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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新安全生产法第一章安全生产法的历史轨迹第二章企业学习新安法的必要性目录页第三章对新安法的总体把握第四章企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义务第五章事故案例新安法剖析第六章法律责任风险规避3第一章安全生产法的历史轨迹4第二章企业学习新安法的必要性立法层面应用层面操作层面基本程序和行为准则指引、评价、培训和约束生产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保障生产安全2.1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是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管理的依据、是现场工作落实的工具,是工作开展的基本程序和行动准则。5第二章企业学习新安法的必要性2.2宣传学习法律法规标准是落实工作的重要途径和必备过程通过对标准规范规程的执行,可以从根本上为工作开展、防范事故打下基础。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及管理制度、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宣传和学习,是加大实施监督力度,唤起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对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的认识的重要途径;是增加各级责任主体,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的必备过程。6第二章企业学习新安法的必要性2.3对企业落实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1跟踪法律法规修订和颁布,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部分2根据新要求,对企业管理、操作规程、设备设施修订3将法律法规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对员工进行宣传和培训优秀的企业不仅仅是遵守现有的法律法规体系,还应当在新法律法规修订或颁布时做好响应。7第三章对新安法的总体把握一个宗旨一个方针?项基本制度?项新规定8(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制度;(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制度;(四)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制度;(五)安全中介服务制度;(六)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制度;(七)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八)安全生产规划制度;(九)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十一)安全生产诚信制度。新增第三章对新安法的总体把握9第四章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义务10第四章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义务11重点解读:新安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实行“双罚制”第九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旧法是5万元以下罚款)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二)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三)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四)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五)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未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的;“(六)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第五章事故案例新安法剖析129月26日下午,冀州市某小区建筑工地施工现场,指挥员张某往塔吊所吊灰罐内装好灰后,将灰罐挂好,然后通知塔吊司机魏某吊起向11号楼运送。当塔吊由南向北转动至地下车库施工现场上方时,灰罐突然坠落,砸在正在给地下车库拧钢筋的被害人刘某身上,刘某当场死亡。日前,工地安全员康某被以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塔吊司机魏某、指挥员张某被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企业员工被判刑,这是很多同行朋友都极不愿看到的事情。如何才能避免被判刑?常见的罪名之间又有什么区别?今天我们通过一个案例,与大家探讨一下。第五章事故案例新安法剖析13第五章事故案例新安法剖析据了解,该起事故是由于事发塔吊的吊钩防脱钩装置被损坏,未能及时更换,以至于起吊时晃动脱钩发生事故。实际上,日常生产过程中,吊钩防脱钩装置损坏的情况比比皆是。更为可怕的是,这些防脱钩装置的损坏有不少是人为的。通常,一些一线操作工认为把防脱钩装置拆除后,挂起重物时更为方便,于是就把防脱钩装置拆掉,殊不知,很多人正是丧命于此!!因此,安全员朋友们在对起重设备进行检查的时候,切莫忽略了这个小细节啊!!事故发生竟是因为这个小东西!14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重大责任事故罪,《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两个罪名有以下区别:1、犯罪行为不同:犯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因为没有履行法定职责消除事故隐患;犯重大责任事故罪是因为违章作业。2、适用对象不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更多地适用于安全管理等管理人员,而重大责任事故罪更多地适用于受管理的一线操作工等人员。该案中有两个罪名,安全员犯的是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塔吊司机魏某、指挥员张某犯的是重大责任事故罪,两个罪名有何不同呢?第五章事故案例新安法剖析15安全工作,光说不做第六章法律责任风险规避16第六章法律责任风险规避17第六章法律责任风险规避18第六章法律责任风险规避19第六章法律责任风险规避安全第一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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