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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国家法考《知识产权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甲、乙、丙、丁相约勤工俭学。下列未经著作权人同意使用他人受保护作品的哪一行为没有侵犯著作权?(2015年卷三17题,单选)A、甲临摹知名绘画作品后廉价出售给路人B、乙收购一批旧书后廉价出租给同学C、丙购买一批正版录音制品后廉价出租给同学D、丁购买正版音乐CD后在自己开设的小餐馆播放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章第7节承担综合法律责任的著作权侵权行为【答案】:B【解析】:本题主要考查著作权侵权。《著作权法》第22条第1款第10项规定,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的,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据此可知,除对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可合理使用外,其他临摹行为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复制权。因此,甲临摹的行为属于侵犯复制权,对外出售属于侵犯发行权。故A项构成侵权,不当选。出租权指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2.如外国企业在我国申请注册商标,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2年卷三19题,单选)A、应当委托在我国依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代理B、所属国必须已加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C、所属国必须已加入世界贸易组织D、如所属国商标注册主管机关曾驳回了其商标注册申请,该申请在我国仍有可能获准注册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3章第1节商标注册程序【答案】:D【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商标权的取得。《商标法》第18条第2款规定,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故A项错误。《商标法》第17条规定,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按其所属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办理,或者按对等原则办理。所以,所属国并不一定要加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或者世界贸易组织,即使没有加入这些公约或者组织,也可依据对等原则获得保护。故B、C项错误。商标具有地域性或者叫独立性,即一个国家是否给予某3.下列所述四种情形,乙的哪一行为构成对甲之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侵害?A、甲对由“一个茶壶与四个茶杯”组成的成套产品享有一外观设计专利权。未经甲允许,乙制造、出售的由“一个茶壶与四个茶杯”组成的成套产品中,与甲享有专利权的外观设计相比,茶壶的设计“近似”,但茶杯的设计“不相同”亦“不近似”B、甲对由“基座和水壶两个组件”组成的电热水壶享有一外观设计专利权。未经甲允许,乙制造、出售的由“基座和水壶两个组件”组成的电热水壶,与甲享有专利权的外观设计相比,基座的设计“相同”,但基座与水壶组合状态下的设计“不相同”亦“不近似”C、甲对“国际象棋”享有一外观设计专利权。未经甲同意,乙制造、出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2章第6节专利侵权行为【答案】:A【解析】:①《专利侵权解释(二)》第15条规定:“对于成套产品的外观设计,被诉侵权设计与其一项外观设计相同或者近似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被诉侵权设计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A选项中,由“一个茶壶与四个茶杯”组成的成套产品系“五个独立的产品”,甲虽仅享有一个外观设计专利权,但与甲分别就一个茶壶和四个茶杯享有五个外观设计专利权具有“等价性”。因此,若乙擅自制造、出售的成套产品中有一个产品与甲享有专利权的外观设计“相同”或者“近似”,即成立对甲外观设计专利权之侵犯。故A选项当选。②《专利侵权解释(二)》第16条第一款规4.我国著作权法不予保护的对象不包括:()A、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的官方正式译文B、通用表格和公式C、口述作品D、时事新闻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章第2节不予保护的对象【答案】:C【解析】:本题涉及著作权法不予保护的对象问题。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5条的规定,本法不适用于:(1)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2)时事新闻;(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因此,我国著作权法不予保护的对象包括选项ABD,不包括选项C。故本题答案为C。5.关于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制度的以下判断中,哪一项是不正确的?()A、强制许可制度只适用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B、取得强制许可的单位或个人享有独占的实施权,并且有权允许他人实施C、取得强制许可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付给专利权人合理的使用费D、专利权人对专利局关于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2章第5节专利权的限制【答案】:B【解析】:本题涉及专利实施强制许可的相关问题。依据《专利法》第48条的规定,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理长的时间内获得这种许可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该单位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该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故本题A选项正确。《专利法》第57条规定,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付给专利权人合理的使用费,其数额由双方协商;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裁决。故C选项正确。依《专利法》第58条的规定,专利权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6.甲无国籍,经常居住地为乙国,甲创作的小说《黑客》在丙国首次出版。我国公民丁在丙国购买了该小说,未经甲同意将其翻译并在我国境内某网站传播。《黑客》要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应当具备下列哪一条件?(2010年卷三15题,单选)A、《黑客》不应当属于我国禁止出版或传播的作品B、甲对丁翻译《黑客》并在我国境内网站传播的行为予以追认C、乙国和丙国均加入了《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D、乙国或丙国加入了《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章第1节知识产权的保护【答案】:D【解析】:本题主要考查著作权保护的相关规定。《著作权法》第2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我国于1992年加入《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7.以下关于著作权归属的说法正确的是:()A、老武术家李四口述自己的人生经历,由张三记录,形成回忆录《我这一辈子》,该自传体作品的著作权归张三B、某领导要求小王为其拟写年会报告,该领导进行审阅定稿。并在年会上以本人名义进行讲话发表,该作品的著作权归小王C、小刘利用其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并由其单位承担责任,创作出一份工程设计图,该作品的著作权归其单位,但小刘享有署名权D、小赵大学毕业时聘请某摄影师为其拍摄校园系列照片,该摄影作品的著作权归小赵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章第3节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人【答案】:C【解析】:本题涉及著作权的归属问题。自传体作品,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著作权归该特定人物享有,故A项错误。由他人执笔,本人审阅定稿并以本人名义发表的报告、讲话等作品,著作权归报告人或讲话人享有,故B项错误。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故C项正确。摄影作品的著作权归摄影师,故D项错误。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8.甲公司开发了一种汽车节能环保技术,并依法获得了实用新型专利证书。乙公司拟与甲公司签订独占实施许可合同引进该技术,但在与甲公司协商谈判过程中,发现该技术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属于现有技术。乙公司的下列哪一做法不合法?(2013年卷三18题,单选)A、在该专利技术基础上继续开发新技术B、诉请法院判决该专利无效C、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无效D、无偿使用该技术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2章第4节专利的复审和无效宣告【答案】:B【解析】:本题主要考查授予专利的条件、专利权的丧失。在现有专利技术之上任何人均有权继续开发新技术,即便在专利许可合同中约定不得技术创新,此约定也会因妨碍技术进步而无效,故A项合法,不当选。《专利法》第45条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专利法》第46条第2款规定:“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无效9.W研究所设计了一种高性能发动机,在我国和《巴黎公约》成员国L国均获得了发明专利权,并分别给予甲公司在我国、乙公司在L国的独占实施许可。下列哪一行为在我国构成对该专利的侵权?(2016年卷三16题,单选)A、在L国购买由乙公司制造销售的该发动机,进口至我国销售B、在我国购买由甲公司制造销售的该发动机,将发动机改进性能后销售C、在我国未经甲公司许可制造该发动机,用于各种新型汽车的碰撞实验,以测试车身的防撞性能D、在L国未经乙公司许可制造该发动机,安装在L国客运公司汽车上,该客车曾临时通过我国境内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2章第6节专利侵权行为【答案】:C【解析】:本题主要考查专利侵权行为。《专利法》第6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一)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三)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10.甲展览馆委托雕塑家叶某创作了一座巨型雕塑,将其放置在公园入口,委托创作合同中未约定版权归属。下列行为中,哪一项不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2014年卷三17题,单选)A、甲展览馆许可乙博物馆异地重建完全相同的雕塑B、甲展览馆仿照雕塑制作小型纪念品向游客出售C、个体户冯某仿照雕塑制作小型纪念品向游客出售D、游客陈某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对雕塑拍照纪念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章第5节合理使用【答案】:D【解析】:本题综合考查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和著作权的合理使用。根据《著作权法》第17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故雕塑的著作权属于雕塑家叶某。选项A中,甲展览馆的行为侵害了叶某的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B、C项中展览馆的行为和冯某的行为,侵犯了叶某的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根据《著作权法》第22条规定:“在下列情况11.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以市场价格购买乙公司生产的设备一台,双方交付完毕。设备投入使用后,丙公司向法院起诉甲公司,提出该设备属于丙公司的专利产品,乙公司未经许可制造并销售了该设备,请求法院判令甲公司停止使用。经查,乙公司侵权属实,但甲公司并不知情。关于此案,法院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2016年卷三14题,单选)A、驳回丙公司的诉讼请求B、判令甲公司支付专利许可使用费C、判令甲公司与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D、判令先由甲公司支付专利许可使用费,再由乙公司赔偿甲损失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2章第6节专利侵权行为【答案】:A【解
本文标题:法考《知识产权法》复习题集(第45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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