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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省“五水共治”的实践做法和体制机制创新作者单位: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作者:刘瑜黄燕许明珠“五水共治”是浙江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新一轮改革发展,再创浙江发展新优势,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而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通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五水共治”工作扎实推进,“旗”开得道,已成破竹之势。一、决策背景浙江是江南水乡,因水而名,因水而美,因水而兴。本届省委、省政府牢牢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不失时机部署开展“五水共治”,既准确把握了我省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又充分体现了深化改革、转型发展的政治定力和战略担当。首先,从新世纪以来我省宏观战略决策全局来看,习近平、张德江和赵洪祝同志在浙江省委书记任上相继作出建设绿色浙江、建设生态省、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的决策部署,坚持以水环境整治为突破口,探索开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新路。特别是习近平同志对浙江的发展提出了环境与经济发展“三个阶段”的重要论述,强调要进一步发2挥“八个优势”、推进“八项举措”,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进一步发挥浙江的生态优势,创建生态省,打造“绿色浙江”。其次,从浙江经济社会发展遇到的瓶颈制约来看,面临着“四个困扰”:一是水资源约束经济社会发展,人与水、经济与环境的矛盾日益突出。二是水环境改善亟待产业升级,必须以治水为突破口推进转型升级。三是近年来全省水污染信访案件和水环境应急事件呈上升趋势,群众反响强烈,水污染问题影响社会稳定。四是少数领导干部和一些地方仍存在重发展轻保护,迫切需要改进考核体系,倒逼政绩观转型。第三,从新时期治水工作面临的挑战来看,2013年遇到的环保局长被“邀请”下河游泳、“菲特”强台风袭击余姚事件进一步促使我们要以抓点带面、统筹共冶,坚持治污先行,推进“五水共治”。必须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五水共治”,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水的问题。以“五水共治”,治出转型升级的新成效,治出面向未来的新优势,治出浙江发展的好局面,治出我们自信、自觉、自强的精气神。二、总体思路根据省委、省政府对“五水共治”的总体部署,“五水共治”主要任务是: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治污水的重点是清三河、两覆盖、两转型。清三河就3是整治黑河、臭河、垃圾河;两覆盖就是力争2016年、最迟2017年实现城镇截污纳管和农村污水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基本覆盖;两转型就是工业和农业转型。防洪水的重点是强库、固堤、扩排三类工程建设;排涝水的重点是强库堤、疏通道、攻强排;保供水的重点是开源、引调、提升三类工程建设;抓节水的重点是改装器具、减少漏损、再生利用和雨水收集利用。工作路线图是:“五水共治、治污先行”。以治污水为突破口带动全局,三年(2014一2016年)要解决突出问题,明显见效;五年(2014一2018年)要基本解决问题,全面改观;七年(2014一2020年)要基本不出问题,实现质变。三、主要做法和进展成效(一)加强组织领导全省各级建立了上下对应、层层衔接的组织领导体系。省市县都建立了“五水共治”工作机构,党政一把手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党委或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治水办主任,并抽调工作人员集中办公。全省建立了省、市、县、乡(镇)四级河长体系,很多地方还延伸到了村一级,形成了五级联动、纵向到底的河长架构。全省现有6名省级河长、189名市级河长、2344名县级河长。同时,各地全面建立“五水共治”作战指挥室,部分市县还建立了“五水共治”信息平台,实时监控、实时指挥。(二)细化明确任务4出台了《省“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明确了省级各部门在“五水共治”中的具体工作职责。围绕“五水共治”三步走的总体目标,经省政府同意,省环保厅、省建设厅、省水利厅分别牵头制定了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工作实施方案和2014年工作计划。各地围绕“五水共治”主要任务和“三步走”时间要求,结合实际层层动员部署,制定“五水共治”实施方案和行动计划,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层层挂出路线图、作战图、时间表、任务表。(三)突出治污重点一是“清三河”。下发了垃圾河、黑臭河治理验收标准和规程,着力建立覆盖全省大小河道、行之有效的河道保洁机制。至6月底,全省已完成垃圾河清理6442公里,完成投资7.63亿;累计完成黑臭河治理3636公里,完成投资25.24亿。二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前期工作,目前,全省有治理任务的82个县(市、区)已全面完成规划编制。三是工业污水治理。严格按照“关停淘汰一批、整合入园一批、规范提升一批”的原则,按照规定进行原地整治提升,积极建设工业园区,实现重污染企业搬迁入园,统一治理。21个印染、造纸、化工行业重点区域整治已有7个率先完成任务,4个任务完成率达85%以上。四是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5加快建设主干网、二三级支管。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项目和污泥处置项目。五是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全省依法调整划定禁限区,已划定禁限养区的县(市、区)中应关停或搬迁养殖场(户)5.34万个,已关停或搬迁4.27万个,完成率80%。六是重点流域整治,围绕钱塘江、运河、苕溪、曹娥江、瓯江、飞云江等六大水系,六位省级河长亲自督导、作出部署,并排出了一系列治理项目,全力推进。(四)坚持统筹共治一是推进防洪排涝工程。积极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出台《关于加强城市内涝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4]11号)。各地围绕“十百千万治水大行动”,扎实推进强库工程、固堤工程、扩排工程等各项防洪排涝工作。二是确保饮水安全保供水。开展了一系列执法检查和跟踪督查,有力推进了饮用水源地的保护。省环保厅切实做好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安全隐患排查和违法污染源清理工作。饮用水源保障项目建设扎实推进,“开源”、“引调”、“提升”三类工程建设任务完成过半。三是抓好节约用水管理。根据“浙江省用水定额”,对主要用水单位逐步实行严格的计划用水管理。注重工业中水回用和居民生活节水,各地在城市生态景观、工业和城市绿化、市政环卫和公共建筑生活杂用等方面积极扩大使用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的再生水,提高水资源利用率。(五)强化督查考核6专门制定了《浙江省“五水共治”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和《全省“五水共治”工作督导方案》,明确考核内容,分级考核的考核方式和奖惩措施。建立月通报、季督查、年考核的工作体系。建立“五水共治”重点项目月度通报制度及时掌握进度,总结梳理督查中发现的情况和问题。省治水办组建了11个督导组,每个督导组固定负责一个设区市进行跟踪督导。同时,省委、省政府组织了30个督查组赴各地开展“五水共治”、“三改一折”工作。同时,将在年底组织开展“五水共治”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六)发动全民参与浙江卫视推出“五水共治”专题节目和“今日聚焦”栏目,浙江日报推出“五水共治”专栏和“五水共治百城擂台”系列报道,浙江在线推出“五水共治”直播访谈。成立了由216名专家组成的浙江省“五水共治”技术服务团,汇编了省“五水共治”技术支撑单位、适用技术。出台全省“五水共治”志愿服务、群众投工投劳的指导意见。广大干部群众纷纷组建治水队、护水队、宣传队、市民监督团、义工服务队、志愿者队伍等,开展公益活动,参与治水行动。各地干部群众、企业家、省外浙商、华人华侨踊跃捐款,目前全省各级“五水共治”认捐金额已达23.9亿元,实际收到13.96亿元。通过设立举报热线、举报信箱、媒体曝光专栏等,广7泛发动群众监督治水、共同护水。四、不断完善体制机制(一)建立定性定量结合的治水目标指标体系省委、省政府明确,“五水共治”要实现“三步走”的总体治水定性目标。在总体目标基础上,针对治污水、防洪水、保供水、排涝水、抓节水分别提出“三步走”的定性目标,明确分阶段、分步骤所要解决的问题。下一步工作,各市、县(市、区)政府都要依据上级政府的治水目标指标任务和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各地的五个水总目标、阶段性目标、年度目标和工程实施计划,形成完整的治水目标指标体系,确保治水任务层层落实。(二)完善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组织领导机制1、完善“五水共治”领导架构和组织推进体系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五水共治”摆到更加突出位置,抓紧制定本地区水环境治理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并向社会公开。把“五水共治”工作全面纳入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签订目标责任书,分解年度、季度、月度工作计划,各级党政“一把手”要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本地、本单位的治水工作负全责。强化推进机制,坚持工作任务项目化、项目责任化,强化项目责任制,突出“四明确一加强”,明确工作责任、明确进度要求、明确考核办法、明确保障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确保项目落地。82、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省“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了《省“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和《省“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省“五水共治”领导小组要负责全省“五水共治”工作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推进落实;省治水办要搞好日常协调、督查考核等具体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加强沟通、团结协作。各级部门各司其职,做好水环境治理工作。下一步,要根据《省“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在各单位工作职责基础上,研究确定成员单位的年度工作任务书并进行考核。3、建立完善“河长制”工作体系省委、省政府制定了《浙江省“河长制”实施方案》,在全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了省级“河长制”的工作体系,各级政府制定了相应的“河长制”管理实施办法。下一步要进一步明确河长的“管、治、保”职责。“管”就是承担日常管理职责,重点是监控河流污染情况。“治”就是承担整治河流污染职责,黑河、臭河、垃圾河的整治,就要落实到每个河长头上。“保”就是承担河流保洁职责,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河长制”工作的巡查和例会、信息报告、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指导服务、督查督办、考核激励、宣传教育、全民参与等工作机制。实施一河一策,每条河要建好9“一河一档”和项目库,排出治理时间进度;将每一项责任要分解到地区、到部门、到岗位、到人员,每条河要竖起公示牌;对各地河长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全面推广“河道警长”制度,全省公安机关要配置与省、市、县、乡镇(街道)四级“河长”相配套的“河道警长”,实现“河道警长”与“河长”全配套,将河道河段全覆盖。(三)建立从宏观到微观的全方位立体评价体系建立并全面实行《浙江“五水共治”总体评价体系》,科学、量化评价和反映浙江五水共治的进程和成果,开展市、县(市)五水共治程度评价和排序,并定期将评价结果向社会发布,督促各地积极推进五水共治。建立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五水共治”评价体系,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绿色政绩评价体制,增加完善对治水评价指标的科学设置,逐步加大“五水共治”指标的权重,把治水评价结果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参考。建立完善项目标准、技术标准、验收标准等各类治水标准。目前已经出台的有《浙江省垃圾河、黑臭河清理验收标准》,工程质量标准、管网清疏标准、排涝能力标准等项目标准也在制定研究中。发挥治水技术创新优势,开展更严格的重污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研究工作,明确污染排放行为禁止清单,在钱塘江流域等区域实行最严格的工业企业排污标准和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并着手制定农村生活污10水排放标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标准等标准。(四)健全完善奖惩分明的考核机制1、建立完善“五水共治”考核办法出台了《浙江省“五水共治”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推动各地各部门扎实开展“五水共治”工作。考核办法明确了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组机构、考核内容与分工、考核方式与步骤,并确定了考核等级和奖惩。要严格落实《浙江省“五水共治”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并进一步完善考核办法,注重对“五水共治”考核指标的科学设置,确保治水成果考核科学合理。探索以考核治水工作下达指标完成度、对环境安全保障度、对环境质量提高度、对转型升级贡献度为指标,实施治水成效综合排名和治污、治涝等工作单项排名,纵向对市县乡镇进行考核,横向对有关厅局进行考核。
本文标题:浙江省五水共治的实践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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