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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培训--生活服务业2016年4月目录2016年营改增试点简介生活服务业相关政策解读纳税申报会计处理营改增简介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4个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自此,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全部改征增值税。无论是制造业等原增值税纳税人,还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都可抵扣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扩大试点行业范围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纳入营改增的应税行为销售不动产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生活服务建筑物构筑物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金融商品转让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其他生活服务销售无形资产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其他建筑服务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分两年抵扣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2016年5月1日后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第一年60%第二年40%明确几个问题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原则上予以延续对特定行业采取过渡性措施(旅游服务继续实行差额征税)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的增值税,由地税机关代征生活服务业营改增相关政策解读进项税额抵扣的有关规定纳税人和计税方法需要注意的问题.C纳税人分类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一经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年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ABC区别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征收率,进项税额不可抵扣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6%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3%税率和征收率一般计税和简易计税一般计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简易计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计税方法某酒店为一般纳税人(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上),采用一般计税方法,适用增值税税率6%。2016年5月,取得营业收入30万元,当月购入餐具一批金额为1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注明增值税款1.7万元。本期应纳增值税计算如下:本期销项税额:30×6%=1.8万元本期进项税额:1.7万元本期应纳税额:1.8-1.7=0.1万元计税方法某物业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下),采用简易计税方法,适用增值税征收率3%。2016年5月,取得营业收入5万元,购入办公设备一批价款合计1万元。本期应纳增值税计算如下:本期销项税额:5×3%=0.15万元本期应纳税额:0.15万元计税方法1、年应税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上的生活服务业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适用6%的税率。但由于纳税人购进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均可抵扣进项税额,纳税人只要及时取得合法抵扣凭证抵扣,便可实现税负降低。2、年应税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下的生活服务业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适用3%的征收率,征管方式与原营业税相似。3、月销售额3万元(按季9万元)以下的,免征增值税小结进项税额抵扣的有关规定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详见《营业税改增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完税凭证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需注意的问题新增不动产,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40%一般纳税人购进的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住宿、旅游服务属公私消费参半,因此需要用是否属于个人消费来区分是否可以抵扣ABC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从四个方面理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二)虽然取得合法的扣税凭证,但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三)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四)自2013年8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视同购进固定资产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相关政策小结一、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的接受方,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由于此类服务容易被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因此未被纳入抵扣范围,纳税人即使取得上述服务的抵扣凭证,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因此,上述应税行为无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二、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服务、住宿服务虽然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但如购进上述服务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按照《通知》规定依旧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三、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项目,应当分别核算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兼营和混合销售可能带来涉税风险。四、提供餐饮服务与销售货物。在餐饮服务业营改增之前,针对是否在现场消费,餐饮业纳税人需缴纳不同税种。在现场消费的,按照餐饮服务税目缴纳营业税,非现场消费的,按照生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营改增后,试点纳税人同时经营上述两种业务,为兼营行为,需要进行分别核算,未分别核算的从高(即销售货物)适用税率。五、根据2013年17号公告规定,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非现场消费的食品,虽然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但属于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可以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即适用3%简易计税方式。此规定在《通知》执行后是否仍沿用,试点纳税人应关注政策的后续调整。五、餐饮服务纳税人购进蔬菜等农产品时,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试点纳税人应按照农产品计算抵扣相关政策,取得有效扣除凭证并遵守管理要求,确保合规、足额抵扣进项税额。六、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税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即适用差额征税的方式。试点纳税人在进行差额扣除时,需取得合法有效的扣除凭证并合规申报,取得的扣除凭证应为增值税普通发票。七、部分跨境应税行为纳入免税管理。试点纳税人在境外提供的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服务适用出口免税政策。八、保留了原营业税中生活服务业的优惠政策,包括: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列举的文化单位在自己的场所提供文化服务的第一道门票收入,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等。九、经纪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申报纳税期限和几个申报关时点纳税申报表填报纳税申报表填报案例ABC纳税申报<>1、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期限为1个季度。一般纳税人的纳税期限为1个月2、2016年5月15日前,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人纳税人都需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所属期4月的营业税;6月27日前,一般纳税人需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缴纳所属期5月的增值税;7月15日前,小规模纳税人需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缴纳所属期5月、6月的增值税3、出售已取得的不动产,仍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缴纳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报一般纳税人申报填报顺序:附表-主表附表中的销售收入直接读取开票系统的数据,自动生成附表中的进项税额,纳税信用A级、B级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登录本省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的增值税发票信息导入系统,自动生成详见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第13号小规模纳税人申报简单、明了根据表中所列分项目填报填报顺序:附表-主表详见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第13号纳税申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包括:(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4)《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一般纳税人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在确定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销售额时,按照有关规定可以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需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其他情况不填写该附列资料。(5)《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6)《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不动产分期抵扣计算表)。(7)《固定资产(不含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8)《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9)《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包括:(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服务,在确定服务销售额时,按照有关规定可以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需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其他情况不填写该附列资料。(3)《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二)纳税申报其他资料1.已开具的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普通发票的存根联。2.符合抵扣条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联。3.符合抵扣条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购进农产品取得的普通发票的复印件。4.符合抵扣条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税收完税凭证及其清单,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5.已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凭证的存根联或报查联。6.纳税人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在确定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销售额时,按照有关规定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合法凭证及其清单。7.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发票的使用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按季为9万元)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向消费者个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行为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会计处理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两个明细科目;辅导期管理的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增设“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有应税服务改征期初有进项留抵税款,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增设“增值税留抵税额”明细科目。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中,借方应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减免税款”、“转出未交增值税”等专栏,贷方应设置“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一般纳税人应设置的会计科目1、“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的进项税额,用蓝字登记。2、“减免税款”专栏,用于记录该企业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包括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3、“已交税金”专栏,记录企业已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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