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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地字06-05)中锐地产集团工程管理制度
第1页,共27页中锐地产集团工程技术管理制度总则第一条编制依据1.1中锐地产集团(以下简称集团)对于项目的发展规划和营销要求。1.2项目实施的一般流程和集团对项目的管理要求。第二条项目技术管理的目的2.1建立通用的技术审批流程,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技术环节规范化运作。2.2严肃技术工作的重要性,为达到工程的进度和质量要求奠定基础。2.3为工程技术工作的开展搭设平台,建立技术责任体系,保证工程安全、有效的推进。第三条项目技术管理的内容及范围3.1集团项目技术管理包括对总包的技术管理和对专业分包的技术管理。3.2项目技术管理的内容包括项目从开工到竣工备案验收的全过程的技术环节的管理工作。第2页,共27页分则第四条项目总承包技术管理的实施4.1工程开工审批单位工程开工前应具备如下条件:场地“三通一平”及施工设备已满足开工条件,测量放线复核已完成,施工管理人员已到位,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已审批,施工单位应提交“单位工程开工报告”。由项目公司工程部审查后报项目公司负责人及集团项目管理中心审批。详见《项目开工审批管理办法(试行)》4.2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4.2.1施工图纸设计交底前项目公司(集团相关部门参与)、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应分别进行图纸会审,并各自形成图纸会审记录,交由项目公司技术负责人汇总。4.2.2图纸会审前,参加会审人员要先行预审,熟悉图纸,了解工程特点、设计要求、关键部位的质量要求,写出书面意见和建议。4.2.3图纸会审要抓住重点:设计是否符合规范;设计体系安全性、适用经济性是否满足要求;有无大的错漏和各专业工种间的矛盾等。4.2.4设计交底由项目公司技术负责人召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在开工前进行。会议纪要由项目公司技术负责人整理,经项目公司、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会签,作为施工的依据;设计交底会上未解决事项,由项目公司技术负责人跟踪落实。未经会审及交底的图纸,原则上不得使用,施工单位自行施工,如图纸错漏或修改造成返工及其它责任由施工单位负责。4.3施工组织设计4.3.1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在自审手续齐全的第3页,共27页基础上,报监理公司及项目公司审查,审核后由项目公司技术负责人报集团项目管理中心审批。4.3.2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是组织施工和工程监理的依据,不得随意变更。需变更时应提出申报,按程序重新审批。4.3.3因工程特殊无法在限定时间内编制总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分阶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经上报审批后实施;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可分两次编制:±0.00以下和±0.000以上,单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如桩基、深基坑支护、水电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幕墙工程、模板工程、临时用电等应单独编制施工方案;4.3.4没有编报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的单位工程和单项工程原则上不能开工。4.4工程施工放线、验线4.4.1项目工程开工前,由项目公司委托规划局测绘院放出规划红线,项目公司工程部和监理单位监督施工单位建立场地平面控制和高程控制网,并建立控制主轴线(基线)标桩。施工单位应在现场清楚标明墙、柱轴线位置(包括平面轴线及建筑物大角垂直轴线位置),自行核验无误,填报放线报验单。4.4.2项目公司工程部负责督促监理对主轴线引出的各层轴线和标高的验线复核。4.4.3项目公司工程部、监理单位负责建筑红线、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点及主轴(基线)的复核验线。4.5建设项目施工场地管理4.5.1在集团下达项目建设任务后,项目公司工程部应会同项目公司相关部门、下达放线任务,督促施工单位将建设项目施工场地原貌,包括周边环境和对原地面标高、用地红线控制点的坐标等进行核实;4.5.2施工用水、用电的移交。第4页,共27页4.5.3项目公司工程部应根据放线结果,调查工程项目开工(如基坑开挖等)可能对周边建筑物或地下管线造成影响的,应知会施工单位采取相应预防措施;提供地质勘察报告。4.5.4项目公司工程部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认真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场地总平面布置,安排施工场地,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公司工程部应按安全文明管理规定对场地进行管理,施工完成后,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清理好现场。4.6设计变更及工程变更申请的审批4.6.1集团设计管理部门根据集团的营运要求或工程实际情况对原设计图纸提出的变更修改,同时经设计院确认后按流程审批签发;4.6.2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要求,应先填报《工程变更申请表》(A-12)提出变更的原因、变更的内容,经项目公司初审后,报集团相关部门按流程审批。4.6.3重大的设计变更,集团相关部门应组织设计单位、项目公司工程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参加会审,确定变更方案后,施工单位应编制调整预算报审核部审定。详见《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试行)》。4.7安全及文明施工的技术管理4.7.1项目建设工地应成立以施工单位为主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小组,项目公司工程部经理或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应参加管理小组工作,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安全、防火、文明施工的监督与管理,落实岗位责任制;4.7.2各类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必须包含安全、文明管理措施,否则不予审批;4.7.3建立安全、文明施工定期检查与巡视检查制度,现场监理人员应每天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项目公司工程部每周至少一次组织对施工现场检查,纠正违章行为,对存在问题及隐患,提出整改通知,限期整改。第5页,共27页4.7.4集团项目管理中心将不定期对各建设工地进行检查,将检查出的问题和奖罚情况在通报中反映。(详见《施工现场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专业分包工程的技术管理5.1专业分包的范围总承包合同外的专业分包工程一般有:电梯、发电机组、冷却塔、擦窗机、玻璃幕墙、智能化系统、体育、游乐设施、橱柜、小区附属设施(门牌、小区指示牌、交通安全设施、垃圾站)、室外给水、排水、排污、煤气、通讯、有线电视、供电、市政道路、环卫设施、人防、白蚁防治、前期勘探工程、工程检测、景观等。5.2专业分包工程技术方案的确认5.2.1专业分包工程的设计方案和技术经济指标由项目公司工程部和项目公司技术负责部门提出方案,报集团相关部门审定下达工程委托书及设计任务书;专业分包工程的承包合同由项目公司签订,分包单位的确定,应按集团《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执行。5.2.2项目公司、总包单位、监理单位、独立分包单位应分别进行独立分包工程施工图纸会审;会审后由项目公司技术负责人组织总包、设计、监理、独立分包单位进行行设计交底。5.3专业分包工程的施工管理5.3.1专业分包工程的施工单位进场,应纳入总承包单位工程管理范围内,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项目公司工程部应负责协调总承包与分包工程进度配合,交叉作业的顺序、安全、文明施工等;5.3.2专业分包单位入场的临时办公、材料堆放场地、用水、用电等,由项目公司工程部统一协调解决;第6页,共27页5.3.3专业分包工程施工前,应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项目公司工程部和项目公司技术负责人初审后提出审查意见,报集团项目管理中心审批;5.3.4专业分包工程施工亦应严格执行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报验、分项工程及隐蔽工程验收和施工样板验收等制度。5.4专业分包工程的竣工验收与政府部门的专业验收5.4.1专业分包工程的竣工初验、竣工验收由项目公司工程部组织项目公司技术负责部门、物业、施工单位(含总包及独立分包单位)参加,验收合格后项目公司工程部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办理专业验收,必要时营销部门要参与验收;5.4.2凡需要政府主管部门进行专业验收方可通过小区综合验收的单项工程,必须按谁施工谁负责报验和验收的原则,由施工单位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专业验收,集团相关部门和项目公司工程部参加专业验收。专业验收合格,方可办理结算手续。第7页,共27页中锐地产集团项目开工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编制目的1.1为了加强集团新开项目的开工管理,保证项目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防止计划外项目开工,根据集团工程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集团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2.1本管理办法中的“新开项目”含:①整个群体开发项目、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单个建筑(如变电所、水泵房、垃圾房等);②园林、景观工程、小区内市政、大市政;③精装修工程;④集团独立发包的专业分包工程、采购的工程;⑤未经审批的分部、分项工程等。第三条项目开工审批权限3.1拟新开项目成本在20万元(含20万元)以下的,需由项目公司工程部提出申请驻项目公司审核主管→项目公司工程负责人→项目公司负责人;3.2拟新开项目成本在20万元以上,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下的,需由项目公司工程部提出申请→驻项目公司审核主管→项目公司工程负责人→项目公司负责人→集团项目管理中心→集团副总;3.3拟新开项目成本在100万元以上,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下的,需由项目公司工程部提出申请→驻项目公司审核主管→项目公司工程负责人→项目公司负责人→集团项目管理中心→集团分管副总→集团总经理;3.4拟新开项目成本在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需由项目公司工程部提出申请→驻项目公司审核主管→项目公司工程负责人→项目公司负责人→集团项目管理中心→集团分管副总→集团总经理→集团董事长。第8页,共27页第四条项目开工申请审批条件4.1场地“三通一平”及施工设备已满足开工条件,测量放线复核已完成,勘查报告已提供;4.2总包单位、监理单位集团内部招标工作已经完成,合同已签;4.3施工管理人员已到位,施工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已审批;4.4施工单位已提交“单位工程开工报告”;4.5项目总进度计划已审批;4.6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已经办理;如遇特殊情况,合同、施工许可证未能按时办理,应在申请表内说明(如写不下,可附页说明);4.7在《项目开工申请报告》后需附项目成本分析报告;第五条项目开工审批流程5.1项目开工前项目公司工程部应填报《项目开工申请报告》(见附件),经项目公司相关部门和集团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工。5.2项目公司审批部分应在一周内完成,并应在计划开工前一周提交集团相关领导审批。5.3拟上报的项目开工计划应至少提前一月的计划中反映,以便集团各部门有足够的准备时间。5.4项目公司工程部应对《项目开工申请报告》流转全过程进行跟踪,以便在流转顺利进行。第六条违反项目审批流程开工的处罚办法6.1因相关人员未能及时对《项目开工申请报告》进行审核或申报,造成工程开工延误的,将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以1000~3000元不等的罚款。第9页,共27页6.2未严格按照本管理办法执行开工审批手续,擅自开工的,视情节严重程度,每次处以2000~10000元罚款;情节特别严重、造成重大损失的,集团将严肃处理,直至撤销职务。6.3在合理期限内未能及时办理完成《项目开工申请报告》所需内容的,各部门主管领导应将此项内容与季度考核挂钩。第10页,共27页中锐地产集团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编制目的1.1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使建设项目能在安全、文明的环境中顺利高效的完成,同时提升企业在社会上的声誉,特制定本办法。1.2建立完整清晰的安全责任体系,保证项目实施全过程的安全状况受控。第二条编制依据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上海市关于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2.2集团对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具体要求。第三条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3.1项目建设工地应成立以施工单位为主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小组,项目公司工程部经理或总监(总监代表)应参加管理小组工作,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安全、防火、文明施工的监督与管理,落实岗位责任制;要求施工单位形成书面文件,报监理、项目公司审核批准,批准后报集团项目管理中心备案。项目公司工程部及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施工单位对制度的执行。3.1.1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可立即做出暂停施工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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