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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罗马法的起源与发展罗马法指公元前6世纪塞尔维乌斯改革至公元7世纪中叶古罗马奴隶制国家制定和实施的全部法律制度。罗马法随着罗马国家的发展而演变,呈现出明显的阶段性和连续性,在复杂的发展中又趋向统一。罗马法的起源与发展,分为形成阶段:从习惯法到成文法(体现在表现形式上);发展阶段:从公民法到万民法(体现在适用范围的变化上);完备阶段:汇纂《民法大全》(法律体系更为完备)。总之,以《十二铜表法》为开端、查士丁尼《民法大全》为总结的罗马法经历从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不断完备、完善的过程,成为古代世界最为系统完备的法律体系。并对维系罗马帝国的统治起到重要作用,同时对于后世尤其是欧美资产阶级革命以及近代各国的立法都影响深远。这是古代罗马对人类文明发展的贡献,也是世界政治文明的珍贵遗产。形成阶段:从习惯法到成文法第一,成文法诞生的背景。罗马共和国建立后,公民内部平民和贵族的界限严格,等级森严,贵族与平民的矛盾非常尖锐。贵族垄断立法和司法大权,当时只有习惯法,法律与习惯之间没有明显界限,因此,法律具有很大的伸缩性和不确定性。贵族为保护自己的利益随心所欲解释法律,损害平民利益。在这种背景下平民反对贵族的斗争开展起来,罗马制定了《十二铜表法》。第二,《十二铜表法》的诞生,标志着罗马成文法的诞生。《十二铜表法》的制定,使审判、量刑有法可依,这是共和国内部平民与贵族斗争胜利的成果,平民的利益得到了保护。《十二铜表法》把一向由贵族垄断而自由掌握的法律,用通俗的文字公布出来,这是一个巨大的进步。《十二铜表法》开启了罗马制定、完善成文法的传统。第三,罗马共和国时期的公民法及作用。作为罗马公民受到法律的保护,并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罗马法的发展与完善随着罗马对外征服地区的扩大,罗马的社会政治和经济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公民法不足以解决帝国疆域内出现的各种复杂问题。帝国的发展需要一部适用于罗马统治方位内一切自由民的法律。这就是有名的万民法。要弄清:第一,帝国的建立。罗马帝国对周边的征服和领土的扩张及广阔的疆域帝国内显现出的新的问题和各种矛盾。第二,万民法的诞生。罗马帝国的扩张过程和设立海外行省的情况,从公民法到万民法出现的必然和必要性。第三,罗马法系最终完成。东罗马皇帝查士丁尼组织法学家,把历代的罗马法加以系统化和法典化,汇编成《民法大全》。(1)早期阶段:法律是上层建筑的一部分,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恩格斯指出:“在社会发展某个很早的阶段,产生了这样的一种需要;把每天重复着生产、分配和交换产品的行为用一个共同规则概括起来,设法使个人服从生产和交换的一般条件。这个规则首先表现为习惯,后来便成了法律。”罗马在国家形成的初期,没有成文法典,只有未经政府明确承认而被一般人接受并默认为社会生活中相互关系之规则的习惯法。由于习惯法没有固定的成文形式,因此具有很大的伸缩性和不确定性。而这种法律制度上的局限在司法制度落后的古代又往往会导致法律规范的不精确,无形中就为法官故意压迫平民,袒护贵族提供了方便。为了改变这种不平等的地位,平民在罗马共和国早期就曾主动组织起来向政府施加压力,要求编纂成文法。公元前450~前449年颁布的罗马历史上的第一部成文法典《十二铜表法》,就是平民反对贵族斗争取得的成果。《十二铜表法》内容相当广泛,包括公法与私法、刑法与民法、实体法与程序法、同态复仇与罚金、氏族继承与遗嘱等等,在一定程度上对贵族的专横和滥用权力作了限制。此后,随着平民与贵族斗争的继续,罗马进一步调整了公民内部的阶级关系,也不断促进国家立法工作的继续进行。2(2)发展阶段:从法律内容来看,起初罗马法律的适用范围仅限于罗马公民,居住在罗马的异邦人不能享受此法的保护,被称为公民法或者市民法,内容主要是有关罗马共和国的行政管理、国家机关及一部分诉讼程序的问题。公民法存在明显的缺陷,主要表现为:法律的主体范围狭小、内容保守、形式主义色彩浓厚、保留大量氏族残余等。(3)继续发展和完成阶段:随着罗马对外征服地区的扩大,罗马的社会政治和经济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公民法不足以解决帝国疆域内出现的各种复杂的问题。在罗马逐渐出现了普遍适用于罗马统治范围内一切自由民的法律,这就是万民法。公元前27年罗马帝国建立之后,为了对庞大帝国进行有效统治,帝国前期的皇帝都非常重视法律的制定。同时许多著名的法学家从法理上对公民法和万民法作了详细的论述,大大丰富和完善了罗马法的内容。从3世纪开始,帝国内部自由民间公民与非公民的区别消失,原先适用于不同法律主体的公民法和万民法之间的区别也失去实际意义。罗马法进入整理和提炼的阶段。罗马帝国的哈德良皇帝、戴克里先帝、东罗马帝国的狄奥多西二世都曾组织人力进行过法典的整理和编纂工作。7世纪的查士丁尼皇帝励精图治,希望重振罗马帝国的国威。他设立专门委员会编纂罗马法,形成了包括《查士丁尼法律汇编》《法学总论》《法律汇编》《新敕令》四种法律文献在内的法律汇编,统称为《民法大全》,这是罗马法体系最终完成的标志。维系统治影响后世从两个层面分析,即说明罗马法的地位和肯定对罗马帝国的维系作用。罗马法的制定和实施是为了维系和稳定帝国统治,他稳固了罗马国家的统治基础。可以将拿破仑《民法典》的有关内容与罗马法主要内容加以对比,认识到罗马法对近代欧洲国家立法的影响。通过补充英国《权利法案》、美国《独立宣言》和1787年宪法以及法国《人权宣言》的相关内容,充分理解罗马法在反封建斗争和巩固资本主义制度方面所产生的影响。第一,罗马帝国制定和实施罗马法的目的是为了维系和稳定庞大帝国的统治。第二,罗马法的核心内容是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第三,罗马法的历史影响。德国著名法学家耶林在其著作《罗马法精神》一书中说:“罗马帝国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以武力,第二次以宗教,第三次以法律。武力因罗马帝国的灭亡而消失,宗教随着人民思想觉悟的提高、科学的发展而缩小了影响,唯有法律征服世界是最为持久的征服。”欧美各国在不同程度上无不受到罗马法的影响。20世纪初罗马法的影响经过日本,延伸到了中国。国民党政府的民法即沿袭了罗马法。我国现行的《民法通则》《继承法》也在一定程度上采取了罗马法的原则。罗马法的影响主要表现在:(1)为新兴资产阶级的民权理论提供了思想渊源,为资产阶级战胜教会和世俗的封建势力提供了理论武器;(2)为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和巩固提供了现成的法律形式;(3)为近代欧洲大陆国家立法提供了范本。德国著名法学家耶林在其著名著作《罗马法的精神》中说:“罗马帝国曾经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以武力,第二次以宗教,第三次以法律,武力因罗马帝国的灭亡而消失,宗教随着人民思想觉悟的提高、科学的发展缩小了影响,唯有法律征服世界是最为持久的征服。”罗马建立过一个庞大的地跨欧、亚、非三洲的大帝国,这个帝国的维系主要是依靠两大支柱,一是所向披靡的罗马军团,二是博大缜密的罗马法律。人类迈进现代化,“法治”替代“人治”,成为国家政治的必然趋向。宪政的古代起源是罗马法,与希腊城邦小国寡民的政治体制不同,罗马人的金戈铁马征服了地中海,建立了雄霸欧、亚、非三洲的大帝国。它曾把公民权扩充到帝国境域所有的自由人,并以灵活务实的态度摸索出一套治理国家的成熟经验,制定了古代最系统完备的法律体系,以求社会的和谐与安宁。3在《十二铜表法》中也掺杂着原始的和落后的古老习俗,保留了某些维护贵族特权的不合理法规。作为第一部有章可循的成文法,《十二铜表法》把一向由贵族垄断而自由掌握的法律,用通俗的文字公布出来。《十二铜表法》开启了罗马制定、完善成文法的传统。公民法是用来调整罗马公民之间的关系的。在公元3世纪中期以前,罗马法律的适用范围仅限于罗马公民。万民法产生和发展的原因:伴随着罗马的扩张,罗马的外来人口急剧增加,再加上海外行省的设立,公民权范围的扩大,原来的公民法已经不能解决层出不穷的问题。伴随着对外战争的胜利,奴隶制在罗马得到快速发展。为了更加有效地保护奴隶主的私人利益,迫切需要建立和完善法律制度来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不受侵犯。罗马在共和国时期,就开始长期的对外扩张,到公元前3世纪早期征服了意大利半岛的其他民族,统一了意大利半岛。公元前3世纪中期建立了第一个海外行省西西里。随着扩张,不同传统的民族间出现出现了新的矛盾。例如:有随着商品经济和贸易的发展,经济活动中产生的矛盾;有民族习俗、文化传统不同的矛盾;对于罗马统治者来说,治理这样一个地域辽阔、人口众多的国家,需要部分承认被征服地区的其他民族的利益,给那些没有罗马公民权的外邦人以必要的司法保护。但公民法难以应对这些新的变化。公民法只适用于罗马公民,在扩张中纳入到疆域中的许多外邦人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罗马的公民法特别注重形式,如法庭上必须用固定的语言,还要祭神,还有特别的手势,等等。这些外邦人无法接受。第二,它的适用范围仅限于罗马公民,对外邦人是不认可的。那些高卢人、西班牙人、意大利人也有自己的公民法。罗马政府曾设置了外事裁判官来处理外邦人之间以及罗马人与外邦人之间的诉讼案件。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逐渐形成了万民法体系。它普遍适用于罗马帝国统治范围内的一切自由民,把外邦人归入,使他们也成为法律主体。万民法内容很多,是把各种法统为万民法。万民法取代公民法,它协调了罗马人和外邦人之间的关系及外邦人相互之间的关系,对于在庞大帝国内维系、协调各地区的民族关系、社会矛盾也起到重要作用。万民法使法律具有了更大的适用范围,也成为巩固罗马统治的重要工具。3世纪末至4世纪初,法学家编纂了一系列法典。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设立专门委员会编纂罗马法,形成了法律汇编,即《民法大全》。它标志着罗马法体系的完备:第一,查士丁尼《民法大全》体系完整、内容丰富;第二,它建立了权威的法律体系;第三,适应面广泛(公民法与万民法合起来),它不是只适应某一群体;第四,它将自然法的法理思想融入法律的条文,如“人生而自由”“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1)《拿破仑法典》的内容除总则以外,共有3编2281条。第1编是人法,是关于个人和亲属法的规定,实际是关于民事权利主体的规定;第2编是物法,规定了各种财产和所有权及其他物权;第3编是关于取得所有权的各种方法,这一编规定了继承、赠与、遗嘱和夫妻财产制,还规定了债法。(2)“私有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除非由于合法认定的公共需要的明显要求,并且在事先公平补充的条件下,任何人的财产不能被剥夺。”(法国《人权宣言》)(3)“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一切人生来就是平等的,他们被造物主赋予他们固有的、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有生命、自由以及追求幸福的权利。”(美国《独立宣言》)(4)“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第三条: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第四条: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等价有偿、诚实守信用的原则。4第五条: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罗马法产生的历史影响:构成现代欧洲大陆法律体系的基础;为资产阶级革命准备了思想理论基础;为欧美各国立法提供依据;对中国也有一定影响。罗马法为什么影响如此深远?第一,罗马法在发展过程中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不断修正、完善,具有较强的生命力。第二,罗马帝国疆城辽阔,最强盛时地跨三州,正如恩格斯所说:“罗马的占领,在所有被征服的国家,首先直接破坏过去的政治秩序;其次,也间接地破坏了旧有的社会生活条件──到处都由罗马法官根据罗马法进行判决,从而使地方上的社会秩序都被宣布无效。”被征服的国家和地区都无一不在一定程序上受到先进的罗马法的影响。第三,罗马法是罗马统治者重视法学、尊重法学家的结果。第四,罗马法本身的系统性、逻辑性很强,法理精深,有利于它的发展和传播。罗马法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罗马法指通行于罗马统治的整个地中海世界的法律制度。狭义的罗马法指罗马公民法,从形式上可以区分为成文法与习惯法;从整体结构上看包括公民法和万民法。罗马法保护私有财产,提倡法律面前公民人人平等。作用:维护了罗马帝国的政治经济统治。影响:为资产阶级战胜
本文标题:罗马法的起源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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