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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資料文件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地政總署管轄範圍內的收費調整目的本文件簡介當局就地政總署管轄範圍內不直接影響民生或一般營商活動的政府服務收費提出調整的建議。背景2.二零零六年四月,前房屋及規劃地政局曾就地政總署管轄範圍內不直接影響民生或一般營商活動的收費調整建議,徵詢立法會前規劃地政及工程事務委員會的意見。大多數收費其後於二零零六年年中調整,餘下的收費項目則在二零零七年年初通過有關立法修訂後予以調整。3.根據“用者自付”的原則,政府的政策是把各項收費的水平,大致訂於十足收回提供有關服務所涉的成本。4.本文件涵蓋地政總署管轄範圍內的121項收費。建議5.有關調整建議所涵蓋的收費項目與下列服務範疇有關-(a)地政總署提供的地政服務(包括行政及法律服務);及(b)地政總署向巿民提供文件副本及政府資料。6.考慮過市民的負擔能力和接受程度後,我們建議根據以下適用於整個政府的一般準則,將現時所收款額低於十足成本水平的收費項目,逐步增至收回十足成本的水平︰CB(1)1822/07-08(01)2(a)就現時收回成本百分率低於目標40%的收費項目而言,以大約20%的上調百分率,於七年內達致收回十足成本;(b)就現時收回成本百分率介乎目標40%至70%的收費項目而言,以大約15%的上調百分率,於三至七年內達致收回十足成本;及(c)就現時收回成本百分率高於目標70%的收費項目而言,以大約10%(或更少)的上調百分率,於一至三年內達致收回十足成本。7.當局最近進行了成本計算工作,以檢討各項收費項目成本。結果顯示,根據上述第6段所述的準則,將有1項收費下調,另有120項收費上調。建議調整幅度由下調約8%至上調約20%不等。建議收費詳情載錄於附件。我們建議在二零零八年內調整收費。改善效率措施8.我們已採取多項減低或控制成本的措施,包括提高效率、重訂提供服務的優先次序及簡化程序等。這些節省開支因素及改善措施已轉化為個別收費項目的成本計算因子。對財政的影響9.一旦實行有關的收費調整,每年收入將淨增加約750萬元。未來路向10.請議員省覽上文第5至第7段開列的調整收費建議。發展局二零零八年六月附件金額收回成本比率建議金額建議的增加/減少金額建議的增加/減少百分率(元)(元)(元)(元)1擬備、簽署及發出政府租契及副本的費用42,93839,95093%42,9503,0007.5%2放棄政府租契或政府批出的其他租賃(為交換新批土地以興建新界小型屋宇除外)而涉及1至100個地段的個案的費用(註1)16,38615,25093%16,4001,1507.5%3政府興建的房屋計劃-分契的費用3,4992,77079%3,05028010.1%4政府興建的房屋計劃-放棄租住權契據的費用2,5182,33093%2,5201908.2%5政府興建的房屋計劃-按揭/法律押記的費用2,5352,35093%2,5401908.1%6政府興建的房屋計劃-再轉讓的費用1,4071,30092%1,4101108.5%7政府興建的房屋計劃-分契的契據修訂書的費用1,7021,57092%1,7001308.3%8政府興建的房屋計劃-解除責任/扣押契據的費用1,9401,79092%1,9401508.4%9政府興建的房屋計劃-免責聲明契據的費用1,6091,49093%1,6101208.1%10政府興建的房屋計劃-承諾書的費用2,2871,78078%1,96018010.1%調整收費建議按2007-08年度價格水平計算的十足成本現行費用項目費用說明建議費用(a)地政總署提供的地政服務(行政及法律服務)1附件金額收回成本比率建議金額建議的增加/減少金額建議的增加/減少百分率(元)(元)(元)(元)調整收費建議按2007-08年度價格水平計算的十足成本現行費用項目費用說明建議費用11政府興建的房屋計劃(業權轉予公務員-轉讓)的費用3,9892,20055%2,53033015.0%12政府興建的房屋計劃(業權轉予公務員-法律押記)的費用2,6101,99076%2,19020010.1%13政府興建的房屋計劃(業權轉予公務員-解除法律押記)的費用2,1351,66078%1,83017010.2%14政府興建的房屋計劃-提名實益繼承人的費用1,06598592%1,070858.6%15政府興建的房屋計劃-委任指派監護人的費用77271593%770557.7%16建屋合作社-按揭的費用1,9831,83092%1,9801508.2%17建屋合作社-再轉讓的費用1,8481,23067%1,41018014.6%18建屋合作社(業權轉予公務員-轉讓)的費用3,1362,17069%2,50033015.2%19建屋合作社(業權轉予公務員-法律押記)的費用1,6171,50093%1,6201208.0%2附件金額收回成本比率建議金額建議的增加/減少金額建議的增加/減少百分率(元)(元)(元)(元)調整收費建議按2007-08年度價格水平計算的十足成本現行費用項目費用說明建議費用20建屋合作社(業權轉予公務員-解除法律押記)的費用1,8501,13061%1,30017015.0%21買賣協議同意書的費用23,68822,40095%23,7001,3005.8%22轉讓同意書、交換契等的費用20,85219,60094%20,8501,2506.4%23租賃協議同意書的費用3,1802,96093%3,1802207.4%24建築按揭/押記同意書的費用7,0736,58093%7,0704907.4%25進一步進行建築按揭/押記同意書的費用4,6864,36093%4,6903307.6%26同意對形式已獲批准的買賣協議、公契等的修訂的費用4,8914,55093%4,8903407.5%27同意對已獲批准的建築按揭及/或加按的契據修訂的費用5,8005,40093%5,8004007.4%28批准公契的費用77,02571,70093%77,0505,3507.5%3附件金額收回成本比率建議金額建議的增加/減少金額建議的增加/減少百分率(元)(元)(元)(元)調整收費建議按2007-08年度價格水平計算的十足成本現行費用項目費用說明建議費用29批准公契分契、公契增補契據或分拆管理協議的費用25,87124,05093%25,8501,8007.5%30毗連的業權人、發展商或承租人進入政府土地以進行各種岩土勘探的行政費用32,52322,10068%25,4003,30014.9%31以私人協約方式批地、增批土地、修訂契約(作非牟利用途、根據新界小型屋宇政策、供進行削去斜坡的修補工程、批予非牟利機構作非牟利用途及收取象徵式地價的批地個案除外)的固定行政費用;另加土地價值的費用,每267,34727,60010%33,1005,50019.9%100萬元(或不足100萬元的部分)收費12,100元(最高限額為241,900元)。32技術修訂的行政費用36,10118,65052%21,4502,80015.0%33以「不反對」通知書方式進行修訂的行政費用121,66427,60023%33,1005,50019.9%34(土地用途)短期豁免書的新申請或修改/修訂現有豁免書的行政費用54,0339,36017%11,2501,89020.2%4附件金額收回成本比率建議金額建議的增加/減少金額建議的增加/減少百分率(元)(元)(元)(元)調整收費建議按2007-08年度價格水平計算的十足成本現行費用項目費用說明建議費用35進行修訂,以刪除財政司司長法團批給個別業主的公務員合作建屋計劃前成員個別租契中的不得轉讓條款的行政費用46,13813,55029%16,2502,70019.9%36以豁免書的方式為建屋合作社個案進行的修訂,在業權由合作社轉予個別成員時,豁免入住規定,或在公務員轉職到醫院管理局或其他類似組織時,豁免「本地16,8601,2107%1,45024019.8%公務員」規定的行政費用37直接批出短期租約的行政費用(租戶為非牟利/慈善機構除外)78,5999,36012%11,2501,89020.2%38修改/修訂現行短期租約的用途條款,或因租戶主動採取行動/提出要求而修訂租賃協議的行政費用46,3089,36020%11,2501,89020.2%39(建築物用途)短期豁免書的新申請或修改/修訂現有豁免書所訂用途、面積或擁有權的行政費用58,70626,50045%30,5004,00015.1%40為非小型屋宇確立已失圖據地段及修正地界的行政費用(按每宗個案計算)47,78225,40053%29,2003,80015.0%5附件金額收回成本比率建議金額建議的增加/減少金額建議的增加/減少百分率(元)(元)(元)(元)調整收費建議按2007-08年度價格水平計算的十足成本現行費用項目費用說明建議費用41發出具追溯力的砍伐樹木同意書的行政費用47,55035,55075%39,1003,55010.0%42發出管有權牌照的固定行政費用;另加土地價值的費用,每100萬元(或不足100萬元的部分)收費6,060元(最高限額為121,000元),即適用於按資本數額(地價)評估批地的行政費用中的50%129,96813,80011%16,5502,75019.9%43重批土地,包括訂有契約續期條件文件的個案,但不包括根據財政司司長法團契約續期規定而重批土地的個案或由財政司司長法團轉讓的單位/單元的固定行政費用;另加「其後」土地價值的137,81627,60020%33,1005,50019.9%費用,每100萬元(或不足100萬元的部分)收費12,100元(最高限額為201,600元)44由財政司司長法團轉讓的單位或單元的行政費用-法律諮詢及田土轉易處徵收的費用之外另加的費用91788597%915303.4%45取消重收土地的固定行政費用141,81237,70027%45,2507,55020.0%46發出在公眾街道上興建臨時橋樑及設立臨時輸送帶、挖掘深層鑽井及裝設管纜/電纜(包括海底電纜)(第47項所列的項目除外)牌照的一次過的行政費用46,54325,40055%29,2003,80015.0%6附件金額收回成本比率建議金額建議的增加/減少金額建議的增加/減少百分率(元)(元)(元)(元)調整收費建議按2007-08年度價格水平計算的十足成本現行費用項目費用說明建議費用47發出建造小型排水溝渠/喉管/小型水管牌照的一次過的行政費用45,62625,40056%29,2003,80015.0%48發出地役權契據或修訂地役權為永久權利的固定行政費用;另加經評定地價的費用,每100萬元(或不足100萬元的部分)收費100,33827,60028%33,1005,50019.9%12,100元(最高限額為20.16萬元)(土地行政會議可按照法律諮詢及田土轉易處的建議批准收取較高的費用)49侵佔政府土地–板樁或臨時地錨樁基伸進政府土地,並發出「不反對」通知書的行政費用40,09524,25060%27,9003,65015.1%50發出集體牌照的一次過的行政費用49,47725,40051%29,2003,80015.0%51就更改租契條件所述核准建築圖則的說明而對地價沒有影響的個案發出同意書的行政費用25,24516,90067%19,4502,55015.1%52對輕便鐵路系統的鐵路線(包括車站)及小型附屬設施收取象徵式費用(或提供鐵路專用區的成本費用,以較高者為準)(每年)(註2)不適用1,310不適用1,360503.8%53對輕便鐵路專用區以外的輕鐵電纜收取象徵式費用(或提供鐵路專用區的成本費用,以較高者為準)(每年)(註2)不適用1,310不適用1,360503.8%7附件金額收回成本比率建議金額建議的增加/減少金額建議的增加/減少百分率(元)(元)(元)(元)調整收費建議按2007-08年度價格水平計算的十足成本現行費用項目費用說明建議費用54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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