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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两汉时期的选官制度杂议自古以来,一个朝代的政治制度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一个朝代的发展与最终的命运。如果说一个王朝的政治制度是一台运作的机器,那么这台机器上的每一个零部件都需要经过仔细而考究的挑选组合,才能让这台机器长久运转,生生不息。而选官正是这样一种重要而艰巨的任务。除此之外,选官制度的形式与发展也正体现着一个时期社会的经济政治发展,思想文化的主流和不同时期的社会转型。因此,选取选官制度以探究其与社会各个方面的关系,是具有一定意义的。从商朝开始看,商朝的内外廷政务官多是商族的亲属,而商王的王位是由“兄终弟及”的继承到后来的世袭制。无论是什么职务,都是由商王朝的贵族来担任。并根据血缘关系的亲疏,家族势力的大小来划分职务的等级。并沿袭了王位的世袭制,各贵族的职务也是实习的。在上灭亡以后的西周,也在很大程度上沿袭了上的世袭制,将其严格细致化,形成了宗法制、分封制、和辅佐他们的礼乐制。商周时期的这种等级森严的世卿世禄的制度是对于远古时期“天下为公,选贤举能”的一种破坏,但也是奴隶制社会兴起,以铁器牛耕为主的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由此可见,在这一时期,人的财富与社会地位紧紧联系在一起,是奴隶制经济高速发展的标志,也是这一时期的重要特点。到了春秋战国战国时期,虽还有官位世袭的传统,而某些家族势力的扩大,权利大到可以任免官吏。由于春秋战国时期百家争鸣的思潮影响,势力大的家族举任贤才,家臣的选定不再只限于本族本国之内,一些出身较低微的人也先后做了家宰、邑宰之类的官。而在中央官制中也出现如此现象。例如孔子曾一度为鲁司寇,地位仅低于三司,有资格陪同鲁定公到夹谷会见齐景公。又例如阳虎,本为孟氏之后,而作季氏家宰,后又畏罪逃奔晋国,赵简子迎而相之。这些都说明在当时,等级制与世官制都受到了一定的动摇,而后逐渐被官僚制所取代。一次在战国时期,由于诸侯争霸,各国都需广纳贤才以备战争之策,因此举荐也成为一种选官的途径。而各诸侯王对疆域的扩展也十分重视,是强调战争的时期,能征能战之士自然地位高,因此军功制也成为任命官员的一种方式。另外,受商品经济的影响,卖官鬻爵也成为一种晋升做官的方式。其次,世袭的制度还有所保留,未完全破坏。因此战国这一时期的复杂的社会关系和这一标准的社会转型时期决定了其选官制度的的复杂与变革。秦统一以后,建立了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在选官上沿用了他在战国时期的军功制举荐制和世袭制结合。皇帝可以直接任命各级官员,并设有专门的任命文武官员的职位,和监察百官的御史大夫。对官吏的选拔和任用更为严苛,可以看出一切都在为皇帝服务,为巩固中央集权而服务。与战国时期有所不同的是,秦统一以后,疆域辽阔,社会稳定,虽然边境时有匈奴等少数民族侵犯,但较之战国时期,战争还是少之又少,所以一些材料和论述用军功制概括秦的选贤制度,我认为实有不当。至少根据以上各时期的发展规律,是这样的。至少在秦中后期,军功制远没有劳绩制有说服力,劳绩制也叫符合当时的社会情况。所以我认为以军功定官,以劳绩升降的说法,还是较有说服力的。汉朝初期藩镇割据,国家混乱,直到汉景帝评定七国之乱后,国家方才稳定。所以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央集权制,巩固国家稳定,建立了一系列的选官体系。其中主要的、影响最为深远的是察举制度,即选举。这是一种自下而上的推举官员的制度。注重乡里对人的道德,文化水平,舆论等多方面的认识。以考试为主,对人的各个方面都有明晰的要求。例如明经、明法、贤良方正、孝廉、茂才异等、孝悌力田等等。西汉时期皇帝还征召贤良之士,汉武帝时期,皇帝集结了大批能干的人才在他身边,他们直接对皇帝负责,参与朝政,从而加强了皇权。然而到了后期尤其是东汉时期,外戚宦官当道,皇帝形同虚设,政治统治昏暗,察举制度也随之渐变腐朽,宦官掌握用人职权,权钱交易盛行,破坏了察举制度的初衷。至少从先秦到两汉时期的选官制度来看,帝王对官员的任用从注重血缘关系,以血缘巩固天下,以财富土地稳定臣民再到根据才能选拔人才,根据才能参定职位。没有先进与否,这些都是符合当时社会条件的。都代表着社会发展各个方面的进步。经济的基础作用和政治的主导倾向都对选官产生深远影响。而选官制度所带来的结果也作用于一定社会时期的发展。或阻碍或促进。从现在来看,也是如此。对选官制度的研究在当今社会也是值得关注的。
本文标题:先秦两汉时期的选官制度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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