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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供电局营配一体化工作管理规定广东电网公司统一编码:F.01.00.15/G100-0014-0902-48902009-02-13印发封面2009-02-13实施—2——本制度信息制度名称广州供电局营配一体化工作管理规定制度编号F.01.00.15/G100-0014-0902-4890对应文号版次变更概要修编时间状态0902版2009-2-13在用角色人员编写林海、赵亮、乡立初审金波会签汤寿泉、张泽华、罗真海、肖祥、李敏虹审核李于达批准曾威谋2009-02-13印发制度信息2009-02-13实施—3——广州供电局营配一体化工作管理规定1总则1.1营配一体化工作是广州供电局“创建国际先进水平供电局”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实现现代电力企业标准化、一体化管理的基础保障。为规范和加强广州供电局营配一体化管理工作,使到此项工作能高效、常态化运作,特制定本管理规定。1.2营配一体化工作范围涵盖配网生产、营销及客服、配网规划和工程建设等专业,通过基于GIS平台的营配一体化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营配一体化系统)中的配网工程资料电子化移交流程维护配电网基础数据、电网拓扑关系和户表关联关系,构造完整的营配一体化数据模型,最终实现配网设备、客户资料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为线损“四分”管理、供电可靠性管理、提升客服水平等业务提供信息化支持手段。1.3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广州供电局直属各部门及属下各区(市)供电局。2规范性引用文件《广州供电局电网资源管理地理信息系统基础数据管理规定》(广供电信[2008]17号)。《广州供电局低压工程资料电子化移交管理规定》(广供电信[2008]38号)。—4——3术语和定义3.1GIS:是指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将配电网络的分布、属性及实时信息按其实际地理位置描述在地理背景图上,形成的集查询统计、运行维护、分析管理等功能于一体的应用软件系统。在本规定中特指广州供电局电网资源管理地理信息系统。3.2配网工程资料电子化移交:是指通过信息化系统流程将配网、营销基础数据的维护工作固化到配网工程竣工验收环节中,实现基础数据的动态管理。配网工程包括广州供电局范围内所有的配网基建工程、配网大修技改工程、业扩工程和迁改工程。3.3营配一体化数据质量管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制定数据校验规则,筛选出基础信息中的问题数据。营配一体化数据质量问题是指在GIS平台或营销系统中维护业务数据时出现信息不准确、不完整,或系统间出现信息不对应的情况,最终影响到业务应用和信息集成效果。目前配网数据质量管理范围主要是针对GIS平台与营销系统中馈线、公变、专变、户表、线-变关系、户-变关系、户-线关系的基础台帐不一致问题。4职责4.1局成立营配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由分管副局长和总工程师分别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和工作小组组长,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成员由信息部、生技部、市场及客户服务部、工程部、—5——发展规划部、人事部、各区(市)供电局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负责营配一体化工作的决策、规划和协调。4.2各区(市)供电局成立营配一体化工作实施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各单位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组长,主管副局长担任工作小组组长,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成员由配电人员、营业人员、信息人员、规划建设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制定本单位的营配一体化工作管理细则并组织实施。4.3信息部是营配一体化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4.3.1负责牵头制定营配一体化工作管理规定,相关工作流程及实施细则。4.3.2负责组织配网基础地图数据、电力专题数据的维护,用技术手段监督基础数据及时、准确更新。4.3.3负责用技术手段统计、公布配网数据质量问题,并提供相关考核依据。4.3.4负责协助各有关专业部门对营配一体化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4.3.5负责开发、推广、验收、维护与营配一体化工作相关的信息系统。4.3.6负责信息系统使用人员的权限变更管理。4.3.7负责收集功能需求及使用意见,有计划地对信息系统中的流程、数据结构及应用功能不完善的地方进行改进及后续开发工作,确保系统能满足配网生产、规划管理及客户管理的需要。—6——4.4生技部是营配一体化工作配网生产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4.4.1负责明确配网大修技改、迁改工程竣工资料电子化移交流程及责任分工。4.4.2负责监督、考核各区(市)供电局配网大修技改工程、迁改工程竣工资料电子化移交工作的完成情况及配网数据质量。4.4.3负责协同信息部推广营配一体化工作,协调、指导、督促区(市)供电局按本管理规定及其它相关制度、细则,建设营配一体化系统。4.4.4负责协调、指导、督促区(市)供电局按制度、流程开展营配一体化系统的数据录入、维护工作。4.4.5负责组织营配一体化系统配网业务的需求、流程讨论,并监督实施。4.4.6负责审核营配一体化系统配网使用人员权限变更的申请。4.5市场及客户服务部是营配一体化工作客户管理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4.5.1负责明确业扩工程竣工资料电子化移交流程及责任分工。4.5.2负责监督、考核各区(市)供电局业扩工程及低压户表竣工资料电子化移交工作的完成情况。4.5.3负责协同信息部推广营配一体化工作,协调、指导、督促区(市)供电局按本管理规定及其它相关制度、细则,建设营配一体化系统。—7——4.5.4负责协调、指导、督促区(市)供电局按本管理规定及其它相关制度、细则,将营配一体化工作落实到对营销管理的工作中,确保客户资料变更的准确性、唯一性和及时性。4.5.5负责监督营销系统馈线、公变、专变、用户、线变关系、户变关系、户线关系等基础数据的数据质量问题。4.5.6参与营配一体化系统需求、流程的讨论,负责制定客户管理功能模块的规划并监督实施。4.6工程部是营配一体化工作配网基建工程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4.6.1负责明确配网基建工程资料电子化移交流程及责任分工。4.6.2负责监督、考核各区(市)供电局配网基建工程竣工资料电子化移交工作的完成情况及数据质量。4.6.3负责配网基建工程竣工资料电子化移交工作的实施及推广工作。4.6.4参与营配一体化系统重大需求、流程的讨论,负责配网基建工程业务的需求确认。4.7发展规划部是营配一体化工作配网规划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4.7.1负责监督、考核配网规划、基建及技改项目立项的相关数据录入营配一体化系统。4.7.2负责制定相关管理制度,明确配网规划、基建及技改项目立项的相关流程及责任分工。—8——4.7.3参与营配一体化系统重大需求、流程的讨论,负责配网规划业务的需求确认。4.8人事部在营配一体化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4.8.1负责在开展营配一体化工作中,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设置相关岗位,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4.8.2负责将营配一体化工作考核内容纳入到局绩效考核办法中管理。4.8.3负责组织开展营配一体化系统推广应用的培训工作。4.9安监部是营配一体化工作配网安全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4.9.1负责协调、指导、督促区(市)供电局使用配网“两票”子系统,确保全局配网“两票”填写、签发实现流程化、网络化。4.9.2负责审定“两票”子系统使用人员权限变更的申请。4.9.3参与营配一体化系统重大需求、流程的讨论,负责配网“两票”及安全业务方面的需求确认。4.10调度中心是营配一体化工作配网调度业务的归口管理单位,主要职责是:4.10.1负责制定配网调度工作的流程及作业制度,负责将流程及制度固化到营配一体化系统中。4.10.2负责配网调度业务流程、需求的确认,督促、指导区(市)供电局使用营配一体化系统的相关业务。4.11各区(市)供电局是营配一体化工作的具体实施单位,主要—9——职责是:4.11.1负责执行与营配一体化工作有关的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确保营配一体化工作的可持续运作。4.11.2负责将本单位配网工程资料电子化移交考核指标,配网数据质量考核指标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各班组。4.11.3负责组织营配一体化系统在本单位的推广应用,确保系统的应用深入到各部门、各班组、各相关人员。4.11.4负责把辖区内的中、低压配网设备的运行管理资料完整、正确地录入GIS平台,并以营配一体化系统作为配网设备管理的唯一信息平台,确保录入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4.11.5负责在GIS平台中建立、变更设备的线-变、户-变关系,确保配电、营业数据的一致性。4.11.6负责配网基建、配网大修技改、业扩工程等相关规划、建设管理数据在GIS平台的维护及审核。4.11.7负责制定本单位数据质量提升工作计划,处理营销系统与GIS平台在馈线、配变、用户等信息不一致,以及线变、户变、户线等关联关系不一致的数据质量问题。4.11.8负责收集、整理营配一体化系统推广应用中碰到的问题和建议,并报相关的归口管理部门和信息部。4.11.9负责根据营配一体化系统推广应用需要,提出本单位使用人员的名单及角色权限,报归口管理部门和信息部审批及备案。5管理内容—10——5.1配网基建、配网大修技改、迁改工程电子化移交流程(见附图1)施工单位需在营配一体化系统中新建电子化移交竣工单,送绘图单位录入竣工后的接线图、中压沿布图、低压线路沿布图及设备属性资料;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提交电子化移交竣工单(含更动前、后接线图、中压沿布图、低压线路沿布图及设备参数的电子资料),并在办理送电工作票时关联相应工程的电子化移交竣工单。区(市)局在会审阶段需检查接线图、沿布图是否齐备,设备参数填写是否符合标准,并负责安排下一步资料验收工作;在验收阶段需检查GIS图纸、设备参数及连接关系是否与纸质竣工图相符以及是否与现场相符;在签发送电工作票时需审核竣工单接线图及运行方式的准确性,在配网“两票”子系统中没按要求附加电子化移交竣工单,或竣工资料填写不符合要求的工作票原则上不予签发。工程送电后,区(市)局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接线图、沿布图在GIS平台的发布。由于配网基建工程、配网大修技改工程或迁改工程造成低压线路更动或10kV线路调整,引起低压用户拓扑信息变化时,在建设单位通过电子化移交流程发布更新GIS平台图纸后,GIS平台对拓扑更动的用户,自动发送用户拓扑更动信息(用户编号、所属台区、所属馈线、更动时间)至营销系统,更新营销系统相应用—11——户的拓扑信息。5.2业扩工程电子化移交流程(见附图2)营销系统在业扩报装时,自动向营配一体化系统发送业扩工程项目基本信息(申请编号、用户名称、用电地址、所属单位)。施工单位需根据项目基本信息在营配一体化系统中新建业扩工程电子化移交竣工单,送绘图单位录入竣工接线图、中压沿布图、低压线路沿布图及设备属性资料,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提交电子化移交竣工单(含更动前、后接线图、中压沿布图、低压线路沿布图及设备参数的电子资料)。营销系统在报竣工环节需查看该项工程电子化移交竣工单是否已通过区(市)局会审阶段。区(市)局在会审阶段需检查接线图、沿布图是否齐备,设备参数填写是否符合标准,并负责安排下一步资料验收工作;在验收阶段需检查GIS图纸、设备参数、连接关系是否与纸质竣工图、现场相符。工程送电后,区(市)局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接线图、沿布图在GIS平台的发布。营销系统在用户台区复核环节结束后,自动向营配一体化系统发送低压户表的更动资料(包括装表工作单号,用户编号,所属单位,所属台区,所属馈线,装表日期),并触发低压户表资料电—12——子化移交流程。区(市)局在验收阶段需检查GIS平台中的户表参数及连接关系是否与现场相符。营业人员在业扩归档环节需确认相应户表已在GIS平台发布。5.3没有线路工程的低压户表新装、拆除、改造电子化移交流程(见附图3)营销系统在用户台区复核环节结束后,自动向营配一体化系统发送低压户表更动资料(包括装表工作单号,用户编号,所属单位,所属台区,所属馈线,装表日期),并触发低压户表资料电子化移交流程。区(市)局在验收阶段需检查GIS平台中的户表参数及连接关系是否与现场相符。营业人员在业扩归档环节需确认相应户表已在GIS平台发布。5.4其他需修改GIS平台图形、设备
本文标题:广州供电局营配一体化工作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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