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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经济诉讼文书写作知识与训练教学要求:(1)了解经济诉讼文书的写作知识。(2)掌握起诉状、答辩状、上诉状的概念、分类、特点及写法。教学重点、难点:起诉状、答辩状、上诉状的写法教学内容:诉讼文书又称诉状,是指案件当事人或公民为保护和实现自身的合法权益,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诉讼活动时所制作或形成的文字材料。诉讼文书按案件的性质划分,可分为刑事诉讼文书、民事诉讼文书和行政诉讼文书三种;按司法制度规定的审判程序和法律赋予当事人的权利划分,则可分为起诉状、答辩状、上诉状和申诉状四种。本章主要学习民事诉讼文书。经济诉讼文书是民事诉讼文书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是用来处理经济事务,解决经济纠纷的诉状。其主要特点有:(一)法律性这是诉讼文书制作的基础和前提,所有诉讼文书必须依法制作。首先制作的程序要合法,不能有任何随意性;其次诉讼的内容要合法,事实、证据、理由和处理意见等不能违反法律的要求。(二)论辩性诉讼文书的目的是维护国家利益、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调整矛盾、解决争议,必须具有鲜明的立场、观点和主张,必须以法律为准绳充分说明提出诉讼主张的因由、事实、根据与法律依据,并有针对性地批驳对方当事人的错误说法,从而表明其诉讼请求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因而具有鲜明的论辩性。(三)规范性这是诉讼文书的显著特点。它首先表现为提交时间和程序的特定性。诉讼文书必须在法定的时间内提交,否则将丧失诉讼权利;必须按一定的法律程序提交,否则将无法依法执行。其次表现为结构的固定性。诉讼文书一般都有固定的结构,要按照固定的结构写作。有的法律文书制成统一格式,写作时只须加入所需的文字即可。此外还表现为文字用语的统一性。诉讼文书的文字用语要求简单、明了、准确。(四)特定性。诉讼文书的写作对象是司法机关(一般是人民法院),应根据诉讼性质、诉讼程序以及司法管辖分工等不同,相应递交不同的司法机关。第一节起诉状一、起诉状的概念、分类和特点(一)起诉状的概念起诉状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其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时,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民事权益,依据事实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通过审判予以司法保护时所提出的书面请求。我国法律规定,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自身合法的权益受到侵犯和损害时,都依法享有起诉权,请求人民法院通过审理予以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起诉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有必要的证据;(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起诉状的当事人,起诉的一方称为原告或原告人,被诉的一方称为被告或被告人。原告、被告只是“法言法语”,不带有任何褒贬的意思。(二)起诉状的分类依据案件的不同性质,起诉状分为刑事自诉状、民事起诉状和行政起诉状三类。(三)起诉状的特点1.起诉状属于民用性质的诉讼文书。民事起诉状与公诉机关的起诉书有本质的不同,起诉书是在刑事诉讼中检察机关代表国家对被告人提起公诉时所制作的文书。而起诉状则只代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是一种具有民间性质的起诉文书。因此,在起诉状中不能附带刑事诉讼的请求。2.起诉状有法定的基本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0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诉讼的事实、理由、请求和证据及其来源等事项。这是法庭审理案件时必须掌握的,缺一不可。否则,或导致法庭无法立案,不予受理;或影响法庭的判断,妨碍法庭的效率。3.起诉状有固定的格式1992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法院诉讼文书样式(试行)》,规范了起诉状的格式。所以,起诉状的制作应该按照规范的格式,有秩序地展开,不得前后颠倒或相互混淆。二、起诉状的写法起诉状由首部、正文、尾部三个部分组成。(一)首部首部包括标题、当事人基本情况1.标题标题由内容加文种组成,如民事起诉状等。2.诉讼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按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分别列写。(1)原告:如果原告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依次写明原告姓名、性别、出生时间、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邮政编码。原告是未成年人的,应在原告下一项写明法定代理人、姓名、性别、同原告的关系。如果原告有代理人,另起一行写明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和基本情况。如果原告不止一人,按享受权利的大小分别列写,各原告的代理人要分别列写在各原告后面。(2)被告:如果被告是公民,写法与原告相同。如果被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则只列写单位名称、所在地址和电话。有的案件,如财产权益纠纷案件,其被告若是公民,在写明基本情况后,还须说明与原告的关系。被告不止一人的,则依其应尽义务大小列写。(3)如果有第三人,则列写第三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和基本情况,并说明与原告、被告的关系。(二)正文正文包括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证据三方面。1.请求事项。写明原告人在有关民事权益争议中的要求,如赔偿损失、清偿债务、履行合同、归还产权等。诉讼请求事项应当写得明确、具体,切忌笼统、含糊;提出要求要合法、合情、合理。2.事实和理由。事实与理由是民事起诉状的核心内容,一般要分开叙写。(1)事实部分。事实是提起诉讼、实现诉讼请求的基础和依据,也是人民法院进行裁判的基础和依据。应写明原告、被告民事法律关系存在的具体事实,以及当事人双方权益争执的具体内容,包括时间、地点、涉及的人物、起因、发展过程、造成的结局以及双方争执的焦点等。原告如在争执中也有一定过错和责任,也应实事求是地写清楚。叙述事实一般以时间为顺序,突出主要情节和关键部分。在叙述事实的同时或在叙述事实以后,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如物证、书证等,以及证据的来源和证人的姓名、职业、住址等。叙写事实应注意:一必须实事求是,既不夸大,也不缩小;二应围绕诉讼请求叙写;三既要反映案件的全貌,又要突出重点。(2)理由部分。根据民事权益争执的事实和证据,写明提出请求事项的理由和法律依据;要论证严密,说理中肯,恰当地引用法律条文。理由是对事实的概括与评说,应当依事论理,写明被告实施的侵权行为或者双方发生争议的权益的性质、已经造成的后果以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等,然后依法论理,写明原告提起诉讼所援引的法律条款。阐述理由主要应当注意:一依事论理应当以事实为根据,抓住重点,击中要害;二依法论理应当准确地原因有关法律条款;三理由应当与事实、诉讼请求一致,不能出现矛盾。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真实性、可靠性的依据。列写证据应当注意:一证据的名称应当规范,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二不仅要写明证据的名称,还要写明证据的来源;三涉及证人证言的,应当写明证人的姓名和住址(另起一行,顶格写)。(三)尾部尾部包括结尾和附件。(1)写明“此致”及本诉状所提交的人民法院名称;(2)具状人签名盖章,注明具状的年月日(3)附件:写清起诉状副本的份数,及提交证据的名称和数量等。三、起诉状格式样本起诉状原告:(自然人的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住所、身1.2.1)证据之一:1)名称或编号:……;2)内容、性质及来源……;3)证明对象……。3.请求的依据:(主要指原告认为本案应当适用的法律依据等)(签名或盖章)附件:1.诉状副本×份2.证据×件四、起诉状的写作要求1.诉讼事实要真实可靠。“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法院进行案件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歪曲事实,弄虚作假,有碍于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要负法律责任。2.诉讼证据要确凿无误。无论是物证、书证和其他证明材料,都要在认真查对后使用;有意提供伪证是要受到法律处罚的。3.诉讼理由要有法律依据。必须依照法律和政策的有关规定,而且引用法律条款和政策条文时要具体明确,不能断章取义。4.语言表达要得体。诉讼文书在语言的表达上有较高的要求:一遣词造句要准确,特别是专门的法律术语有固定的解释,在使用时应恰如其分;二表述要简洁,用尽可能少的文字摆清事实,讲明道理,不要罗嗦拖沓;三文风要质朴庄重,言之有物,切忌故弄玄虚,卖弄辞藻,滥用文言虚词和成语。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原告在起诉第一审经济纠纷案件时,须提供下列一般证明、证据:(1)企业法人、个人合伙、个体工商户的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原件,如是复制件,须与原件核对并加注明后,将原件退还),开户银行和帐户。起诉状上的原、被告名称,须与营业执照、合同相符合,如不一致或被告主体已变更、合并、关闭,需加以说明,并提供被告现在的准确所在地。(2)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必须写明代理事项和代理权限。(3)合同及与合同有关的文书、电报、信函(包括信封)、图表;变更、补充合同的协议、合同和其他附件,合同签订地及其证明材料。应提供原件,复制件须经过核对。(4)送货、提货、托运、运输、验收、发票等凭证。(5)货款、工程款、运输费、保管费、租赁费、转让费、劳务费、酬金等结算凭证和有关财务帐目的复印件。(6)要求赔偿损失的依据及有关证明。(7)要求支付违约金的依据、计算办法及有关证明。(8)起诉前自行协商或通过上级主管部门、仲裁委员会处理的有关凭证。(9)其他与诉讼有关的依据。第二节答辩状一、答辩状的概念、分类和特点(一)答辩状的概念民事答辩状是指民事诉讼的被告或被上诉人根据民事起诉或民事上诉状的内容,针对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或上诉人提出的上诉请求做出答复,并依据事实与理由进行辩驳的法律文书。(二)答辩状的分类两审终审制是我国的基本审级制度,据此,答辩状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一审程序中的答辩状,是被告针对原告的诉状提出的;一类是二审程序中的答辩状,是被上诉人针对上诉人的上诉状提出来的。如果从案件的性质分类,答辩状则可分为民事答辩状和刑事答辩状两种。(三)答辩状的主要特点:(1)答复性。答辩状的提出是一种应诉的法律行为。诉讼程序的发生是原告人或上诉人引起的,原告人或上诉人在诉状或上诉状中对被告人进行指控,为维护自身权益,被告人或被上诉人就要对这种指控进行回答,因此,答辩状的答复性特点是很明显的。(2)论辩性。起诉状或上诉状提出原告人或上诉人的诉讼请求,并为证明请求的合理和合法性,要陈述事实讲明理由。而起诉状和上诉状提出的请求,与被告人或被上诉人的切身利益相抵触,就要运用答辩状批驳对方,申诉自己的理由,以证明对方请求的荒谬性。这本身就是一种辩论,因此,答辩状具有鲜明的论辩色彩。二、答辩状的写法答辩状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一)首部首部包括标标题、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和案由等。1.标题。居中写明“民事答辩状”。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这部分具体写法与起诉状中的当事人基本情况的要求相同。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审级的答辩状,此栏目所写的要求不同,一审答辩状只写答辩人个人基本情况,不写被答辩人。二审答辩状,除了写明答辩人个人基本情况外,还应写明被答辩人的个人基本情况,并注明他们在原审中的诉讼地位。3.案由。写明“因××一案,提出答辩如下”。(二)正文正文是文书的核心内容,主要写明答辩理由和答辩意见。1.答辩理由。应当针对原告或上诉人的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进行反驳与辩解。答辩人必须针对原告或上诉人的指控,就事实、证据、理由、请求等一方面或多方面作出明确的答复和辩驳,同时阐明自己对案件的主张和理由。一般来说,叙写答辩理可从下面几方面提出:(1)针对所写事实不实进行反驳。事实是判断是非的基础,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必须以事实为依据。起诉状、上诉状叙述的事实可以分为三种情况:一全部事实都是真实的;二全部事实都是虚假的;三部分事实真实、部分事实虚假。叙写答辩状应当针对上述三种情况,有所侧重地摘引对方的原话,据实答复,用事实进行反驳。(2)针对适用法律不当进行反驳。无理的诉讼请求难免在说理过程中出现语言逻辑混乱、观点与材料相矛盾、违背人情常理等问题。答辩状只要能够准确地指出这些问题,就可以反驳对方的主张,使对方陷入被动。(3)针对对方违反法定程序进行反驳。如已超过诉讼时效或不具备起诉条件等,就依据法律证明原告人(或上诉人)不具备起诉(或上诉)的条件。(三)尾部尾部包括结尾和附项。1.写明例行致送用语“此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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