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1§571.302第302号标准;内部材料的燃烧性能。S1.范围。本标准说明了对汽车乘客车厢使用材料的阻燃性的要求。S2.目的。本标准旨在减少车辆发生火灾时所造成的伤亡,尤其是那些起源于车厢内部如火柴或香烟引起的火灾。S3.适用。本标准适用于客车、多用途客车、卡车以及公共汽车。S3A.定义。乘客车厢空气间层是指乘客车厢内通常包含可更新空气的空间。S4.要求.S4.1S4.2中描述的乘客车厢中所包含的成分需符合S4.3中的要求:座垫、座椅靠背、座椅安全带、车顶衬里、可折叠车顶、扶手、所有装饰面板(包括车门、前、后、侧面面板)、车厢货架、头枕、地板覆盖物、遮阳板、窗帘、遮光罩、轮罩、发动机舱盖、垫套以及其它内部材料,包括那些用来吸收碰撞事故中产生震荡和碰撞能量的元件。S4.1.1[保留]S4.2乘客车厢空气间层中如果某单一或复合材料的任一部分是在13mm以内,应满足S4.3中的要求。S4.2.1如果某种材料在每一个接触点都不黏附其他材料,单独测试时应该符合S4.3中的要求。S4.2.2如果某种材料在每一个接触点都黏附其他材料,在测试中应该按S4.3中的要求作为其他材料的复合物来测试。材料A与材料B没有黏附界面,故单独测试。材料B的部分在乘客车厢空气间层小于13mm,材料B和C在每个点都黏附,因此,B和C就作为一个复合材料来测试。在C上的剪切如图所示,使试样为13mm厚。S4.3(a)按照S5进行测试时,S4.1和S4.2中描述的材料不应该被燃烧或在其表面传递超过102mm/min的火焰锋。传递火焰锋的要求不能在依照S5的测试要求所剪的试样上应用。(b)如果材料在从开始计时燃烧到停止燃烧不超过60秒的时间,并且燃烧的长度从计时点到停止点不超过51mm则被认为符合S4.3(a)燃烧率的要求。S5.1条件。深度乘客车厢空气间层无黏结界面单独测试的材料作为复合物测试的材料黏结界面剪切处毫米(mm)乘客车厢空气间层所有尺寸单位均为毫米(mm)2S5.1.1为了防止试样飘动,测试的操作应在一个金属柜子里进行,柜子内部长381mm、深203mm、高356mm。其前部有一个玻璃观察窗,一个能够插入试样架子的可关闭开口,一个可插入管子的孔以供气体燃烧。为了使空气流通,柜子上部的四周有13mm余隙空间,底部有10个孔,每个孔的直径为19mm,柜子底部有腿,使其底部提升10mm,如图1所示。S5.1.2测试前,每个试样都必须在温度为21°C,相对湿度为50%的环境中放置24小时,然后在这样条件下测试。S5.1.3试样插入两个匹配的U形框架之间,这种框架用金属材料制作,宽25mm,厚10mm,U形框架的内部尺寸为宽51mm,长330mm。在火焰端软化和弯曲以使燃烧稳定的试样通过由耐热细线组成的支持物来保持水平,这些支持物以25mm的间隔置于试样下横跨U形框架整个宽度。可以用来支持这种材料的装置是一件附加的U形框架,它比装有试样的U形框架宽,用10毫米厚的耐热合成材料线,以25mm的间距插在U形框架的底部上方。S5.1.4使用带有一根内径为10mm的管子的本生灯。设置煤气调节阀以提供火焰,管子垂直放置,高度为38mm。本生灯进气口关闭。13mm流通空间隔热玻璃19mm流通孔9mm腿图1所有尺寸的单位都是毫米(mm)3S5.1.5输送到燃油器的气体具有与天然气等同的燃烧温度。S5.2样品准备S5.2.1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每种材料均应提供长度为356mm,宽度为102mm的长方形试样。样品的厚度应该是用于机动车的单独或者复合材料的厚度,以下情况除外:如果材料的厚度超过13mm,那么就把材料的厚度减少到这样的标准,即从材料昀接近乘客车厢空气间层的表面测量的厚度。如果由于材料表面的曲线而没有办法获得一个平坦的材料,那么把材料表面的任何点的厚度减少到只有13mm。若某种材料可提供的昀大尺寸样品亦无法达到上述长度356mm或宽度102mm的标准,则该种材料的试样应以可提供的昀大尺寸样品为准,但依照第S4.1.1款的规定应进行替代品测试的材料除外。S5.2.2试样应通过按照可能对测试结果产生昀不利影响的方向切割材料而获取。试样的方向应使昀接近乘客车厢空气间层的表面向下面向检测框架。S5.2.3如果所用材料表面是毛绒状或簇状物,应置于平稳表面上,并用一个有七八个光滑圆齿、间隔为25mm的梳子逆着毛绒梳理两次。S5.3程序。(a)安装这个材料时,使其两边和一头能够被U型构架支撑而另一头甚至跟U型构架的敞口部分相连接。在昀大的可用材料宽度昀多有51mm的地方材料两边不能被U型构架支撑,这时候就要像S5.1.3中所规定的那样,把材料放在一头由U型构架的非敞口端支撑的可以由绳线来支撑的位置。(b)把安装好的材料水平放在柜子中心。(c)按照第5.1.4的规定对喷灯火焰进行调整。然后调整本生灯和样品的位置,确保该喷灯位于该样品未被卡住一端的下方,且该喷灯顶端的中心与该样品端下缘的间距为19mm。(d)使试样暴露于框架几秒钟。(e)当来自燃烧体的火苗与试样一个敞口的距离达到38mm时,开始计时(不包括对于火苗的应用的时间)。(f)计算使火苗从试样的固定尾部燃烧到38mm时所用的时间。如果火苗没有燃烧到规定的点,就计算到火苗熄灭那个点的时间。(g)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材料的燃烧速率:B=60 (D/T)其中:B代表燃烧速率,单位为mm/min;D代表火焰行程,单位为mm;T代表火焰行程达到Dmm时所花费的时间,单位为秒。[1971年12月2日36FR22902,经1975年3月31日40FR14319的修订;1975年9月16日40FR42727;1975年12月4日40FR56667;1998年5月27日63FR28954和28956;1998年9月24日63FR51003]
本文标题:FMVSS-中文版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5557224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