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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31、设备点检管理考核办法
-1-设备点检管理考核办法设备点检是设备管理中的一项基本工作,通过点检人员对设备进行点检(预防性检查),准确掌握设备运行状况,及时发现设备隐患,实行有效的计划维修和维护,从而改善设备状况,预防设备事故的发生,延长机件寿命,降低维护费用,减少停机时间,提高设备工作效率,保障正常生产。为进一步深入开展此项工作,特制定本管理考核办法。一、点检站职责1、点检站在设备副厂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在业务上接受公司专业处室的指导。2、制定本单位设备操作、维护、检修规程,制定设备点检标准、设备润滑有关规定、检修技术标准。3、编制点检作业计划和与点检工作有关的各种表格。4、对岗位操作人员进行“四懂、四会”等点检工作的相关培训,对设备维修人员进行点检工作及设备维护的相关培训。5、实施点检作业,点检人员应按时、按线路遵照点检标准和内容完成对设备的点检作业,并及时将存在的设备隐患及故障情况反馈给检修人员处理。6、按时对各岗位工的点检记录进行检查和抽项复检,并及时做好对岗位操作人员点检业务指导工作。7、对一、二级点检工作中发现的设备隐患进一步检查确认。8、编制设备检修计划,并监督检查检修实施情况和检修质量,做好检修记录和检修工作总结。9、负责设备运行技术状态的建档和档案管理工作。10、负责设备备件计划编制、申报、跟踪、管理、存档等相关工作。11、对操作人员执行操作规程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违章操作者提出处理意见并上报分厂相关领导。12、组织设备事故分析,并提出相关报告。13、对重点设备进行重点点检,并跟踪、监控、分析,掌握设备运行状态。14、每周必须(与专业维修工及专业技术人员)对设备进行联合检查,分析劣化点,评价设备性能,发现问题书面通报并限期整改。15、贯彻并落实公司、分厂各项管理规章制度。-2-16、每月对设备的各项技术指标消耗进行分析和上报。二、点检人员职责1、岗位工点检职责(一级点检)①认真执行岗位设备操作规程;②遵照日常设备点检标准、点检线路逐项点检;③认真填写点检记录;④认真记录并提供设备运行的相关数据及信息;⑤接受上级点检员的业务指导及培训;⑥班组长应检查操作人员的执行情况;⑦当发现设备有异常现象时做好记录,需应急处理时,应按照应急预案操作并尽快通知有关维修人员处理;⑧交接班时应将设备运行情况和点检情况交接清楚;⑨参加设备事故分析,如实反映情况。2、维修人员点检职责(二级点检)①做好日常点巡检工作并填写记录;②认真检查岗位工人的点检记录,复查设备异常情况并通知检修;③当发现或得知设备发生异常现象时,应在查明原因的基础上设法处理并做好记录,如不能处理时应逐级上报,紧急情况可越级上报相关领导。3、点检员职责(三级点检)①在点检站长指导下开展工作;②按时、按点检路线、点检周期、点检内容、点检标准进行检查,并将发现的设备隐患及故障及时反馈给维修人员,填写好点检记录;③按时检查岗位工的点检记录,并对点检内容抽项复检,同时对岗位操作人员点检工作进行业务指导;④对操作人员执行操作规程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对违章操作者提出处理意见并上报点检站长;⑤按时参加设备联查,分析劣化点,考评设备性能,进行设备评价,发现问题书面通报并限期整改;⑥对设备存在的设计缺陷及问题提出技术改进方案,并提出技术改进课题;⑦跟踪备件的运行情况,为降低维修费用提出建议;⑧监督检修实施情况,检查检修质量;⑨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4、点检站长职责-3-点检站长在辖区设备管理中处于核心地位,是设备维修的责任者、组织者、管理者,负有设备点检和管理职能,对辖区内设备负有重要责任。其职责如下:①在设备副厂长领导下开展工作;②负责全厂点检工作的开展和实施;③组织参加大型重点设备的点巡检工作;④组织制定本单位设备操作、维护、检修规程,制定设备点检标准,设备润滑有关规定及检修技术标准,对检修工作及时做好总结;⑤培训操作人员、维修人员、点检人员相关业务知识;⑥检查、考评维修、点检人员工作状况,并做出评价意见;⑦组织编制检修计划,对维(检)修工作实施过程检查监督,检查重点设备的检修质量,并负有指导责任;⑧对本单位维修费用有效控制,对设备备件计划编制、储存、管理使用跟踪、修复、报废全过程负有领导责任,领导设备员工作;⑨组织设备技术改造、技术革新工作,并提出评价意见;⑩对本单位的设备事故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及处理意见。三、点检人员任职资格、任职及考核(一)点检人员任职资格1、点检站长任职资格①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坚持原则,办事公正,有事业心者;②具有一定的设备管理经验,有设备检修实践经验;③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④熟知设备的检修标准和检修程序,对设备检修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⑤熟悉辖区内设备工作原理、结构、性能及工艺流程,能较好的审核和上报每月的备件计划,对已到备件能够督促有关人员验收。2、点检员任职资格①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坚持原则,办事公正,工作作风严谨,细致;②具有一定的设备检修实践经验;③具有一定的维修技能和协调能力;④了解辖区内设备工作原理、结构、性能及工艺规程。(二)点检人员任职1、点检站长任职可由分厂推荐,也可由分厂内部组织招聘,经设备部考核,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任职。-4-2、点检员任职由点检站长提名,也可由分厂内部组织招聘,由分厂组织业务考核,经分厂领导批准。(三)点检人员的任职考核1、点检站长的任职考核由设备部组织,须经监察处、劳资处、设备部三方共同参加、确认,可采取考试、答辩、实际点检等方式进行。2、点检员的任职考核由分厂组织,设备部、电仪部派员参加,可采取考试、答辩、实际点检等方式进行,考核结果报设备部备查。四、各厂点检机构及人员编制公司所属各厂,独立生产车间均设立点检站。炼钢厂,炼铁厂,轧钢厂为一类点检站,原料厂、制氧厂、上料车间为二类点检站。各厂点检站人员编制包含在各厂维修人员定员总额之内,公司不再另行增加定员。各点检站人员编制见下表:名称单位站长机械点检员(含液压、天车)电器点检员(含高、低压电器)仪表点检员(含自动化)炼铁厂1211炼钢厂1211轧钢厂1211制氧厂1111上料车间0111原料总厂竖炉车间1220一烧结1烧结一、二线2名电仪1名0钢渣处理1名电仪1名0二烧结1烧结三、四、五线2名电仪1名0一竖炉1名电仪1名二竖炉1名三烧结1烧结六、七、八线2名电仪1名0-5-五、设备点检考核为加强点检人员的责任心,提高点检水平,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杜绝各类事故,制定以下考核办法。序号考核内容考核责任人考核标准1造成二级以上设备事故点检站长参照迁九字【2008】47号设备事故管理规定中事故等级执行2岗位点检不到位造成设备事故点检承包人3专业点检不到位造成设备事故点检承包人4野蛮操作造成设备事故点检承包人5不按照有关规程时间整改隐患维修负责人和主要领导6不按照有关规程修理和组装设备,造成设备和备件损坏六、点检人员的定级与升级为保持点检人员工作相对的稳定性,促进其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制定以下升、定级办法。1、点检站长的定级一类点检站长定级工资为3500元/月;二类点检站长定级工资为2800元/月。2、点检员的定级一类点检站点检员工资分为三级六等见下表:级别一二三等次123456月工资额(元)220020501900175016001500二类点检站点检员工资分为三级六等见下表:级别一二三等次123456月工资额(元)200018501700155014001300-6-1、点检人员现工资超过定级工资标准的,执行原工资标准。2、点检站长以现工资标准为基础,按类别与工资等级表对照定级。本次增资额度不超过500元/月,不足部分增资满一年后,继续升级,直至工资标准。定级人员填报《点检人员定(升)级审批表》,按表列审批程序批准后报劳资处执行3、点检员定级以现工资等级对照就近高标准定级。定级人员填报《点检人员定(升)级审批表》。4、点检员工资升级点检员工资升级工作每年度进行一次,升级程序为:点检站根据其工作表现及工作能力提出点检员升级申请报告分厂,经分厂领导研究后报设备部,经监察处、劳资处、设备部(电仪部)考核通过,填写《点检人员定(升)级审批表》按表列审批程序批准后报劳资处执行。点检员升级至相应工资等级最高等级后停止升级工作。(1)点检站长、点检员调离点检岗位后停止执行点检人员岗位工资标准。其工资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2)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破格升级。①在本岗位点检工作中发现重大设备隐患,避免重大设备事故者;②提出技改项目两项,并经实施有效者;③评定为公司级劳动模范者;④具有发表的论文、专利者;⑤工作表现突出,分厂提出破格升级,经相关部门考核通过者;⑥破格升级人员填报《点检人员定(升)级审批表》,经表列程序审批通过后,上报劳资处执行。七、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升级1、本年度内发生二级设备事故以上的,点检人员直接责任者。2、本年度内发生三级设备事故两次以上的,点检人员直接责任者。3、本年度内点检站内出现2人不予升级的,点检站长不予升级。4、年内设备副厂长排名三次末位,全站点检人员不予升级。八、此办法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及时修订。九、此办法由设备部负责解释。十、此办法自下发日起开始执行。唐山长城钢铁集团九江线材有限公司设备部2009年10月22日-7-点检人员定(升)级审批表单位:姓名出生年月文化程度专业职务原工资额升工资额点检站类别升级日期单位意见:考核单位意见:监察处意见:劳资处意见:设备部(电仪部)意见:公司主管领导意见:
本文标题:31、设备点检管理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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