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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体系文件QHSE/HBZY.CG.ESC-jy.010-2009恩施卷烟厂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版本号:A0)2009—05—10发布2009—05—15实施恩施卷烟厂经运办发布此文件由经运办提出并归口管理。此文件发放范围是:厂属各部门。编制贺广畅审核钟琼超批准陈元利日期20090508日期20090509日期20090509更改状态序号更改条款更改前的内容更改后的内容更改人更改日期批准人批准日期第1页共7页QHSE/HBZY.CG.ESC-jy.010-2009恩施卷烟厂物资采购管理办法1目的规范采购流程及行为,加强对物资采购工作的管理监督,保证物资有效供应。2范围2.1适用于对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物资、办公耗材、办公自动化设备、劳保用品及服务外包等物资(服务)的采购管理。2.2不适用于对卷烟用原辅材料、成套生产设备及其零配件的管理。3规范性引用文件3.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3.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3.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4定义、符号、缩略语无5职责5.1办公自动化设备及办公耗材由需求部门编制计划,经运办负责采购;5.2监视和测量设备按照《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办法》的规定提报采购计划和实施采购。5.3劳保用品由政工劳资科编制采购计划并负责采购。5.4服务外包(采购)由业务归口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洽谈、实施和管理。5.5其他物资由需求部门编制采购计划,物资科负责采购。第2页共5页5.6物资采购计划由编织部门分管厂长签字后,经运办审核,计划主管厂长批准。6管理内容与方法6.1采购程序6.1.1物资采购分为招标采购和直接采购两种,具体是否需要招标按照《恩施卷烟厂招标管理办法》执行。6.1.2物资采购流程:6.1.2.1招标采购:年度计划与预算—月度计划与预算—采购申请—采购招标—合同签订—采购执行—验收—财务审核结算。6.1.2.2直接采购:(年度计划与预算)—(月度计划与预算)—采购计划—采购执行(合同或者订单)—验收—财务审核结算。年度计划与预算、月度计划与预算适用于办公用品、劳保用品。采购合同应符合《恩施卷烟厂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6.2计划与预算6.2.1年度采购计划6.2.1.1劳保用品年采购计划由政工劳资科编制,经运办审批。6.2.1.2服务外包由职能部门在预算范围内,根据实际需要编制报告,经厂部批准后实施。6.2.1.3需要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的计划,由计划编制部门报预算委员会批准。需要投资委员会批准的采购项目,其计划、审批、采购按照投资委员会章程的规定执行。6.2.2月度采购计划按照《恩施卷烟厂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6.3采购方式6.3.1采购方式适用条件6.3.1.1物资采购的六种采购方式分别是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其它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应作为物资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第3页共5页6.3.1.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物资,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1)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与采购总金额的比例过大的。6.3.1.3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物资,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紧急需要的;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6.3.1.4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物资,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的。6.3.1.5物资的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采购项目,采用询价方式采购。6.3.1.6小额物资的采购可适用直接采购的其它采购方式。6.3.1.7对于不能确定是否需要招标或者采用什么方式招标时,由采购职能部门报厂招标领导小组确定。6.4供方的评价、选择和管理6.4.1服务供方:由职能部门根据服务资质、服务价格、服务质量和国家有关规定等方面综合评价、选择供方,例如: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检定、环境监测、特种设备的检测、教育培训等。6.4.2其他供方由职能部门根据质量、服务、价格等方面评价、选择供方。6.4.3采购部门建立供应商的引入与退出机制,对供应商供货的订单满足、质量、价格、服务水平进行绩效考评,同时每年组织一次有使用部门、质量部门、纪检监审科、财务科、审计科及经运办参加的对供应商信用评级进行评价,对合格供应商,每年要发布一次合格供方目录。6.5价格确定第4页共5页6.5.1采用招投标采购的物资,按中标价经招标领导小组审批后作为结算价格;6.5.2采用单一来源、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的物资,按采购方式达成的价格按照《恩施卷烟厂计划管理办法》审批的计划作为结算价格;6.5.3采用直接采购的物资,按市场同质量最低价格,按照《恩施卷烟厂计划管理办法》审批的计划作为结算价格;6.5.4如连续采购的物资因客观原因需要上调价格,需经纪检监察科、审计科、财务科对市场进行充分调查后确定,报领导审批后执行。或者重新进行招标确定价格。6.6采购质量管理采购部门、使用部门(服务接受部门)应建立质量管理制度,跟踪检验采购物资的产品质量,对在检验或使用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采购物资可予以拒收、让步接收或退货,具体按照《恩施卷烟厂不合格品管理办法》执行。6.7监督管理:财务科在结算时对采购项目的计划、预算、价格、发票、手续完整性等支出合理性方面进行监督审核。7相关文件7.1QHSE/HBZY.CG.ESC-jy.012-2009《恩施卷烟厂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办法》7.2QHSE/HBZY.CG.ESC-sj.004-2009《恩施卷烟厂招标管理办法》7.3QHSE/HBZY.CG.ESC-cb.006-2009《恩施卷烟厂合同管理办法》7.4QHSE/HBZY.CG.ESC-jy.009-2009《恩施卷烟厂计划管理办法》7.5QHSE/HBZY.CG.ESC-zg.013-2009《恩施卷烟厂不合格品管理办法》8记录8.1ESC-jy-016《恩施卷烟厂年月物资采购计划表》第5页共5页9流程图无
本文标题:10-恩施卷烟厂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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