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房地产 > 公路局安全监管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参考文献
1.3研究现状1.3.1国外公路安全监管研究现状国外发达国家高度重视交通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始终把安全作为交通运输发展的重要保障。在公路安全保障方面,由于发达国家发展起步较早,已通过设置一系列相关的安全监管机构,以法律形式明确相关机构的监管职责,建立起适应性强的公路运输发展的安全监管体系。(1)美国公路安全监管情况美国是联邦制国家,各州有独立的立法、司法和行政管理制度,州政府一级的交通运输管理都是根据州的有关法律规定的,因此,具体的做法各个州之间不尽相同,但是基本原则一致。为了确保公路建设和养护还在1956年颁布了《联邦资助公路法》、《公路税收法案》;1970年,国会通过《国家公路安全法》;美国国会在1991年通过了对美国交通运输发展有着深远影响的“冰茶法案”,从系统工程的角度对国家公路系统及其他公路的维修、扩建做出更为详实的规定。1967年联邦运输部成立后,各州按联邦政府的模式逐步建立了州运输部,管理州一级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等。横向来看,美国运输部下设13个职能机构,其中与公路行业有关的监管部门主要包含联邦公路管理局、联邦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和监察办公室等。联邦公路管理局(FHWA)的下设各业务计划管理机构(联邦属地公路处、基础设施处、运营处、规划和环境处、安全处等),以及政策处等。安全监管职责包含:①实施联邦资助公路计划:联邦公路管理局管理实施联邦资助公路计划,对各州公路建设和公路交通营运效率的改善进行资助。另外,管理局负责制订和管理公路和城市道路上的交通控制设施的标准,管理交通工程项目。它还管理技术转让和乡村道路援助计划,帮助州和地方满足运输需求。②汽车运输管理:为了减少大型货车对路面的破坏,管理局审查各州货车尺寸和重量标准实施计划,并要求各州每年上报执行情况。管理局负责协调各州对货运车辆登记和征税的规定,提倡统一和简化登记和征税手续。此外,管理局还负责监督、评价和协调汽车运输方面的研究、发展和技术转让。同时,管理局还负责建立和管理“全国货运汽车网”,其目的是使大型货车在长途跨州运行时不受各州的尺寸和重量规定的限制。③公路安全:联邦公路管理局同其他管理机构一起共同负责联邦政府的公路安全计划,侧重管理以增进安全为目的的公路建设项目。④联邦土地公路建设:管理局通过与联邦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合作协议的方式管理联邦土地上的公路建设计划。这项计划包括林区道路、公有土地上的道路、公园道路和印地安人保留地道路等。联邦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作为隶属于美国运输部一个独立机构,根据1970年的公路安全法,于1970年5月建立。主要负责联邦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负责通过教育、研究、制定安全有关的标准及强制实施活动,拯救生命,防止由于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伤亡和经济损失。如:开发、促进和执行各类有效的教育、工程和执法计划,杜绝可预防的灾难的发生;负责对汽车及其设备建立安全性能标准,并建立和执行汽车交通安全法规;调查与交通安全有关的缺陷,履行运输部的职责和权力,对公路交通安全的各方面加以规定等。在公路执法检查方面,主要由警察执行。联邦警察机构是指美国联邦政府直属的各个警察部门,如交通部都设有专门的执法机构和专业警察。此外还有公路巡警机构和州警机构,保证公路执法的安全。纵向来看,美国的州运输部一般是在州公路局的基础上成立的,州运输部以公路的建设和养护为主,主要职责是对各种运输方式的综合发展进行规划,管理联邦和州资金的使用,并具体负责计划、设计、施工、养护、安全、营运、以及车辆登记、司机发照等工作。在公路方面,大交通量道路由州公路部门管理,地方政府管理交通量小、标准低的地方道路。(2)德国公路安全监管情况德国是一个以中央立法为主的联邦制国家,其联邦州不是省份,而是具有国家权力的政体,各州均有自己的州宪法,且在宪法制定方面享有广泛的自由。德国的高速公路始建于1929年,是发展高速公路最早国家之一,具有丰富的公路建设经验。根据德国基本法,联邦交通建设与住房部是联邦交通运输事业的主管机关,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全国公路系统的总体规划;联邦交通建设资金投放和执行情况的监督;审批各州需要联邦资助的交通建设项目;全国交通枢纽(公路、铁路、水路、航空运输的汇集点)规划和地区之间交通联系的规划;管理和支持交通运输方面的研究和开发事业等。联邦交通与数字基础设施部的下属部门公路建设司和公路交通司主要负责维护联邦政府负责的道路网络建设和完善。负责联邦远程公路建设预算、规划和有关法律事务,地方公路发展的综合协调,公路建设技术和养护管理,公路交通(包括交通法规,汽车安全和环保技术,驾驶执照与驾驶培训以及公路货运和客运的监督、检查事务)等。根据德国路网规划,高速公路的建设由国家负责规划和提供资金,高速公路和干线公路一般有政府负责建设和养护,州级公路由州政府负责建设和养护,县市、乡镇级依次又下面的行政级别负责。该国公路修建、养护和管理由两个部门负责,其中。养护管理处一般每200公里设置一个(即养护分站或大道班),配备职工27至30人,其中管理干部1至2人,其他都是直接生产人员。除交通事故以外,公路的正常养护、标志标线、信号灯的设置、安全设施的维护、两侧绿化的管理等都由养护管理处负责。各级公路养护管理部门都建立了先进的管理系统,实行微机管理和科学化养护。1.3.2国内公路安全监管研究现状近年来,我国的公路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得到了健康快速的发展,我国非常强调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纳入到法制轨道中,希望能够通过建立完整的法律规范、技术标准体系和严格的执法活动,减少和预防运营养护和运输公路事故的发生。公路部门作为公路建、管、养单位,承担着公路工程建设、路政执法管理、公路日常养护的工作职责,由于管养道路里程长,存在沿线情况复杂、点多面广及不可预见性突发性等问题。因此时刻存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高危态势,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极大的难度,增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做到未雨绸缪,综合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是我国长期以来公路安全监管的目标之一。2016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在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方面要明确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部门监管责任。2017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也再次强调“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关系,明确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职责,并落实到部门工作职责规定中”。同年4月,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的《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责任规范导则》中也具体规定了公路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工作责任,划分了公路的行业职责并规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履职行为,提出公路行业工作职责的依据包括: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央和国务院有关规定、部门“三定”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有关规定等。应向社会公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责任清单。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法规制度、政策标准的制定实施;涉及安全生产相关事项的审查、批准、验收;对管理相对人的安全生产开展监督检查;对影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宣传教育培训;对下级管理部门开展监督检查、目标考核与责任追究;举报受理和社会公告;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及监测预警。综合我国公路行业的发展现状来看,江苏省在公路安全监管中始终走在前列。江苏省公路局日前印发《2017年全省公路系统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简称《要点》),提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安全生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时覆盖”的三维监管工作体系。根据《要点》,江苏将力争年内避免发生因公路部门管理不到位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责任事故和普通干线公路桥梁垮塌事故,全面推进安全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与施行。全面推进各级安全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编制与落实,强化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进一步厘清公路安全管理职责界限。《要点》明确,江苏将强化公路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突出公路桥梁、集镇路段、超限超载、事故多发易发路段等重点环节与部位,组织开展针对性专项治理或隐患排查行动。按照安全隐患整改措施、整改责任、整改资金、整改时限和防范预案“五到位”的要求,落实隐患跟踪、督促整改等工作。江苏还将开展公路安全生产形势和风险分析评估,严格落实公路安全生产数据和信息报送制度,规范信息数据上报格式和程序;针对公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或苗头、隐患排查情况、路网运行风险、应急管理等方面开展安全形势分析,做好辅助决策工作;结合不同时段和季节特征,对影响公路安全生产的主要因素进行排查分析,适时预警,不断提高安全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主动性;开展公路系统安全生产风险辨识方法、评价指标及其应用方案研究,逐步建立完善公路安全风险评估、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整改治理等工作机制。近几年,许多学者、专家对我国安全生产监管体系进行了大量研究,罗云对我国安全生产监管模式的构建和优化开展了相关的研究工作,刘海峰开展了基于风险管理理论的政府安全生产监管模式研究工作,建立了政府安全生产风险监管模式;另外,在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方面,李志强对我国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及措施方面开展了系统研究;在强化农村公路安全监管责任主体的问题上,王岩分析了农村公路监管的重难点、发展目标和对农村公路部门组织架构、职责划分的设想;廖爱根、凌玉红等人对公路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和责任体系提出一些建设性意见等等。(上海:侧重于公路行业架构体系和职责)上海市公路行业现没有单设的管理机构,为了整合管理资源,建立职责明确、运转高效、执法规范、管理科学、保障有力的管理体制,全面提高道路设施及道路管线的服务管理水平,在2012年4月27日,上海市路政局整合归并了原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处、上海市公路管理处和上海市道路管线监察办公室正式建立,主要负责本市道路和道路管线监察等具体管理。在公路方面,上海路政局主要职责包含起草编制本市道路专业规划、专项规划和中长期建设规划;编制本市市管道路建设、养护、维修和改建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协调实施;负责本市道路建设、运行、维修养护、路政管理和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道路管线掘路计划的综合平衡以及突发性事故的处理;负责本市快速路与高速公路运行状况的信息采集和发布;负责落实对各类道路设施专营合同的监管工作;负责编制本市道路运行维护标准体系及实施情况的收集、分析、整理和反馈;负责市管范围内交通标志、标线、可变车道、路口诱导屏等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根据“上海市公路管理条例”,公路的规划与建设管理层面,市道、县乡道、专用公路分别由市、县乡公路行政管理部门和专用公路主管单位编制;在公路养护管理层面,市和区、县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养护管理,保持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完好并且实行公路养护管理和公路养护作业分离制度;在路政管理层面,上海市公路局下设路政总队负责道路的巡视、检查和执法,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总队也参与管理交通执法工作;收费公路管理由公路行政管理部门报政府批准。(广东:侧重于公路行业发展概况)广东省着力推进普通国省道和农村公路建设,规范高速公路营运管理,完成收费公路专项清理,统一收费标准,减轻群众和企业负担公路管养水平明显提升,圆满完成干线公路养护管理“迎国检”工作。在公路行业管理层面上,开展了一系列改革创新,完善公路行业管理体制机制,转型升级不断深化。不断强化、自我革新交通行业治理能力和监管体系,主动适应新常态新形势要求,逐步把权力限制在制度框架之内。加强法治交通建设,修订了《广东省公路条例》等一批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和编制权责清单,规范行政行为。着力开展道路运输市场整治,加大治超力度,维护市场正常秩序。推行现代化工程管理,高速公路等工程质量水平进一步提高。强化公路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妥善应对重大灾情和突发事件,公路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党风行风和廉政建设得到全面加强,率先全面推进阳光政务建设,初步实
本文标题:公路局安全监管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参考文献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5558726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