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其它文档 > ××镇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
1××镇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为了加强我镇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维护农村集体和农民群众合法权益,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产核资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主要任务和目标(-)主要任务对全镇所属村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清理,核实“三资”底数,明确产权关系,建立健全“三资”管理台账,为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奠定基础。(二)工作目标1、通过清产核资,全面摸清集体所有的“三资”存量、结构、分布和管理使用情况,达到账款、账实、账账相符。2、通过界定所有权,把应归集体所有的“三资”全部纳入管理范围,理顺产权关系。3、通过建立台账,及时反映“三资”开发利用和处置情况,实现动态化管理。二、对象、范围和内容(一)对象2全镇所属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所属企业、单位。(二)范围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全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情况。1、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债权债务等。2、资产。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投劳兴建购置的房屋、运输工具、农业机械、机电设备、林木、牲畜、小型农田水利和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在投资兴办的企业,按照投资份额所拥有的资产及相应的增值资产;国家、社会团体、经济组织及个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无偿拨款、资助、补贴、捐赠的财物及其形成的资产;拥有的库存物资、长期投资、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及其他资产。3、资源。法律规定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山岭、草原、林地、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三)内容1、摸清家底。对农村集体“三资”进行全面清查,查明实际存量、结构分布和运行效益等情况。2、价值评估。对清查出的以前没有纳入账内核算或无法取得购建成本资料的资产进行价值评估,对清查出的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背离较大的资产进行价值重估。3、明晰产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划分和确定农村集体“三资”的所有权权属关系。34、建立台账。按照清产核资结果,规范资金管理日记账,健全资产管理台账,建立资源管理登记簿,及时逐笔登记集体“三资”的所有权归属、资产价值、经营管理等变动情况。三、方法和步骤这次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要将清理核实与规范管理相结合,做到清查彻底、数据准确、登记全面。清产核资工作从2012年2月开始,2012年4月10日结束,具体分为以下三个阶段:(一)准备阶段(2011年9月26日开始)1、成立机构。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镇上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从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财政所、镇纪委抽调干部组成的全镇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镇镇长)副组长:×××(××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镇副镇长)×××(××镇财政所所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农业服务中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4各村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村会计(含报账员)、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村民代表参加的工作小组,做好本村的清产核资工作。2、制定方案。各村要结合实际,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制定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并于2012年2月18日前将清产核资工作组名单和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上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3、搞好宣传。各村要充分利用会议、广播、公开栏等形式,广泛宣传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的目的、内容和意义,取得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4、开展培训。镇政府将对镇村清产核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组织学习省、市、县有关政策和文件精神,掌握政策,明确方法,熟悉程序,把握重点,确保清产核资工作顺利实施。(二)实施阶段(2012年2月18日—2012年4月10日)1、清理核实。这次清产核资工作由镇清产核资工作组具体实施,对所辖村的集体“三资”进行全面清查,各村清产核资工作小组要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账簿和资料。对“三资”管理混乱、群众反映强烈的村,镇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参与帮助开展清产核资工作。资金、资产的清查,要以村会计账簿为依据,坚持账内与账外相结合、实物盘点与账务核查相结合,以物对账,以账查物,全面查清资金的5数额,资产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以及来源、去向和管理等情况。对土地等资源性资产,要以县国土资源局的农村土地数据资料和发放到村的《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为基础,采取科学简便的方式,查实数量、分布、权属及其管理使用情况,重点清查核实已经开发利用的资源性资产。对以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使用的集体“三资”,要深入相关企业、单位对有关经济合同的时效性、合法性及执行情况进行审核,保证集体资产资源的完整性。2、全面登记。清理核实后,要以村为单位,按照《甘肃省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登记表》(见附件1)的要求,逐表逐笔逐项地进行登记。登记的内容要全面,事实要清楚,数字要准确,做到不遗不漏。3、价值评估。对清查出的没有纳入账内核算或无法取得购建成本资料,以及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背离较大的资产、资源,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委托依法批准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或农村经济经营管理部门进行价值评估或价值重估。价值评估或重估工作结束后,评估机构应当出具价值评估或重估报告,明确评估、重估价值,作为资产、资源入账或调账的依据。4、产权界定。对产权不明晰或有权属争议的资产、资源,由镇清产核资工作组依据《农业部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资产所有权界定办法》及《甘肃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的6相关规定,在充分考虑资产形成的过程,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的基础上,按照“谁投资、谁所有”,以及有利于资产管护、有利于保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有利于维护农村稳定的原则,实事求是地进行产权界定。对镇清产核资工作组界定结果有异议的,由县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协商解决;对争议较大难以界定的,应填写《甘肃省农村集体“三资”产权界定申报表》,逐级上报市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协调解决或裁定。5、公示确认。对清理核实结果由村清产核资工作小组负责逐项逐笔在村务公开栏里进行公示,向农民群众和有关当事人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公示期间,村清产核资工作小组要安排工作人员,接受质询和意见,并认真做好记录和解释工作。对农民群众有异议的事项,要认真进行核查,及时给予答复。公示期满后,要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集体“三资”清产核资结果进行确认。6、审核备案。清产核资结果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确认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填报《甘肃省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登记表》,经镇清产核资工作组进行审核,报县纪委和县农业局备案。7、建立台账。镇财政所要依据审核后的村级清产核资登记表,指导和帮助村级建立健全“三资”管理台账。资金管理要使用《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资产管理7要使用《固定资产明细账》、《农业资产明细账》、《库存物资明细账》等,资源管理要使用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定的《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登记簿》。8、汇总上报。村清产核资工作小组要认真填报《甘肃省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登记表(表1—11)》(见附件1),经镇清产核资工作组审核汇总后填制《甘肃省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汇总表(汇1—7)》(见附件3),逐级汇总上报。(三)检查总结阶段(2012年4月11日—4月20日)1、督导检查。镇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村清产核资工作要及时进行检查和指导,重点检查是否按照本方案规定的要求、内容、程序开展工作,工作任务是否完成,工作目标是否实现,对检查中发现没有按规定要求开展工作、“三资”底数不清、群众意见较大的地方,要责令其限期整改。2、工作总结。各镇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结束后要进行全面总结,形成工作总结。4月10日前要将清产核资工作总结和《甘肃省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汇总表》上报镇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汇总全镇情况,并形成总结,由镇领导小组审核后于4月30日前上报县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和县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农业局农村经济管理站)。8四、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事关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村务必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清产核资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既要把握时间进度,更要确保工作质量,认真解决好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坚决防止工作走过场和弄虚作假。(二)明确职责,靠实责任。镇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加强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按照统一部署、统一政策的要求,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三)强化指导,确保落实。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镇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人员经常深入到村进行业务指导,不定期组织开展督促检查,严格把握政策界限,确保按规定程序开展工作。对清产核资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措施。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得力,致使不能按规定时间完成清产核资的,要通报批评;对工作不到位,清产核资不彻底的,要限期整改,确保这次全镇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本文标题:××镇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5449729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