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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P在国民经济核算中的作用GDP是国内生产总值的英文GrossDomesticProducts的缩写,是指以货币形式表现的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中国国内生产总值核算的常住单位是指在中国大陆的经济领土范围内拥有一定的活动场所,从事一定规模的经济活动,并持续经营一年以上的单位,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别行政区香港、澳门以及中国领土台湾省内的单位。GDP核算与GDP不同,GDP表示的仅仅是一个总量指标,而GDP核算则是指在一个完整的理论框架下围绕GDP这个总量指标而进行的一系列核算活动。GDP可以通过三种方法计算得到:分别为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生产法是从生产的角度衡量所有常住单位在核算期内新创造的价值,是国民经济各行业在核算期内新创造的价值和固定资产的转移价值的总和。收入法也称分配法,是从生产过程创造收入的角度,根据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应得的收入份额以及因从事生产活动向政府支付的份额角度来反映最终成果的一种计算方法。支出法也称使用法,是从最终使用的角度衡量核算期内生产的所有货物和服务的去向。“绿色GDP”即绿色国内生产总值,是对现行的GDP指标的一种调整,是扣除经济生活中投入的资源和环境成本后得出的国内生产总值。建立“绿色GDP”核算体系,是中国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实践。“绿色GDP”理论的国际研究背景:国内生产总值(GDP)作为政府对国家经济运行进行宏观计量与诊断的一项重要指标,特别是在战后全球经济普遍复苏的背景之下,GDP逐渐演化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经济社会是否真正进步的最重要的指标。20世纪60年代,一些经济学家开始意识到使用GDP来表达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与社会地增长与发展存在明显的缺陷。他们强烈呼吁改进国民经济核算体系(SNA),纠正以“GDP”为核心的国民经济核算方式的缺陷。人们已经普遍意识到需要对传统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进行修正,力图从传统意义上统计的GDP数字中扣除不属于真正财富积累的虚假部分,从而再现一个真实的、可行的、科学的指标,即“真实GDP”,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绿色GDP”,来衡量一个国家和区域的真实发展和进步,使其能更加确切地说明增长与发展的数量和质量表达的关系。国内“绿色GDP”的理论研究与实践:从政府层面上来看,我国国民经济核算的理论与实践大致经历了四个大的阶段。第一阶段(1951-1981)当时我国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制度基本上实行的是物质产品平衡表体系(MPS),这一体制是与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体制是相适应的。第二阶段(1982-1991),我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SNA)制度的转型阶段,两种核算制度(MPS与SNA)并存,它与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相适应的。第三阶段(1992-1995),1992年我国正式启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在实质内容上,与当时国际上大多数国家的核算制度基本相同,并与国际统计口径相接轨。因此,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为基础,并对其进行改革,构建以“绿色GDP”(GGDP)为核心,充分体现可持续发展这一指导思想的核算体系,是学术界和各国政府面临的一项紧迫而艰辛的任务。第四阶段(1995年至今)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改革和向联合国新的国民核算体系和环境经济综合核算体系过渡。从总体来说,环境经济综合体系与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在概念上是一致的,其本质不同在于前者在资本使用概念上对后者做了拓展。近年来,中国政府一直在跟踪和吸收国际上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发展的新成果,以力求保持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与国际上大多数国家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同步与接轨。推行中国绿色GDP核算模式建议:1、搭建统一的工作平台;2、选择合适的核算模式;3、确定核算的重点和范围;4、构建科学完整的环境资源统计指标体系;5、加快开展绿色GDP核算试点工作。
本文标题:根据本课程所学知识-结合工作情况或社会经济发展的具体实际-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小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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