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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核算管理方案一、成本核算的对象和内容1、对象:医院成本归属对象2、内容:按核算层次分为三个层次:①院级成本:包括医疗成本和药品成本。②部门成本:包括临床科室、医护科室、药品、后勤保障、行政等部门、科室的成本。③服务单元成本:项目成本、诊次成本、床日成本、病种成本等。二、要求:(一)划分各种费用界限1、成本费用和其它支出的界限2、直接成本和间接费用的界限3、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的界限(二)根据成本核算单元的不同,结合管理要求实行不同的成本计算方法。三、费用要素和成本项目①费用要素:分15个费用要素: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障费、公务费、药品费、卫生材料费、其它材料费、低值易耗费、业务费、购置费、修缮费、租赁费、其他费用。②成本项目:分八个:人员费用、药品费用、材料物资消耗、折旧费、维修费、公务费、业务费、其他费用。二、成本核算账户成本核算账户有:医疗成本、药品成本、辅助业务成本、管理费用、预提费用、待摊费用,其中,辅助业务成本账户用以归集后勤和其它辅助部门所发生的成本,根据服务对象将服务成本分摊记入医疗成本、药品成本、辅助业务成本和管理费用账户为过渡账户,月末无余额。四、直接成本1.人员费用按科室人员实际发生金额归集;2.药品费用按药品收入分配后计算的实际药品成本费用加上药物库存、药房发生的报损归集到负责该项的科室。3.材料物资费用,按各科室实际领用的卫生材料,其它材料和低值易耗品金额归集到各成本中心。(成本中心是根据管理权限承担一定经济责任并能反映经营责任履行情况的内部单位。各科室分别为一个成本责任中心,完成责任目标,并接受医院提供的为完成这些任务所需的资源)4.折旧费用的归集分配:按各科室实际占用各类固定资产提取比例归集各成本中心,房屋建筑面积折旧费用按单位建筑面积分摊。公式:A=N×W/P各科室分摊房屋建筑物折旧费〔A〕各科室占用房屋面积〔N〕全院房屋建筑物修购基金〔W〕全院各科室房屋面积之和〔P〕5、维修费用的归集:专业设备维修费用,直接归入各成本中心,1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维修费用可采取预提成待摊方法分摊各成本核算期。其它固定资产维修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直接归入各成本中心。6、公务业务费用的收集:能直接计入各成本中心的直接归集;不能直接归集的,分配归集。方法:①各科室分配公务费:各科室人员数×公务费金额/各科室人员数之和②水费、电费按成本中心按照水表及电表直接计入,确无法安装水表的,除去有记录水电费以外按人员分配。③燃料费用:按实际开放床位数和人员总数分配到各科室。④业务费、培训费的归集,直接归入各成本中心,可以采用预提预提留或待摊的方法归集各成本中心。⑤邮电费、差旅费的归集:邮电费直接归集各成本中心,差旅费在国家文件规定的限额内支付,直接归集各成本中心。⑥电话费:根据电话费管理办法直接计入各成本中心。⑦科研费用:计入各科研项目成本。⑧其他费用:能直接计入各成本中心的直接归集,不能直接计入的分配归集。五、直接成本费用分配归集直接成本费用按基本核算单位归集。将本期所产生的劳务费、固定资产折旧费、低值易耗、资金占用费、取暖制冷费、材料费、水电费等直接成本费用,根据实际发生“凭证”记入分类账和分户账,直接记入到各核算单位。对于辅助科室提供服务时发生的维修费、材料费、洗涤运输费等直接成本费用,可采用“工料结算单”等形式直接记入受益的核算单位。六、间接成本费用分配归集(一)辅助科室成本中心的归集分配1、归集:各辅助科室成本直接归集2、归集分配各科室分配辅助科室成本=各科室业务收入×【辅助科室成本×30%/业务总收入+(全院门诊人数+全院住院床日)×辅助科室成本×70%/(各科室门诊人次+各科室住院床日)】3、药品辅助科室成本中心的归集分配科室分配药品辅助科室成本=科室药品收入×药品辅助科室总成本÷医院药品总收入4、药理费用的归集分配各医疗、药品成本中心分配管理费用=各成本中心人数×[(管理费用总额×40%)÷成本中心总人数]+各成本中心收入×[管理费用总额×60%÷医院总收入]七、固定资产有偿占用各核算单位的固定资产一律实行有偿占用,按使用年限提取折旧收回原值,按占用资产金额提取资金占用费和管理费。房屋与建筑物、万元以上的设备、医疗仪器按造价提取大修费。这样促使科室对固定资产科学、合理使用,以提高科室经济效益;反之,科室不爱护、不注意维修和保养,如提前报废,院里仍按原定寿命期限继续收取折旧费和资金占用费,致使科室成本提高,收益减少,承受经济损失。另外还规定,各核算单位的固定资产因保管不善丢失,不论新旧一律按新价赔偿。八、核算的使用与四定额(一)定人员编制。根据卫生部综合医院人员编制规定和实际工作量(开放床位、门诊人次),确定各科室人员编制指标,然后再按各科定编人数制定工作数量和经济指标定额。采取定编不定员,按实际人数定工作量的办法,超减定额按比例奖罚。每超一个定编人数,要多完成一人份工作量和收入定额。(二)定数量指标。在人员定编的基础上,定每人份工作量指标,凡是上级有规定指标的一律按规定计算;上级没有规定的,根据各科室前三年实际工作情况和编制人数,采用历史引申预测法中的加权移动平均数公式,计算出每人工作量定额,即科室每月的工作量定额=每人份工作量定额×当月在班人数。(三)定经济指标。根据前三年业务收支情况,采取加权移动平均数公式计算出每单位工作量收入定额和收支比例,即每人份收入定额=每个单位工作量收入定额×每人份工作量定额。(四)定超减奖罚。在“定人员,定数量、定收支”的基础上超定额得奖,完不成任务受罚,直至将效益工资、岗位工资罚完为止。在“三定额”的基础上,人员结构、工作数量、经济指标均予量化,再制定出一个合理的超减定额奖罚比例。其原则是:付出同样的劳动代价,取得同样的劳动报酬。各科室每超一人份工作量和同比例的经济收入,不论实际收入多少,都得到同样数额的奖金。数量与经济所占的比例,临床科数量占60%,经济占40%,而医技科室则相反,数量占40%,经济占60%,按照这种方法计算出各科奖罚比例。在运作中,超额单位工作量有的科室奖励几角钱,而有的科室奖励几元钱,相差几十倍,但是几角钱的奖励同几元钱的奖励其付出的劳动代价相同。另外,经济指标中的固定成本全院统一标准,结余或超支奖罚40%;业务收入定额减去变动成本定额为科室结余(或亏损)定额,超减结余定额奖罚最少3%,最多者为40%,也相差几十倍。这样定出的方案合理可行,科室易接受,而且能调动各科的积极性和竞争能力。(五)缺陷处罚。即在科室(包括租赁承包科室)出现规定的缺陷处罚项目时,扣罚效益工资和岗位工资,利用经济处罚来加强经济管理,确保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
本文标题:医院全成本核算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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