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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机关效能发〔2011〕2号关于印发《2011年度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环境工作监督考评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现将《2011年度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环境工作监督考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结合实际,抓好贯彻执行。通道侗族自治县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环境工作领导小组2011年3月30日主题词:机关效能建设优化经济环境考评方案通道侗族自治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2011年3月30日(共印160份)2通道侗族自治县2011年度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环境工作监督考评方案经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和优化经济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各乡(镇)和县直机关各单位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环境工作继续实行负分累进制考核,为此,特制定如下方案:一、总体要求和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坚持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重点,紧紧围绕效能政府建设和经济发展这个主题,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效能和优化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针对群众反映强烈、阻碍改革、影响经济发展和政府机关效能的突出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进服务政府、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和效能政府建设,为促进“大干十二五、再创新辉煌”目标任务的完成,推进“生态立县,旅游兴县”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构建“宜居宜业宜游、文明富庶和谐”的新通道提供效能保障。二、监督考评对象各乡(镇)、县直各党政机关、司法机关均为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环境工作监督考评对象。县直重点考评对象54个:(一)行政执法类34个:公安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森林公安局、城管大队、民政局、国土局、住建局、交通局、3林业局、文化局、审计局、地税局、国税局、环保局、水务局、工商局、质监局、药监局、安监局、人社局、物价局、卫生监督所、卫生局、公路局、房管局、气象局、人防办、农机局、统计局、畜牧局、烟草局、运管所、粮食局。(二)综合管理服务类20个:发改局、经信局、计生局、农办、财政局、商务局、教育局、农业局、广电局、司法局、旅游局、电力公司、自来水公司、移民局、民宗局、扶贫办、农综办、经管局、环卫局、新农合办。三、考评依据和内容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环境工作考评主要以湘发〔2002〕10号、湘办发〔2005〕18号、通发〔2009〕10号、通发〔2009〕11号、怀机关效能发〔2011〕1号、通机关效能发〔2011〕1号文件为依据。具体扣分项目和扣分标准见《通道侗族自治县2011年度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环境工作监督考评细则》。四、考评方法本年度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环境工作实行负分累进制考评。整个监督考评工作由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县效能(优化)办具体负责实施。(一)负分累进考评办法1、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和县优化经济环境投诉中心专门负责受理涉及机关效能和经济环境问题的投诉以及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对经调查认定为有效投诉的,根据《考评细则》对所涉单位进行负分。42、为加大实地监测和日常监督工作力度,在全县实行机关效能建设暨优化经济环境工作测评点和监督员制度。对测评点和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由县效能(优化)办及时反馈给受评单位;对其反映的相关问题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对经调查认定为有效投诉的,根据《考评细则》对所涉单位进行负分。3、县人大、县政协转交的涉及机关效能和经济环境问题的投诉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直接投诉、举报和反映的有关问题,对经调查认定为有效投诉的,根据《考评细则》对所涉单位进行负分。4、县效能(优化)办向县委、县政府领导以及县纪委监察局、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公安局、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县政府法制办、县工商联、县重点项目办、县商务局、县信访局、新闻单位等有关部门收集的投诉和案件处理情况,经县效能(优化)办认定为有效投诉的,根据《考评细则》对所涉单位进行负分。5、对县效能(优化)办在明查暗访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经调查认定为有效投诉的,根据《考评细则》对所涉单位进行负分。(二)监督员的产生及奖惩办法1、为加大有效投诉受理工作力度,县效能(优化)办要面向社会公开聘请50名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环境工作监督员。根据监察部《监察机关举报工作办法》第二十六条和《怀化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有功人员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对监5督员反映的问题经调查认定为有效投诉的,给监督员予以奖励。2、对在监督活动中违反考评监督活动纪律,存在不公平、不公正或不廉洁行为的监督员,县效能(优化)办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其监督员资格,属国家工作人员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三)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环境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产生和奖励办法1、凡累进负分在10分(不含)以下,且全年没有发生被县级以上执纪执法机关立案查处的受评单位,可以参加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环境工作先进单位的评选。2、根据负分累进制考评和县效能(优化)办日常监督情况,在县直行政执法类考评单位中产生8名先进单位候选名单,在县直综合管理服务类考评单位中产生5名先进单位候选名单。在全县21个乡(镇)中产生5名先进单位候选名单。经县效能(优化)办初审后报县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3、由县效能(优化)办根据日常工作情况在全县推荐30名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环境工作先进个人,报县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4、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由县委、县政府给予表彰。五、奖惩措施1、先进单位年度公务员考核优秀指标可提高到20%,党政主要领导年度公务员考核可评为优秀,可对全体干部职工一6次性奖励800元。2、对负分累计达到10分(含)以上的受评单位,取消机关效能和优化经济环境工作先进单位参评资格;对负分累计达到15分(含)以上的受评单位取消机关效能和优化经济环境工作先进单位参评资格,取消行政绩效评估工作评优资格,该单位年度公务员考核评优指标不得超过10%,并予以黄牌警告;对负分累计达到20分(含)以上的受评单位取消机关效能和优化经济环境工作先进单位参评资格,取消行政绩效评估工作评优资格,该单位年度公务员考核评优指标不得超过8%,予以黄牌警告并对单位主要领导诫勉谈话;对连续两年考评结果排位最后一名的单位,党政领导一把手实行就地免职或责成其引咎辞职,属条管单位的,提请其上级主管部门做出相应组织处理和调整。六、释义1、本方案所称的“县直单位”包含省、市属驻通单位。2、监督考评时间为2011年度。3、本考评方案和考评指标由县效能(优化)办负责解释。附件:通道侗族自治县2011年度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环境工作监督考评细则7附件:通道侗族自治县2011年度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环境工作监督考评细则为进一步该加大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环境监督力度,根据《通道侗族自治县2011年度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环境工作监督考评方案》,特制定如下考评细则。一、考评的基本原则1、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2、坚持组织考核与日常监督相结合的原则。3、坚持奖励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二、乡(镇)(表一)及县直(表二)考评项目与负分标准。三、考核说明1、每件(次)问题涉及到多项负分的,按最高负分项记负分。2、对受评单位的特色工作在评先评优时综合考虑,但不加分。四、本考评细则由县效能(优化)办负责解释。8表一2011年度乡(镇)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环境工作考评项目及负分标准(试行)考评项目考评内容负分标准备注综合工作1-1按要求完成行政绩效评估工作和作风建设工作被县级以上通报批评的每件(次)-2分查看相关记录、文件1-2及时处理举报投诉的,投诉办结率达90%以上投诉办结率每少一个百分点-1分;不按规定时间办结的-1分,每逾期15天以上的加扣1分;不处理的每件-2分;因办理不及时或未办理引发重复上访、越级上访或集体上访等不良后果的-5分查看相关记录1-3按要求办理县效能(优化)办交办、转办、督办的事项不按规定时间办结的-1分,每逾期15天以上的加扣1分,在检查或抽查时尚未办理的-2分。因办理不及时或未办理引发重复上访、越级上访或集体上访等不良后果的-5分查看相关记录1-4及时协调、化解有关经济环境和机关效能建设方面的问题和矛盾未能及时协调、化解矛盾引发群体性事件的-5分效能政府建设2-1有组织机构、活动方案每缺一项-1分查看相关记录2-2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策,保持政令畅通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交办的事项未在7日内办结或报告进度的-5分2-3未按程序规定进行招投标或不进行招投标的每次-5分查相关资料2-4未按“五不决策”而进行决策的每次-5分查相关记录2-5政务公开:公开办事流程、公开热点问题、公开行政执法过程和决策过程未按要求公开的,每缺一项-2分走访单位,查看记录9考评项目考评内容负分标准备注效能政府建设2-4成立本级人民政府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并设立监督岗位没成立的-4分,没设立监督岗位的-2分现场查看2-5机关作风建设、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环境工作调查季度排名季度排名倒数第一-2分,年度排名倒数第一、二、三名分别-5、-3、-2分县效能(优化)办作风办2-6按照全县统一要求建立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没建立电子政务和电子监控系统的-2分现场查看案件查处3-1行政不作为、缓作为、乱作为、服务态度差、违反工作纪律等被追究责任每人(次)-3分3-2发生涉及机关效能建设和经济环境案件,被县以上部门通报批评的每件(次)-3分3-3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的,按免于处分、警告(行政警告、记过)、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撤销党内职务(行政降级)及以上分别负分每件(次)分别-5分、-6分、-7分、-8分3-4发生涉及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环境案件,单位涉案人员被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的每件(次)-10分重点项目建设4未按要求完成投资规模和进度的未按要求完成的-5分,未达到进度要求的,每次-1分县重点项目办提供依据10表二2011年度县直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环境工作考评项目及负分标准考评项目考核代码负分项目负分标准备注综合工作1-1出现涉及机关效能和优化经济环境问题被中央、省、市、县媒体公开曝光的每件(次)分别-8、-6、-4、-2分1-2出现涉及机关效能建设和经济环境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每件(次)按中央、省、市、县分别-10、-8、-5、-2分1-3在测评点和监督员问卷调查中,总体评估满意率达不到70%及排名后十位的总体评估满意率达不到70%-4分;总体评估满意率达到70%但排名倒数1-3名的-2分;总体评估满意率达到70%但排名倒数4-7名的-1分;1-4因行政绩效评估工作、作风督查被通报批评的每件(次)-3分1-5违反廉洁行政有关规定,接受行政管理相对人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宴请、娱乐、旅游、报销费用查证属实的每件(次)-3分1-6对县效能(优化)办交办、转办、督办的事项未按要求办理的每件(次)按逾期1-5天的-1分,逾期6-15天的-2分,逾期15天以上的视为未办理-5分,因办理不及时或未办理引发重复上访、越级上访等不良后果的-8分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提供相关数据11考评项目考核代码负分项目负分标准备注效能政府建设2--1没有组织机构、活动方案的每项-1分查看相关记录2--2政令不畅,未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策,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交办的事项未在7日内办结或报告进度的-5分2--3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未完成的未完成资料汇编-5分,未上墙、上屏、上网公布的-2分查看相关资料2--4未按要求公开办事流程、公开热点问题、公开行政执法过程和决策过程的每项-2分走访单位,查看记录2-5未按规定制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或未严格执行基准的未制定基准的-1分,发现未严格执行基准的每件-2分查阅有关资料2-6未按程序进行招投标或不进行招投标的每次-5分查相关资料2—7未按“五不决策”而进行决策的每次-5分查相关记录2—8未开展专项效能监察和重要岗位效能监督的有方案、督促检查、建议和结果,每缺一项-2分,查阅有关文资料2-9机关作风建设、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环境工作调查季度
本文标题:关于印发《2011年度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环境工作监督考评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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