妇女都有选举权,至此,确立了美国的普选制基本形式,但不完善。•1945年后,先后取消了人头税、文化测验等歧视性做法•1971年,选民年龄规定为18岁•1979年法律上正式确认女性与男子具有平等的选举权利现代选举的主要特点•一是它具有明确的原则、规范和制度以及法律保障措施;•二是选举作为一种任用方式,不同于委任制,聘任制等其他制度,它拥有较广泛的选民参加,以多数人的意见为依据推举出国家机构的执掌者。且官员任职情况来看更为民主和科学。中国选举制度的产生和发展•我国的民主选举如果从1907年起步算起,迄今已有100多年的历史。社会主义民主选举已有60多年。•1.清末•西方式的议会民主选举从清朝末年的1907~1911年起在资政院和谘议局议员选举中开始试验。•当时资政院的议员分钦选、民选两部分,民选98人,约占一半;•谘议局议员采取两次复选法产生,即先从有钱有势有才学者当中选出“合格选举人”,再从中互选出议员。中国选举制度的产生和发展•2.中华民国•1911年辛亥革命成功,建立了中华民国。孙中山被各省代表会议选举为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但是他只就任三个月就被迫辞职。•随后中国出现过民国国会、国民参政会、国民大会、参议会等民选机构或反映民意的机构。中国选举制度的产生和发展•3.新中国•当代中国的选举制度,是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苏区,和抗日战争时期的抗日根据地的选举制度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1949年9月通过的人民政协《共同纲领》规定,新中国将实行普选制度。但是,建国伊始,由于条件的限制,不可能立即在全国范围内实行普选产生各级人代会。为此,建国之后的一段时间内,在政权的组织形式和选举制度方面都采取了一些过渡性的措施。中国选举制度的产生和发展•第一部选举法:1953年2月11日中央人民政府第22次会议就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同年5月我国就开始乡、镇、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等基层单位的直接选举工作。•1954宪法已明文规定凡年满18岁的所有公民除了精神病患者和被剥夺法定权利者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由于受苏联模式等额选举的影响以及1957年以后受“左”的路线的干扰,长期以来我国的民主选举很不完善。•第二部选举法:1979年五届全国人大通过了新选举法,随后于1982年和1986年、1995年、2004又作了必要的修改。中国选举制度的产生和发展•1979年选举法:•(1)把直接选举的范围扩大到县一级。•(2)将等额选举改为差额选举。•(3)一律实行无记名投票。•(4)进一步完善了代表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在重申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成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原则的同时,还特别强调任何选民只要1人提出3人以上附议也完全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中国选举制度的产生和发展•(5)将原来规定的按选民居住状况划分选区,改为按生产单位、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和居住状况划分选区。•(6)每个少数民族至少应有一名全国人大代表。•(7)候选人提名过多时,可以进行预选,以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8)各党派、团体和选民,都可以用各种形式宣传代表候选人。•(9)将原规定的候选人获得出席选民或代表的过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