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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GO旅游法新闻案例解析2020/5/23不知不觉,从去年10月1日起颁布实施的《旅游法》,已经走过一周年,这部被称为“中国旅游业发展史上的第一部法律”,它给旅游者、旅行社、旅游从业人员又带来了什么变化?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去看一下。案例综述Chapter1目录CONTENT案件处理Chapter2涉及法条Chapter3小组点评Chapter4案件综述Chapter1•在《旅游法》实施后的一年里,虽然零负团费、强迫购物等违法经营行为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但在巨大市场和暴利驱动下,低价团、变相强迫购物等旅游乱象依然存在。在众多起旅游纠纷中,数量最多的是强制消费引起的。并且现在值得注意的是,在旅游过程中,本该为游客服务的导游却被套上了另外一种“角色”,充当起强制顾客消费的主要实施者。2014年旅游行业热点新闻事件案件综述——丽江导游辱骂游客事件•【案由】2014年1月3日,一个标题为“丽江导游骂游客不买东西比卖淫可耻”的视频在微博上疯狂转发,视频显示,一名导游模样的男子口出污秽之语:“一路下来,一分钱没有消费的话,比卖淫更可耻。”并称,“丽江欢迎你,云南欢迎你,欢迎你来干吗,是欢迎你来消费。”随后,有女性人员上车推销螺旋藻,要游客购买。案件处理Chapter2案件处理得到事件发生的信息后,丽江市旅游局立即展开调查取证工作,查明涉案“导游”为刘俊杰,系丽江森龙旅行社安排的导游王光志请来的助手,刘俊杰无导游证。在查清事实,证据确凿后,对涉事的森龙旅行社及其负责人、导游和相关人员及时作出了严肃的处罚。导游人员无证人员刘俊杰依法作出罚款1万元,并予以公告,不得在丽江参加导游资格培训考试的行政处罚。23以上罚款自做出处理决定后15日内上缴国库。导游王光志依法作出罚款1万元,并吊销导游证的行政处罚1案件处理旅行社对丽江森龙旅行社依法作出罚款30万元对负责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123以上罚款自做出处理决定后15日内上缴国库。涉及法条Chapter3第一百零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导游证或者领队证从事导游、领队活动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予以公告。第一百零三条违反本法规定被吊销导游证、领队证的导游、领队和受到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处罚的旅行社的有关管理人员,自处罚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重新申请导游证、领队证或者从事旅行社业务。涉及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四十一条导游和领队应当严格执行旅游行程安排,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者中止服务活动,不得向旅游者索取小费,不得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涉及法条《旅行社条例》第三十三条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拒绝履行旅游合同约定的义务;(二)非因不可抗力改变旅游合同安排的行程;(三)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需要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旅行社,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导游人员、领队人员,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导游证或者领队证:(一)拒不履行旅游合同约定的义务的;(二)非因不可抗力改变旅游合同安排的行程的;(三)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需要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的。涉及法条《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不得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者购买旅游者的物品,不得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第十六条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不得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第十七条旅游者对导游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旅游行政部门投诉。第十八条无导游证进行导游活动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公告,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第二十三条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者购买旅游者的物品的,或者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对委派该导游人员的旅行社给予警告直至责令停业整顿。第二十四条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对委派该导游人员的旅行社给予警告直至责令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小组点评Chapter415关于旅游,我们大多数都是通过媒体断章取义地去了解,然后不明不白稀里糊涂就给“万恶”的旅行社和导游扣上骗子的罪名。大多数人就是这样,通过某些不良媒体的渲染,利用公众的道德和大众的正义心,讨伐整个行业,造成我国各种行业人相互防备,相互抵触。可是网络和电视里也有很多杀人不偿命的医生,可是这样也不能磨灭整个医生行业救死扶伤、悬壶济世的事实,我们生病了,需要他们。就算有再多的老师校长道德败坏,也没有能阻止大家把孩子送到学校的脚步,我们需要知识,也需要老师。我们不能因为有些餐馆用了地沟油,用了毒大米,用了罂粟壳,就认定所有的餐厅都是这样。每一个行业都有标准,也有标兵。我觉得不要只围观传播那些阴暗面的角色,也传播一下“最美导游”这样的形象。另一方面,《旅游法》也让双方纠纷有更规范的解决途径,而不是过去“不闹不赔,小闹小赔,大闹大赔”。以前少数旅游者过度维权,拍桌子敲板凳,企业为了息事宁人,吃了不少暗亏。小组点评LOGO谢谢观看202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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