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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析当前缠访闹访问题的成因与对策华东在线11月14日讯(通讯员:刘烽平王立新)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经济快速发展,各种利益关系的进一步调整,以及人民群众维权意识、民主意识的不断提高,一些深层次的矛盾纷纷凸现,群众来信来访呈逐年上升趋势。特别是缠访闹访已成为县、乡两级棘手的信访问题之一,既牵扯浪费了基层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也严重影响了基层的政治社会稳定,如果在政策上不作进一步规范,任其发展,将动摇县、乡两级基层政权。本人结合信访工作实践,就当前缠访闹访问题的成因与对策,谈几点浅见。一、缠访闹访问题产生的原因1、信访人思想认识上存在误区。突出表现为四种错误认识:一是信“闹”不信“理”。认为“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凡事只要不停地闹,不停地缠,就会引起重视,就能得到解决。二是信“多”不信“少”。认为只要来的人多、造成的影响大,对基层政府压力就大,问题就容易得到解决。三是信“上”不信“下”。总认为上级机关大、“官员”级别高,才会真正为群众着想,而错误地认为下级机关和基层干部“把一本好经念歪了”,在欺骗群众。四是信“访”不信“法”。有的信访问题本应通过司法程序解决,但上访人却偏要走上访之路,认为通过信访途径,采取行政手段解决问题更快也更好。于是,部分群众当眼前利益一时未得到解决就不断缠访、闹访。2、基层政府和部门在工作中存在偏差。从基层工作看,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工作不当,矛盾升级复杂化。少数基层干部忽视矛盾,工作不负责任,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或处理有瑕疵,甚至不依法办事。引发初信初访时,工作方式简单、粗暴,态度生硬,不是以积极的态度想方设法加以解决,而是不负责任地躲避、推诿、敷衍或者搪塞,使本来可以及时解决的初信初访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导致矛盾升级,范围扩大,简单问题复杂化。二是工作不力,息事宁人留隐患。在处理群众信访问题上,少数部门和人员存在息事宁人的思想,认为只要是不违反大原则,对上访群众提出的一些无理要求也随意迁就,无形中产生了一种“激励机制”,形成了“闹事上访——获利——再闹事上访”的恶性循环。群众受利益驱动不断上访,如果没有达到其预期目的,他们便不断“闹”下去、不断“缠”下去,从人少到人多、从基层到上级。即使是明显不符合政策,既不合法、又不合理的事情,也希望借助缠访闹访得到好处。。3、信访人信访期望值过高。部分信访人对自己的观点缺乏冷静、理性思考,对信访期望值过高。在信访过程中,迷信“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没解决”和“法不责众”,一旦没有达到既定目标,便采取闹访缠访或串联集体上访、异常上访的形式,特别是赴省进京进行非正常上访,企图给基层党委政府施压“破格”为其解决问题。24、信访户借机敛财。部分信访户企图把自己的生计牢牢地绑定在信访上,想借缠访闹访敛财、借信访“致富”,其结果是愈访愈贫,愈贫愈访,借机敛财心理愈迫,缠访闹访愈烈,二者交叉作用,最终形成一种恶性循环。而基层政府和部门因担心存在上访被上级“戴帽”、“一票否决”,或无休止进赴省进京接信访人,为把信访人稳定在本地,不使其上访或防止其重新上访,对一些信访人提出的非分要求采取妥协让步的方法,千方百计地对他们进行安抚,甚至无原则地答应他们的要求,从而给了缠访闹访人借访敛财的可乘之机。5、对缠访闹访打击不够到位。受上级政策等各种因素的影响,打击违法信访行为一直以来是政府的薄弱环节。中央不赞成无理缠访闹访和非正常上访行为,却又未出台打击处置以上违法行为的法规政策。要求基层党委、政府在处理信访问题上,过分强调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和稳控工作,使得被信访人误认为党委政府软弱,不敢对其采取措施。一些不法信访人经常提出无理条件要挟政府,挑唆、煽动其他信访人员越级信访,有的更是借着年老、体弱、多病而故意撒泼、放刁、耍赖,甚至心存讹诈,故意找茬。在信访工作实践中,发现有非同一案件的信访人相互串通,结为一体联合对政府或某一单位上访施压的情形,这些人彼此之间相互推波助澜,倘一人缠访闹访得不到有效打击,多人便乘势而起,纷纷效访,使得缠访闹访问题变得更加复杂,更难处理,也使得信访形势更为严峻。6、信访工作长效处理机制不够健全。任何缠访闹访问题的发生都有一个从正常信访到非正常信访的发展过程,大多数缠访闹访案件正是由于缺乏应有的信访处理机制或信访处理机制不健全而形成的。如有的单位和乡镇之间没有建立必要的信访信息联动机制,缺乏正常的信访信息沟通,对可能发生的信访苗头没有及时排查到位。有的单位、乡镇在处理信访问题上只停留在表面上,停留在稳控上,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在信访责任追究上,只注重追究信访案件的承办人、稳控人、包案人的责任,却忽视了对导致信访案件形成的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等等。二、预防和处理缠访闹访的对策与建议有效解决群众缠访闹访,是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的重要环节。我们必须以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把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作为信访工作的第一任务,积极探索从源头上减少群众信访的治本之策,促进社会和谐发展。1、强化领导包案和责任追究,着力解决疑难信访问题。做好信访工作,关键在于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真心实意地为群众排忧解难。因此必须经常性的对本地区存在的疑难信访问题进行专项排查调处,对重复赴省进京上访、缠访闹访不息的重大疑难信访问题实行领导包案调处,按照“包协调、包督办、包落实、包稳控”的要求,抓好疑难信访问题的处理,克服包案不办案、“挂帅不出征”等现象。对因严重失职、渎职损害群众利益,因处理不及时、3措施不得力、方法不妥当或重大信访问题失察,致使激化矛盾导致恶性事件发生,造成重大政治影响等,信访部门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对责任人要严肃进行责任追究。2、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从源头上减少缠访闹访问题的产生。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出台前,要深入调研,认真听取群众和专家的意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充分考虑群众的承受力和支持度,考虑政策措施的可行性和连贯性。政策出台后,要广泛宣传,规范运作程序,执行过程中出现问题,应及时反馈,及时研究调整。3、要及时办理好初信初访,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要加强基层干部对成功办理初信初访的责任意识,要落实初信初访的“首问责任制”、“首办责任制”,在群众信访问题产生的初始阶段解决好信访问题,避免造成群众越级信访或重复信访。同时要鼓励群众网上信访,实行好领导接待日和领导下访制度,畅通反映问题与解决问题的“双向渠道”,使群众的信访问题在刚产生时,就能得到就地就近及时解决,提高初信初访的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减少群众越级上访,杜绝群众缠访闹访。4、要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基层就地化解矛盾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必须加强信访重点地区的基层组织建设,要配备对群众有感情,善于做群众工作,有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的干部担任主要领导。解决问题要一步到位,能够解决的要及时彻底解决,不能解决的也要对群众讲清楚,防止因同一问题处置不当,引发群众重复信访。要完善基层考核机制,要象考核经济工作一样考核社会稳定工作,把握导向,激励基层干部到矛盾多、困难多的地方去,与群众打成一片,增进感情,化解矛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5、要制定处置缠访闹访和非正常上访的法规政策,加大依法打击违法上访、缠访闹访工作力度。和谐社会本质上是法治社会,建设法治社会就不能任由非正常上访问题滋生蔓延。要按照建设“法治社会”的总体部署,中央要制定处置缠访闹访和非正常上访的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让基层党委政府在坚持一手抓解决信访人合理诉求和实际问题的同时,一手抓违法信访问题的打击,既解决信访人的合理诉求,又不一味迁就、退让,在打击违法信访问题上有法可依,让基层党委政府“硬”起来。使得基层党委政府在具体工作中,对无理缠访闹访和非正常上访的行为,对挑头煽动、组织聚集上访的,能够坚决依法处理,达到“处理个别,教育大多数”的目的,建立起“依法、逐级、理性、有序”的信访新秩序。6、要建立健全信访工作长效机制,提高信访工作水平。解决缠访闹访问题要从平时抓、抓平时做起,要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信访工作水平。一是要健全领导日常轮流值班接访制度。要通过制度把接访领导、信访工作人员、有关部门、乡镇和人员的责任固定下来,明确规定责任查究办法,确保接访处访各项责任落实到位,追究到位,处理到位。二是进一步健全领导责任机制。要坚持信访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各级党委政府“一把手”是预防和处理缠访闹访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担负起“为官一任,富4裕一方,稳定一方”的职责,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各级党政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建立责任查究制度。对在信访工作中不重视,失职造成社会混乱,公众没有安全感,社会反响较大或造成有重大影响信访问题的各级领导干部,要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三建立信访责任直接调查处理制度。在强化领导尤其是“一把手”信访责任的基础上,建立信访责任直接调查处理制度,即上级接访机关在接访批示、督查的同时,对一些信访人反映强烈的缠访闹访案件,可组成工作组直接进行调查,了解信访件的事实直相,澄清被访单位到底有无责任、责任人及责任大小,监督被访单位如有错立即纠正、处理,从而有利于该信访问题尽快依法处理。四是建立全国信访信息联网制度。着力构建中央、省、市、县、乡五级信访信息网络,所有信访个案都要进行网络登记处理,上下级之间通过网络平台,互通信息,及时掌握了解信访动态。对那些未到基层信访就直接越级的上访人员,上级单位均应拒绝接待,劝其回信访问题发生地解决问题。不应当存在信访人未到乡、县信访,而直接越级“进京赴省”上访就通知县、乡基层政府接回人的不妥做法,让越级上访户没有“市场”,以减少行政资源的严重耗费。五是建立信访督查督办、复查复核制,做好信访问题终结工作。要认真贯彻《信访条例》,全面推行信访事项终结制和信访问题听证制度,广泛开展复查复核。对信访群众申请复查复核的信访案件,按照专业法律、法规,依法行政,切实承担起复查复核任务。对重大疑难重复访案件要按照终结程序进行处理、复查与复核,必要时经信访当事人申请可举办听证会。通过复查、复核和听证,终结和息访一批重复访老户。已按法定程序终结了的,发给终结决定书,今后任何单位不再接待处理已终结的信访人及其信访问题。
本文标题:浅析当前缠访闹访问题的成因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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