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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7.4.2高处作业审批单
高处作业审批单申请单位作业地点作业内容作业高度作业人员作业类别作业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监护人主要安全措施需要打√落实人员作业人员身体条件符合要求,有不适应高处作业症状的人员,不准登高作业。高处作业人员应穿戴个人防护用品,不准穿硬底、带钉和易滑的鞋。高处作业需采用脚手架()、安全带()、安全网()、吊篮()、栏杆()及()梯等安全措施,各种工具使用前必须经专人检查,使用时应按规定正确悬挂、配戴或搭设。高处作业人员所用工具等应放入工具袋,随身携带,不得上下抛物;作业完毕,应对所有易坠落物进行清理,防止落下伤人。作业人员佩戴:A.过滤式呼吸器B.空气式呼吸器C.不需要现场搭设的脚手架、防护围栏符合安全规程,架子工持证上岗垂直分层作业中间有隔离设施梯子或绳梯符合安全规程规定在石棉瓦等不牢固的结构上作业时,应搭设坚固、防滑的脚手板。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照明。30米以上进行高处作业配备通讯、联络工具作业部位附近有排放超出允许范围的有毒、有害气体及粉尘的烟囱及排放口时,严禁登高作业;如在允许范围内,也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作业环境发生异常情况时,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现场。补充措施及现场负责人意见:现场负责人(签字):年月日作业单位负责人意见签字:安全员意见签字:审批意见签字:完工验收签名:年月日时分备注:本作业证一式三联,第一联留审批单位存档,第二联交申请单位,第三联由现场作业人员随身携带。
本文标题:7.4.2高处作业审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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