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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扬州市人防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名称建设单位竣工验收合格日期建筑面积(m2)战时功能平时功能本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本单位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方法》等有关规定负责质量保修,属施工质量问题,保修费用由本单位承担,属其他质量问题,保修费用由责任单位承担。质量保修范围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为:1.人防工程的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年。2.人防工程结构的防渗漏为5年。3.供热与制冷系统,为2个采暖、制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5.装饰工程为2年。其他:注:1.人防工程保修期,自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人防工程超过保修期以后,应由使用权所有人(物业管理单位)或产权所有人进入正常的、定期保养和维护。施工单位法人代表施工单位(公章)年月日项目经理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本文标题:人防工程质保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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