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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绿得金生态温泉旅游度假村政策与程序题目:信用应收管理制度政策编号:FIN-CW007审阅:EXCOM起草日期:2005年12月1日生效日期:2005年12月24日致:各营业部门页数:2抄送:参阅: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来店客人的信用管理,避免和减少逃帐、漏帐、坏帐情况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第二章信用资信第二条对零星预定客人:在接受预定后,预定人员即应通过客人国内的代理机构、委托接待机构等对客人的信用实施调查,以决定该客人的信用限额及收款方式。第三条团队客人(主要是对旅行社的信用资信):通过国内、国外酒店业协会等类似机构,了解组团的国外旅行社、国内旅行社的信用情况,以决定是否授信。对一些信誉不好的旅行社团要坚决执行先付款后接团的原则,以免不必要的坏帐损失。第四条长住客人:对租房一个月以上的长住客人,因考虑到赊销期限较长,赊销的风险较大,因此在进行资信时,需作较详尽的调查,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具体步骤为:A.客户提供资料,客人在企业任职并由企业付费的,须有该企业法人代表签字的担保书,企业的开户银行、帐号、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等,同时提供有效的银行担保证明。B.对客户提供的资料进行调查,确定是否授信、信用限额的额度以及付款的方式和期限。C.接受客人入住前,须与客人签订租房的协议或合同,并预收一定数量的押金作为履行合同的保证。第五条客人资信情况调查的责任人为财务信贷员、前厅部和销售部。第三章信用控制第六条信贷员应掌握每个应收帐户客人信誉状况,对付款不及时或拖欠帐款的客人要通知销售部或前厅部。并共同制定必要的措施,待款项付清后,根据实际情况考虑是否继续挂帐,以减少呆帐的发生。第七条信贷员应随时审查主要客人帐户的付款情况,并负责起草有关催欠通知信件,通知客人按时付款。第八条信贷员要参与签订挂帐客户的销售合同,监督合同的执行情况。第九条信贷应收人员应主动与销售部、前厅部沟通联系,以保持财务部应收帐与以上各部门的业务配合协调关系。第四章信用催收第十条信贷员应根据客人赊帐情况及信用程度及时发出催帐通知书,通知客人及时付款,以加快资金回笼。第十一条及时从出纳处取回需要调换的支票,并签收登记入册。已调换好的支票及时送总出纳处入帐。第十二条每周列出要追收客户清单,并将工作结果进行总结汇报。第十三条对于无法追回的帐款,以保安部为主,其它部门配合,向法院提出诉讼,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第十四条对经过各种努力仍无法追回的帐款,信贷员应将过程写成书面报告,汇同各种原始凭证的复印件上报有关领导批准后作坏帐处理。如逃帐的发生是由于结帐员的失职造成,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第十五条坏帐报告批复后,财务部按有关财务规定进行帐务处理,并登记备案。起草:计划财务总监签字:日期:2005年12月01日批准:总经理签字:日期:
本文标题:07信用应收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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