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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会计账簿规范化管理制度范文第一条除公司另有规定外,会计人员均应依据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第二条根据记账凭证登记账簿时,总分类账应先汇编“日记余额试算表”,然后根据该表转入,其明细分类账应根据记账凭证登记。第三条登记时,其账簿内所记载的会计科目、金额及其他事项,均应与记账凭证内所载者相同。第四条日记余额试算表的编制及各种账簿的登记,应每日进行。第五条账簿有以下情形者,视为不合法的账簿,应予更正。否则,不得据以编制会计报告。1.不依据正确的记账凭证或原始凭证进行登记的账簿。2.日记试算表及账簿的内容与计账凭证或原始凭证不符,或总分类账的内容与日记试算表不符的。3.记载、抄写、计算等错误,不依规定更正者。4.其他不合法的情况。第六条总分类账及明细账,原则上均应按日结算借贷的余额,如果事实上无须此要求,可根据实际情况改为每周进行。但每月终了时,必须办理一次结总,计算各账户“本月合计”和“截止本月累计”,以利于月报的编制。第七条公司有以下情况之一时,应办理结账:1.会计年度终了时。2.公司改组合并时。3.公司解散时。4.主管部门认为公司有需要或配合利润中心的制度实施时,每三个月需结账一次。第八条结账前要对下列各项整理分录:1.所有预付、预收、应收、应付各科目及其他权责已发生而尚未入账的各项事务的整理分类。2.折旧、坏账及其他属于本结账期内的费用整理记录。3.材料、成品等实际存量与账面不符的整理记录。4.其他应列为本结账期内的损益和截至本结账期结束已发生的债权债务而尚未入账的。第九条账簿和重要备查簿内记载错误而当时被发现,应由原记账人员划双红线注销更正,并于更正处盖章证明,不得挖补、刮擦或用药水涂抹。如事后才发现错误,而其错误不影响结款的,应由发现人员将情况呈明主管人员更正;若其错误影响结款或相对账户的余额者,应另制传票更正。数字书写错误,无论写错一位或数位,均应将该错误数据全部用双红线划去,另行书写正确数字,并由记账人员盖章证明。第十条账簿及重要备查簿内有重揭两页产生空白页时,应将空白页划斜红线注销,如跳过一行或两行,应将误空的行划红线注销,划线注销的账页空行均应由记账人员盖章证明。第十一条各种账簿总的首页,应列启用单,说明公司名称或各厂名称、账簿名称、年度、册次页数、启用日期,并由负责人和主办会计盖章。各种账簿的末页,应附经营人员一览表,填明记账人员的姓名、职别、经管日期。凡经管账簿人员遇有职务调离时,须将各项账簿由原经管人员与接管人员在账簿“经营人员一览表”内写明交接年、月、日,并盖章证明。第十二条各种账簿账页的编号,除订本式应按账页顺序编号外,活页式账簿应按各账户所用的账页顺序编号,年度终了时应予装订成册,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应在各账本前加一目录。第十三条各种账簿除已经用尽外,在决算期前不得更换新账簿。其可长期连续记载的,在决算期后,不用更换。第十四条各种账簿在使用前应检查页数编号,并贴足印花税票,其主要账簿应送当地税务机构检印。
本文标题:03 会计账簿规范化管理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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