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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治理“泛家族化”现象的新经济社会学分析摘要:从新经济社会学的社会建构视角观照家族制企业,发现企业制度不仅代表了内部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博弈均衡,而且还是外部制度环境尤其是信用环境选择的结果。因此,一方面,我们肯定家族制企业的存在有其客观的依据和积极的意义;另一方面,我们还需要不断优化信用环境来逐步提升家族制企业的境界。关键词:社会建构信用环境优化家族企业升级改造虽然家族制企业在世界各国尤其是东亚和东南亚一带大量存摘要:从新经济社会学的社会建构视角观照家族制企业,发现企业制度不仅代表了内部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博弈均衡,而且还是外部制度环境尤其是信用环境选择的结果。因此,一方面,我们肯定家族制企业的存在有其客观的依据和积极的意义;另一方面,我们还需要不断优化信用环境来逐步提升家族制企业的境界。关键词:社会建构信用环境优化家族企业升级改造虽然家族制企业在世界各国尤其是东亚和东南亚一带大量存在,但理论界对其的评价却一直较低。近来,随着中国新兴民营企业普遍采取了家族经营的方式,关于家族制企业的讨论又开始多了起来。家族制企业的效率如何?其存在的依据是什么?其未来发展趋势又怎样?借助于新经济社会学(TheNewSociologyofEconomicLife)的“嵌入”和“社会建构”视角[1],本文尝试从信用环境与企业治理的关系角度对这些问题做一较深入分析。一、企业制度的“社会建构”性质现代企业理论认为:企业制度的实质是企业所有权(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在企业利益相关者之间的配置方式;企业制度是企业契约的外化;企业契约代表了企业各利益相关者之间不断进行再谈判达成的动态博弈均衡;这种均衡的具体格局主要取决于企业利益相关者之间的谈判实力对比。从上可知,沿袭西方经济学个体主义方法论的传统,现代企业理论把制度本身看作是多个经济主体间博弈的交易产生的“内生变量”,而且从逻辑上推论,企业治理应当是企业利益相关者的“共同治理”。[2]但是,“共同治理”并不等于在企业“所有”利益相关者之间对企业所有权进行“平等”的分配,“共同治理”也从来没有在现实中得到彻底的实现。这主要是因为,不同企业具有不同的技术特征、资源禀赋(包括融资结构)等初始条件,不同初始条件对应着不同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谈判实力对比格局和博弈的均衡,从而最终决定了企业契约和企业制度的不同。但是,观察表明,即使在企业的技术特征、资源禀赋、以及经营状态等条件都几乎完全相同的时候,不同国家或地区之间仍旧存在显著的企业制度的差异,比如公司治理的英美模式和大陆模式之间的差异。资料表明,企业理论自身还无法对此提供令人满意的解释。企业制度多样化的现实,被新经济社会学敏锐的捕捉并依据现实的启发提供了企业研究的一个崭新视角。新经济社会学认为,从宏观方面看,经济组织都是“嵌入”在社会asp.cn/class=wordstyle网络之中的,经济制度本质上是“社会建构”的;从微观方面看,现实的经济行为人既不是经济学的“经济人”,这是一种“社会化不足”[3]的观点;也不是传统社会学所假定的“社会人”,这是一种“过度社会化”[4]的观点;现实的人都是带有历史和社会属性的经济人。可见,如果说传统经济学主要遵循了个体主义的方法论的话,那么新经济社会学则依据现实整合了整体主义和个体主义的方法论。要对现实企业制度作出全面而合理的解释,新经济社会学和经济学的结合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能的。新经济社会学首先提供了一个宏观制度环境的维度,这正是对经济学自身方法论缺陷的重要补充;其次,修正经济学的理性选择理论,整合经济学的“经济理性”和新经济社会学的“社会理性”,以“效用最大化”替代狭隘的“利益最大化”,实现人的选择集或效用函数的多元化,就可以对现实人的选择过程展开分析;再次,在新制度经济学和博弈论的平台上,在对经济生活的分析中把社会性变量纳入进去,就可以对现实的多样化制度安排作出合理解释。就是说,与传统经济学出于个体主义的方法论和对经济人的单维度界定而提出的制度创新路径:单维度经济人→唯一的博弈均衡→最优制度安排不同,现实的企业制度创新的路径事实上是:多样化制度环境→异质性经济人→多种博弈均衡→多样化次优制度安排这就是说,给定制度演进路径和制度环境的异质性区别,经济主体之间交易的博弈可能会存在多个均衡点或者多重的均衡样式,从而形成各自不同的制度安排,并且虽然不一定臻至那种理想的最优效率的境界,但在相应的制度环境下也都是最具有“适应性效率”[5]的,也就是说特定情境下“次优选择”即是“最优选择”。企业制度的“社会建构”性质已经得到了有关企业制度的历史比较制度分析的证实[6],而忽视企业制度安排与社会制度环境关联关系的典型现实,则是后发转轨国家对西方发达国家企业制度的盲目模仿和引进推广。对于西方社会而言,由于其制度变迁的自然演进性质,也由于其许多国家都具有相同或类似的文化渊源,其企业制度创新一般不涉及“异质性”制度环境之间的碰撞和摩擦问题。因此,虽然事实上其企业制度仅仅代表了特定制度环境下的特定形式,但在其高度发达经济的眩目光环之下,却被不恰当地赋予了普适和一般性的色彩。而对于许多后发转轨国家,一方面其制度演进路径就与西方社会存在很大的不同,因此其企业制度建设必然是一种“过程”的创新;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其制度环境与西方社会存在巨大的差别,与此适应,其企业制度创新也必然是一种“目标”的创新,也就是说只可能有一种与其制度环境高度契合的企业制度形式是最有效的,而决不能把他国的某些经验和做法不加分析地拿来为我所用。事实上,虽然后发国家企业制度建设对西方经验的借鉴不可避免,但是“舶来”制度安排要想真正发挥作用,其一般也要经过一个特定的“本土化”制度创新过程:首先,附着其上的那些与西方制度环境相适应的制度特征将被逐步剥离;其次,引进制度也必然会逐步打上本国特定制度环境的烙印从而逐步实现企业制度的适应性效率。由此可见,企业制度不仅代表了内生的博弈均衡,也是外在制度环境选择的结果。这一结论说明,在对于现实企业制度优劣评判的方面,首先应该遵循“存在即合理”的原则,这是因为企业制度特征存在深刻的制度环境根源;而要想对企业制度进行创新和改进,很重要的一个前提是制度环境必须首先得到优化。二、企业治理“泛家族化”现象的社会信用环境根源家族制企业不仅在横向上存在于世界上的大多数国家,也在纵向上存在于企业发展的各个阶段和层次,特别是在东亚和东南亚的许多国家更是普遍,我国新兴民营企业也多数采用了家族制,甚至可以说在我国企业当中家族制存在某种“泛化”的倾向。如上述,既然现实的企业制度是“社会建构”的,那么,企业治理的家族特征也必然必须通过其背后的制度环境才能得到解释。在中国宏大的制度背景下,我们认为,中国社会特定的信用环境状况,是企业当中家族制度泛化的重要根源。1、信用是一切经济交易行为的基本前提,是市场经济的重要基石什么是信用?信用是一种资源,一种社会资本;信用原则要求具有独立利益的行为主体之间的经济往来,讲信用,杜绝欺诈行为,要求以信用为核心来构建市场道德秩序;信用的主要内容包括:个人信用、企业信用、政府信用和社会信用;信用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为经济主体的理性选择提供稳定的预期;降低经济交易成本;维持和扩展经济秩序;促进经济的繁荣和发展。为什么存在对信用的需求?从主观上讲,是因为人都是自利的经济人,且带有机会主义的行为倾向;从客观上讲,是因为信息不对称普遍存在,契约不可能是完全的。这两个因素共同发生作用,就很容易导致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极端情况下,经济交易行为根本无法达成,市场机制无法正常运行。为了尽量减少这种不确定性,以道德、伦理等非正式制度形态和以法律、规章等正式制度形态存在的诚信、信任和信用等就必不可少。正因为一切经济活动的开展都离不开信用,信用已成为现代市场经济的一个基本构成要素或重要基石。在已经加入WTO的情况下,我国对信用的需求更加强烈。经济学家林毅夫指出:一个富有效率的社会信用体系,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信用数据的开放和信用管理行业的发展;信用管理系列的立法和执法,即使用信用的规范和失信惩罚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政府对信用交易和信用管理行业的监督和管理,以及信用管理民间机构的建立;信用管理教育和研究的开发等。[7]据统计,在发达国家,企业间的信用支付方式已占到80%以上。[8]然而,我国的信用环境状况却不容乐观,信用的价值被严重的忽视,不守信用成为个人、企业、许多政府部门的一种选择甚至社会流传的不良风气。2、“普遍主义”信用的缺失使企业运营普遍存在着高昂交易成本的预期普遍主义和特殊主义相对应。如果说特殊主义是指在社会生活中对待不同的人选择不同的交往规则的话,那么普遍主义则是指的社会交往中存在某种一般的、普遍的、共同的、带有传播性与流行性的规则或标准。一般来说,传统社会以私人信任为主,现代社会则更依赖于系统信任或者制度信任。换言之,与现代社会和市场经济对应的信用范畴应当是普遍主义的。但是,考察表明,自古以来中国就是特殊主义大行其道的社会,社会人际交往缺乏一般的和通用的准则和标准,普遍主义理念和信用资源严重稀缺。普遍主义信用的基础是产权,从本质上说代表了不同自利个体之间经过重复博弈所达到的互利均衡结果。现代中国,一方面由于文化传统变迁的路径依赖,另一方面由于缺乏明晰且受到切实保护的产权制度,缺乏法治精神和契约理念,市场发育还很不成熟,结果普遍主义信用资源严重稀缺,失信行为广泛存在,整个社会一度陷入了信用危机的状态。资料表明[9]:在我国企业信用制度还没有建立起来,个人信用制度更为落后,政府信用也受到了挑战。假冒伪劣商品泛滥,虚假广告遍地,坑蒙拐骗横行,企业之间的三角债、银行呆坏帐、信用卡诈骗、偷税漏税、走私骗汇等问题大量存在。这其中,企业和银行之间信用观念淡薄、信用状况恶化的现象相当显著,而政府信用的缺失对企业经营管理的消极后果危害更大。信用危机状态下,由于“劣币驱逐良币”的作用,能够生存下来的经济主体,多选择了失信行为;凡是想要生存下来的经济主体,也往往不得不接受这样的选择,结果在经济素质下降和信用环境破坏之间形成了恶性循环。处于这样的信用环境中,经济人之间的不信任心理严重扩大,经济交往的交易成本急剧提升,经济生活的不确定性被人为增强,经济组织对其经营后果预期的稳定性显著减弱。在这样一个普遍主义信用缺失的真空状态,企业要想尽量降低经营管理的交易成本并稳定自己的理性预期,就不得不退而求其次选择其他的交往规则或标准:特殊主义的信用。3、“特殊主义”信用的泛滥使企业特别注意了企业产权配置的“家族”标准文化传统是企业嵌入其中的基本的非正式制度环境。中国是一个家文化传统最为悠久和深厚的国度。“从那个最深厚的文化层次中流传下来,至今仍是中国人行为核心的,是家的概念”[10],“家族不但成为中国人之社会生活、经济生活及文化生活的核心,甚至也成为政治生活的主导因素”[11]。虽然建国成立以来家文化、家族组织受到了强烈的冲击,但是,现实表明:“家族主义”或“泛家族主义”倾向在中国的各种组织或单位中都惊人的相似,并普遍地存在着。[12]更进一步,有学者指出,中国人对外人的信任是通过“拟亲化”和个人之间心理情感的亲密认同这样两个将“陌生人”变为“自己人”的过程建立的,结果使中国社会变成为一个“熟人社会”。[13]造成这种情况的一个重要原因,如爱森斯塔(Eisenstadt)所言,虽然现代化会削弱旧传统的某些层面,然而在社会变迁的过程中,旧传统的某些层面有时会被再度提出和强调,以解决文化断层的危机和建立新的认同。[14]在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计划经济体制规则渐渐失效,健全的市场经济规则还在逐步的建立之中。尤其是在如上述普遍主义信用资源还相当稀缺导致经济主体对未来预期还带有相当不确定性色彩的情况下,有深厚历史积淀的家庭与家族规则自然就成为企业尤其是在夹缝中发展起来的民营企业创建和发展的支撑构件。对此杰纳深刻指出,20世纪的中国固然伤痕累累,唯一比其他机制更强韧、更蓬勃的就是……中国家庭。[15]显然家文化传统对应一种特殊主义的信用环境。几千年家文化传统的社会心理积淀或“文化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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