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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三审最新调整趋势与应对方案董保华工作室1、三审稿的三重调整方式2、三审稿的三个保护层次3、三审稿的三铁保护模式4、三审稿的三种应对机制劳动合同法2005年12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提交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次审议。2006年3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06年4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宣布收到立法意见191849件,历史第二。2006年12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提交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次审议。2007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第三次审议,预计6月第四次审议劳动合同立法演变内部草拟阶段2004.12劳动部初稿从雪中送炭到锦上添花2005.6国务院修改稿2005.12征求意见稿国内公开讨论阶段2006.3.20-2006.4公开征求意见包装为劳资博弈2006.4-劳资博弈演变成阶级斗争国际关注阶段2006.10中国劳动立法可能带来的政治和经济影响引起国际关注劳动合同法立法思路劳动合同法国家机关劳动者用人单位社团学者立法机关:和谐社会执法部门:扩大权限工会:加强权力企联:三方机制雪中送炭锦上添花欧美:管理权限香港:用工成本上层:提高标准底层:加强执法人事部门:适用范围1、三审稿的三重调整方式劳动法调整模式微观:劳动合同个别劳动关系中观:集体合同集体劳动关系宏观:劳动基准法全部劳动关系微观:劳动合同劳动仲裁用脚投票中观:集体合同社会协调用手投票宏观:劳动基准法劳动监察生存权劳动合同法的立法思路宏观:劳动基准法劳动监察生存权劳动监察范围扩大行政处罚力度加大劳动合同法的行政处罚种类行为责令改正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劳动合同文本缺少法定必备条款违法约定试用期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收取财物或者扣押证件未依合同约定、法律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的未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的劳动力派遣违法的行政处罚力度加大劳动合同法的行政处罚种类行为标准罚款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的500元以上2万元以下单位违反要求提供担保、收取财物;扣押档案或其他物品每一名劳动者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劳动力派遣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情节严重的每一名劳动者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劳动合同法的行政处罚种类行为标准赔偿金违法约定试用期并已经履行的以月工资为标准按违法约定的试用期的期限支付超过一个月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劳动应得报酬二倍的工资未依法如约支付劳动报酬、加班工资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的;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违法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行政处罚力度加大劳动合同法的立法思路1、规章制度、劳动定额应当经职工讨论,平等协商2、集体合同专章规定中观:集体合同社会协调用手投票1、签订劳动合同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2、离职不得扣押档案和物品3、员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增加、程序简化4、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企业不愿续签的要支付经济补偿金。5、单位违规解聘,员工可选择恢复关系或双倍赔偿微观:劳动合同劳动仲裁用脚投票2、三审稿的三个保护层次劳动关系调整理念政府企业劳动者工会企业上层中层底层经理产业工人专业技术人员无业、失业、半失业人员社会本位宏观中观微观雪中送炭经理产业工人专业技术人员无业、失业、半失业人员不纳入劳动法保护范围私法保护,强调契约予以关注,促进就业去强扶弱公法保护,行政干预劳动部第一稿将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等排除出调整范围国务院6月稿将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等排除出调整范围一审稿未将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等排除出调整范围二审稿未将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等排除出调整范围三审稿的立法变化经理产业工人专业技术人员无业、失业、半失业人员列入保护范围实行补偿限制1、在国家规定提取的职工培训费用以外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可以约定服务期,违约金设上限。2、竞业限制期间权利义务双方约定,期限不超过2年三审稿的立法变化舍弃了一审稿中一些不切实际的高标准,改为主要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实行契约保护经理产业工人专业技术人员无业、失业、半失业人员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任意约定违约金《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安徽省劳动合同条例》限制约定违约金《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限定不明《浙江省劳动合同办法》无规定《辽宁省劳动合同规定》1、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变相加班加点2、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随劳动者在全国范围内流动3、拖欠克扣工资可申请支付令三审稿的立法变化经理产业工人专业技术人员无业、失业、半失业人员加强保护1、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劳动者纳入调整范围2、非全日制用工予以规范3、保障非法用工单位劳动者劳动报酬。三审稿的立法变化经理产业工人专业技术人员无业、失业、半失业人员注意到要把底层劳动者纳入保护范围劳动合同法三审稿经理产业工人专业技术人员无业、失业、半失业人员去强扶弱舍弃了一审稿中一些不切实际的高标准,改为主要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实行契约保护注意到要把底层劳动者纳入保护范围仍属于保护范围加强保护力度3、三审稿的三铁保护模式三审稿立法思路给予劳动者一个僵化的劳动关系才能保护劳动者铁饭碗能进不能出铁交椅能上不能下铁工资能高不能低三铁保护模式3.1标准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的立法思路1、工龄满十年员工续签合同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2、签订两次固定期合同后续签合同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3、不依法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双倍赔偿4、合同可以到期终止,不得约定终止5、(老)15+5老员工除非严重过失不得解除终止劳动合同6、(弱)未领养老保险的劳动者无需退休7、(病)长病假员工同意变更合同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8、试用期内不得因严重违纪、失职、不能胜任等原因解除合同。9、企业裁员时不得裁减老弱病残和家里有老弱病残的员工10、单位合并分立必须继续履行合同铁饭碗:能进不能出•张某十多年前进入某外资企业,今年张某刚续签了三年期劳动合同。后张某向企业提出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企业称劳动合同尚在履行过程中,等到本合同期满以后再说。张某遂申请劳动仲裁。•本案焦点:张某是否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三审稿立法思路1、劳动合同文本条款弱化管理权2、双方应当按照合同履行义务3、合同任何变更必须协商一致采用书面形式铁交椅:能上不能下三审稿立法思路1、服务期内工资能高不能低2、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同岗位最低工资百分之八十3、合同无效按单位平均工资定工资铁工资:能高不能低三审稿立法思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1)合同缺少必备条款(2)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3)招用劳动者没有建立名册。(4)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时没有告知劳动者有关情况(5)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收取财物(6)劳动合同文本没有各执一份(7)劳动合同擅自约定违约金(8)试用期超过法定标准合同无效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3.2非标准劳动关系三审稿立法思路1、事实劳动关系支付2倍工资2、个人承包用工,发包人为用人单位3、劳动力派遣铁上加铁非标准劳动关系标准化、弹性用工刚性化事实劳动关系故意不签过失未签理解分歧企业被动用工风险增加用人单位输出人员事实劳动关系无劳动合同劳动标准从高用人单位输出人员无劳动合同二倍工资集体合同标准三审稿个人劳动者发包人经济承包关系个人承包雇佣个人劳动者发包人经济承包关系招用劳动关系连带责任三审稿派遣公司输出人员用工单位民事劳务关系劳动合同关系?劳动力派遣三审稿立法思路铁饭碗直接用工签订两次固定期合同后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1、派遣员工至少签订2年期合同铁交椅直接用工除不能胜任工作外不允许调整工作岗位2、派遣员工有严重过失可以退回派遣机构铁工资直接用工合同无效按工资指导价定工资3、派遣员工劳动报酬按用工单位标准、单位平均工资确定4、派遣机构和用工单位履行双重义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5、派遣员工不得连续使用6、派遣员工可选择派遣机构或用工单位参加工会7、用工单位不得自设劳务派遣单位劳动力派遣铁上加铁4、三审稿的三种应对机制用工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工资能高能低铁交椅铁饭碗铁工资人力资源管理自由雇佣劳动合同法企业机制国有企业:(央企)用工稳定,工资灵活外资企业:用工灵活,工资固定民营企业:用工灵活,工资灵活铁饭碗铁交椅铁工资用人单位劳动工资劳动者劳动关系用工制度、薪资制度、绩效制度是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制度。用工制度薪资制度绩效制度劳动合同法立法思路用人单位侵权主体劳动者侵害对象公权力侵害限制保护安置主体安置对象企业不需要的人请不走企业需要的人留不住人力资源管理书面化思考:面对“三铁”,企业应如何应对?铁饭碗铁工资铁交椅用工制度薪资制度绩效制度劳动合同法应对思路用人单位合约主体劳动者合约主体公权力侵害限制保护合约违约责任企业应对三铁依据铁饭碗:客观情况变化可以解除合同非全日制劳动合同铁交椅:不能胜任工作可以调整岗位铁工资:避免合同无效则执行约定工资三铁应对思路国家收紧法定限制,企业加强合同约定研究国家收紧用工制度,企业加强管理制度研究国家收紧绩效制度,企业加强薪酬制度研究内部机制企业有草拟劳动合同文本、制订劳动纪律的权利,可通过约定减少风险。劳动合同文本设计的关键在于将合同变更改造为合同履行细化岗位描述,约定岗位调整机制研究工作地点的约定方式劳动合同文本应当对合同解除终止所涉及的法定条件进行细化约定。录用条件不能胜任工作客观情况重大变化严重失职和重大损失国家收紧法定限制,企业加强合同约定研究签订100页的劳动合同!国家收紧用工制度,企业加强管理制度研究企业可以根据实际设计灵活的绩效、薪酬管理制度以保证用工灵活性。面对铁合同,企业可以让用工制度与绩效制度相联系,通过细化不能胜任条件等方式淘汰绩效不合格员工面对铁合同,企业可以让用工制度与薪酬制度相联系,增加工资调控力度在合同管理中配套使用劳动合同和特殊约定在人事管理中应当将事实调查和性质认定环节拆分合同撕掉半张纸!三铁应对机制用工制度:实行岗位聘任制1、控制用工规模2、签订短期合同,尽可能避免无固定期限合同3、设计无固定期限合同文本;4、劳动合同无期限,岗位有期限5、岗位与工资相联系合同期岗位聘任期撕掉半张纸!绩效制度:实行待岗培训制1、细化对不能胜任工作情形的认定。2、对不能胜任工作予以调整岗位3、对难以调整岗位员工予以待岗培训,支付待岗工资。4、实行岗位聘任制,聘期和考核周期相联系5、绩效考核直接对工资产生影响三铁应对机制撕掉半张纸!不能胜任工作绩效评估完成工作任务事实确认在人事管理中应当将事实调查和性质认定环节拆分工资机制:实行复合工资制1、工资实行复合结构。2、劳动合同仅约定在岗基本工资。3、加大工资结构中企业考核部分。4、工资和奖金数额、结构中考虑终止补偿金因素三铁应对机制固定约定撕掉半张纸!应对机制:模拟下岗制度用工制度:实行岗位聘任制绩效制度:实行待岗培训制薪酬制度:实行复合工资制三铁应对机制三铁应对思路国家收紧内部机制,企业加强外部机制研究外部机制:劳动关系非标准化1、严格禁止下属部门随意用工2、临时用工可使用小时工、兼职人员、协保人员、学生、退休人员等3、使用劳动力派遣,选择抗风险能力强的派遣公司三铁应对机制外部机制:劳动关系变为经济关系1、临时用工使用有资质的注册单位2、企业生产经营推行外包三铁应对机制著名作家和思想家汤姆.彼得斯(TomPeters)将企业视为一系列的产品索引----也就是说,企业应该从一系列可供选择的业务中,选取核心部分由企业自己掌控,而其他部分则从第三方,即商业伙伴或者供应商那里采购。三铁应对机制资源外包后勤服务外包客户关系外包电子商务外包研发外包人事外包生产外包销售外包物流外包P.杜拉克:“在10年至15年之内,任何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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