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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几点认识内容提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更需要强化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的这种监督职能。但在当前形势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遇到了诸多问题,比如组织定位及功能认识不清、纪检监察职能弱化等问题,直接妨碍着其职能作用的发挥,成为当前国有企业发展急需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本文在分析国企纪检监察职能弱化原因的基础上,就如何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解决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遇到的难点问题,强化纪检监察作用,提出了一些建议。关键词:国企纪检监察问题认识市场经济的重利性容易使一些党员干部受到利益驱动,进而诱发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纪检监察作为企业管理监督的有效组成部分,国有企业的性质决定现代企业制度离不开纪检监察。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和改革开放日益深入的今天,纪检监察组织对保证企业健康发展,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纯洁企业党员干部队伍起着重要作用。一、正确认识国企纪检监察部门的定位及功能党章规定: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做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保障党员的权利;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因此,纪委作为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其主要任务是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监察部门不同于监事会,是行政部门,在总经理的授权和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能为参与制订公司内部审计监察制度并贯彻执行;定期和不定期地向上级报告审计监察工作状况,提出完善控制和管理措施的建议;根据确定的审计或监察对象,编制审计或监察计划与方案,按时完成审计监察任务;配合国家审计机关对企业所进行的审计。从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设置情况来看,有的企业设立纪检监察审计部,行使纪检监察和审计职能;有的企业设立纪检监察部,行使纪检监察职能;有的企业由纪委书记分管纪委、监察、审计及对二级公司派出的监事会工作,实行“三位一体”的监督格局。之所以要在执行层面设立监察部门,是为了有一个强有力的综合监督部门去督察经营行为的合法合规合理,而这项职能是财务、规划、人力等专业职能部门不能承担的。二、客观分析国企纪检监察职能弱化的原因一是组织权限不明。现行的法规没有对国企纪检监察组织的职能及其权限作出界定,实际工作中它只能是参照国家机关纪检监察机构的相关权限执行,并不明确具备或不完全具备这种权限。他们执法执纪的手段不多,措施不够有力,不足以具备独立依法行使职责并在职责范围内量纪定性、追究责任的能力。二是工作机制待改进。在企业中,纪委、监察室一般都是合署办公的一套机构,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所处地位的偏低。企业纪委侧重于对党纪的维护,既受本单位党委领导,同时又接受上级纪委的领导;而行政监察室更侧重于对国家法律、企业政纪的维护,它只接受本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的领导。与其他职能部门一样,都是处于同一层次的企业内设机构,不足以形成权威和威慑。三是“兼职”影响工作力度。一些二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人员兼职问题普遍存在,这对纪监工作全面推进、深入开展有着一定影响。由于工作有主次之分,一些兼职人员因有其它工作,对兼管工作的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甚至把纪监工作看成了额外的任务,附带工作,工作的责任心有可能存在打折的现象。四是队伍素质有待提高。由于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特殊性质,对纪检监察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政治素质要求较高。但现有的纪检监察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少数从业者的政治素养、理论功底、专业知识等不适应纪检监察工作的要求,综合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和加强。三、发挥监督保障职能,强化纪检监察作用结合企业实际,如何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笔者认为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授予必要权限,增强威慑效果。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除具备起码应有的监督权限外,还必须明确具备如下权限:一是直接的党纪政纪处分权。即有权直接对违规违纪的中层干部及以下人员,最高以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的处分权。可以独立地管理控告和举报,独立进行调查和审理。二是一定的调查权、检查权、建议权。有权对企业“三重一大”等重大决策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规违纪问题有权进行调查和有权提出建议,并及时向企业党政领导班子或上级纪检监察组织报告,防止决策失误或保证正确决策的有效实施。三是经济处罚权,即对造成经济损失或者取得非法所得的人员,有权给予一定限度内的罚款、没收处罚,罚没的财物移交企业财务部门。具备一定的经济处罚权,可以加强其权力和监督检查的手段,形成更为直接有效的威慑,使检查监督更加有效地进行。(二)提升组织地位,发挥职能作用。强化双重领导体制,即从党内和行政法规上明确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受企业党委和上一级主管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共同领导、且以上一级主管机关纪检监察部门领导为主。纪委主要负责人进入企业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明确国有企业纪委书记为企业党委副书记,主要职责是抓纪检监察工作。并规定企业纪委书记依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担任副董事长和监事会主席,必须出(列)席企业党委会、董事会和经理行政会议,参与研究企业的重要问题。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内设机构负责人的职级应不低于、甚至略高于企业其它职能部门负责人的职级。(三)培育工作激情,转变工作作风。纪检监察组织肩负着反腐倡廉的重大使命,一定要克服悲观消极观望倾向,改变推着干、混日子状况,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用对事业的坚定信念,对工作的执着追求,开创新的局面。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不搞哗众取宠、沽名钓誉的面子工程,大力倡导求真务实,对待问题不推诿、对待工作不拖拉、对待困难不回避,不做欺上瞒下、虚报浮夸的表面文章,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推进每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综合素质。一是加强专业知识培训,学习经济、金融、法律、科技、管理等方面的知识,真正成为国企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加强纪律观念的教育,引导干部自觉遵守办案纪律,严守办案秘密,带头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终维护国企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三是规范言行举止,严格国企纪检监察干部的“行为制约”,从工作圈延伸到生活圈、社交圈,从个人延伸到配偶、子女、家属,使其言行举止置于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四是培养优良作风。国企纪检监察干部处于反腐败斗争的前沿,要始终保持清正廉洁和秉公执纪的优良作风,进一步强化职责意识、宗旨意识和防治意识,真正把维护和发展国企和广大员工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塑造国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五)狠抓制度落实,做到违纪必究。廉洁制度建设的中心环节是抓落实。当前,我们许多企业的廉洁制度都比较健全,但开展廉洁工作的效果都存在较大差异,究其原因就是在制度落实上走了过场。对一些头戴“光环”的党员干部发生腐败,不能因为担心影响生产而加以袒护,要做到违纪必究;要从职工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入手落实廉洁制度,“给职工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对一些关键的重点岗位,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扩大监督面,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六)围绕中心工作,搞好效能监察。一个企业的兴衰成败最终取决于经济因素,也就是说取决于发展战略决策和经营管理的好坏。因此我们企业中任何部门,任何工作都要以生产经营管理为中心,强化管理,提高经营管理效益最大化,企业才能兴旺发达,因此,国企纪检监察工作必须融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为中心,做到两者相互渗透,相互促进,实现优势转换,达到为企业的经营发展创收增效的目的,使企业健康稳定向前发展。开展企业效能监察工作,要从狠抓管理薄弱环节入手,主动发现、揭露和解决问题,从源头上根治腐败。一是通过扎实有效的教育,构筑“不想腐败”自律机制;二是通过健全制度,构筑“不能腐败”的制约机制;三是通过全面的监督,构筑“不敢腐败”的约束机制。(七)规范企务公开,发挥监督职能。企务公开把民主监督、企业廉洁建设进一步具体化、制度化,突出发挥职工群众的监督作用。实行企务公开是加强企业廉洁建设和实行民主监督的重要途径。重大决定都让职工议事参与;各项要务、干部的施政行为,都要接受群众监督;公开企务要事,都让职工明白了解。企务公开工作必须抓住职工群众普遍关心和反映强烈的问题,容易引发矛盾和滋发腐败现象的问题,作为公开的重要内容。一要明确公开标准,要对每项公开的内容所要达到的工作标准进行量化分解,要详细规定每项内容应采取何种公开形式,何时公开。二要把职工最关注的财、权、物等重点问题,如财务状况,干部提拔,奖金分配,工程招标等问题予以公开。三要进一步强化公开责任,明确由谁提供资料、谁负责结果反馈、谁负责检查考核,以形成上下贯通,运作有效的工作格局,做到把权力置于阳光下运作,置于职工面前,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参考文献:[1]俞凌枫,浅谈对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常见问题的思考[J],改革与开放,2010(04).[2]范德刚,浅谈纪检监察工作创新[J],管理观察,2009(07).[3]陈珂,聂会敏,国企纪检监察机构的作用[J],企业管理,2010(05).[4]窦明初,国有煤炭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现状分析与对策[J],现代交际,2010(04).
本文标题:加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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