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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的决定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战略部署,大力推进我省“两型社会”建设,全面开创湖南科学发展、富民强省新局面,特作如下决定。一、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1.重大意义。省第九次党代会以来,全省上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一化三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重大成就,经济实力跃上了新台阶,改革开放实现了新突破,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仍然薄弱,人均水平偏低,经济发展方式仍然粗放,资源环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制约日益突出,加快经济发展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任务都十分繁重。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国际环境的重大变化和国内竞相发展的竞争态势,我省要抢抓新机遇、开创新局面,必须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两型社会”建设。这既是贯彻落实中央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一系列重大部署的要求,又是立足湖南实际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既是解决当前突出矛盾的紧迫任务,又是抢占新一轮发展制高点、提升湖南长远竞争力的关键所在。2.总体思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实施“一化三基”战略,以建设“两型社会”作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方向和目标,以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信息化为基本途径,以结构调整、自主创新、节能环保、民生改善和制度建设为着力点,加快经济结构由不合理、不协调向协调发展转变,经济增长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资源利用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城乡发展由二元结构向一体化发展转变,努力实现优化发展、创新发展、绿色发展、人本发展,率先建成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争做科学发展排头兵。3.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尊重人民主体地位,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不断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坚持又好又快。始终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加快发展与加快转变有机结合起来,处理好当前和长远、速度和效益的关系,既坚定不移加快发展步伐,又坚定不移转变发展方式,坚持在发展中转变,以转变促发展,实现速度、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坚持“两型”引领。把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要求贯彻到社会生产、建设、流通和消费的各个领域,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思想观念、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体制机制,促进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相协调,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资源高效利用、生态环境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坚持“四化”带动。通过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信息化,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带动“两型社会”建设,走出一条符合湖南实际的转型发展之路。——坚持改革创新。进一步解放思想,把体制机制改革作为重要保障,把自主创新作为中心环节,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构建有利于发展方式转变和“两型社会”建设的体制机制,大力推进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着力建设创新型湖南,不断增强发展的动力与活力。——坚持分类指导。一切从实际出发,尊重发展规律,把加强宏观指导、统筹协调与充分发挥各地的积极性、创造性结合起来,鼓励各地从本地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大胆探索,创造性开展工作。4.主要目标。力争到2015年,基本形成现代产业体系、可持续发展体系、科技创新体系、民生保障体系和制度支撑体系。其中,三次产业结构比重调整为9.5∶50∶40.5,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提高到35%以上,全省单位GDP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明显下降,全社会研究与开发投入占GDP的比重达到2%以上,城镇化率达到50%以上,财政收入超过3000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超过26000元和8500元。二、加快推进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改革建设1.深入推进试验区综合配套改革。按照试验区改革建设的总体部署,认真组织实施第二阶段的改革建设,充分利用先行先试政策,着力在示范区和工业园区建设、“两型”产业、城乡统筹、节能减排、生态保护、“两型”生活方式、综合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率先突破,创新体制机制,把试验区建设成为全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示范区、引领区,打造成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并以此带动全省“两型社会”建设。2.实施试验区第二阶段重点工程。重点实施好“八大工程”:实施“两型”产业振兴工程,构建特色突出、结构优化的“两型”产业体系;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打造以轨道交通为核心的综合交通体系,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特色鲜明、承载力强”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实施节能减排全覆盖工程,建立健全节能减排的考核评价体系、行业标准体系、用能标准和设计规范体系;实施湘江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以保护饮用水源安全为主要目标,以重金属污染治理为重点,加快推进湘江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丽繁荣的湘江生态经济带;实施示范区建设推进工程,在大河西、云龙、昭山、天易、滨湖等五大示范区率先取得突破;实施城乡统筹示范工程,统筹城乡建设用地、就业、养老、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社会救助体系;实施长株潭公交一体化工程,实现三市公交出行同城同享;实施三网融合工程,实现三市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三网融合。三、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推进新型工业化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两型社会”的重要途径,也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的首要任务。1重点发展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文化创意、生物、新能源、信息和节能环保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制定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整合市场资源,搭建创新平台,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到2015年,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0亿元,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超过20%。2。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着力培育大企业、大产业、大集群、大园区、大品牌,推动传统优势产业高端化、集群化和品牌化发展。认真实施“9+3”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积极推进产业整合型并购重组,重点实施“四千工程”,培育壮大机械、有色等10个千亿产业;形成华菱集团、五矿有色等10个千亿企业或企业集团;发展长沙汽车及零部件、岳阳石油化工等10个千亿产业集群;建设长沙高新区、长沙经开区等10个千亿产业园区。加快发展资本、技术和知识密集型产业,扶持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构建多元化、多层次的产业结构。在发展环境、财政支持、融资等方面采取扶持措施,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引导鼓励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路子,为大企业集团协作配套。3。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建立健全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引导和支持各种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大力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大力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加快建设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一批集研发、设计、制造于一体的科技骨干企业。力争到2015年,全省大中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达到3%,高新技术企业达到5%以上。选择具有一定优势和基础的关键领域,实施省部战略合作,鼓励和支持各级政府、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建产学研基地。建立军民结合的新的科技管理体制,实现军用产品与民用产品研制生产的协调,促进军民科技各环节的有机融合。突出核心技术原始创新,集中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和工程,着力突破一批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和配套技术。加快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企业技术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重点建立一批技术创新基地、科研成果转化基地和产业孵化基地。创建国家创新科技园区。四、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把推进新型城镇化作为经济结构调整的战略重点和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根本途径。切实转变城市发展方式,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经济高效、社会和谐、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城乡互促共进的新型城镇化道路。1按照“布局集中、功能紧凑、发展集约、生态友好、合理分工”的要求,加强城镇发展的科学规划,加速形成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以特大城市为依托,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新型城镇体系。着力打造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增长极,提高经济首位度和辐射带动能力。加快中小城市和小城镇提质扩容。做大做强区域中心城市,扶持发展省际边界地区中心城市和边贸城镇,突出支持一批发展潜力大、区位条件优越的县(市)发展成为中等城市和区域中心城市,打造一批全国“百强县”,建设一批高品质、功能型、特色型的精品小城镇。2鼓励和引导民营资本进入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领域,加快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城市公共产品供给,提升城市公共服务功能;完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加强城市绿地保护和建设,推广绿色建筑和绿色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市历史文化资源保护,提升城市文化内涵。加快城镇住宅建设,建立住房市场供应与政府保障房供应相结合的供应体系,加大普通商品房供给力度,加快中小城市房地产市场发展,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大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力度,改善城市居民居住条件。3以加快新型城镇化带动城乡协调发展。协调推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加快转变城乡“二元”结构,形成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大力推进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的一体化。加强城乡规划的管理和协调,加快实现城乡规划全覆盖,形成比较完善的城乡规划编制体系和城乡一体的空间规划管制体系。统筹城乡产业发展,引导城市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生产要素向农村合理流动。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市道路、供水、污水垃圾处理、园林绿化等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加快推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逐步使城乡居民均等享有医疗、教育、文化、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宽城镇户籍限制,使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好农民工在城镇的就业和生活问题,逐步实现农民工在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卫生、住房租购以及社会保障方面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五、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以确保粮食安全、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推进农业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生态化为重点,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全面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1。运用现代科技和先进生产方式改造提升传统农业。加强产粮大县、商品粮基地建设,主要依靠复种扩面、技术推广、改良土壤、机械作业、良种良法、防灾保产等手段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总产稳定在600亿斤以上。重点改造提升水稻、畜禽、水果、茶叶、油料、蔬菜、水产、棉麻、竹木、中药材等10大支柱产业。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提高农业技术装备水平。深化农村经营制度改革,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积极推进农业基地化标准化生产,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推行“公司+基地+农户”、“期货+订单”的经营模式。加快完善农业生产、经营、流通等服务体系,积极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发展农村信用担保和农村小额贷款,加快建立农村保险体系。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发展生态农业,推广农业清洁生产技术,扩大绿色、有机、无公害等生态农产品生产。大力发展特色农业、休闲农业、城市农业和外向型农业。2。坚持用新型工业化带动农业现代化,围绕产业链建设,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重点培育一批起点高、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引导龙头企业与合作社、农户有效对接。扶持发展农产品加工园区,推动农产品加工走园区化、集群化发展路子。加强品牌建设,打造一批在全国有竞争力的知名品牌和驰名商标。力争到2015年全省农产品加工销售收入达到7000亿元以上,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50%以上。3。坚持把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增加农民收入和富裕农民的重要途径。大力发展壮大县域经济,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大力承接产业转移,加快发展城乡服务业,促进农村劳
本文标题:湖南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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