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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学生会组织的管理、进一步完善学生会组织建设、保障学生会组织有序运行更好地发挥学生会在校园文化建设管理中突出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我校相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生会性质蒙城县高级职业中学学生会在校团委的指导下依照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独立自主的开展学生活动。学生会是现在学校中的组织结构之一,是学生自己的群众组织,是学校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学生会全称:学生委员会。它的基本任务是: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纪检部:是学生会设立的监督及培训工作的作用。对全校学生进行监督、检查,使之规范自己的日常行为,提高自身素质;肃整学习纪律,维持会场、大型活动或公共场所的秩序。劳卫部:在以协助后勤处搞好全校的卫生工作的指导下。对校园、教室、寝室卫生进行不定期的检查,要求严格按各项规定打分并及时公布成绩。定期组织全校性大扫除并分配干部检查、督促各班打扫好各班教室、寝室卫生。文宣部:以提高广大师生的艺术修养、丰富课余文体生活为宗旨组织各类文艺活动,组织全校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有益身心健康的文艺活动,负责组织文艺比赛,积极组织迎新和欢送毕业生及学校的其他文艺活动。培训文艺活动骨干、搞好文艺普及工作。播音室:主要负责上、下午大休息时间为大家播放歌曲、阅读稿件,同时还会通报、通知,为大家及时上报学校情况。加强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为核心的思想教育工作,为广大同学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的提高而服务,弘扬主旋律,繁荣校园文化。第三条学生会宗旨踏踏实实学习,认认真真工作;高高兴兴生活,稳稳当当升学。第四条学生会会风明德、尚美、笃学、博艺。第五条学生会会训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提高学生的全面素质和综合能力,为建设有特色的蒙城县职高而努力。第六条学生会任务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学生开展学习、宣传、文艺、体育、志愿服务等各类活动,协助学校创造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促进同学之间、学生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作,维护学生的正当权利,反映学生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建立和发展与其他学生社团组织友好往来、合作和友谊。第二章学生会会规第七条值勤、例会,不准迟到、早退或缺席。第八条值勤时穿戴整齐,袖章会卡佩戴整齐,跨立姿势站好,文明用语,严格要求自己。第九条不吸烟、不喝酒、不染发、不打架、不泡网吧、不穿奇装异服。第十条进入校园时需佩戴会卡。第十一条诚实守信、乐于助人,不以身份欺压他人,配合学校开展好各项工作。第十二条当会内成员有违纪现象时,各成员要相互警告,提交纪检部给予裁决,并上报主席处。第十三条当主席或部长布置任务时,若有不满者,可陈述理由,由主席、部长酌情而定。第十四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爱劳动,时刻起模范带头作用,要齐心协力,共同创造和维护学生会形象。第十五条实事求是,以公平原则对待每一件事。第十六条学生会干部应努力学习,在班级始终保持中上等成绩。第三章学生会会员第十七条凡蒙城县高级职业中学在籍学生并承认本章程均可申请成为学生会会员。第十八条学生加入学生会,必须向学生会提出出面申请,且需班主任签字,经审核通过方可吸收为本会会员。第十九条会员的权利与义务、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对本会工作有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所有会员一律平等,有遵循本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的义务。第四章组织与机构第二十条学生会设主席一名,下设纪检部、劳卫部、文宣部三个主要部门,每部正、副部长各一名。第二十一条本会实施“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学生会主席为本会最高负责人,全体会员必须执行学生会主席的决策,接受直属上级的统一领导,学生会各部实行部长制度,各部部长对学生会主席负责工作。第二十二条会员必须服从本会的相关决议及升级部门领导,会员按照分工对自己的工作全面负责,各级会员均可通过正当途径对各部门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批评并进行监督。第二十三条学生会干部在任职期间如有违反本章程的行为,学生会主席有权予以警告或撤职处分。第五章学生会干部任免制度第二十四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政治,思想进步,品德高尚,上进心强。第二十五条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素质、关心集体、办事公道、作风民主。第二十六条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成绩优良,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在日常学习生活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第二十七条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责任心强,善于调动同学的积极性,有较强的全局观念和协作能力。第二十八条工作积极主动,勇于奉献,敢于管理,大公无私,积极开展自我批评与自我监督。第二十九条学生会干部的产生是采用个人自愿申请的方法,经审核通过方可入会。第三十条学生会可以调整内部机构设置和任免职务,但必须申报团委。第三十一条学生会干部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应免去干部职务:1、违反纪律与有关制度,造成不良影响者。2、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3、因工作能力所限,工作无明显起色者。4、不严格要求自己,表率作用差者。5、工作不认真负责,造成不良后果者。6、工作中存在问题较多,学生反映较大者。第六章学生会工作制度第三十二条学生会干部工作计划制度,各部门每学期要根据团委工作计划拟写本部门工作计划,每学期结束要做出总结。第三十三条学生会干部工作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全体例会,小结上月工作,协调布置下一步工作;各部部长与主席每两周召开一次例会,分部例会每两周召开一次。第三十四条学生会会议制度,每次开会时每位会员应佩戴会卡、会章以及笔记本和笔;各部点名后由纪检部对每一位干部进行检查,开会时不得交头接耳,不得玩手机、mp3等。会议时间定在40分钟左右。第三十五条学生会干部工作考勤制度,学生会每学期对全体学生会干部进行考核,根据学生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学习、生活、工作的表现进行评分,给予奖惩。第七章学生会奖惩制度第三十六条每学期对全体学生会干部评选一次优秀干部,根据学生会考核表和学生会干部日常的工作表现。具体要求:1.工作中能出色完成任务且认真负责者;2.工作中能积极思考且思考周密者;3.工作中能开拓创新并俱备可操作性者;4.工作和活动中能挽回失误造成的不良影响者。第三十七条需受处理处罚的各种情况:1.违反学生会章程及其他制度者;2.做出有损学生会形象之行为者,做出损害学生会权益、利益之行为或为此类行为提供帮助或便利者;3.无故不参加学生会工作、不履行工作职责者;第三十八条过失划分等级及处理:1.学生会工作过错、过失根据事件大小、情节轻重依次划分为责任事故、重大责任事故、过失、重大过失。各种过错、过失的认定依据学生会工作制度、本制度及各种相关规定。2.对于累计3次责任事故者、或有1次重大事故者给予会内通报批评。对于累计6次责任事故者、或累计2次重大责任事故者、或有1次过失者、或有1次重大过失者给予留会察看处分,并取消所有会内评优资格。对于累计已满9次或相当数目(1次重大责任事故相当于3次责任事故、1次过失相当于4次责任事故、1次重大过失相当于6次责任事故)的责任事故者,给予勒令退会处分。第八章附则第三十九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学生委员会。第四十条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施行。蒙城县高级职业中学生会2011-10
本文标题:蒙城县职业高级中学学生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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